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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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们做榜样,玛吉和我也准备喜结连理了。这样拉尼再过两年半就进入青春期了,我自己也曾经度过青春期嘛,而且他比那时候的我更好相处。
杰克为我们拍了一卷婚礼照片,他有一架全新的宝丽来680一次成像相机。我对此十分惊讶。那年夏天他们买下一家饭店,把它装修为真正的斯堪的那维亚风情的,还从杜鲁斯请来一个瑞典人做厨师。我猜安娜一定有很多钱,可玛吉说她所知道的并没有这么多。
后来有一天他们问我们是否愿意去看周末的赛马,我还以为他们指的是在50英里外的诺克斯顿的赛马,可实际上我们竟然飞至到了马里兰州!是杰克买的机票,他还在那里租了汽车!
我跟杰克在同一匹马上下了注,还谈论赢钱后纳税的等级。结果我们真的赢了!
现在很多事情渐渐变得明白起来了。
这些钱对我来说好像是来路不正的钱,但是银行很欢迎它们。
昨天晚上我们一起在他们家,一个他们买下的郊区的小农场里,庆祝我和杰克相识一周年。他们把那儿布置得满可爱的。
我们到达之后,我注意到桌子上有一本书——是一本对开本的教初学者使用的入门教材。书的旁边是一部新牌子的摄像机。他对我说他有一个很有趣的计划正准备进行,问我们是否愿意来一次小小的旅行。
《折断的竖琴》作者:梅莉莎·李·肖
笛声响起时,像袅袅浮起的薄雾,朦朦胧胧地承载着夜半的誓约;小提琴的声音像玻璃般清脆悦耳、光芒四射;那么竖琴呢,——竖琴唱着瀑布的歌,每一个音符都是—滴飘落的水珠。
我过去演奏竖琴时,常用布遮住眼睛。这样我就不会因为看别的东西而转移手上的注意力。
但人们围过来只为看热闹,而不是为了听音乐。所以演奏前,我先让头前倾,我那夹着几缕棕发的一头银丝披散下来,恰好遮住我偷偷闭上的眼睛。我过去常以为音乐爱我胜于爱其他人,直到那一天我去本丁福演出……
“竖琴师来了!”传来一阵兴奋的喊声。此时,我已满脚是泥,一路跋涉到了本丁福镇。说它是“镇”那是恭维,它惟—的一条街道,常年是泥;到了寒冷的冬天,又全是冰。但它覆盖着冰的时候,至少表面是光滑的。
我牵着我那条叫做“忠诚”的驴,走进小镇的“广潮(那里惟一的装饰物是一口大井)。当驴车突然失去平衡,铃铛一阵乱响时,我不由得皱起眉头,只祈祷我的乐器能平安无恙。驴车刚一趔趄,我那条叫做“柳树”的狗,就跳了起来,扑向我,闹着玩地把头竖了起来。
强忍着疲倦,我捱进小镇的广常“柳树”在我前面跳来跳去,假若我不慢下来,就会踩到她。但我又不敢停下来,如果我停下来,就会疲惫不堪地倒进泥地里。等我们在井边安顿下来,我才上了午,坐在我那名叫“王子”的猫旁边。我刚一盘上腿,“王子”就要躺在上面。
它的身体就象天鹅绒面绒毛枕头,又暖和又舒服。他蜷缩在我怀里,所以我不得不把他挪开,以便腾出手来。渐渐地几乎听不到他呜呜的叫声了,但我的皮肤和脉搏能感到他微微的颤动,像音乐一样。
“柳树”平时并不闹人,偶尔叫一两声,只为了引起我们的注意,好像她需要我们在意她—人们开始围拢过来。我从车上看到,从田里回来人们陆陆续续地走进来。那些人抗着犁和锄头,脸上带着泥。春天脚步匆匆;尽管夜里仍有丝丝寒意,白日里已是一片和暖青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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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狗都出去看管牛群了,对此我十分感激。我不愿意因为“柳树”怀脾气而老向其他狗主人道歉。
“伊维林乐师!”有人喊了一声。那人长得很有特点,浑身的肌肉因为一天劳作块块隆起。
可我没认出他是谁。我游历过无数个市镇,有时我感觉自己快有一千岁了。老人难免有些健忘。
“乐师,您还记得我吗?我叫汤姆。”那个自称认识我的人微微笑了一下,但他瞥见“柳树“漫不经心地盯着他,没有靠前。
“柳树”瘦得皮包骨,人们看她欢蹦乱跳样子,总以为她是个咿咿呀呀的狗宝宝。她长者竖起的耳朵,毛茸茸尾巴,淡黄褐色毛短而漂亮,——使她具有贵族宠物的气质和风度。而实际上当她低头翘嘴时,通身看起来她更像个凶猛猎手,那些要做贼的人看得出她的细腿并不瘦弱,而是继承了她老祖母,狼的特点。
我故意不去看“柳树”一声不响表演,像个老祖母一样心不在焉地笑了笑。“汤姆,很高兴你还记得我。你喜欢我上次在这儿的演出吗?”
