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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我为死囚写遗书-第59部分

小说: 我为死囚写遗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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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请韦小姐吃夜宵。 
  问题就出在吃夜宵过程中的醉意蒙眬上。 
  放松了警惕的元白在酒精的作用下,向坐在对面的韦小姐吐露了他过去的抢案。他说:“韦姐,我是把你当做好朋友,才将我的秘密透露给你。” 
  韦小姐笑眯眯地望着元白,没有现出吃惊的表情。她只是一杯接一杯地劝元白喝酒,直到把元白的双眼醉得飞出酒意才罢休。等元白醒来后,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韦小姐的床上。韦叶生坐在床边的沙发里,抽着香烟。卫生间有哗哗的水响声,还有韦小姐嘤嘤的哭泣声。 
  元白翻身跳下床,急忙穿好衣服,猛地拍了一脑袋,“我的妈呀,真该死。” 
  韦叶生没说话,叼着香烟的嘴唇往床上努了努。元白惊愕地看到床单上有点点殷红的血迹。难道韦小姐?……元白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新婚之夜——开封”的好事情会落到他与韦小姐身上。 
  “我妹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没想到被你坏了她的清白。”韦叶生开口说话了,语气很温和,“本来,家丑不可外扬,我妹妹应该嫁给你算了。唉,哪知道你在重庆是个提起脑袋瓜到处跑的人。元白,这件事,你看?……” 
  冷静下来的元白完全明白了,他应该走了。 
  “韦大哥,”元白说道,“你只给我回重庆的路费,我立刻动身离开××市。” 
  韦叶生站起身,将一个信封扔给元白,说道:“不是我赶你走。你在重庆犯下的案子,万一有朝一日在××市翻了船,唉,元白,到时候因为你的原因,会牵连出多少事情?” 
  1993年冬天,元白回到了重庆。回到重庆后的元白在一间家政公司谋了一份送牛奶上门的工作。真是冤家路窄,1994年1月上旬的一天,元白按照公司老板的吩咐,送奶到一户人家。敲开门,一时间双方都愣住了。天啊!那位曾经被元白抢劫过的中年妇女兰××怎么搬到这里居住来了?侥幸跑掉的元白躲到出租房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等狂跳的心稍稍平息后,他知道目前这份工作是不能再干了。他想,既然已经抢过一次了,抢一次是抢,抢多次依旧是抢。元白干脆横下一条心,继续抢下去。   
  红影背景:阴谋“画”策(7)   
  1994年3月下旬,元白加入了一个抢劫团伙,开始了他的血腥生涯。 
  1995年8月中旬,元白被警方抓获。 
  1996年11月12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419号刑事判决,认定元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 
  1997年8月2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一核字(1996)第348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元白执行死刑。 
  1997年8月下旬,我见到了死囚元白。 
  最先进入我视线并引起我极大兴趣的便是元白一副津津有味的读报人姿势。 
  那天晚上,我刚走到死牢门口,便看到死囚元白坐在地铺上,腰板挺得笔直,戴着手铐的双手捧起一张《重庆×报》,津津有味地读着要闻版。我惊讶一个死到临头的死囚居然对《重庆×报》的要闻版如此专注,这是我以前接触过的死囚中从来没有过的。须知,《重庆×报》不是大街报摊上出售的娱乐性报纸,就连许多在机关工作的人员读这份报纸都是先读副刊版的。怀着这份好奇,我在他面前坐下来,点燃一支烟递到他手里。他先是微微惊了一下,然后接过烟,朝我滑过一丝笑影,将烟叼到嘴上。我说:“读吧,继续读。” 
  他果真埋首继续读报。 
  我有些失望,不知道该怎样打开话题的切入口。想了想,我走出死牢,找到管教干部,寻了几张最新的《重庆×报》。回到死牢后,我将报纸轻轻地放到他面前。他先是莫名地看了我几眼,没说话,继而将手指在报纸下角那些标注着专题部、新闻部、副刊部等部门上慢慢地寻找着什么。这个细节一下子让我找到了话题的切入口,我问道:“你是在找《重庆×报》的哪个部门吧?我在《重庆×报》社有几位朋友,我可以为你提供什么帮助吗?” 
