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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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士族对他不满,所以很可能会勾搭其他力量将这位年轻的吴侯推下台去,到时候,江东不但会有区域冲突,更可能会有大叛乱,他说我一个单身子女做商户,一定要小心谨慎。
见我随口答应,郑贤之有点苦后婆心地劝我,作为一个商人,千万不要掺合到这些列强的争斗之中,独善其身,闷声发财就行。他的先进理念,让我一度怀疑他老人家是不是也是个穿?面对我的疑问,郑贤之笑得神秘莫测。
郑家人真的很不错,我这样对自己说。
郑氏临走前一天,和我敲定了合作的条约和细节,如果合作顺利,我在三十岁前一定能够退休了,这让我无比兴奋,更将那幅《少年弥勒画像》送给郑贤之,并答应他,今年七月一定到蛟川拜访他们,邵氏还很若有所指的开了句玩笑:“到时落霞公子一定要快马加鞭啊!否则我会望穿秋水的。”
她这话中的意图也太明显了,我怀疑偷听的墨染会原封不动地将话传给那个人,不过想起他好像也想教我骑马来着,郑氏的建议不算惊天骇俗,应该不会给他们带来什么麻烦。
送走了郑氏我才知道,原来墨染不在家,被李婶拉去买东西去了,刘婶说这话的时候,很是不屑,她对我这莫名其妙的贴身丫鬟向来不待见,一来是主动送货上门不值钱,二来这贴身丫鬟竟然敢用自残来威胁我这个“公子”,到底她是主人还是我是主人呢
归根到底,是因为吴允节对刘婶的蔑视太不加以掩饰了,严重地伤害了刘婶的自尊心和侮辱了她的人格,所以,爱屋及乌的反面,墨染不受她待见乃是最正常不过。
了然于心的我笑着对刘婶说:“婶娘,姑娘大了,总要嫁人的,反正她在这里也呆不了多久,你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见我心情这么好,刘婶也很高兴,她陪着笑脸问道:“公子,夏天你真的会去看望郑家夫人吗?这回千万别忘了带李婶去啊,她羡慕我上回跟你去会稽不是一天两天了。”
我哈哈地笑道,很恶毒地打击起她来:“刘婶,将来我去看郑家夫人是要骑马去的,所以啊,你和李婶都不能去。”
刘婶的脸红了一下,又黑了一下,最后是白的:“那公子,你打算让墨染陪你去?”
我依然是笑嘻嘻地,盯着刘婶:“婶娘啊,这姑娘大了如果不嫁人,会得姑娘疯的。墨染到现在连个意中人也没有,所以啊,春天一来,这病就发了,哪也不能去。”
吴允节不是派人来监视我吗,听说要等到监视器坏了才换另外一个,那么监视器有故障呢,只修不换吧?人生病的原因有很多,长期搞体育锻炼的人一旦不练了,也挺容易病倒的,这个是简单的常识。我挑了挑眉毛,笑得很邪乎,刘婶看上去有点像心里发毛。
郑贤之说的没错,江东内部的确不团结,三月底,吴兴周围的两个县临江县和合浦县因为争夺一处铜矿的开采权,打起来了,吴侯顾支谦派人调解无效,一怒之下,派出重兵镇压,一口气杀了两个县大大小小的官员约三百人,其中争夺铜矿开采权最起劲的临江县官商陆氏,被诛杀三族。
