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红2花屋大厦byranana(未来背景,科幻)-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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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试过去医院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
丈夫却没有因为生活的贫困而低落,倒是我一直因为钱的问题而困扰,经常拿丈夫出气。真搞不懂为什么能有他这样性格的人,能一再的忍受我的无理取闹。
肯定是因为他非常爱我吧。
不过,死了也好吧,再也不用忍受我的坏脾气了。
我用水洗干净了手,脱下沾上血的衣服,还洗了个澡,确定身上再看不到血迹,才从浴室里出来。
丈夫的尸体还在地上,他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为什么要杀了他。
可怜的丈夫,我实在是无法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可是,你要知道,就算是亲手杀死了你,我也是爱你的。就如同你爱我一样。
我迈过他,穿过空荡荡的客厅,我们都不喜欢客厅,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和丈夫的朋友不多,他们来做客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接进到卧室里,丈夫对要给这个无用的,什么都没摆的客厅定期交上租金颇有微词。我走到厨房里,拿出了做菜用的刀具。
我带着三把刀回到了卧室。
我坐到地上,抱起他的头,将他的上半身揽在怀里。十年里,我们依旧深爱对方,就算他已经成了一具渐渐僵硬的尸体,也不能阻止我对他的爱。
不能让别人看到丈夫的尸体。不是因为我害怕被定罪,我不害怕别人发现是我杀了他,只是单纯地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的尸体。
这种古怪的想法占据了我的大脑。我深爱的丈夫的死去的样子,那独一无二的残缺和畸形,怎么能让别人看见。
我抱着他头的时候,有了个主意。
能让我永远和他在一起的主意,让我还能感觉到他的主意。
我开始用刀切割他的脑袋,虽然以前在医学院的时候学过解剖,但是割下头颅这样的活儿还从没做过,我割了很久,丈夫的脖子上出现了许多深刻的刀痕,他的血再次染红了我的裙角,骨头碰到菜刀时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我的力气还是太小,丈夫的头始终差那么一点才会脱离脖子。
我把他的尸体弄上了沙发,耷拉着的头颅悬空在沙发外,双手按在他的脸上,咬牙用力向下按。
喀拉。
他的头掉了下来。
我抱着他的头,轻轻吻他温柔的嘴唇,曾经从这里传出的甜言蜜语让我心动不已,我把他的头抱到了厨房,找出足够大的压力锅,加上一些水,放在里面煮。
为了那个点子,他的头必须煮到很烂。
接下来,我又把丈夫的身体切割成许多小块,这对我来说要容易许多,许久没用的解剖学知识再次派上了用场,骨头和皮肉被我分离出来,一块块完整割下的肉,还有从骨头上剔下的肉都被集中在了一只大桶里。过一会儿,它们也要扔进锅子里煮。
丈夫身体里的肺啊肠子啊肾啊也被我取了出来,全部归结到另一只桶里,刺穿他的膀胱的时候,还溅出了不少尿液,我抹了抹脸,伸手从他的胸腔里掏出他的心脏,它已不会跳动,却还是让人向往不已。我将它捧在手心里,嘴唇轻轻贴上,就算是死去的丈夫也应该能感受到我亲吻他心脏的爱意。
丈夫此时一定变成了鬼魂在房间的某处看着我。想到这里,我兴奋不已,迫不及待地要将自己脑袋里的好主意,付诸现实给丈夫看。
他的脑袋已经煮烂,脸上的肉还有少许粘连在头骨上,轻轻一碰,它们也跟着滑落到了锅子里,我用筷子夹出了他眼眶里的眼球,眼皮已经烂成了糊状,鼻子也塌陷下来,唇瓣也化开了,暴露出了牙齿。还有少许头发粘在头骨上,一开始就被我砸出的窟窿里流出脑浆,也已经煮开了,咕噜咕噜冒着泡。
我把他的头捞了出来,扔进了一直用来盛汤的大碗里,在压力锅里加进了水和一些肉块,开始了新一轮的蒸煮。
装着丈夫稀巴烂的头的碗被我抱在怀里,我找来榔头,坐在客厅的地上,闻着肉香,开始一下一下地敲他的头骨。
东方既白之时,丈夫的肉已经煮烂,头骨,肋骨之类的骨头也基本被敲碎,盛在了碗里。我决定换身衣服带上钱去买一些砖头和水泥回来。
我知道一家仍然在贩卖这些老建材的商店,热情的老板问我要不要找帮工帮我抬回去,我同意了,但只允许帮工的年轻人搬到花屋大厦一楼的电梯口,丈夫的骨头和肉还在客厅里等我,我不能让别人触及它们,就算是眼神也不行。
我给了他不少的小费,然后自己将那些东西搬了上去。我不是干体力活的料,这样的搬运工作耗费了我不少时间,一直在注视着我的行为的丈夫的魂魄肯定已经等不及了。
我把丈夫煮烂的肉和敲碎的骨头活在水泥里,为了避免它们发出恼人的味道,我一遍一遍的调试着,一直忙到了下午才找到了正确的比例,我几乎兴奋的叫出了声。
我开始砌墙,用活着丈夫肉和骨的水泥砌一堵墙,没有刻意掩饰发出的噪音在客厅里回荡。此时此刻,丈夫听到了一定会和我一样高兴,因为我们马上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我的心里雀跃无比,轻声哼起了歌,那是我和丈夫都喜欢的歌曲,描绘了午后的玫瑰园里相恋的青年男女之间的浓浓爱意。
一直砌到了第二天清晨,我发现砖头不够用了,简单清扫了一下客厅之后我拿出仅剩的钱出门了。
下楼的电梯里一起的还有两个女人和一只猫,其中一个眼底有泪痣的漂亮女人严肃地看我,她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我不由这么想,就像每一个杀人犯一样心虚了。
但她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或许,她是在嫉妒我,嫉妒我脸上的喜悦。
我再没多余的钱请帮工了,我自己用了一个多小时才把砖头全部搬回了花屋大厦。在电梯里碰到了两个男人,一个黑发的和早上的泪痣女人长得很像,还有一个金发的,他开口和我搭讪,说得一口很标准的中文,真是稀奇。
走出电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转身就看到他们帮我把砖头搬进了屋,幸好丈夫的骨肉已经融在了水泥里,要不然被他们看到了,我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疯掉。
黑发的男人却不肯离开,他看着我,在金发的男人走出去之后,他对我说,“你的丈夫现在在哪里?”
