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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一个外企女秘书的日记-第7部分

小说: 一个外企女秘书的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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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现在社会普遍认为,秘书这么“撒谎”并不算欺骗;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已经成为秘书必备的职业技能。
***************
*六月
***************
对于一个秘书来说,没有“忠诚”,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秘书,但仅有“忠诚”,也不是一个好秘书;一个优秀的秘书不仅要有贯彻执行领导指示的能力,也应该清楚哪些指示应无条件地执行,哪些指示不能执行。但做为秘书,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当面顶撞和干预领导的决策。所以,最好在执行之前给领导留一个缓冲的余地。

越位(1)

六月某日
一上班,科长他们都出去办事了,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十点左右,我正在整理档案,姜总来电话让我去他办公室。我进门一看,姜总像是刚跟谁吵过架似的,脸色非常难看。
“小于”,姜总说,“我现在口述一封给河南大新公司钱经理的回信,你打印好后,马上给我发出去!”
姜总回信的大意是这样的:钱经理,你我两家公司打交道打了这么多年了,你们怎么能这么背信弃义,做出这种事来呢?我们公司决定断绝我们两家公司的一切关系,并且,我还要将你这封信公之于众,让你没办法在这个行业再混下去!
我回到座位上,按姜总的意思很快将信写好并打印出来。
要不要按姜总的意思将信马上发出去?我心里犹豫着。
很显然,姜总今天是有些情绪化,这么处理问题肯定有不妥的地方。这个钱经理上个月初还来过北京一次,姜总请他吃饭,还是我安排的。他长得很精神,性格似乎也挺豪爽的。听贸易部的小郭说,大新公司是我们公司产品在河南、山东等几个省的总代理。每年的合同金额都接近一个亿,是我们公司屈指可数的大客户。如果信就这么寄走,那可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了!现在市场竞争这么激烈,要再找一个像大新公司这样的代理商,容易吗?
可是,作为秘书,我能阳奉阴违,抗“旨”不遵吗?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同样,无条件执行领导的指令,也是每一个职业秘书必须严格遵守的职业操守。军人不执行命令可以就地“正法”,我不按姜总的指示办,那会是种什么后果呢?
到底该怎么办?是将信寄走,还是冒着挨训斥的危险去劝劝姜总,要他不要意气用事?前几天吃午饭时,姜总自己不是也说过“做生意求财不求气”的话吗?
正在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孟姐和托尼回来了。我立即将事情的经过对他俩说了一遍。托尼马上跟我要过信,转身就要去找姜总。
“这事我得去跟姜总说说,怎么能这么办事呢?上次钱经理来北京,我就听他抱怨过几次,说我们经常发货不及时。这事我们也有责任嘛,怎能全怪他呢?为公司着想,我不怕得罪姜总!”
孟姐拦住了托尼:
“托尼,你别性急,把信还给小于,让她在下班前再去问一下姜总。如果姜总说还是要寄走,那就寄走”。
托尼愣了一下,似乎又马上明白了什么,不好意思地拍了一下脑门,说:
“孟姐,还是你想得周到,我这急性子毛病恐怕一辈子也改不了啦!”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孟姐:
“姜总让我打好信后马上就寄走,你为什么要我下班前还去问一下姜总?”
孟姐也似乎知道我迟早要问她这个问题,所以没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问我:
“小于,你认为百分之百地执行领导的指示,就算是一个好秘书吗?”
我说不是。对于一个秘书来说,没有“忠诚”,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秘书,但仅有“忠诚”,也不是一个好秘书;一个优秀的秘书不仅要有贯彻执行领导指示的能力,也应该清楚哪些指示应无条件地执行,哪些指示不能执行。
“那么,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不怕挨训斥,甚至当面去顶撞领导,就对吗?”孟姐又问。
这当然不行。
“如果当面顶撞领导,对于一个职业秘书来说,是一个绝对不能饶恕的错误。因为秘书作为领导的助手,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干预领导的决策。你既不能对领导的指示百分之百地去执行,又不能当面去顶撞领导,干预他们的决策,所以,我让你下班之前再去问一下姜总,就是为了留一个缓冲的余地。”
孟姐喝了一口西红柿蛋汤,接着说:“你想想,姜总也是人,他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有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时候。当他火气消下去之后,他肯定会反思让你给钱经理写信的事。通过反思,也许他会觉得自己做对了,也许他会觉得自己过于情绪化。所以,你在下班前去问问他,要不要把信寄走,这就给他创造了一个重新决策的机会。我们做秘书的,不就是为了给领导创造一个最好的决策环境吗?”