他脸色有些下沉。看得出,他知道我没认出他。“非常喜欢,”他轻轻地说,“上次我用笛子配你竖琴时,我感到上帝灵光在我心灵与血液中流动。您能经常触摸上帝的手,一定总有这样的感觉。”
他无恶意,我也就不必恼怒。我甚至没原纠正他——当我演奏时,我并没触摸到他的上帝的手,但有一种更深切,更狂热的魔力在倾诉着狼群,流水和大片大片的树林——顶端的树枝和着风的节奏,悠悠地摇,可望而不可及。
现在我记起他了,只是他还犯了一个错误——虽然我常记不住听众的脸,尤其是现在,我的记忆变得像我的骨头一样易碎——可我从没忘记过那些演奏伙伴的手与呼吸。
“汤姆,你带着笛子吗?”
这问题有些愚蠢,因为他刚从地里回来。但对我这样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乐师来说还算恰当。
而且这问题多少能让他恢复最初的热情。“笛子在家里,我可以去龋”我缓缓地点头,漫无目的地四处看。“记不住那些面孔了,”我嘀咕着,好像在和风说话,“但音乐是人的代表,所以,我不会忘记他的。我要听你的演奏,这样我会更清楚地记住你。”
无疑是受到了赞美,他鞠了一躬,结结巴巴地急忙说对不起,然后就跑向一个土墙木顶的窝棚。实际上,那是他的家。我曾在无数宫廷里为国王们演奏过,他们甚至不会把老鼠养在这么脏的地方但音乐并不在意周围环境是否浮华而且我认为我只把汤姆的笛乐作为他天资禀赋的反映。
当我哄“王子”出去时,他心怀怨恨。我恨不得向在座所有人说。“王子”的黑皮上有一簇明显的白毛,对此他十分难为情,总是低着头,遮住脖子上那块白色。当然就是那些白毛曾在他溺水时救他一命,没让他去见闻罗王。但每当有人碰他脖子上的那块毛,他赶忙摇动尾巴。他愿意想象自己是个影子。
我伸手去拿竖琴箱,又犹豫了——昼夜温差、颠簸的路面、单是一段时间没用都会使那些音色美妙的琴弦变调。而且我还得留些保留节目作日后的表演。所以,我只拿出一套次中音中提琴。虽然这些六弦提琴走调走得比竖琴厉害,至少我只须摆弄六根弦,而竖琴有三十三根弦。而且虽然六弦提琴柱总把音调拔得特高,我可以用手指把它们渐渐地调整过来。除此以外,六弦提琴的琴声出了名的低柔,在我们演奏的时候,能让听众靠近些。
等汤姆攥着布包回来,我已经把六弦提琴支在两腿间,调准了其中五根琴弦的调。我把琴弓拉过第五根和那跑调的第六根弦,扭第六根弦栓,直到它正了调。音调终于和谐了,就像一只海鸟适应了大海的波涛。就是这和谐的弦乐使我年轻了许多岁,童心再现。
在我的点头示意下,汤姆拿出他的笛子。现在他可以生动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了。笛子是深褐色木料制成的,那种木料我叫不上名字。它有三英尺长,像我的手腕一样粗。它并未多加修饰,只是一根带孔的光滑的木棍。从它的型号看,它能吹出深沉宽广的音色。我意识到本该拿出低音琴来配笛子的深沉乐音,而不是这根高音的。但已经太晚了。
“汤姆,先给我吹一段。”我说。恍惚地笑了笑,以示我的心不在焉。因为我发现即使最自信的音乐家面对直接的审查也会发抖。而且在汤姆看着那个粗壮、可笑的笨家伙时,看他紧张的手指我知道他吹得并不自在。