他看到了什么?还是他闻到了什么??我的丈夫,他一直都在这里,在这里。
“你杀了他。”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但是,我为什么要害怕?
是我杀了我的丈夫没错,他不是死于其他任何人之手,是死在我的手上,我可以理直气壮的承认。于是,我抬起头来,镇静地告诉他,“是我杀了他。”
“那么,请好好珍惜和他共处的时光吧。”男人忽然笑了,他的笑容很温柔,让我想起了我的丈夫。
不管我做了什么错事,都会温柔的笑着原谅我的丈夫。被我杀死了的丈夫。
“我会永远和他在一起。”我告诉他,不再理会这个男人,继续砌墙。男人也不离开,我能感受到他注视着我的墙的目光。
我站在椅子上,颤抖着砌上了最后一块砖,听到男人说了一句“再见。”
他走了。
丈夫,我的丈夫,他将融合进这堵墙壁里与我同在。
我趴在墙壁上,拥抱他,凝视他,目光久久不能移开。我的手指抠在红砖里,陷进了丈夫的身体里。
忽然,听到了那种声音。
什么东西被敲碎了,接着引起了一大片的连环反应。
是墙壁坍塌了。
不知被什么触动了,明明是很顽固的配方啊。砖头一块块砸到我的身上,鼻梁骨被砸歪了,有血流出来,肋骨也被砸断了,脑袋被砸得晕乎乎的,但是,我竟感觉到丈夫的气味环绕在我身边,包围住了我。
我深爱到死的丈夫,他坚硬有力的身体欺压在我的身上,包裹住了我。我意识到我活在了丈夫的身体里。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不禁喜极而泣。
七十八
我和我的妹妹一起生活。我们生活在C区的一个小城镇上,托了现代科技的福,在小城镇上也能生活得和在那些大城市里一样方便舒适。我们是双生儿,有一样的发色,一样的典型的C区人的肤色,瞳孔的颜色也是一样的深褐,嘴唇和鼻子稍微有些差别,最大的不同是我的右手掌心里有一颗黑痣,而妹妹却没有,她的手掌上只盘根错节着那些细细的流年,毫无特色。
我和妹妹刚来镇上便开了一间便利商店,因为地处居民区的关系,生意不错,小镇上的人都很热情,也培养了一批熟客,每月的盈利也足够我们两个生活了,偶尔还能搭乘城际列车去大城市里吃上一顿大餐,游览一次人造的山水风光,我们还计划要在不久的将来去水星旅行一次,听说在那里能看到一种叫做海豚的可爱动物。
可是,一次意外的相遇将我们的计划打乱了。
我还记得在那次意外的邂逅发生的日子里的每一个细节。
第一缕懒洋洋的照在我身上的阳光的温度。镜子里乱糟糟的黑色卷发,生出一粒新鲜粉刺的鼻子,脱皮干裂的嘴唇,无精打采的眼睛。略微带着苦味的漱口水。我脱下睡衣时闯进来的妹妹。那天她身上的衬衣和紧身牛仔裤将她完美的身材曲线勾勒得更迷人了。她靠在门边对我干瘦身材的露出嘲笑眼神,相比妹妹那诱人的引人犯罪的凹凸有致,我的竹竿身材只能算是瘦而无味的鸡肋。我知道这一点,但我并不嫉妒她,为什么我要去嫉妒一个乐于勾引男人的荡妇?
我换上了天蓝色的连衣裙,拿上钱包,和她一起走出了居住的公寓,那天是周末,我们要去大城市里吃一顿好吃的。
城际列车的编号是CNS731,鲜红色的车身,我们坐在第十一节车厢的二十二和二十三号座位,去往邻市的十分钟旅程内,漂亮的智能乘务员用她的蠢脸问我要不要喝些什么,我还记得她的编号是34716,我拒绝了她,按下了她胳膊上对她服务评价的“满意”按钮,妹妹也做了相同的事,在她走开之后,妹妹对我说,“那女人长了张漂亮的蠢脸。”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能保持这样的心灵相通,知道彼此的想法和念头,所以再她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我也感受到了那种感觉。
但是,我并不是因为她对他生出的爱慕之情而注意到那个英俊男人的。
是我先注意到他的,我想,一定是妹妹注意到了我的感觉,才会将这份感觉夺走进自己的身体里。
我们坐在常去的餐厅的老位子,那个男人面带笑容的朝我们走了过来,他穿着合体的黑色西装,白色衬衣,宝蓝色和灰色条纹交织的领带。从他一进餐厅,我就注意到他了,与他的眼神对视时,心里砰的一跳,原先的心跳节奏被他的眼神弄得杂乱无章了,我在摆在餐桌上的玻璃上看到了妹妹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