越位(2)

我钦佩地朝孟姐点点头。姜毕竟还是老的辣。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做秘书的应该经常了解领导的真实的想法和感情。”孟姐似乎没注意我在想什么,继续说:
“姜总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人,他肯定有自己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式,他肯定在经常权衡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就比方说河南这个钱经理吧。我们两家公司打了那么多年交道,可能早就积累了许多恩恩怨怨,只不过是你我作为秘书不知道罢了。托尼说钱经理抱怨我们经常交货不及时,也可能姜总抱怨过钱经理经常不执行我们公司统一的价格政策,打乱了我们的市场总体部署。总而言之,我们公司与大新公司之间矛盾,肯定不是今天上午才发生的,姜总想这个问题肯定也不止一两天了,所以钱经理的来信,也可能仅仅是点燃了一根导火索而已。我们做秘书的,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当我们发现什么问题或有什么新的设想时,应当及时向领导提出来,但是,在我们提出自己的设想或忠告时,应全面地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在不明白领导的真正想法之前,我们这些做秘书的,也仅仅是领导的助手,不要去想当然,更不能去顶撞领导,干预领导的决策。小于,你要记住,我们做秘书的,既不是公司政策的制定者,更不是公司最后决策人。”
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秘书在工作中必须有积极主动的精神,并将公司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但是,秘书不是一位普通的员工,对自己的工作和职权都必须有明确的界定。有些秘书由于忽视对自己工作和职权的界定,“积极主动”过头,经常出现“越位”现象:有时是表态越位,超越自己的身份,胡乱表态;有时是工作越位,有些事,如一些重要文件的批复和审阅,本来应由领导来处理,有些秘书以减轻领导负担为由自己抢先去作,从而造成工作越位;有些场合,如与客人应酬、参加宴会,有的秘书,张罗过于积极,比如同客人认识,抢先上前打招呼。在工作中,秘书热情过高造成工作越位,只要不是“武大郎”式的领导,一般还不会过于计较,但秘书必须严格把握好自己,因热情过高而造成工作越位,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干预领导的决策,对于领导来说,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秘书经常犯这样的毛病,领导就会设法来“制裁”你,最直接的做法就是请你另谋高就。
快要下班的时候,我到姜总办公室,问姜总要不要把给钱经理的信寄走。姜总当时正在打电话,只是挥手示意让我把信放在他的办公桌上。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姜总用手捂住话筒,笑着对我说:“小于,谢谢你。”

我喜欢上帝(1)

六月某日
从早晨开始就下起了蒙蒙细雨。
今天轮到我值班。上午十点不到,一个金发碧眼、身高近2米的外国人来到公司。
我起身跟他打招呼。
“Goodmorning?Sir.MayIhelpyou?”
“I'dliketoseeMr.Sun.”
“Excuseme;butmayIaskyournameplease?”
“MynameisTomfromGE.”
我立即打开电脑中WPSOffice,查阅孙总日程安排表,还挺准时。我打电话告诉孙总Tom先生来了。放下电话,我把Tom先生领到会客室。
Tom先生从会客室出来时,对我说了几句“Thinks”。我笑着问自己,他到底是谢我英语流利,还是谢我态度热情。
中午,欧阳科长要我下午一点赶到长城饭店,下午陪史密斯太太游览天坛公园。
史密斯先生是美国AT公司的CEO,来公司讨论合作开发CRG仪项目。他们是大前天到的。史密斯太太是一位刚退休的中学校长,顺便与史密斯先生来中国旅游。这几天一直是玛丽陪史密斯太太观光,她们已去过长城、故宫和颐和园等地方。中午玛丽来电话,说两三天下来,不仅体力有些吃不消了,而且她的英语水平也开始应付不了史密斯太太了。从万里长城到烤鸭,从孔夫子到京剧,史密斯太太似乎什么都感兴趣,而且都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玛丽说她简直就是来招聘的。
下午四点多钟,我陪史密斯太太从天坛公园出来。可能是连续几天的观光让这位上了年纪的人感到了疲劳,一上车,她就闭目养神,打起瞌睡来。
“于小姐,我能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
快到宾馆的时候,史密斯太太突然问我。
我点点头。
“你相信上帝吗?”
看来史密斯太太一点也不感到累,刚才只不过是被天坛那种浓厚的宗教氛围所感染。
“不。”
我接着说:“不过,我很喜欢上帝。”
“为什么?”
史密斯太太睁大双眼看着我,那神态不像个中学校长,倒像一个稚气未尽的女中学生。
我告诉她,小时候我家旁边有座小教堂,放学之后,特别是星期天,我经常和小伙伴们到教堂里去玩。我非常喜欢听教堂的钟声和管风琴声,因为它们是那样悠扬清脆;我喜欢看教堂里的壁画和雕塑,它们是那样精致而神秘;还有,我喜欢教堂里那庄严肃穆的气氛……我尽可能找一些比较适当的词汇表达我的意思。
“不过,你从来就没有做过祷告?”史密斯太太问。
我回答说:“是的。”
“那么,你实际上还是个唯物主义的无神论者?”
我礼貌地点点头。其实,我从来没想过我到底是唯心主义者还是唯物主义者,是有神论者还是无神论者,至少在这之前我没想过这类形而上方面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去想这么复杂深奥的问题呢?
史密斯太太慈祥地笑了笑之后,说:“孩子,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和你一样是个唯物主义者,不相信上帝存在。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丰富,我开始慢慢相信上帝了,相信上帝确实与我们同在。”
为什么人的年纪越大,越容易相信神灵?不仅史密斯太太,中外历史上许多伟大的思想家、艺术家都是这样。特别是那个写有“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名句的李叔同先生,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少年时候,他也是个激扬文字,挥斥方遒的“新新人类”,到了中年以后,就削发为僧,皈依佛门,其心志之坚,让人感慨万分。按理讲,人的年纪越大,阅历越丰富,把这世事看得越透,为什么反而把自己的希望寄托给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灵呢?真是信则有,不信则无。

我喜欢上帝(2)

到长城饭店大堂,我与史密斯太太约好明天见面的时间,准备返回公司。道完别,她突然问我:
“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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