很显然其他村民挤进来看热闹了,“汤姆要表演了”和“快来看我们的汤姆”的嘀咕声,在人群中传开,来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我简直怀疑全镇只有五个人没来,还是因为耳聋。
汤姆突然吹了个刺耳的音符,我感到他在焦虑地盯着我,但我教那些临场发抖和没有天资的学生不要畏缩都教烦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又吹了起来,这次我从余光中看到,他的眼睛也闭上了。棒极了——如果我们不被视觉所扰,音乐的魔力会很容易降临在我们身上。
那旋律是支简单的民谣,我曾在各种场合听过无数次了。他的手指滑来滑去,乐声颤颤悠悠,但我能听出他有音乐天分。我知道他的手指不是经常这样,只是紧张罢了。确实,第二次通过最后的合奏,汤姆的手指已灵活自如地延缓层音了,甚至于即将结束时,吹出一声优美动人的颤音。
“我现在记住你了。”我说。此时,余音渐失,汤姆睁开了眼睛。他高兴得红了脸。“汤姆,你可以原谅一个老妇人吗?你的演奏实在不该被忘掉。”
汤姆的脸上露出傻乎乎的微笑,他接着扭头向别处看。“你看这么多人。”他咕哝着。
“是啊!对了,汤姆,如果你可以弹a调,我会和上你的音。”虽然我生来就有音乐天赋,听得出我头脑中正确的音调,但当汤姆的笛音比我的六弦提琴所能弹的低四分之一调时——我非常乐意迁就他。
汤姆不安地看着我。“弹……什么?”
我诧异了——他技艺如此纯熟却未受过正规训练。“把两个手指放在最上面。”
他按住前两个笛孔,再吹那支曲子,看着我等待肯定。在我为提琴维奥尔正音时,他一直擎着那根笛子。“再来一遍这曲子?”我提议。
汤姆松了一口气——他怕我会提出一个他不会的曲子。“您喜欢就行。”
“那么从头至尾弹两遍?你点头我们就开始”。
他和别人配合过,足以明白这些。一段不错的弱拍热身曲后,我们开始演奏。我的手指有些发僵,因为一路上一直蜷曲着。但音乐的声浪冲向发僵的手指,使它们动得越来越快,我不得不设法把握住,让曲子简单些;我不想吓到可怜的汤姆。第二遍时,我把乐曲稍稍做些变化——有时即兴地这加几句动听的小调,那加一点儿起伏的颤音。令我吃惊的是,汤姆噘起的嘴角边竟泛出笑意,他自己也到处加几句轻快的鸟鸣声。
曲终时,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掌声与欢呼声。我坐在那儿鞠了一躬,又示意汤姆鞠躬。
“曲子很可爱。”我说道,那时嘈杂声稍微小了些。“你弹得也不错,老朋友汤姆。”
汤姆低下头,但我能看出他眼角皱纹中的笑意。
我看了一眼“王子”,他暖和的身体倚着我的腿躺着,一只黑色的小前爪蜷在脸上,这情景十分安详。他眼睛半眯着,就快合上了。和“柳树”比起来,他更喜欢音乐。“柳树”已不耐烦地走出人群,在一个帐篷里摆着姿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