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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初夜 作者:唐颖-第26部分

小说: 初夜 作者:唐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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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你拒绝,所以对她也保密!”对着李成一脸愕然的表情,海参竞像做错事般解释道。
  但心蝶已改变话题,顾自和海参聊起蝶妹的情况,一边关了阳台的电灯,将他们带离放洗衣机的阳台。有关礼物的话题她希望之后在电话里深入。
  这个意想不到的阳台序曲,让李成在接下来的晚餐桌上对海参十分殷勤。这天晚餐主食是大闸蟹,他们俩喝黄酒吃蟹聊天很是惬意,心蝶远不能这般尽兴,她问中不时离开餐桌,给刚读二年级的儿子看作业理书包并给他洗澡带他上床睡觉,这边李成谈兴正浓,从刚发生不久的“9·11”谈到宗教战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又返回到中世纪的十字军远征,凡是远的、大的、与日常生活无关的话题都是李成热衷的话题。
  喝了酒的李成显得精力旺盛,话多笑声响,到这时候已经开始独霸餐桌的谈话,其话题简直源源不断。坐在他对面的海参已停下吃喝专心听讲,由于时差,常常刹那沉沦睡眠,以致他的神情有些呆滞,而李成单独进入演讲的high状,手之舞之间干脆起身。
  孩子入睡后心蝶重回餐桌,并端来一盆刚煮熟的酒酿圆子,又去拿来干净碗勺,在桌上分食,毫不踯躅地打断李成的高谈阔论,夸张地学舌美国英语。
  “Whatisthedessert?Jiuniangyuanzi!”把海参逗笑,“有人告诉我,dessert比主食还让美国人感兴趣?”她问海参。
  他笑着点头,“是啊,在吃文化上,美国人还停留在儿童时代,当然我不喜欢甜食,除了酒酿小汤圆。”
  海参起身把心蝶盛出的第一碗酒酿圆子端给李成,拿过第二碗便吃将起来,其活跃与先前的沉静状判若两人。
  但李成却把碗推开,“我不能吃,这东西一下去,胃就泛酸。”
  “那是你的胃有问题!”心蝶没好气地把李成的甜点拿到自己面前,“反正我喜欢的东西都是你不喜欢的。”
  埋头吃酒酿圆子的海参小心翼翼抬起眼帘瞥了一眼李成,通常这是夫妇拌嘴的开始,但是李成似乎并不在意,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深深地吸入一口又徐徐呼出,一串串烟圈如轻云袅袅升腾。
  “心蝶是烹调好手,她的菜朋友都喜欢,可是我吃不来,太清淡了!”李成笑着望住海参,好像刚刚正视他的存在,打量的目光带着审视。
  “哦,竟然会做菜?让人大跌眼镜呢!”海参挑起眉毛睁圆眼睛朝心蝶看去。
  “按照蝶妹的标准,我的菜还是太浓烈,她更清淡,恨不得煮着吃。”
  “为了健身,牺牲乐趣,人生变成保养的过程,其意义何在?”李成夸张地一叹气,海参笑着点头似乎更认同他的说法。
  “我觉得很奇怪,蝶妹年年回上海,今年反而不回来了,我以为你回来她更应该回来一聚!”
  心蝶转移话题,故意不接李成的口。
  “我倒是奇怪,你的同学回来为什么要你妹妹也一起回来?”李成却对心蝶的问话发出疑问。
  这句话让心蝶好笑,海参也笑了,虽然稍显不自在,朝李成发问:“知道她过去的绰号吗?”
  “绰号不就是‘蝶来’吗?听起来像个唱花旦的男人艺名。”
  海参大笑,心蝶并不觉得好笑,她总觉得李成特别反感她的绰号,因为那个绰号包含了他无法进入的往事吗?
  “其实这绰号还是我起的……”海参如此这般将绰号来源告诉李成,似乎故事有些缓慢而且冗长,心蝶就有些焦虑,假如李成的话题没完没了,她也焦虑,今晚她好像一直在担心这两个男子之间的沟通.他们如此迥异的个性和职业以及成长背景,她焦虑的焦点是怕李成让海参难堪,李成这个人,他是不跟社会规则走的,这么思虑他的时候,她突然意识到这也正是当年他吸引她的地方。
  “噢,第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样子的,小男人婆吧?”
