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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贼猫同人重生之我是月影乌瞳金丝虎-第11部分

小说: 贼猫同人重生之我是月影乌瞳金丝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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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厢房中,差使人寻郎中来瞧,放下不提。
  二爷此刻还哪里有心思寻芳问柳?懵懵瞪瞪出了提督府,心中有事,走起路来也摇摇晃晃,不辨东西。
  那白狗究竟何方神圣?是妖是怪?亦或当真也是穿越而来?倘若还有与他一般经历的,那是否也来自同一个时代?是否也是同一个国家?来了又有几时了?可知道有无回去的方法?
  人皆是这般,若不与他希望,便作没有时,也不思量。倘若给了,少不得要胡思乱想、不肯苟安。
  灵州既是古城,内中颇多屋宇,好些也无人居住,只是放在那处,主人家又去另建新屋。故此小巷、暗巷许多。平常行路若不留神,也会错走差途。又何况是他心不在焉,全不顾方向。回过神来,面前一堵墙,想必是哪个大宅的后墙,十分高大厚实,又没个借力之处,想越墙而走是不容易。骂了一声走背字儿,便要顺原路回返。
  回身时忽然天昏地暗,方才还明晃晃的月光也不见了踪影。二爷奇道,哪里来的这好大一片乌云?忽觉不对,扑鼻而来一股浓重的腥臭味——猛地抬头来看,但见半空中两盏绿油油的圆大明珠悬在那处,却不是一对眼珠子?此时正直勾勾把盯着自己!二爷一颗心登时凉了半截!此情此景、何等熟悉!
  四目相交,他家的雌儿喜欢得叫也叫不出来了。瞧他那幅惊喜的模样,神獒一时温情无限,就要凑在近前。不想那一只害羞的性子又作,竟一步步后退,真真要急煞犬了。好容易追到墙角,便俯下身去蹭他。任其又抓又咬地折腾。
  抱歉,尽是我的错。你必定是听见那府上有狗,便以为是我了。去寻又扑了个空,白白走了一趟。是我的不是了,下一次一定等在你要去的地方,不教你失望。
  二爷教舔的恼怒之极,只恨自己长的是爪子,不是铁钩子,不能抓烂了他那一身钢皮。一时是推也推不开、逃也无处逃,愤怒难当,又无可奈何。心中发狠道,无妨,凭你来蹭来舔,如若再敢将你那家伙拿出来现眼,二爷就给你尝尝被阉滋味!
  那一位见他不再“害羞”,乖顺从了,却喜自己表现得足够热情。头颠尾颠,乐得心花怒放。越看越是爱他,真要是能一口吞进肚子里头去才好,只恐见再他不到。手脚也不知该往哪里放,更不知道该将他放在哪里。
  我一进城便知道你去了提督府,是从哪处听说我在那地?你去寻我,我好欢喜啊,骨头血肉也要飞出来了。只是我并不在那里,你日后也莫要再去。那家住的并非是我族中之物,非人非狗,是个怪物。不过,你也无须担心,我方才去警告过了他,再不敢与你无礼的。只要我在,你可安心。
  他自己一时耍赖、一时严正、一时又讨起贱来。二爷虽然一头雾水,只是那巨犬十分友善,毫无伤害他的意思。就不知怎么的,竟不再同记忆当中一般惧怕。或是因为身在灵州城内,他自己的地盘上,又或是他表现地极是友好。如今想来,从打第一次见面,这犬子也不曾怎么,只是、只是不分对象地胡乱发情。他是个没头没脑的畜生,与他计较甚么?如今看来,不过是体积稍大得出号的狗,到底是蠢物一条,又怕他如何?
