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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人与人以及人与狼的爱恨情仇:雪狼 作者:徐大辉-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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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关。
  望烟生饥,每每眺望炊烟的时候,独眼老狼感到肚子空荡荡的,填充的欲望无比强烈。坨子里遍地是野兔、沙鸡什么的,它因此也不缺少食物。
  无垠的荒原上,太阳失去光芒,苍白的巨月无论是升还是落,洞口依然终日堆满积雪,灌进洞穴的风带着哨响,带着坚硬的雪粒……满目凄凄的枯草,残肢碎体遍野飘荡哀号。悲咽的寒风日夜不停地呼唤复苏,呼唤岁月的轮回。在呼唤中春天姗姗来迟,步履艰难。
  独眼老狼眼里盈满苍老的泪光。
  大雪淹没荒漠的冬天刚过,它感觉恍如隔世,季节更替竟如此奇妙。绷着虎着一冬脸的太阳,现出了慈祥和宽厚,通红的大脸裸裸地冉升,裸裸地沉落。此时还不到百灵鸟悬于云朵下恋爱的季节,寻不见它们的身影,更难听到它们为爱情的苦苦啼唱。
  偶尔,一只不安分的黑百灵,掠过清纯的蓝色空间,留下忧伤的啼鸣,荒原上的生命大都还在冬眠。黄鼠、鼹鼠、刺猬、狗獾静卧洞穴中,缓慢而节约地消耗自身的脂肪和囤积的越冬食物,没有外界骚扰且食物充足,日子安定、舒坦。为生存紧张忙碌,一下子便在此季节放松,惬意的休闲中忘却挣扎的烦恼。
  独眼老狼蜷伏在洞穴里,除非排泄便溺才动一动,用减少活动来极大限度地减少消耗。造物主给食肉族留下缺欠,它们不能像鼠类那样储备下足够的越冬食物,也不能像鸟类那样到大雪覆盖的收割后的田地或村庄去觅食。
  在既缺少食物又缺少伙伴的困境中挺过一个漫长的冬天,独眼老狼终于迎来了荒原的绿色。
  发现像大角马鹿这样体大动物是它的渴望,追杀大型动物在没有遇到大型动物之前就下定决心。
  因此,在大角马鹿顿足挑衅时,独眼老狼也趁此机会减慢速度,恢复一下体力。
  那只大角马鹿的躯体浮雕一样刻在土丘上,茵茵绿草托衬下,毛管愈加油亮。它的背景是一座白沙坨,形状酷似某种哺乳动物的胸脯,迷人地凸起两个对称的沙包,正像一对蓄满乳汁的肥硕大乳。
  独眼老狼对此地方熟悉,并且充满感情。追溯到很久以前,落荒逃来的瘸腿老狼,粗壮有力的前爪,朝大乳鼓胀胀的地方掏挖下去,为一脉族群掘出第一个洞穴。这是一只白色皮毛的狼,浑身没一根杂毛,它一走动就如一团雪在滚动,它几乎用一个秋季的时间,建造了豪华的别墅,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后,开始寻找伴侣。方圆百里已没有同伴可寻,一只捕狼队进入荒原,昼夜围猎,它是这场劫难的唯一幸存者。瘸腿老狼始终没放弃寻觅异性,它需要一个温柔的伴儿,更需要一个能繁衍后代的异性。它用它的方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呜嗷呜嗷地呼唤。除了自己远去的呼声外,并没有它渴望的回声。
  忽然有一天,一片白色在月下飘来,瘸腿老狼精神为之一振,眼睛放光。白色渐渐移近,瘸腿老狼见到一只它们同祖同宗但不是狼,却是一只母狗。或许是孤男寡女,它们同病相怜,有着共同的愿望,狼和狗结合了……春天一窝小狼诞生,白色的一窝,它们十分健壮,年复一年,一群白色的狼出现在爱音格尔荒原上,瘸腿老狼在它耄耋之年看到族群的兴旺,它的狼王宝座相当稳固,统率狼群多年,后来儿孙袭承祖业,繁衍生息,群体越来越壮大,白沙坨洞穴星罗棋布,很像一个巨大的马蜂窝,独眼老狼就是此族的后代。