  没想到李成居然很配合地与海参聊起来,虽然其问话不无讥讽,还带些诋毁。但看到作为客人的海参笑得这么开怀,心蝶也只能一起笑。
  “很雄赳赳气昂昂的,穿了一件白衬衫,领子雪白,我当时想,这件白衬衣一定是她自己单独拿出来洗,用手使劲搓,把领子搓得那么白……”
  “真的吗?”她吃惊地问道,“有那么白,你都可以推断是我自己单独拿出来洗?”李成一旁哗哗大笑,笑得有些夸张,心蝶斜了他一眼。
  那时候妈妈让她先学会自己洗自己的衣服,她就是从学洗白衬衣开始。她站在后门小天井的水池边上耐心地搓洗白衬衣,后门开着,经常有弄堂里的人从门口经过包括阿三,那段时间因为告状和阿三互不理睬,所以他经过后门时她故意专心搓衣目不斜视,但眼角里都是他的身影。走过后门时,瞥见蝶来身影的阿三会突然中断正在和同伴的打闹。
  而她为了搓去白衬衣领子上的一长细条灰黑的污迹——那时候的人不是每天洗澡洗发换衣服,领子上都有这样一长条污渍——把自己手上虎口的皮都搓破了。白衬衣干了,领子很皱,她学着妈妈,把熨斗放在煤气灶上烧,领子上垫一块湿手帕,烧红的铁熨斗刚沾上湿手帕便发出“滋”的响声冒出一股股蒸汽和浓烈呛鼻的锈铁味,让她心惊肉跳,也让她振奋。
  “白衬衣的袖子上还套着红袖章,学着那种很酷的戴法,把袖章只套在袖口……”
  李成“哗哗哗”地笑得更厉害,还放肆地大声喘气。
  “神经病!”她斜起她的凤眼又朝李成白了一眼,如果这一眼是对着其他男人,便有一股调情的意味。事实上,对于李成又何尝不是如此,她的多刺的个性似乎令他很爽,她越使性子他越来劲,他们之间不是亲昵而是抗争获得平衡。
  海参微笑地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其故事语调更加揶揄,对于蝶来,在他的描绘和李成的笑声之间有股强烈的荒诞色彩,宛如当年在搓破的手和眼角的身影之间生发出的悬念。
  “长得跟现在像不像?”李成忍俊不禁地打量着已和自己结婚十多年的老婆。
  “那时脸颊鼓鼓的,有点婴儿肥,穿了一双猪皮的丁字型皮鞋,走路有点内八字。”
  “哦,蛮性感的。”李成笑得有些轻薄。
  “当然,算是一朵班花了……”海参正色道。
  他们一起哈哈大笑,心蝶端坐一边,疏离地看着他们。
  他俩虽在说笑,却并非是和谐画面,心蝶感受到某种缺憾,李成这个位子坐着阿三又是如何呢?她突然渴望阿三加入,他们_一人重新坐在一起……
  难道此后人生,那样的场景不会再来?她惊问,对自己。
  那晚,海参离开她家已经两点,李成留他过夜,但他执意离去,“上海男人,太拘泥于小节。”李成这么总结。
  在他嘴里,“上海男人”似乎带点贬义,他不也出生在上海?心蝶觉得受到了挑衅。
  “我以为你和他挺合得来……”
  “还是可以谈谈的,很聪明的一个人……”
  “既然这样,为什么‘上海男人’‘上海男人’的,好像在骂人。”
  “怎么会是骂人?你太过敏了。我说上海男人,只是一种客观评价,这也是你们没有走到一起的原因。”
  说这话时李成正在脱衣,心蝶在铺床。
  “什么原因不原因的,简直莫名其妙。”
  心蝶反感陡起,铺了自己半边的被子,便脱衣服钻进去,李成那一边的被褥仍卷起着,每每对李成不悦便只铺自己的被子。当初,分被子睡这件事令李成十分不悦,他说,简直感觉像分居,那是生完孩子的第一年,心蝶夜里起床奶孩子,总是睡眠不足,对于性事厌倦,延伸出去,便是惧怕和李成身体贴身体的睡在一个被窝。
  尽管李成不悦,但岂能阻挠心蝶想做的任何事?无论如何,在孩子飞速长大的这些年,李成终究习惯了分被,在分被的生活里做爱渐次稀疏,这是否也是李成搬去北京的原因之一呢?他们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再进行讨论,当心蝶抱怨李成在两地奔跑时.他曾经半开玩笑地告诉她,“去北京远没有分被子睡更远!”