  不耐烦受他舔舐,见他头低得就在眼前,暗道,我何不去上头避一避?又偷偷去瞧那一副自得其乐表情的笨狗,到底还是有些打怵。反复自我鼓励几次,待他不喜乐时,我自借力跳上房而逃也便是了。就一跃而上,眼见着那可及高墙,正要再跳,忽的身体一轻,四周围景物下落了去——是他自己飞了起来。
  他家雌儿肯放下羞涩,主动亲近他、肯跳在他身上,这分明就是要随他共赴爱巢的暗示!那神獒乐得几欲疯狂。还哪里等得?撒开四腿就朝城外剑炉奔去!可苦了不明真相的二爷,飘飘荡荡伏在狗头上,拼死抓牢了才不掉下去。倘若知道那犬子心中如何想法,二爷宁愿松开摔死下去。
  这可真是,飞檐走壁吓死猫,迫不及待乐死狗。欲知二爷可是就此做了压寨的狗夫人,且待下回分解。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打滚……要评、要收藏……




第 16 章

  却说,那神獒掳了二爷在背,一路风驰电掣,要往自家窝中去一番享乐。不料临到出城,忽听城外好一群野狗狂吠,听声极是不善,心下一沉,暗道这是有了事了。他虽心中急切,要与他雌儿亲近,终究是不肯置他于危险当中。是以磨过头来,又将他送回铁家后墙。
  那黑猫呆愣愣地模样,在个狗子眼里头,说不出地憨态可掬、诱得狗欲罢不能。一看再看,依依不舍,蹭得要去了二爷一块猫皮。
  城外或有事端,不能带你同去,便在此等我,去去就回的。
  二爷云里雾里不甚明白,只晓得这狗子绕了大半座灵州城,将他送回了来。猜想概是在讨好,带他兜风。要说前世好歹也是个热血男儿,最好的不过美女汽车世界杯。时常把他那女式自行车作跑车用,晃晃悠悠骑过了四年大学。
  又赖皮了一会,才几个跨跳远去了。二爷心道,都说狗鼻子灵敏,却不曾想到,连他落脚何处也嗅得出来?自己蹲了片刻,仰头瞅瞅正中天的玉钩,管他的。回家,睡觉。就抖一抖耳朵,甩尾巴去了。
  放下这一头不提,单表那神獒的去向。
  他方才所听非虚,确是他率领的狗群有难。
  书中代言,这神獒未曾到灵州以前,城外的野狗分作两帮。其一便是现在他带领的这一种,体型较别个略微大些,喜食鲜肉,惯以捕猎。天丰地厚的年月,与灵州居民也是两不相干,互不侵扰。
  又有一种,专吃腐肉,与秃鹫同行,便是无甚灾荒,也要扒墓掘坟,刨出死人来,开肠破肚,啃食内脏。他们外貌比之别个,也十分好认,额前生了个硕大肉瘤的便是。虽然体不及前一种大,却因常年吃死尸,牙口中积攒下尸毒,一旦着上,倘不能当场斩断患处,则不可活。
  按说这两类狗子,习性不同,各有所好,本是不相干的。奈何那几年接连的天灾人祸,民不聊生,田中无粟米、河中没清泉,最是吃食短缺的时候。天上飞的鸟雀、地下钻的鼠蚁,连落单的大活人也敢上前一搏。最后吃无可吃,只好也打起了腐肉的主意。
  对一方自然是不肯的。狗性护食,平常他用饭的时候,你若靠近,也要同你低呜示警,更何况是在眼皮子底下明目张胆抢食。
  双方不由分说、也无甚好说,直打得你死一千我去八百,也不罢休。好似积怨已久,一肚子的怒火非要今朝一并发泄出来的劲头。
  这一方虽凶,受不得那一方毒牙利齿;那一方虽狠,奈何不住对方前赴后继、数量众多。
  就在这么个你死我活的时节,那神獒从天而降,其性情比那残暴的愈加残暴、手段比那阴狠的愈发阴狠,皮毛似盾甲、爪牙如钢刃。一举便收服大小狗子,再没有一个不俯首帖耳、敬畏臣服的。自此带领他们入茔以掘尸,袭户以窃家畜,行动十分规整,颇有狼群之风,好不风光一阵。
  许是应了盛极必衰的道理,过不几时,又从内部起了争端。那面生肉瘤的野狗,生来便是那等不耐受束的个性,消停时日不久,又逢饥年荒月,狗群一时短了供给,竟偷偷打杀比自己不能的野狗,继而果自己肚腹。神獒知晓后,大发盛怒,便将那一族驱赶开去,直到附近山村野地,再不许回来。
  那般穷乡僻壤,自然不会多吃多喝,比灵州城外可差了一个天地。三五日就耐不住饥饿,忝脸回来偷食。神獒不容,见之则当场格杀,毫不顾念。即便畏其威严,到底打熬不住腹转肠鸣的折磨,屡次三番来犯,尽教杀了个干净,余下之辈,只好偷偷来往,单个孤零的行动,以免又为其包了圆满。
  今夜果然又是他们,三五只纠结一块,来到城外抢食。神獒到时,狗群正把他们围困在当中,也不敢上前,只纷纷堵在四周乱吠。那四只教包围的,反倒无甚惧意,颇悠闲啃食一具成人尸体,这个拽肠子、那个拖肚子,咔吧咔吧嚼碎骨肉,吧唧吧唧舔食血肉。
  不时有狗子敢踏前一步的,便露出黄褐色的尖牙来,额头上不住摇晃着赤红发黑的血瘤,两眼也不见眼白,不瞪也有三分鬼气,直唬得那靠近的狗子呜呜后退,复又回过头去埋头吃喝了。态度十分嚣张狂妄,可见当真不将这一群放在眼里,只待饱足以后,扬长而去。谁敢阻拦?
