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好些了吗 作者: 吴虹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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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晚,林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那样的女人”,接受了某教育频道的视频直播采访,她一直低着头,不肯直对摄像机,惟恐大家看见她眼睛里的泪花。
6月17日,单位已经有人知道“芙蓉姐姐”就是林可,领导找她谈话,态度很好,就是希望她不要“在网上公布自己的照片”,不要“和她们一样”。林可隐藏了她在“新水木”上的BLOG,引起众人议论、猜疑。好几个自称是摄影记者的人,要求给林可拍照,并恭维她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的模特儿”。
6月18日早上,林可再次在电话中哽咽,“有人认出哥哥来了!”她知道自己“有名”,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实际上已经红透网络,对于一波又一波、浪潮般汹涌的咒骂、讥讽,她始料未及。“我不知道会是这样的,他们把我的照片到处散发”。“你们不要害我呀!”
网上对芙蓉姐姐的关注正在升温。除了前一阵的关于她在陕西某工学院的“情史”,还有人考证出“林可”并非她的真名,“她原名史红霞,陕西武功县史家村人。”
芙蓉之绽放
几乎所有人都在看“芙蓉照”,都在“扫芙蓉盲”,以便跟上潮流,读懂“芙蓉”这个网络关键词的所指和能指
文/独眼
2002年9月9日,芙蓉买得第一本考研专业参考书时,怀着激动的心情在北大未名bbs上发布了她第一篇文章——《北大,你是我前世最深最美的痛》,当天就成为了“未名”十大热门话题头条。
去年下半年一个叫huobingker的ID——正是芙蓉姐姐——开始在水木清华BBS的Picture版贴图,言语自信,姿态特别,每张图片都会引发众人回复,登上BBS的十大热门话题之首。一时间版面乱作一团,只要芙蓉出手,或骂或赞的帖子无数,讨论无数。其他人贴出的图片就只能在夹缝中生存,旁人根本无心点看。她本人的热情回帖引发了更强烈的回复风潮,她的三个ID都因“干扰版面秩序”被封了。不久,Picture版的版主们决定在第一时间将芙蓉发的帖子设为只读,不可回复。fans大怒,不断发帖质疑版主的行为。11月9日版主们不得不申请单开了一个Picboard版,专门讨论版主管理,以便引导网友的过激情绪。
同期,芙蓉还在鹊桥版发出题为《寻找创作的灵感,寻找跳舞的激情,寻找一生一世的幸福》的帖子征男友。没人真心应征,只是造成了版面的巨大混乱。
12月2日14点14分,笑话连篇版开始了水木BBS第一次快闪行动。几屏的不同ID几乎同时发出了题目为“拼人权,爱芙蓉”的帖子。
短时间内,凡芙蓉以各ID发的帖子,凡是用了芙蓉的专用字“藕”字为自称的帖子,甚至凡是提到“芙蓉”二字的帖子,几乎都能出现在当天的十大热门话题里,也成为版主们最为头疼的话题,只要有“芙蓉”,别的事情都靠边站,BBS原有的气氛全改变。这就是芙蓉的影响力。
在她红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有人找到她2003年底在工业工程系学生节晚会上伴舞的视频放在网上,顿时“技惊四座”,大幅度的肢体动作令人无法不“伸颈,侧目,以为妙绝”。此后,陆陆续续有一些学生晚会活动传出了芙蓉不请自来上台表演的消息,可后来证明,芙蓉之所以到场,都是有好事者事先联络的,可这些联络人事后却不肯站出来说明,任虚假信息流传,更增加了芙蓉的争议性。
很多人以为芙蓉是清华的学生,其实不是,她只是众多来京考研者中的一个,先考北大再考清华共考了三次。今年曾经有人在水木BBS发帖说她以高分考入清华经管学院,可只是子虚乌有的谣传。她落榜了。
不到三年时间里,她以另外一种方式被人当成了清华北大的学生。她身着“艳装”在北大清华各个著名“景点”前的pose照被人从校园BBS上转贴到了天涯论坛,从一种校园式的隐秘小天地进入了更广阔野蛮的外部网络世界,这让她大大的出名了。几乎所有人都在看“芙蓉照”,都在“扫芙蓉盲”,以便跟上潮流,读懂“芙蓉”这个网络关键词的所指和能指。没有多少人能像芙蓉这样,投入如此简单,影响如此巨大。这个夏天,芙蓉一人正跟“超女”万人相匹敌,吸引着人们的视线,成为“你不能不知道的5位网络名人”之一。
棒杀芙蓉的人,急于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急于消灭那些置于自己理解能力之外的人和事;追捧芙蓉者则大多带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高声疾呼“不要让她醒来”,是将内心的表现欲投射到芙蓉身上,希望她替自己“登台”。或许我们的生活真的是太无聊了,需要打这样一针强心剂才能振奋。
第4节:洪峰(1)
作家洪峰的文学生活
特约撰稿 吴虹飞
