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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谈性正浓-第3部分

小说: 谈性正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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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化来省钱的嫌疑。但是,我们同时也不能排除,其中确实存在着文化差异的问题。要是这女孩爱上的是一个中国人,在上床之后,中国小伙子就是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以任何借口来逃避埋单,更不用说还要向女孩收授课费了。嫁汉随汉,穿衣吃饭,这在中国是天经地义的。因此我想在涉外婚恋这一头,我国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以保证我国公民的正当权益。比方说,老外与我国姑娘上过床,吃饭还不肯埋单的话,就应该课以罚款。性质严重的,还应刑事拘留,甚至驱逐出境。当然本国公民之间的类似情况,则不适用此法律,因为是人民内部矛盾,有话好说。
本期嘉宾 
  洪治纲
  评论家。1965年生。文学硕士。主要著作有《零度疼痛》、《永远的质疑》等4部。先后获首届冯牧文学奖·青年批评家奖、第八届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优秀成果奖、《当代作家评论》优秀评论奖等。现供职于浙江省作家协会。一级作家。
  施战军
  评论家。1966年生。文学博士。著有《世纪末夜晚的手写》、《碎时光》等,现为山东大学文学院教授。
  葛红兵
  评论家。1968年生。文学博士。著有长篇小说《我的N种生活》、散文集《人为与人言》、《横眼竖看》等17种,有多卷本《葛红兵文集》,另长篇小说新作《沙床》即将由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现为上海大学教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访问研究员。
  盛可以
  女。小说家。七十年代出生。2002年开始小说创作。著有长篇小说《水乳》、《火宅》、《活下去》,短篇小说集《谁侵占了我》等。获“2002年度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2年度最具潜力新人奖”,现供职于广州《作品》杂志社。
网恋
  荆歌:  上期我们请了五位年轻貌美的女作家来聊天。这一期我们的嘉宾是三位评论界的帅哥,和一位几乎是成名于一夜之间的美女作家盛可以。今天我们要聊的,当然还是情爱的话题。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利用网络进行性犯罪的报道。而事实上,许多纯粹而动人的爱情故事,也在网上频繁地发生。网恋绝对是人类情爱生活中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它是奇怪的,有时甚至是不可理喻的,却很快切入到了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今天就围绕这个话题来进行一番对话。
  这个话题其实已经不新鲜了。许多大众媒体,都对此进行过讨论。但是,我相信,任何古老、陈旧,甚至乏味的话题,到了我们锐气逼人的评论家嘴里,到了我们才华横溢的女作家的嘴里,一定会绽放成莲花,一定会珍贵成象牙。
  各位嘉宾,我们的谈话这就开始吧。
  洪治纲: 我们需要爱情,就像我们需要吃饭;我们吃饭总希望不断地换换胃口,所以爱情也需要“时时更新”。但是现实的生存准则、伦理观念以及作为人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又不可能让我们还原到赤裸裸的动物层面上去见谁爱谁,于是,大多数的人总是生活在现实与愿望的游离状态。可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特别是各种聊天室的乘虚而入,终于为那些情感孤儿们,那些爱情冒险家们,找到了一个安全的港湾。千里情感一线牵,凭着一根小小的光缆,他们开始不断地磨擦出各种炫目的爱情火花。由于避免了面对面的扭捏作态,避免了意想不到的尴尬,更重要的是,避免了俗世中的种种责任和义务,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累累孽债,那些渴望爱情的人们,开始争先恐后地在网络中寻觅“知音”。
  荆歌:  治纲用了“争先恐后”这个成语,可以想见网络上的恋情真是搞得热火朝天了。网络确实成了爱情理想主义者的广阔天地,它极大地丰富了人们恋爱的资源,那些生活中的丑男丑女,在网络的画皮之下,变得貌若潘安、西施。许多人在实实在在的生活中,也许谈一次恋爱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因为有了网络,他们变得艳福不浅。
  施战军: 治纲的率真是评论界出了名的,人家让他露象牙他就乖乖地以吃饭的方式开始了,还把自己摆进去“我们我们”地都兜进来说。主持人才是大象呢——或者叫做恐龙,亏他胃口好,有闲心想出这样一个话题欺负逗引老实人。说实话,聊天室我观看过,因为打字速度不够格,没敢尝试过聊天,我觉得主要的内容与其叫聊天,不如叫撩拨更合适。
  荆歌:  哈哈,“撩拨”这个词儿好,准确准确!加上一百分!
  盛可以: 也可以说网络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夜总会。霪乿者从中霪乿,纯洁者从中寻找纯洁。网络也好,现实也好,都是男人和女人在里头忙碌。所以,也可以说网络是另一种现实。实际上网络仅仅是一种工具,一个平台,就如同当年居委会组织的大龄青年鹊桥会一样,淫媒的作用仅仅是拉扯,最终的达成还是要看双方谈判的结局,恋爱这出戏,还得看男人和女人怎么去演。从这个角度说网络又没有什么特别。
  荆歌:  网恋通常是被认为是虚幻的; 那么现实中的恋爱又真实在哪里?有人说网恋如同恋自己的影子,想像与自恋不断地催生新的激情,与现实中手拉手的恋爱相比,它是不是更刺激?
  盛可以: “网恋如同恋自己的影子,想像与自恋不断地催生新的激情。”这句话我赞同。不过,网恋的界定,有时就好像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一样,难以准确地划分。比如说在网上认识了,然后恋爱的,统称网恋,那么,组织上介绍的,是否可以称为组织恋;电话认识的,是否就叫做电话恋,抓小偷认识的,就可以叫盗窃恋呢?