  神獒立在一处高坡之上,俯而视之,并不急于动作。看他们连骨头渣也吃净干了,摇头晃脑,状甚惬意,迈大步就往外走。他的部下多惧怕牙上尸毒,畏首畏尾不肯近前,见对方走来,只是步步后退,反倒让出一条路来。
  那四匹血瘤犬尚不知大祸临头,三匹并排走在前头,一匹断后,后退着走在后头。眼看狗群后退,再两三步就可以扬长而去,不免有些得意起来。不防备面前无声无息降下一个庞然大物,不等落稳在地细瞧,那自来引以为傲的嗅觉已然告诉他们来者是谁。
  只因方才神獒站在下风处,这一群才不曾晓得他的行藏,如此出场,可算得上是神不知鬼不觉,凭空出现一般。一众狗子又喜又怕,背耳朵夹尾巴,伏在地上,匍匐后退,顿时将四个入侵者搁在神獒面前。
  自女娲造人时起,便有高低贵贱之分。娘娘亲手捏就的,便是高贵之人。后使柳条挥就的,则是低贱之人。概不是心血来潮、一时兴起。只因平等在生命,却不在生灵。一个种群中,总要分上下,上饱下饥。种群与种群之间,也要分强弱,弱肉强食。
  却拿现下说话,一群狗子对付四匹血瘤犬,又有何惧哉?依旧呜呜咽咽、频频后退,把四个捧得好不威风。倘若是威风,凭你四个力量,对他一只,又如何窝囊熊样,吭也不敢吭一声出来?
  直道,必不是拿数量来说话的,任你如何张狂,只消与人家放在一处,高低立现,一眼便知。就是把十几里内的兔子聚在一处,任凭去对付一只狼,也只是白白做了盘中之餐罢了。
  神獒不声不动,单单是坐在那处,四周围就如同寒冬过境,阴冷涔涔。偏生那一对眼珠子,又好似烙铁也似,烫在四匹的身上。这一番冰火两重天,当头来个下马威,饶是他们凄凄惨惨呜呜哀叫,犯天威者,当以死告罪。
  陡地站立起身来,神情有些懒懒,把牙呲了一呲,勉强算是个挑衅的动作。
  那四匹一通求告,见他不依旧肯放过,彼此相顾,与其坐等咬死,不若拼上一拼,或有生机。当下四散开来,分布在前后左右,虎视眈眈把盯着,杀气弥漫,那怪异狗脸愈发扭曲可怖。又如何唬得住他?猛然间,右后方那一个扑将上来,其势如剑,眨眼间已到近前,神獒尚不及转身。那尖牙上头菌毒无数,刮破了一星半点,也是好受的!
  但见那条天眷的巨犬,不急不忙,待狗爪子着上了身体,才狠狠一甩尾巴。平常狗子的尾巴可是弱处,拿捏住便疼痛难当。他那条尾巴不同别个,一条如同钢棍,拍在小树上能一断为二,砸在土墙上即可碎穿。这一下正着在那血瘤犬的脑袋上,整个飞将出老远。虽不曾头破颅开,也是奄奄一息,堪堪待死。
  那神獒胜而不骄,或又一说,根本不将它们放在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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