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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有"叔"来袭+番外 作者:佟小年(晋江vip2012-03-13完结)-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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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南辕北辙的方式,去表达我们的爱。

  我是爱着这个人的不是么,他伴着我长大,用他强势的、霸道的、不讲道理的方式,最终让我长大,而后又不执一词的彻底离开。
  而今我走在一个人的行程中,决心开始一种没有人照应的生活,想知道这样的旅途,是否能让我想明白什么。

  我22岁,成年已久。心态上却始终依赖他人不肯告别。之前是简则成,哪怕我执意的认为我们中间有着多少的仇恨和对抗,我都认为他至少比我高20厘米,天塌下来有他这样的高个顶着,哪怕他确实不愿意为我承担任何事,那我的任何损伤,只要有人亲历有人看见,就不是白费。

  可是,突然,他失踪了。

  他留下的公司,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应对,过去的时光,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忘记。

  所以,开始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甚至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足够喜欢他的时候就急急的答应了别人的许诺。因为害怕,因为想要抓住什么,哪怕表面上真的很不在意,却在心里十分的害怕眼前的世界会消失。

  害怕这么好这么周到这么完美的宠爱,会在醒来的时候,像被阳光刺破的水雾一样消失不见。害怕一直谦和的容让的大度的人,会突然因为失去耐心而转身走开,所以,我比他更没有耐心的在自己这样并不成熟的年纪走入了一场婚姻。

  而直到我一个人上路的时候,才开始真正的觉得。

  简则成离开是对的,我不能永远因为有一棵高高的树,而认为自己有理由轻易的得到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我的离开也是对的。爱不是对给予的一种贪恋,也不是对宠爱的一种回应。而是抛却所有附加条件,看着这个人的时候,仍然确定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他说话的音调,可以因为他走路的样子,可以因为他可爱的神态,可以因为他温暖的怀抱。而不是因为不安全感。
  如果自己没有安全感,带上安全帽,穿上安全服也通通不管用。

  所以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才开始真的去想,遇见的这个人,他是我的谁。

  旅途中,沈寒良一直有电话和短信,偶尔因为中途没电,他也显得格外的焦急。并没有走太偏僻的线路,去的其实也是一些人流密集的城市,所以遇上危险的时候并不多。
  虽然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会怀念一个人奢侈的怀抱。

  就像在身边的时候,永远觉得他就像静物一样,存在着就是理所当然。不在的时候才觉得锦被凉薄,一个人翻来覆去时,常希望有个人,可以说说话。
  我走的时候,带走了沈寒良送我的那只胖兔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这只粉嫩嫩的胖兔抱在怀里,仿佛之前在一起的日子一样。

  我还记得晚上的时候常常有这样的对话:

  “抱我还是抱兔子?”沈寒良在后面伸出手臂。
  “兔子。”
  “真的不肯抱我?”
  “嗯,就要小兔兔。”
  “那我生气了,睡觉去了。”
  而后就听到转身背过去的声音。不过抱着兔子的时候,常常还是会在半夜感觉有一只胳膊圈上来,不介意我似乎,更爱那只娃娃。

  现在只有娃娃,没人他。我□的走在一个人的路上。

  一个月,三个月,七个月,一年。

  旅行让人变得更为健康,皮肤经过了各个大洲阳光的考验。我总在挑暖和的地方,全球有四季,不论什么月份,总有一个地方,始终有阳光温暖。

  到第二年夏天的时候,终于完成了环游的一圈,回到了中国,在回去S市之前,我去了趟LA城,因为知道,有个朋友在那。

  其实一直以来都有收到苏文的消息,也知道他其实简单的行走之后就定居在Tibet,却迟迟拖着没过来,以为彼此对于生活的选择,相差的太远。他执着于理想,我却始终屈服于现实。
  直到自己也能真正的上路,才觉得有了和他匹敌的勇气。才能在重逢的时候,抬起胸膛,足够骄傲的表示自己是可以和他平等的人,而不是几年前的时候,永远需要别人付出和舍弃,帮助自己解决麻烦。

  苏文在L城开了一家慕斯客栈,接待徒步的背包客,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像第一次那样蓄着大胡子,修剪的整齐,但仍然有几分盖过年龄的沧桑。

  入住慕斯的人,都对苏文贴在墙上的手写协议非常有兴趣:不能给店主拍照,更不准偷拍,不能透露某被封杀电影演员落魄到在此处开店。这里有可爱的金毛,可以供大家随意合影。

  不知道他的协议是否管用,总之这些年,苏文这个名字,已经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了。当他决定放弃的时候,也有人慢慢的可以放弃他。我告诉他,萧雨辰结婚了,也许他可以接着回去拍戏。苏文只是哦一声,没再有别的回答。
  其实我知道这个人是爱演戏的,只有在虚幻的场景中,才投入的如痴如狂,现实的生活,反倒有种奇怪的脱离感。

  他喜欢在晚上的时候,谈着吉他给住客们唱歌,他会在入住的客人太多的时候,自己打铺盖睡在客栈的地板上,他会在热闹的时候,大方的张罗着请客人吃饭,也会给没有行程安排的客人,耐心的筹划最合适的路线。

  只是我还是忍不住问他:

  “苏文,你真的决定不回去么。”

