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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圣战洪荒-第13部分

小说: 圣战洪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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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你这个年轻人,还挺会拍马屁的哈!我跟隐莲也算有缘,这个邀请,我应了。哈哈!”

    “哈哈!前辈爽快,晚辈代家师谢过!”陆大伟赶紧抱拳相谢。

    “好,喝酒,吃饭。填饱了肚子才好办事!”

    “晚辈还有一事相问。能和前辈连手降妖除魔,是晚辈的造化。只是不知,前辈准备什么时候进山。”陆大伟还是对捉蛇妖一事很是放在心上。

    “此妖颇为狡猾,要除此妖,恐怕还得费些周折。明天即可上山,先查明形式。”风尘道人皱眉说道。

    “前辈高见!只是晚辈有些地方还不大明白,前辈也是初来此地,未遭遇妖魔,又为何得知此妖狡猾?”陆大伟越听越糊涂。

    “这个你不必问,到时你自然明白。”

    “是。”陆大伟见老道不说,也不再问。

    饭毕,陆大伟结了帐。这老道真能吃喝,要了四个菜,吃光了,三瓶酒喝光了,还吃了两盘的炒饼,看来都不知道饿了几天了。

    “年轻人,老道葫芦里没酒,恐怕到时候会妨碍施为,不知道能不能为老道灌上一葫芦?”

    “那是晚辈的荣幸。老板,拿几瓶酒来,灌到道长的葫芦里。”陆大伟暗暗在心里叫苦。这个老道,白吃白喝,还要白拿。自己带的盘缠可不多,这下刚来,就见了底,怎么维持到拿供品礼资?捉妖之事本无期限,谁知道什么时候捉到呀!看来,弄不好就要讨食了。虽然村民很愿意请他们入舍吃饭,但那也忒降低了修道者的身份。

    那葫芦不大,就跟一斤的白酒瓶差不多大小。老板看了看葫芦,拿过来一瓶二锅头,灌了进去,晃了晃葫芦,发现才半葫芦。又拿来一瓶,灌进去,发现还是半葫芦。老板拿起葫芦转着看了看,没漏呀!干脆一下拿来三瓶,灌了进去,晃了晃,还是半葫芦。老板的头上汗水就滴了下来。最近收音机里正在播放评书《济公》,济公的葫芦就灌不满,这位可是也是神仙呀!

    老板把店里剩下的八瓶酒,不分好赖全拿了来,哆哆嗦嗦的都灌进去,居然灌满了,还给他剩下半瓶。

    “老板,多少钱?”陆大伟也是看的呆了半晌。这可是一个宝葫芦呀,这老道的道法果然不凡。

    “扑通”一声,老板就跪下了。“神仙,您能喝小店的酒,就是我老张最大的福气了,我怎么敢再收钱呢?这酒,就算老张请神仙喝的,万万不可收钱。”老板情真意切,陆大伟他们也不好再说什么。

    “那贫道也不能无功受禄,这张符送给你,也可为你消一些灾难,拿去吧!”老道从身上拿出了一张符,递给了店老板。

    店老板恭恭敬敬的双手接了过来。这张符二十年后为他们家消了一场大难,村子半夜起火,烧了三天,惟独他们家有此符保护,没有被烧损。

    “年轻人,初次见面,老道得好酒好饭招待,老道一生贫困,都是贪杯所害,也没什么好见面礼相送,这只玉符相送,权且收下,为难时刻亦可防身。”老道从身上摸出一只玉符来,淡淡黄色,有丝丝血色花纹,古朴异常。

    “请前辈赏光吃如此简易之饭菜,已是不敬,万不敢收如此贵重之物!”陆大伟心里自然十分想要,高人之物,必为非凡,但不敢流露贪婪之色。

    “你尽可收下,不必再拘束。”

    “多谢前辈!晚辈恭敬不如从命了!”陆大伟双手接过,放入了内衣口袋里。

    行三人出了村子,直奔山脚而来。今天天色已晚他们是来这里探察,决定明天天亮再进山。一路之上,陆大伟才对老道讲述了猫妖的来历。

    老道点了点头。“降妖除魔虽为我修真之人的本分,看来道不尽善,妖不尽恶,也是实情呀。我们中国在历史上就有过很多传说,特别是《义妖白蛇传》也是讲述了一条义妖白素贞报恩的故事,却也是事实。”