  荆歌: 打鱼时恋上的,也叫网恋。
  盛可以: 这很有趣。我们通常认为所谓的真实,应是看得见,摸得着,把握得住的吧。我觉得真实指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感觉,有时候网恋比现实中的手拉手更激动人心,也正是想像与自恋催生的结果。但是,无论什么恋,终归要走到一起谈心谈理想吃饭睡觉的。从本质来说无区别。只不过他走的是一条要交些过路费的高速公路而已。
  荆歌:  说到交钱,我觉得,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网恋是最省钱的。它除了要支付上网的费用外,其他种种花费,吃饭、娱乐、逛街、购物、赠送礼品,一概免了。这是不是至少也可以证明,这种爱情更纯洁?
  盛可以: 花费少就代表纯洁?纯洁和金钱没有直接的联系,淫欲是潜伏在内心的。实际上,我认为网络并不是最省钱的,据搞过网恋,且搞得死去活来的人介绍,网恋会发展到电话阶段,那就是中国电信业窃笑的时候。有搞网恋的朋友,一个月手机费就花了五六千。
  施战军: 那叫什么?手恋?
  荆歌:  我以为离开了网络之后,就不算网恋了。因此不能把下网之后的开支算到网恋的头上。正如结婚的费用,不应该包括抚养孩子。
  盛可以: 还有一个就是,网恋的精神消耗极大,因为想像,精神状态随时都会亢奋起来,并且持续。网络爱情为什么容易促进一夜情的蓬勃发展,正因为它通过交流的便捷,让人直接可以进行情欲的交流,而无须那么多前戏的客套。从这个角度来说,网恋是银荡的。
  施战军: 现实的和精神的都有耗损,网恋对个人来说好像有悲剧意味了,但是为什么就如此兴旺发达呢?肯定有乱中取胜悲中窃喜的。
  荆歌:  其实网恋就是一种前戏。它并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活动。不知道网恋的兴旺会不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致使成为一个新的经济领域?
  盛可以: 我们充满希望地说,随着网恋的人数增加;也会有越来越多进一步的亲密接触;即见面。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保不准会遇上色狼和流氓,且女性自己也会越来越警觉。我想,女子防身术班也即应运而生啦,很多健身房; 体育馆就可以大力兴办这一产业了。嘿嘿。再比如防暴产品,如随身小电棍之类,都会成为热门货。呵呵。网恋群体声势浩大,我很看好这个市场。
  荆歌:  真不知道网恋的人们中,去网上寻找爱情者居多呢,还是渔艳猎色、放纵自己内心的性乱欲望者居多?
  盛可以: 真心寻找爱情的,要么是傻B要么是现实中的无能者。大多数的爱情不是寻找来的,是在网络的暧昧与摩擦中不经意发生的。当然,猎艳者也不少。人总是有不少欲望的。我一个朋友说,他单位的一个老处长,48岁了,还经常在网络上“泡MM”, 并且恬不知耻地经常问他“我爱你的爱字怎么拼?”网络上像老处长这样的男人,太多了。有个什么“碧海银沙”的“人到中年”聊天室,几乎都是三四十岁的人,起初只有“聊天室一”,没多久,聊天室总是满员状态,于是相继开了“聊天室二”,现在都“聊天室六”了。你说,光是聊文学,聊人生,聊社会,有这么吸引人吗?
  荆歌: 要是聊文学这么吸引人,可以的长篇《水乳》《火宅》就会有上千万的印数了。
  洪治纲: 对于这种网上的爱情,大多数理智还没有退化的人都明白,它纯粹是一种情感游戏,或者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情爱理想的自我满足。无论你是黑人还是白人,无论你是有妻儿的还是货真价实的光棍汉,无论你是八十岁的老太还是十八岁的翩翩少年,也无论你是“第五者”还是“第八者”,都可以继续“深造”。大洋洲的某个男士一旦与拉丁美洲的某位女士谈得投机,彼此就可以秋水伊人、白马王子地尽情想像,爱你万万万年,爱你到第五十八世纪,爱你爱得死去活不过来,只要彼此心血来潮,或者情到深处,尽可以打上最肉麻的表白。更有甚者,相谈不到三次,甚至还不知道对方究竟是男是女,就迫不及待地在网上举行像模像样的婚礼。
  荆歌:  那么,网恋会不会对婚姻构成冲击与威胁?对已婚人士,能不能做到明里婚姻,暗中网恋,互不干扰,相安无事?
  盛可以: 肯定会造成威胁。感觉这东西,有点东西掺进去,总会是不一样的。但是相比之下比按摩中心美容院带来的后果要低。主要适合那些平日正经但同时爱幻想对婚姻和规律性性生活乏味的人群。至于能不能做到相安无事,我想这得看这个男人或女人的敷衍水平了,也因家庭模式、状况而异吧。
  葛红兵: 我对于网恋的态度是这样的:一、网恋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现实中你是否结婚都可以参与网恋。网恋和恋爱一个发生在网上,一个发生在现实的世界里,就如同天堂和人间的区别,互不干扰。二、网恋必须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热恋到什么程度,网恋导致的关系,包括精神关系和肉体关系,都应是虚拟的,应以虚拟的方式进行之。三、网恋因为是虚拟的,所以不管热恋中发生了什么关系,现实中的人都应以虚拟的态度来对待它。
  以上三条原则,我把它叫做我的网恋三原则。在具体执行的时候,我认为第一条最重要,第二条和第三条则是补充条款。之所以想到这三原则,是因为这三条原则可以规范网恋,使网恋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或者后现代化的轨道。
  不知道各位是否同意。如果同意,我们可以把这个原则制定成法律,让人大通过,然后公布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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