对此,新吴兴人中的文化人对吴侯的铁手腕私下里议论纷纷,有的说,吴侯年轻气盛,惩罚太过,做事太不计后果;有的说吴侯处事公正,大义灭亲,听说这陆氏是他家的亲戚呢;又有人切了一声:什么大义灭亲,乃是公报私仇矣,听说这陆氏曾欺负过吴侯的亲娘,这番举动不过是杀鸡儆猴;众说纷纭,我左耳进,右耳出。
郑贤之一家走后,墨染就一病不起,请来的郎中都说她得的是桃花疯,须得赶紧嫁人,热心的李婶满大街给她找相亲对象。
恢复了自由的我几乎每天到佛初禅院学骑马,过了一段风平浪静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郑家之人很不错。
郑氏,邵氏均是当地的大姓,名人辈出。
☆、第四十五章 沈 氏
练了将近两个月,我骑马的技术已经大有长进,曹远道找来的马术师傅不错,话说人真的要多做好事,这不,我刚认认真真地教曹赋应几天,他的父亲就立马为我找来了师傅,而且这师傅还挺上道的呢,和我一样是个负责任的。
真是种下善因结善果。
可怜的墨染卧床已经两个月,李婶和刘婶端茶倒水地照顾她,还找了几个有意向的青年男子来相看,可是每次人过来后,墨染都将嘴唇咬得紧紧的,头也不抬,从不点头说去看那些男子一眼,李婶和刘婶见她执拗,便不勉强她,也没再瞎操心,仍然一心一意地给她抓药熬汤。
自墨染生病后,她再没到我跟前来“服侍”,生病的原因,她应该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这天她跌跌撞撞地到我书房来,颤颤悠悠地给我倒了一杯茶后,扑通一声跪下,话坏没说,泪如泉涌,我表面很惊讶,内心很淡定:她终于开口了。
:“公子,奴婢求求公子,给奴婢一个了断。”她梨花带雨般,要不是病得太厉害,应该算个病美人兼泪美人。
我头都不抬:“何必来求我?你可以自行离去,我从未拦你。”
:“离去?能走到哪里去?如果我走了,我的娘亲怎么办?”墨染抬起泪眼,可怜兮兮地盯着我:“公子的心怎么那么狠?你能可怜那两个老婆子,为什么就不能可怜我?我们做的何尝不是一样的事?”
她错了!刘婶她们是在保护我的安全!而她是在帮他逼我就范。所以我冷冷地看着她:“有你说的这些话,我可以立即取你性命。”
难怪这吴允节一天到晚看刘婶不顺眼,原来刘婶同志早就露了马脚。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他,我在他眼里是透明的。
墨染听了我的话,不但不害怕,反倒像是石头落地一样:“能痛快地死,总比给人糟蹋的强。”她说的不是气话,感觉是松了一口气。
我又好气又好笑:“谁糟蹋你了?”我们几个都是女人好不好,性取向正常地很,再说什么时候欺负过你了?
墨染恨恨地说:“公子让那婆子找那么多臭男人来相看奴婢,奴婢感觉就像是青楼里的女子一样,被人看光了。”
真没想到,她的想法还挺怪异的呢;难道她真愿意一辈子盯着我,做老姑娘?
所以我好奇了:“墨染,你也是大姑娘了,我放你出去嫁人,有什么不对?除非你喜欢的是女人?”
其实我只想试一试,如果把墨染嫁出去,自己找几个小丫鬟,那吴允节还有什么理由送个人过来呢?真的要和我撕破脸?
墨染美目圆睁,居然脸一红:“公子取笑奴婢。不过,即使奴婢嫁了人,还是会有人来服侍公子的。”
我哦了一声:“如果这里住不下了呢?”恐怕得牺牲掉刘婶了?或是他送我一套大房子?