  他立刻抬起头,双目发亮地望着我,问道:“你熟悉报社?”见我点点头,他一根手指重新在先前那些部门上滑动着,“怎么没见图片部?” 
  我努力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出《重庆×报》社有什么图片部,我慢慢地说:“是不是……” 
  还没等我的话说完,他突然间拍了一下脑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道:“我知道了,这种报纸点子肯定很高,没有人去挂靠《重庆×报》。” 
  “点子?”我疑惑地问道,“是不是商界上的折扣?” 
  于是,在1997年8月下旬的某个夜晚,面对一位小学都未毕业的主编元白,我听到了一则“画刊”的故事。说实话,在商界,买卖批文的故事我听得很多,但像这样的画刊批文我却是第一次听到。 
  “韦大哥他们是钻了体制的空子。”死囚元白说道,见我一副迷茫的神态,他干脆从地铺上捉起我的钢笔,在《重庆×报》报头旁边的空白处,先画了一个公章,然后用笔头点着五角星外围那道圆,解释道,“它好比体制。一般情况下,体制是与老百姓隔开的。”他又用笔头点着五角星,“体制内部的人集中在利益圈内。”他最后指着外围那道圆与中心那颗星之间的空白处,“这就是空子。因为韦大哥他们突破了这道圆,一口咬住了五角星的一角,所以他们发了大财。” 
  一时间,我被他的比喻惊得冷汗直冒。 
  次日上午,死囚元白被执行了枪决。   
  附录:中国“欢”姓第一人(1)   
  欢镜听行道——欢眼看人,镜鉴做事,听风采文。 
  引言 
  公元2006年6月12日晚,河北电视台“真情旋律”专题节目开始在河北电视大厦第二演播室录制,主持人王颖开门见山地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可是,在重庆江津,却有这么一个人,在他三十七岁那年,不仅将自己的姓名改了,而且,他还成为中国第一个姓‘欢’的人,他就是欢镜听。”随后,重庆电视台“巴渝人家”栏目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到欢镜听身上,2006年7月16日、17日、18日三天,分上、中、下三集介绍欢镜听…… 
  常言道:大凡在某一方面成为“天下第一”的人,他的人生一定有不同凡响的特殊经历。 
  那么,欢镜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全世界人民都在歌颂阳光。 
  至少,在我们阅读到的绝大部分书籍中、在我们看到的绝大部分影视作品中,甚而,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每当一个英雄人物出现时,屏幕上要么是鲜花盛开的村庄、要么是巍巍青松岭、要么便是炫目得让人眯起双眼的灿烂阳光……总之,阳光、空气和水,不仅是生命起源的几大要素,而且,它们还被人为地赋予了某种象征意义,尤其是从天宇深处小米般斜斜筛下的金色阳光。除此之外,倘若再出现一湾浅水海滩、海滩上伫立着一位身材修长头箍橄榄枝的少女、恰好这位少女又处于情窦初开双眼浸润着云想衣裳花想容般的怀春之意时,这份让人飞花迷眼全身从头至脚都骨酥筋麻地沉醉在春城似的风物,应该是天下男人们蒸熟黄粱美梦时达到至臻幸福的绝妙境地。 
  那么,有歌颂乌云的吗?有。有一个地方,人们对阳光的厌恶只能用成语芒刺在背来形容,相反,人们对满天乌云的渴望,绝不亚于《三国演义》中曹操心生一计说出的望梅止渴。那么,这个视满天乌云为幸福时光的地方在哪儿呢?这个地方便是……且慢。在谈到这个视满天乌云为幸福时光的地方之前,先从一位农村少年说起。 
