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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我的爱依旧在(心脏病受,虐,he)作者:叶露文-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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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雨的母亲打一个电话让保姆为哲雨收拾了一些衣服、洗刷用品。
  保姆一个小时就到了,看得出,他很担心哲雨的。
  哲雨的手术十分的成功,医生说以后只要定期到医院落检查就可以了,现已无生命之 忧。
  我们所有的心悬着的心都放了下来,如同窗外的灰蒙蒙的天际出现了一丝阳光。
  哲雨从手术室出来时是晕睡着的,麻醉还没有过。脸色被白色的床单和被子映得更加苍白了。我们都立刻走到他身边,陪着他一起进了病房。天知道,他从手术室出来的那一刻我是多么的想抱着他或紧紧的握着他的手,,但是我没敢,我怕我一触碰到他,他就会永远的消失。
  我紧紧地注视着他,一刻也不愿意将目光离开。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时间是否在流逝,犹如经历了千万年的等待。他的眼睫毛动了动,悠悠的转醒。
  看着他的父母和我,他有些艰难的开口哑着声叫到:“爸爸,妈咪。”他的母亲激动得哭了。抚着他的发,一脸心疼的看着他。
  哲雨却看着我。“子印……。”他哽咽的叫着,手微微的动了动。
  我赶紧握着他的手,“雨……。”
  “我不会离开你的。”他扯开了一丝苍白的笑容,泪从眼角滴入了白色的枕头中。
  “我知道……我知道。”紧紧握着他微微冰凉的手,泪也划落了。
  我们都相信,从此以后,我们定会相依相守,不再他离,两次的生离死别的悲,让我们不会再愄惧任何事了。
  哲雨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而我则天天都在公司、医院和家中三点一线的跑着,小滔也偶尔到医院看哲雨,有一回还带上了他的女朋友。
  小滔的女朋友和他一样,都是一个活泼开郞的人。只是第一次和哲雨见面就把哲雨逗得直笑。
  小滔看了,心里酸酸的,嘴上说着:“早知就不把她带过来了。她最喜欢的就是美男子,小雨长得这么美,如果把她给拐跑了,那怎么办?”说着,还假装忧怨的看着我。
  “去你的。”我一拳头捶在他的心窝上,“小雨才不会拐人呢。”
  他听了,对着我挤眉弄眼的,还对着哲雨露出了怪怪的笑容。
  哲雨因为没听到们的对话,一脸莫名奇妙的看着他。
  他趁小雨不注意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我当然知道小雨不会拐人。他有你就好了啊。”说着还在笑。
  我白了他一眼,骂了他一句:“小样的。”
  他则笑嘻嘻的坐到女朋友的身旁。
  哲雨虽然做了手术,但是并不代表他会忘记一件事,这件事就是,那天和我在一起的是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是谁?”他坐在病床上,啃着我削给他伯苹果,问道。
  “啊?哪个?”我一脸的莫名其妙的,我现在都一下班就往他的病房里跑,怎么会突然间有个女人蹦了出来夹在我俩中间呢?
  “就是那个。”
  “哪个?”我在努力的思索着。我的同事?不对,我的同事小雨一个也没有见过。医院里的护士?我好像也没和哪个说过太多话吧。还有谁呢?
  “那个很漂亮的女人,那天你和他一起吃饭的,穿着紫色的无袖的衣服的那个。”
  “哦,……那个很久了吧。她是我的客户。”
  “很漂亮哦。”他咬了最后一口苹果,把果心递了给我,酸酸的说道。
  “是啊。”我接过果心,丢到垃圾袋里,应着。他瞪了我一眼。
  “哈哈。”我笑着,吻了他一下,唇上有了苹果的酸甜的味道。
  “以前,我们公司和他们公司合作,为他们公司设计一片别墅群。那次的大型设计我也有去参与,是那时和她认识的。后来合作结束后,就没有再联系了。那次和他出去吃饭是因为她让我帮她们家做个室内设计。没别的意思的。
  “真的?”哲雨虽然是这样问着,但是我知道他是相信的了。
  “你难道不相信我吗?”我问着他。
  “信。”他甜甜地笑了笑。
  我也对他笑着,摸上了他的脸……尾声哲雨出院后,他的父母没有再向他提起介绍女孩子给他的事了。
  哲雨依旧是每天很有规律的生活,和了相处得最多的是他的父母和我。
  他依旧是住在家里,我也依旧常去他家,但基本上不在他家住的,而他则有时会来我住的地方住上一两天。
  我不知道他的父母是否知道我们的事。但我觉得他们应该是知道的,只是他们没有说破而已。
  我总是在想,他们是如何想我们的。他们不说到底是在逃避还是认为我们不是,是在认为我们只是年少轻狂,过了就好了,还是怕再伤了哲雨。我不知道。
  但无论如何,我都会证明给他们看,我们两人的感情是经得起风浪的,我们会用心的去经营,我们过得绝不会比任何人差。
  两年后,我们一起离开了我们原来所在的城市,到另外的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城市里生活。
  当哲雨对他父母说要搬出时,他的父母愣了一下,“住在家里有什么不好?”他的母亲忙问到。
  “没什么不好,但是我总不能在这里住一辈子住在家里吧。我也想自己独立一些。”
  他的母亲听了,看着他:“你想搬到哪?”