墨染摇摇头:“不是这个理。只要公子一天不过去,这事情一天就没完了。”
看来这小吴还挺死心眼的,虽然说了不逼我的,却派人来盯着我。有种就等到我老死的那一天吧,我悻悻地想。
我决心好人做到底:“墨染,你的名声已经在外,不嫁人是不行了,这样吧,我做主,给你选个好人家,也许,你还有一条活路。”
至于她背后的人是废她武功还是震她心脉,不关我的事,话说这小吴控制人的手段也挺毒辣的,以前怎么没看出来呢。
墨染眼睛黯了黯,又亮了亮,给我磕了几个头,踉踉跄跄地出去了。
墨染将要嫁人,我给自己找了两个水灵灵的小丫鬟,一个叫赏雨,一个叫听风,都是十三岁,本地人,是丁家夫人介绍的,刘婶和李婶我仍然留在身边。
丁家夫人还介绍了一个老姐妹给我认识,姓沈。
沈氏年约四十来岁,孀居,有一子一女,儿子做的海上生意,目前人在会稽,很少回来。
沈氏出生在中原地区,后来随夫婿上任,丈夫去世后,跟随儿子在会稽住了一段日子,后来儿子成了家,她便带了女儿回到娘家暂住。
沈氏自幼喜读诗书,听说我擅长丹青,而且正在收徒授业,觉得可能适合教她的女儿,所以她才托了和丁家娘子多年的老姐妹关系,转折地找到了我。
我见那沈氏一派大家闺秀的作风,说话慢条斯理,谈吐不俗,条理非常清晰,而且还见多识广,不由暗暗惊讶。
而且她不像其他人那样,非要问我为什么要穿男装;她也不过问我的年龄啊,婆家啊等隐私的事情,和这样的人说话,感觉很舒服,觉得自己很受尊重,所以我看向她的目光多了几分尊敬。
第一次见面,沈氏没有和我说收徒的事,她和我交谈了一番后,彬彬有礼地起身告辞,和我约好下次把她的女儿带到我家里来,让我看一看她的女儿有没有学丹青的天赋。
认识沈氏是一件令人愉快地事情,可是回家看到墨染,我的心情不是太轻松。
给墨染找婆家的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好像这城中的小伙子突然都不缺媳妇的人选,李婶这回是真心地给她找夫婿,竟然比以前演假戏时要难得多,好人很难做,李婶对我诉苦,我呵呵笑笑,鼓励她将红娘工作进行到底。
第二天沈氏果然如约登门,把她的女儿带来了,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眉清目秀的,很像伊春德小时候的样子,我一见就很喜欢,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沈氏见我喜欢,也很欣慰。
小姑娘名叫郭琳珺,真是名副其实,她口齿清晰,落落大方,告诉我读过些什么书,去过哪些地方,目前在家里主要做些什么。我问她喜不喜欢丹青呢?她望了望沈氏一眼,低声说:“喜欢的,可我只会画花草。”
这跟我很像,人们都喜欢和自己相像的人,我也不例外,所以立即同意收下小郭。
只是还有一个难题:“沈夫人,落霞目前只有一名男弟子,如果令爱跟我学丹青,会不会不合适?”|
这个时代的男女大防没后来一些朝代那么厉害,可是毕竟不是我前世那个开放的时代,还是事先讲清楚的好。
沈氏沉吟半晌:“这样可好,明天公子的男弟子过来之时,我先看一看这孩子的秉性。如果秉性还好,琳儿但和他一起同学无妨,如果秉性不济,我再和公子商量。”
看来这沈氏真的不是一般人,看一看,就能知道一个人的秉性?我眼中的疑问没能逃脱沈氏的觉察,她冲我微微一笑:“公子不要怀疑,明日里,看了便可知道。”
我想起一个问题,于是有点羞赧地说:“沈夫人,你我素昧平生,昨日才相识,为何就这般信任于我呢?”即使是丁家夫人在中间将我吹嘘得跟神仙一般,以沈夫人的见识,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听信别人吧?要知道她和丁家夫人也分开了一段时间呢,难道昨天和我谈了就那么一会,就看透我啦?所以今天把女儿也带来了?胆子还挺大的。
沈氏目光柔和,像个长辈一样慈祥可亲:“昨天是我与公子第一次见面,公子礼数十分周到,此为君子之仪;期间公子言辞诚恳,从没夸大自己的才学,坦诚相告自己不擅长之处,此为君子之诚;公子对于不明白之事,不耻下问,为君子之谦也;那丁家姐姐虽然与我一起长大,但是素来不喜诗书,极喜俗俚见闻,不管公子为何原因和丁家娘子订下契约,公子始终敬之为长辈,从没有言行上的肆意之处,所以,我昨日便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