  那个过去的城市,有他的梦想,曾经,他为的是不对自己的感情和人生妥协,所以放下一切离开,而今,已经有机会重新翻盘,为什么不再拼一次。

  可这个人却一改从前的言语轻浮,长时间的沉默不肯回答。

  就像是被高原独特的空气,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情。在这住久了,他的皮肤晒成红色,服装换上当地的装扮,再加上大大的胡子。如果不是晚上谈着吉他的时候,还像个文艺青年,也许走在街上,都只会被人当做是本地的普通大叔。

  在慕斯住了到半个月的时候,意外的遇见的一个熟人,提前结束了我LA市的行程。

  是之前澜越的艾米,我很好奇她这样的高薪白领也会选择来LA市这么自虐的地方旅行,而且她刚到的几天,确实因为严重的高反,把整个客栈的朋友都忙的人仰马翻。

  好容易适应过来,我想找这样巧遇的旧人说说话,她却始终躲着我,仿佛之前她赖着我请我吃饭的交情全都是我一个人的虚构。而这个来高原打酱油的人,来的比我晚,走的却比我早,几乎是刚刚脱离了危险期,就迅速的坐上了飞机直奔平原。

  只是,她留下了一封信。

  信里说了她在做简则成秘书的时候,在我俩之间从中作梗的种种细节,也许是见识的事情多了,对于这样的伎俩我没有怎么惊慌。

  虽然,她有意的在信中提到了一句,简则成对于她所有的行为,其实是知道并且默许的。

  写这封信和出来旅行,是因为她最终放弃了一些原本就不可能的想法,其实我很早就警告过她,简则成并不是一个能被感动和打动的人。

  信的末尾,她慷慨的告诉我一个重要的消息,简则成其实一直,就在S城。

  飞回去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约了他见面。如果之前曾经没有勇气面对的话,现在却可以和他坐在一起,解开心中的疑惑和谜团。

  到了约定的地点,在庞大的空间绕的眼花缭乱,没想到会很巧的见到这个人。他正在游乐场的旋转木马旁边,帮着把闹着要玩的小朋友抱上去抱下来,对人的样子亲切,笑的开心温和。

  他就是所谓收购澜越的程林民,换了一个名字的商业新贵,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下地皮开发做游乐场。

  而今看来,新的投资让他很是开心,至少比之前窝在金融公司和客户们打交道的时候笑逐颜开的多。

  走过去之后他很快发现我的存在,亲切的和我打招呼:

  “一个人走了这么久,肯回来了?瘦了。嗯,不过好像也比以前壮点了。”

  “该叫你程先生?”我跟他开着玩笑。

  “嗯,那,该叫你沈夫人?”说完他自己也笑了,“走吧,带你去坐坐。”

  喝茶的时候,聊了些旅途中的事,他也讲了讲从英国又挪回资金来盘下地皮开游乐场的种种波折。分开了之后,反倒可以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者亲人一样相处。

  “你之前,为什么会收养我?”盘踞心里十几年的问题,终于可以问出来。也许不再那么朝夕相处的时候,对于一直害怕的事情,反倒更容易面对。

  “真的想知道么?”他在对面泡茶,几年不见,简则成像是也多出了许多享受生活的情趣,办公室安排的人性化了许多,养了许多花花草草,还有一大缸子鱼。

  “想。”

  “你要是不问,我也就不说了。”

  之后的事情,讲起来也没用多久,前后两个小时,十几年的症结也可以解开。简则成说,十六岁的时候在医院动手,只是少不更事的年纪一时的冲动,还请多多的原谅。

  原来是这样,因为我母亲的缘故和托付,才有了两个人后来的交集。

  如果我早点知道是这样的原因,是不是就可以没有那么多的敌对。一面在心里期待他能够对我不那么冷漠,一面又认为自己应该维持和他针锋相对的立场。

  那一天的聊天,慢慢的越来越开心。他甚至还眨巴着眼皮,小心翼翼的问:

  “在沈家的生活怎么样,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才跑了这么久啊?要这样的话,我真要收拾他了。”

  “不是,我突然跑了,只是因为知道,其实你就是布衣。”

  也许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说出的最温暖的一句话了吧。虽然话说完他的表情,明显是呆住了,可我一直跟他笑着,就像第一次见的时候那样。

  这之后,我们就可以真正的变成最亲的人了吧,破除所有冰霜,真正的彼此拥抱。

  告别了简则成出来。我给那个人发了条短信:

  “我回到市里了,你呢?从LA城到家了么?”

  “宝宝你说什么呢?我一直都在S市啊。最近工作很忙,没能多联系你,别生气。”

  我关上手机不再跟他争辩。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在全世界到处乱晃的这两年。沈寒良并没有安安分分的呆在S市。即便最开始的时候,一些事情意外的便利,让我当做是自己运气好,可是整个旅途,无论有什么样的困境都可以迅速的化解,这种惊人的巧合,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了。

  何况,他的电话和短信还总是露出马脚。打电话的时候,旁边时常会传出和我在一个国度的国家的语言。有时候的短信内容,分明比我对这个区域都了解。

  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纵使我觉得沈寒良一直很近,可是他从来不曾真正的出现。仿佛是一个完全隐形的人,永远在无声中给予照料。

  最开始一个人走了几个月,还真的在心里生气,为什么我一个人消失这么久,沈某人都可以一点都不紧张。可是慢慢发现了这里面的微妙,却又觉得,自己这么任性的出走,耽误他放弃掉工作的跟我这么满世界的跑,真的是,太。太胡来了。

  而今。我终于回来了,他也可以继续装作一个从来没有离开市内的人等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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