  重庆市近郊有一座地处几江河畔的古城,叫作江津;与江津城隔江相望,有一座小镇,叫作德感坝。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一位实际年龄不到十五岁的农村少年因家境贫寒,遂肩扛一根竹扁担,扁担上缠着一圈麻花绳,来到德感坝,意气风发地穿行在大街小巷。当年,农村少年那副装扮与后来遍布重庆城靠卖力气为生的挑夫没有任何区别,对于这类身上的衣服从早到晚湿了干、干了湿的下力人,重庆人不叫挑夫,叫棒棒。不过,在棒棒们内部,却为自己的生存处境取了一个虽然冗长但是很形象的说法:磨骨头养肠子。 
  那时候,身为磨骨头养肠子的少年挑夫,生活重担虽然过早压到他太稚嫩的肩上,但是,一则青春年少,体力上的劳累磨灭不了他心中的万千梦想,二则他还没有学会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般的世故,每当在大街小巷上遇到同窗或朋友,他便大老远伸出双手,也不管人家眼神是否正瞧与斜射,一个劲地邀请人家到茶馆喝茶。等到一次又一次遭遇到热脸贴冷屁股后,很奇怪,他这位出身草根阶层、地位低贱、一穷二白的少年挑夫,居然让那些家境富裕、社会地位比他高出许多的同窗或朋友嫉妒起来,没多久,关于他的流言便流传开来。 
  一天晚上,怀着一种既困惑又苦闷的心情,他登门求教一位对他有所同情的同窗。他不明白,自己是一个乡下少年,是德感坝上命如草芥的一介挑夫,按照常情,小镇上那些装满一肚子油汤的饱汉们怎么会嫉妒一个饥肠辘辘的乡下穷人啃一个冷馒头呢? 
  沉默半晌,同窗告诉少年挑夫:他们之所以不高兴你,是因为你身为穷人却不知道守穷的规矩,走起路来非但不紧缩双肩,两眼慌跳,反而意气风发,得意洋洋,看起来,神态非但不像汗珠滚滚的下力人,反而像衣锦还乡、一路高歌大风起兮云飞扬时的汉高祖刘邦。同窗用一种劝诫的口吻说:“以后你多注意点自己的言行。”同窗口中的言行,自然是指少年挑夫低微的身份了。   
  附录:中国“欢”姓第一人(2)   
  在那位同窗看来,自那天晚上的谈话后,少年挑夫应该守住穷规了,虽然走路时不至于埋首看脚寸步碎行,但是在大街上揽活时没必要做出昂首挺胸、好像真的实践了教科书上说的“干什么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样子。须知,众生平等只是某些权贵坐在主席台上打着饱嗝吐出的酒话,否则,现实生活中便不会存在一等、二等……诸多森严的门当与户对。然而让那位同窗失望的是,他的好心非但没有起到所谓的正面效应,反而产生出副作用,也就是说,少年挑夫浑身的血性愈加沸腾起来,他发誓:将来无论我干何种职业都要敬业尽心地干出几分成绩,至于你们心中的守穷规矩,见鬼去吧! 
  光阴似箭,一眨眼,少年挑夫成长为男青年。 
  成长为男青年的少年挑夫不再是德感坝上替别人担东西的棒棒了,他自学成为一名建筑技术员,在当地的建筑行业里,他的名声超过了许多老技术人员,成为好几家建筑公司争抢的技术人才。同样在这个时期,男青年心田埋下了第一颗爱情种子——他爱上了一个开商店的小女孩。小女孩是男青年自己冒大的说法,事实上,那位皮肤白净、眼睛大大的小女孩比男青年还年长两岁。一天深夜,在敌不过单相思的折磨后,男青年披衣起床,写了一封长达十几页的情书。第二天,他壮着胆将这封情书交到小女孩手里。在男青年既天真又饱满的想象里,小女孩收到情书后,即便不答应他的求爱,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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