  称王称霸是每只身心健康公狼的天性,一生梦想都成为群体的枭雄。这是狼群中的大事件,和人类的国家总统选举无二,差异在于人类用手段,狼用牙齿。
  独眼老狼很幸运,三岁时打败对手做了狼王,江山美人自然就拥有了,身边多了一位杏仁眼、全群最漂亮的狼王后。杏仁眼一身如锦缎的皮毛,雪花一样的晶莹,也可称它白雪绒。
  在狼群,优胜劣汰是铁的法则,做狼王如此,做狼王后亦如此。性成熟,想当狼王后做母亲都不是随随便便。在狼群恋爱不是自由的,情人、娼妇、妓女、性伙伴是犯大忌,可能招惹杀身之祸,或者被赶出狼群。
  成熟的果子终归要落下,狼的性事总要有个解决办法,它们采取一种形式——公平决斗。单说女狼要做母亲,首先必须取得狼王的准许,方式是通过选美。
  一件美丽的事情——争做新娘,却蒙上了残酷、血腥的色彩,环境倒很和谐,绿色的荒原充满爱意,暖风融融,野草青青,万物复苏,春情萌动……在如此氛围里进行,其他季节,包括沉甸甸的秋天,狼群里没有爱情故事发生。
  独眼登上香洼山领地王位,正逢狼群的衰败时期。一支由年轻猎人韩把头率领的狩猎队进入爱音格尔荒原,九十多只白狼,一个冬天下来,只剩下二十六只,还包括前狼王的遗腹子——短尾狼,独眼将它留在族群里,喂养它长大,这一点上说,狼比狮子更人性,新狮王上任,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杀死前狮王留下的未成年幼崽,斩草除根,一个都不留。
  狼们都羡慕独眼狼王拥有的杏仁眼王后,它不仅美丽,无比聪慧和勇敢,战胜敌手登上王后宝座,与独眼夫唱妇随,一并治理族群,最大功绩是躲过韩把头打猎队的一次次捕杀,使族群壮大起来,发展到它被蹓蹄公狼掀下狼王宝座时的八十九只。
  香洼山间的宫殿宽敞而舒适,错落有致的洞穴它的位置最高,可以居高临下俯视全群。
  八年的狼王的生活令独眼怀念,睡着柔情似水的佳丽,权力凌驾法则,它移情于苕条棵子下面洞中那只蓝眼女狼。族群中的特殊地位,使它毫无顾忌地去爱它的情妇,常送给它些礼物:一只野兔,半条狍子大腿……
  做狼王八年,坎坷的生活印迹,清晰地烙在它的身上——右眼被苍鹰啄瞎;后脚趾留在猎人的钢板夹子上。
  独眼确实老了,双腮塌陷、牙齿松动,很难一口咬断黄羊的脖子。去年蓝眼女狼被王后杏仁眼轰出群,它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已经无力保护情人,到了无能力保护情人的地步,说明自己真的老了。幸存的独眼终于被儿子蹓蹄公狼的利齿打败。
  西边的山峦腆着孕妇似的大肚子,迎接圆红落日坠进垭口。大角马鹿紧张起来,清楚自己犯了致命的错误,没在天黑前甩掉老狼。夜间视物比白昼还清晰是狼的本领,而马鹿离开太阳和月亮,世界会变得模模糊糊。
  以阳刚著称的马鹿也聪明,它努力在山垭口吞进太阳之前,彻底甩掉独眼老狼,然后找个安全地方藏身,躲过追杀。
  大角马鹿加速奔跑,油光的身影流星般地朝前箭射,扬起厚厚的沙尘滚向远方。
  3
  暮色苍茫,浸透夕阳余辉的荒漠,淡淡的红色雾气飘浮。大角马鹿汗津津地登上土丘,回首望一眼身后,空荡荡的,它一头钻进黄榆林。
  独眼老狼绿莹莹的眸子穿凿夜幕,景物仍然像白昼一样清晰可见。但它终被甩掉了,跟踪一天的目标突然间消失。
  先前,独眼老狼被时速超过70公里的大角马鹿拉开距离,它感到吃力和疲惫,加之又渴又饿,原本漂亮的蹓蹄步势此时显得零乱,起落极不协调,奔跑时脊背拱起,稀落落的背毛荒荒地竖起,表现出十分衰败。毕竟不是啸聚荒原统领狼群的时代了,跑上几十里路就要喘吁,眼里总是湿漉漉地淌泪。
  悲哀地望一眼大角马鹿消失的方向,独眼老狼断定猎物一定藏在黑黝黝的林莽间。它有经验,也很有耐性。在体力不支、饥饿难耐的情况下,暂时放弃追踪,去寻找水和食物。