  当初不得不接受分被现实的李成此刻又何必在意妻子有没有帮自己铺被,他未知未觉地拉开被褥,其实铺不铺被子乃是个形式,在李成拉开被子的同时人已跟着坐人躺下,随之整个人体已裹人被子,一边道:“不要那么过度反应好不好,否则人家以为你们之间有什么事情发生!”
  “嘁……嘁……”心蝶发出不屑的齿间音,表示玩笑的无聊,同时心里又有一种“如果他看见了阿三又会怎么说”的想象。她把一只比枕头还大一倍的靠垫塞到自己的脊背后面,将顶灯换成台灯,举起遥控器把面对床的矮衣柜上并列放着的电视机和DVD机打开,又起身从夹放DVD片子的塑料夹本里拿出一张片子放进机器,无论睡得多晚,她都要在睡前看一张片子,以前是VCD,现在是DVD。在电影学院读学位时曾勤奋看片,有时一天八部电影,那时是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事业上的雄心,现在则更像吸毒上了瘾,为了忘记每天的现实在临睡前呈示的零意义,更具体的感觉是,仅仅填补令她倍感空虚的进入睡眠前的时光。
  比起心蝶的漫长的入睡程序,李成的人眠简直像开关一般简易,他是那种头一碰枕就发出鼾声的“傻大哥”般的人,虽然在白天的生活中他其实比心蝶理性得多。
  今天喝多了酒,似乎李成的头还未来得及安放妥帖,它正倾斜在枕头外,便鼾声雷动,心蝶不快地推推他,李成翻了个身,鼾声平息,却传来说话声:“这个海参是不是很吃(迷)你?这么多时间,衣服领子皮鞋样子都记得清清爽爽,不容易!”
  心蝶哼哼地鼻子发出笑声,觉得丈夫的想象荒谬,更荒谬的是这种突如其来从鼾声的间歇中发出评语的方式。李成压着被窝的下巴居然笑得一颤一颤,心蝶觉得滑稽而哈哈大笑,一边举起遥控器把电影片子的声音又调高一些。
  笑声中李成的胳膊伸进她的被窝,一下子把她揽进他的被窝,手已伸进她的睡衣。喝了酒的李成总是性欲旺盛得粗鲁,心蝶把他用力推开,身体已从床上跳到地上,她索性抱着被子奔到客厅,在客厅沙发上铺开被子,把面对沙发的电视机和DVD机打开,她打算在客厅看完她的片子。当她回进卧室取出机器里的片子时,发现李成又鼾声大作,这时候,她竟然有一种把李成推醒让他立刻回北京的冲动。
  在安静的无人打搅的客厅,心蝶却无法集中心情看片子,她的心绪仍然留在海参刚刚描述的场景,那些日子发生过更阴暗的故事,但是海参只字不提。他所描绘的画面似是而非,平面,没有阴影,用的色彩很明亮,起了美化的效果。她认为他心里并不是这个画面,他心里的画面该是,在中学操场灼人的阳光里,她声音朗朗诵读毛的诗词,“有几个苍蝇……嗡嗡叫……不须放屁!”引来了工宣队长的暴力。在他慑人的目光下,她把手指向海参。在清脆的巴掌声里,她倒在罗英男的怀里。她并没有失去知觉却将错就错地昏迷了。她任凭同学七手八脚把她抬进医务室。然后她发现医务室令人厌恶的白色检查床上有血。她哭了,因为之前没有人告诉过她这血有何意义。以后,在教室的喧闹声中,她从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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