  “我想离开这个城市。”
  “不行。”他母亲立刻拒绝了。
  “妈,你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什么事的,我不是一个人住的,子印因为工作关系,调到那个城市,我和他一起住。他会照顾我的。”哲雨看着我说道。其实我并不是因为工作关系调到那里的,而是为了能和哲雨在一起,选了那里。
  “是的,阿姨,你放心吧。”
  他的父母看着我。没有说话。
  一个月后,我们来到了现在所住的这个城市,这里是国家重点发展的城市,环境很好,经济不错,人却不会太多,很适合哲雨的身体调养。
  父母还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他们虽然不是很愿意哲雨离开他们,但是在哲雨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帮哲雨进行了工作调动,把他调到了我们要去的城市,在我们离开的前一个星期把这事告诉了我们。他的父母还说要在那买一套房子给他,但是,我让哲雨拒绝了。
  无论他们要买房子是给哲雨是因为他们爱自己的孩子不是出于别的原因。我都认为没有这个必要,一套房子我还是可以支付起的。
  现在,只要天气好,我们每天晚上都会走在海岸边的情侣路上,我们会看看海景,享受着海风的吹拂,有时候我们还会不介意别人的目光,在黑夜里拉着手散步。
  直到今天,我们相恋六年了,我们依旧是那么的爱着对方,我们相信我们都不会有厌倦的一天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依旧互相牵着手一直走下去。
  
  '我的爱依旧在番外'《爱在何方》
  爱在何方第一章我是张烈,据我爸爸说,我出生的时候,一看就知道我是一个冷静的男孩。因为我仅仅是象征性的哭了几声,然后就睁着眼看着周围的世界。于是,他们没有为我取原来为我想好的名字,改名为烈,他们希望我将来能对这个世界充满热情,如烈火燃烧般,生命里充满着永远的快乐与温暖。
  然而我却没有如爸爸所想的那样,能真正的在内心燃烧着火焰。我只是依照着这个世界最适合的生存法规活着。
  对任何事情都利弊相比,分析、长远的考虑着。在脸上永远都是有着自信而温和的笑容,所有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平易近人,和任何人都很混得来的人。
  别人眼里,我家庭不错,成绩不错,长相不错,才华扬溢,能力过人,似乎头上总是顶着的是耀眼的光环。是不少男孩子效仿的对象,是不少女孩子梦中的情人。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收到女孩子的粉红或粉蓝色信封,有的直接给我,也有的让人转交的,但是最后的下场都是进入了垃圾桶。
  我似乎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认为我即使一个人也能过得很不错。在心理上也是很独立的,不愿依靠任何人。任何人都不能吸引我的眼光,所以没有任何人可以走进我的心房。
  我在上了大学后,在一次的班与班的篮球赛中认识了一个男孩,叫子印。
  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间的关系都十分的普通,碰到面后相互的点个头,后来打多了几场球,见我了几次面,吃过几次饭就渐渐地熟了起来。
  在学校时我们会比较常在一起。到周末时,因为他家离学校是比较近的,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而已,所以他是每个周末都回家的。偶尔他也会邀请我去他家,他父母是一个很热情的人,对我总是很好,于是我和他父母很快就熟了起来。之后我也算是比较常去他家玩了。
  一直都觉得他的性格很温和,最起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又因为我们的专业相同,所以我们有很多相同的话题。
  对于同一个设计,他的侧重点和我的侧重点总是不同的,但我觉得如果我们两个人在一起合作,设计一定是很完美的,无法挑剔的。教授说他的设计是重于细节的,精致与巧妙的结合,而我的设计是着重于创新与整体的混然天成。
  大二那年的暑假,教授不限题的让我们自由发挥,每个人都要做一个设计。
  我们虽然不是同一个班,但是却是同一个教授,所以我们都是要做这个设计的。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们两人合作一份吧,我想信我们能做得很好的。”他笑着答应了。
  那次,为了方便交流,我在他家住了半个月,两个人都为了这个设计十分的努力,效果出来后,是十分的成功。开学后交给教授,深得他的赞许,还很夸张的说,不久后的将来,园林设计界将会多了两名能人。
  我们都笑了。
  在子印家住的时候,我在做设计之余还发现了一件事,就是,他喜欢我。
  其实我本来是没有想到也没有意识到他的感情的。但是那个夏天我们住在一起半个月,南京夏天的天气是酷热的。他家有客房,但是客房是没有空调的。于是我们就住同一间房,就是他的房间,空间不算小,是双人床,所以也没有什么不舒适的地方。
  一天夜里,我们都睡下了。四周一片黑暗,只有空调散发着凉风的轻微声音。窗帘是拉着的,所以窗外的月光是无法照进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舒适,我很快就入睡了。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到我的手被人触碰了。
  我醒了,知道了在碰我的人是子印,我没有动,就这样维持着姿势躺着。
  子印的一只手轻轻的拉上我的手,握着,良久没动。后来,他轻轻的吻上了我,对我说:“你知道吗?
  我爱你。”然后,把另一只手环在我的身上。然后,他应该睡了。
  他不知道我是醒了的,因为他不知道我是一个浅睡的人,他不知道我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醒。
  我没动过。
  一夜无眠。
  他爱我,对啊,我怎么就没有这样想过呢?他对我真的很好。前两天他父母去朋友那玩了,对我们说晚上要晚点才回来,让我们中午自己解决,我本来是想让他打电话去买快餐的,而他却说不要,他会做饭我吃,我说这样太麻烦了,干脆就随便点好了,他却怎样都不肯,于是便到市场上买了菜,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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