  独眼老狼转身向沙丘下跑去,它始终保持弓身低头姿势,穿越深密的蒿草,灵敏的嗅觉很快闻到了腥腥的水藻气味儿,是从偏北方向飘来,它直奔过去。
  一条很窄的涓涓细流斜横在面前。
  独眼老狼不止一次到过此河,对它的支支汊汊都十分熟悉。这条冬涸夏流的季节性河流,有一个不雅的名字:裤裆河。
  无法理解人类为什么给河流起这样一个名字,裤裆是什么东西?狼们不感兴趣。独眼老狼率领群体曾多次趟过其中的河段,嬉水的日子深深地刻在狼王的记忆里。
  阳光下的河水呈棕色,清澈而柔滑,花纹蛤蜊缓慢而行,割开灰色的河底,划出暗暗的泥线;泥鳅顽皮地将锥形头颅扎进稀泥,一片黑黢黢的泥浆涌起,顷刻之间泥浆又沉降下去,被行走的水澄清,指粗的洞眼可见殷红的尾翅。
  狼们在闲散无聊的时候来到河边,和水族客们开开玩笑,凶猛的食肉动物温柔的一面展现在弱小动物的面前。叼出蛤蜊甩到岸上,或是从稀泥中捉住泥鳅……
  现在,独眼老狼饥肠辘辘,倘若遇上蛤蜊、泥鳅,它会毫不含糊地吞下去,正如人类的那个词汇:狼吞虎咽。独眼老狼嗓子沙啦啦地响,声音像风中的枯叶。它急不可待地跳入水中,大喝起来,河水不失清亮但咸涩,刺激得喉管火辣辣地疼痛。
  夜的脚步匆匆,转眼间厚幕将荒原捂盖严实。独眼老狼胡乱填饱肚子后,沿着河岸缓慢地走。
  后来它走累了,蹲坐在蓄满白日阳光而温暖的沙滩上。警惕是狼的天性,恶劣的生存状态,逼迫它们日夜警惕天敌。独眼老狼仔细地听着周围动静,辨别风中的各种声音。
  4
  嗷呜!——
  一只孤狼的叫声将夜幕撕开条裂缝,几十匹马沿着裂缝风风火火地急驰,恶狼捕食一样地扑向亮子里火车站。
  这是一支由三十三人组成的匪队,一色的毛瑟枪,间杂着土枪火燎杆,一门老掉牙的土炮也带上了。该匪队按照当地的风俗,大柜也报号,北极熊。大当家的是纯种的俄罗斯人,名叫卢辛,其他匪员也是俄罗斯人。全队中只有一个中国人,姓项,此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家称他项点脚。别看他身有残疾,但机敏过人,骑马打枪也不是常人能比。他能讲一口流利的俄语,给大当家的卢辛当翻译。
  嗷呜!——
  狼的嗥叫虽然没对马队产生多大干扰,马几乎习惯了夜间奔走,对狼的叫声也习以为常。但还是有那么一两匹马,警觉地竖立起耳朵。
  项点脚的坐骑显出惴惴不安,尽管它被夹杂在队伍中间,前边是卢辛的高头大马,后边还有数匹马尾随,它的不安还是让项点脚感觉到了。他的一条短腿神经质地抽搐了一下,被锋利的狼牙痛咬的滋味记忆犹新。那件痛苦的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对狼牙的回忆仍旧充满恐惧。
  项点脚在一个雨后随着俄罗斯的母亲去草甸子采蘑菇,母亲肥硕的躯体远远地抛在后面,担心儿子不安全,母亲不时地喊:
  “顶子!别跑远喽!”
  项点脚顽皮地把柳条筐戴在头上,远远看去倒像一只巨大的草蘑菇。
  “小心有狼。”
  移动的草蘑菇停顿了一下,掀起筐沿儿露出半张小脸,四处瞧瞧,然后继续往前跑。
  母亲以最大努力跟上儿子,事实上她已被拉得很远。儿子钻入草丛就如潜进水里,蒿草逐渐把他淹没。
  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项点脚从小就怕狼。在爱音格尔荒原,狼吃人,尤其是小孩让狼吃掉的惨事经常发生。母亲的提醒直到他被蒿草淹没才发挥作用。
  “狼?”项点脚胆战心惊起来。
  茂盛的蒿草遮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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