洪峰,吉林籍著名作家,曾与马原、苏童、余华、格非并称文坛“射雕五虎将”。最近因其所供职单位沈阳市文化局剧目创作室以他“不坐班、长期联系不上”为由,暂时停发他每月2000元的工资。10月25日,洪峰与单位沟通失败,一气之下来到青年大街行乞,并且挂上牌子,写明工作单位和户籍地址。
继“梨花体”和“诗人裸诵”事件之后,“作家洪峰上街乞讨”又一次成为网络媒体“头条”。
为了那2000元工资
出门前他犹豫了一下。洪峰6岁时看电焊工人焊接,被那道红光迷住了,蹲在旁边看了几个小时,从此眼睛被灼伤。顶着1200度的近视,他几乎是听完了他的学历课程。洪峰有一个习惯,能不睡觉就不睡觉。“在眼睛变瞎之前,要多看看这个世界。”
他有些恍惚。穿着衬着假羊毛的小棉袄,里面穿一件毛衣,一条七八块钱的,有一层绒的裤子,穿着未婚妻小燕给他买的新鞋子跑到了街上。他担心自己给市政管理人员按照盲流送进救助站收容,就在腕上挂着一个纸牌子,写的是:洪峰\户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XXX路XX号\单位:沈阳市文化局剧目室。
“这样,我就不是‘黑人’,能查得到,也就能回家。”他没有标明自己的“作家”身份。
天有些冷。他手里拿着一个朋友送的“阿迪”的带沿儿的帽子,还真的有些人往帽子里扔了些钱,有一元的,有些是五毛的钢钅崩儿。加起来大概26元。有一个读过他作品的女士,问他是不是那个作家洪峰,并和他聊了一会儿,留下五块钱走了。
第5节:洪峰(2)
他没有戴表,眼瞅着天黑了。他就想,小燕该回家了。他就想着,要在小燕回家前回家。
于是他就走回家去了。手上的小牌随手扔到了楼下的单车棚。他上了楼,走进卧室坐下,去看看自己的博客,谁又给自己留了言。他的博客是匿名的,他认为自己只是一介草根,自称“洪老汉”,经常给留言者认真回复。
他的愤怒渐渐消没了,他开始想,要是没这2000元,自己该想些什么别的办法去挣。
可是接下来,记者们来了,闪光灯“劈啪”作响,惊动了正在吃大饼的小燕。自此以后的几天,洪峰受到的“青睐”,远超出他二十余年的文学生涯。
作家洪峰的难处
在一位大学同学的印象中,当年在学校,洪峰还仅仅是“赵洪峰”,是很多不起眼的男同学之一:矮胖、土气、一点不出风头,属于被女生冷落的一类。他成绩也不如自己的好,没想到后来写了那么多的小说,更没想到的是他后来居然要上街“乞讨”。
作家格非说,“洪峰肯定有自己的难处。我觉得这件事情比较蹊跷。我不了解他的意图。他上街乞讨肯定不是为了讨钱,可能在表示抗议。”
新浪网友甚至说,业内有人认为洪峰的境遇暴露的是纯文学的没落,是一代先锋作家的没落。如果是余华、是安妮宝贝,当地文化局肯定不会这么做。
1994年,沈阳市正大力建设一个文化城市,洪峰被当成特殊人才引进,只是恰逢其时。文化局需要洪峰的只是“一张(能与其它省市剧目部门平等对话的)全国粮票”,“他们认为我的小说创作同样属于文化局的成就”。
关于住房问题,时任市长承诺的是从市长基金中拨发18万元人民币为洪峰购买一套住房,如果不够,就由文化局自己想办法解决。1994年春节之前,洪峰和时任文化局局长前往市长办公室,“在那里我头一次知道市长还有基金”。时任文化局长向他解释了市长基金的用途:突发事件和特殊事件。“给洪峰买房子就属于特殊事件”。
10年前文化局给出的承诺是“不坐班”,并没有写成合同。“面对一级国家政府部门,双方都没有想过需要文字合同。虽说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但我一直坚信,这个协议应该具有连续性,我们的政府在,就不会不信守承诺。用现在的话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韩寒在博客上评论“洪峰事件”时称,“因为单位不给什么事都不干的作家发工资了,就做给别人看,这也太低等了。人家好歹发了你十年工资了,一个二奶包十年从二奶包成二奶奶也算对方有情有义了。”
洪峰笑说,“使劲骂,在老了之前骂完。”他辩解说,“关于作家该不该被寄养的话题,不该问我。首先我不是专业作家,我是政府机关下属的职工。沈阳市文化局和沈阳作协不搭界的,沈阳作协隶属沈阳文联,沈阳文联是群团组织;文化局是政府机关,我的单位是文化局下属事业性单位剧目室。”
成为文化局工作人员之后的11年里,几任剧目室主任一直鼓励洪峰尝试写一写话剧,洪峰每年也会完成一个甚至更多的剧本。近年来开始以工作合同的方式注明:“每年完成一部作品,文体不作硬性规定。”洪峰认为自己“11年来没有白拿过一分钱,一直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并未违反合同———除了发表的作品,还有2005年在全国公演的话剧《九路汽车》(长春话剧院)呢”。
洪峰“乞讨事件”发生后,郑渊洁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认为“专业作家”制度应该改革,作家该靠稿费生存,而不应该拿工资。当了解到“文化局”和作协并不搭界,而洪峰在这11年中也是按量甚至超额完成了文化局任务后,郑对记者表示:他的话不是针对洪峰说的,而是针对每个月拿工资,然后也没有写什么的“作家”。
巧合的是,他也有过跟洪峰同样的被停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