    “哎,说来惭愧,四十多年前,我和隐莲道长联手,除了一只狐狸精,至今心有遗憾,也所以近五十年来道行寸进。哎!一念之间呀!”老道面露苦笑之色。

    夜,三人就在山脚背风之处,燃起了篝火。修道之人体魄强悍,晓行夜宿,算不得什么。

    第二天,刚破晓,三人便起身赶路了。不知道妖在何方,便也不急得赶路,一路步行察看,倒也落得个观风赏景,自得其乐,一身逍遥。

    初进山之时,尽是光山秃岭,偶有几棵树,也是歪脖子斜脑袋,无法入眼。这是前些年开山造田,又大搞建设,伐木毁林所造就。偶见村落,屋倒墙塌,村民早已迁出。

    渐入深山,草木多了起来。野草野花虽不为多,但总算有了一些生机;动物虽然不见,但也能见到几处鼠窝;鸟虽不多,也偶尔飞过几只山雀。太行山脉,陡峭者不多,行走起来,对于修真来说,也不算难。

    众人爬过一道山岭,便到了一个山谷。谷内野草野花多了起来,树木也多了起来,居然有几棵百年老数,枝叶繁茂,高可参天。偶有几只野兔嚯刺一下跑进灌木丛就不见了。看的毛小丽直流口水。

    “道长前辈,走了大半天的路,不知道您饿了没有?”毛小丽可不敢说自己想吃兔子肉。

    “是你馋了吧?”老道可不傻,锐利的眼光看了看毛小丽。“不过,说实话,也确实有点饿了,呵呵,有什么可以孝敬一下老道呀?”老道摸了摸肚子。其实,像他的修为,就是十天半月不吃东西,也没什么事。不过,人馋,是过的嘴福。

    “道长前辈,小丽给您捉几只兔子,烤两只,闷两只,不知道您爱吃不爱吃?”

    “爱吃!爱吃!呵呵,老道可有口福了!”其实这老道,若是平时的话,自己早跑出去捉兔子了。以他的本事,捉几只兔子,是手到擒来。但今天,自己身份在这里,在晚辈面前,可不能失了身份。不动手,就能吃上,岂不更好。

    单算修行年月,毛小丽是比他时间长,但妖类修行,一般从变为人形算起。虽然道行不低,但也算是晚辈。妖身修道,化为人形前,修炼千年,也不及人修行二三十年。也所以,凭陆大伟的修为就可以捉得二三百年修为的妖怪。

    毛小丽出去不大一会,就带了四只兔子回来了。

    他们来到谷底,谷底有一道小溪,流水淙淙,清澈见底。他们三两下就把兔子处理的没有了皮毛。加上一些作料,用树叶包住两只,埋到了地下,在上面燃起了篝火,剩下的两只,撒上作料后,就烤了起来。

    直把兔子烤的外焦里嫩,黄澄澄的直冒油,香飘四野,味浸骨髓,陆大伟和毛小丽才一人一只,把烤兔子递给老道。

    老道早就背着他们搓了半天的手,哈喇子都流了半桶了。要是他自己,常常等不及,烤了个半生不熟,就开始吃了,哪有这么香过。他等得实在熬不过,就在那里左一口,右一口的喝酒。要是馋能死人的话,估计他也差不多了。

    老道接过两只兔子来,闻了闻,恩,还是小丫头烤的好!把另一只兔子又给了陆大伟和毛小丽。“你们也一起吃,在老道这里,不必多礼。”

    老道很斯文的咬了一口,喊了一声:“好香!”就朝一边的大石头后边走去。

    大伟和毛小丽也撕开了兔子吃了起来。

    突然,陆大伟伸出一根食指,竖在嘴上,告诉毛小丽不要出声音,然后朝大石头指了指。毛小丽马上会意。他们两个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趴在大石头上,悄悄一看,两人顿时都用手捂住嘴巴,悄悄退了回来。

    只见那老道,把兔子撕开了,左手半拉,右手半拉,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嘴里吃的是一边哼哼,一边吧唧,一边喊着,“香!真香!”咽下去一口,还噎的直翻白眼。再看,嘴巴冒着油,胡子、鼻子、眉毛、头发,到处都是油渍肉屑。

    大伟和毛小丽退了回来,用手捂着嘴巴,便开始在地上打开了滚,嘴里还是溜出来“呵呵”之声。

    老道吃完了,走了出来。毛小丽看见老道把嘴巴胡子眉毛上都收拾的干干净净,更是忍俊不禁,用手捂着嘴,发出“恩,恩”的声音。陆大伟正襟危坐起来。

    “咦!你们怎么没吃?不好吃吗?”

    “我肚子有点疼,吃不下!”陆大伟说完,使劲咬着牙,还用手使劲掐自己的大腿。毛小丽一听,又发出了“恩,恩”的声音,另一只手使劲捂着肚子。

    “有毒吗?”老道不解。“没毒呀,我都吃完一只了也没事。真好吃!你们不吃我可吃了啊!”老道把兔子拿了起来,转身准备走开,一转身又放下了。“我得留着肚子,尝尝闷的兔子。恩,闷的兔子也该好了吧?”说完用手擦了下嘴巴。

    “应该好了,可以打开了。”陆大伟说道。然后就用宝剑把火移开,挖了起来。

    “我去洗洗手。”毛小丽说完向远处的小溪边走了过去。

    “小丽怎么啦?山猫应该爱吃兔子肉呀,她怎么没吃呀?”老道用手挠着脑门,不知所以然。

    “她肚子有点疼。”陆大伟说道,接着把刨出来的一只兔子剥了一层叶子递给了老道。那香味,和烤的兔子又不一样,浓郁,闷香,油而不腻。

    “没道理呀,兔子没毒,你们路上也没吃不知名有毒的野果,怎么会肚子疼呢?老道不管了,我可去吃了。恩,真香!哦,吃起来更香,肉更嫩。”老道可真不管了,接过来闻了闻,就急不可待的很斯文的咬了一口,然后就向大石头后边走去。

    老道一走,陆大伟马上就翻倒在地,打开了滚。“中毒!呵呵,中毒!这老道亏他也想的出来!”又翻滚了半天,笑劲才算过去。

    大伟拿了一只兔子去找毛小丽。毛小丽总算过了劲,不笑了,看见陆大伟拿着兔子过来,又憋不住笑了起来。

    “小丽,别笑了,再笑,就被老头吃完了。”陆大伟掰下一只兔子后腿递了过去。

    毛小丽吃一口笑一下。一只手还捂着肚子。“诶呦!肚子好疼!我活了一千多年了,这种吃相的在动物里边见了多了。可是,明着非要硬装斯文,然后非要躲起来做饿死鬼的吃相,吃完了还又擦拭干净装斯文的,我也就见了这一个。”

    “我师弟吃饭不是也是这样?只是不背人而已。”

    “你还别说,还真是,他们倒像爷俩哈!”

    大家都吃饱了,还剩下了半拉兔子。老道一人就吃了两只,不停的打着饱嗝,打一下,就喝一口酒,嘴里还嘟囔着,“冲一冲!”陆大伟和毛小丽也不再笑了。他们提着半拉兔子,又走了一程,天色渐晚,就找了一处半似山洞的地方休息。

    第二日,他们沿着小溪又走了半日,风景渐转。这里满山遍谷都是野花野草,树木参天,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真是山不算高,水不算深,鸟语花香,兔走鹿鸣。陆大伟不由得想起了陶渊明的《陋室铭》来。这种地方,应该住着神仙才对。

    他们又转过了一道弯,却看见有两个人站在前边。一个是个中年胖和尚,头是又大又圆,满脸赘肉,面带笑颜。身体粗壮,挺着一个大肚子,僧衣僧裤,身披袈裟,僧鞋僧袜,一尘不染,一串念珠挂在脖间,活似弥勒下凡。

    另一个是年轻人,大家都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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