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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十年之爱恨纠缠-第9部分

小说: 十年之爱恨纠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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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是双胞胎?”我很是迷惑。
  “哈哈哈!双胞胎?”吴元元哈哈大笑,完全没有名门小姐的气质。
  “你还笑!”吴匀匀推了推元元,一脸抱歉对我说,“季小姐你误会了,我们不是。你别介意,我这小妹就是这样,说什么姐妹间过生日必须穿一样的,这样才可以显出姐妹情深。全是小孩的玩意。”语气中满是宠溺和幸福的味道。如真是小孩的玩意,她又何必真的实施。这一家人的关系真让人羡慕。
  我不好意思了。若是双胞胎,今天也该是吴元元的生日。瞧我笨的,闹这一乌龙,恨不得找一地洞将自己埋了。
  “季小姐,你好好玩。我有点事情找她,就不能陪你了,抱歉。”吴匀匀冰冰有礼,走之前还向我点点头。
  “季姐姐,你等着,我一会儿就回来。”吴元元的喊话引来了好大一片的注视。
  我有些不自在,这样正式的场合我没有参加过。说我没有主见,任人主宰,不是没有道理,此刻站在这里就是证据。内心更深处的一个声音明明白白:想他!对,我想来看看他,看看他现下的生活环境,身边的人。当再次相遇,知道他已成功,我总是安慰自己当初的决定没有错。可真正身处他的环境,却后悔了,我离他的世界越来越远。
  宴会很热闹,我却格格不入,虽有一身合适的包装,心里依旧难受。
  这时就像你提了一个LV的包去菜市场买菜,和人讨价还价,商定价格,称定斤两,打开皮包,拿出钱袋,准备付钱,却发现钱袋里的钱不够,退货,别人指指点点的感觉。在那个时候,你会真切感觉到,明明手中的包是真真的LV,可总感觉它只是仿冒品,没有档次。我不能当那个把LV变成路边摊的人。
  挑了一僻静的沙发坐下,努力寻找着那抹伟岸俊逸的身影。白天他来办公室就为通知吴元元这件事,既然是吴元元姐姐的生日宴会,他作为妹夫肯定也是要参加的。可我搜寻了半天都没发现,看来他是不在这里的。
  呆坐一会儿,实在没有意思,我正打算起身离开,一双漆黑发亮的皮鞋阻挡了去路。随后响起的洪钟之声破灭了我所有的希望和念想。
  “小姐,在下周显亮。不知在下是否有荣幸和漂亮的小姐共舞一曲?”还“在下”呢,你怎么不直接说“奴才”,要谦恭就得彻彻底底,哪有嘴上说着自谦之语,其他无处不在显示自己的自命不凡。
  我没有抬头。从进了这宴会厅,吴元元离开,自己一人独处以来,已有好几位男士邀舞,都被我礼貌的拒绝了。我不想做的事情,第一眼没有好感的人都被列为拒接近名单,谁管你是美国总统还是恐怖组织。父母就曾断言我不适合做销售这一类需要口才和与人打交道的活计,说我的人际处理能力实在太主观,不够理性。我也不否认,人生在世就这短短数十载,干嘛为了几个钱做违心之事,说违心之话。每每和他们强辩,最后总是以他们摇头收场,没有一次例外。后来,他们也不说了。以我那伟大父亲的话来说,完全是对牛弹琴,浪费口水。
  “不好意思,我今晚有些不舒服,你还是请别人吧!”这样的拒绝可是直言不讳,谁叫他来的不是时候,先前几位我还能虚以委蛇,多了就不胜其烦,干脆说得明明白白。
  “小姐不想跳舞也没事,你的芳名总可以告诉在下的。”周显亮不仅没有将我的拒绝听进耳里,还直接握住我的手,阻止我离开的脚步。
  有钱家的公子都是这样吗?纨绔子弟?也不见得,曹安林也是富家子弟,怎没见他如此听不见人话啊?这位周公子到底怎么回事?我生气了,抬头狠狠瞪了周显亮一眼。本想着他有猪悟能的行为,一定也是他的面貌,不曾想他还是有模有样。可再有看头,也得看我有没有心情欣赏。这时候,他是完全惹到我了。
  “请你放手,若你再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可不是说来玩的。脚上10厘米的细跟鞋踩上那双进口牛皮鞋,质感应该会很不错。
  没等周显亮开口,另一道温润深沉的男声礼貌问:“周公子,你的女伴可以借我一下吗?下一支舞,我有荣幸邀请这位美丽的小姐吗?”说着还直接牵过我的手,解救它于危难。
  我失去了所有的能力,换句话说我此时就是一个无行为能力者,只能木然随着他进了舞池,木然环住他的腰,木然随着他的舞步动着,不敢抬头,不敢言语。
  “季小姐的舞跳得真好,看来没少出席这样的活动吧!”轻柔的音乐,周围的私语都抵不上他在头顶冰冷说出的话有影响,我听得明明白白。
  “没,我很少参加这种宴会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照实答了。他是我的社交舞蹈老师,我在舞蹈中的每一个脚法,每一个手势都由他一脚一手教导。我这人小脑很是不发达,看着别人成双成对跳得美丽,很是眼馋,缠着他教我,结果没少踩他的脚。
  “季小姐不愧是交际花,和谁都能聊到一起,亲密无间啊!”
  “不是的,晨,不总经理,是他纠缠我的。”我有些焦急,生怕他误会了,急急解释。
  但他没有给我多说的机会,打断:“季小姐怎样本不是我该过问的事,可好歹曹安林也是我的好朋友,他的女人要是在我的地盘上招蜂引蝶,出于朋友道义,我还是该提醒提醒才是。”
  我僵住,没有比这些话更冷了,就连冬日的冰雨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从不知道原来在他的眼里,我是这样的不堪。六年前,我做错了事,可他也不能这样,难道就因为做错了一件事,从此就没有翻身的余地?
  一曲终了,我不愿留在如此不堪的地方,没有和任何人知会,急急离开,伺者的唤声也没能留住匆忙杂乱的脚步。出了大厅,跌跌撞撞冲过院子,上了大道,经过初夏的晚风洗礼,我明白刚刚那位伺者为什么叫我了。我走的太急,忘了外套,忘了钱包。
  

  ☆、第十二章回家

  吴元元家的别墅就如同大部分富人的一样,都喜欢建在离城市不远又山清水秀的地方。说不远,那是因为站在别墅上就可以将这座城市的所有美好尽收眼底,仿佛你就是它的王。当然这里的不远是对于有车一族而言。像我这样的,它很遥远。
  记得大学那会儿,和杨振晨来山上露营,我们相拥取暖。我看着城市的夜火辉煌和山间的点点亮光,羡慕地说:“要是我也能住在这山间,一定每天晚上来山顶欣赏这座城市的美丽。”他那会儿对我很是娇宠,吻吻我微凉的脸颊,给出承诺:“好,我们一起!”六年过去了,他已经完成了他的诺言,而我却只能像现在这样,迎着寒风,提着鞋,赤着脚,一步一步走下山去,一副落魄模样。
  下雨了吗?为什么脸湿湿的?是眼泪吧!
  哭可以分很多种,有因感动而喜极而泣,有因感伤而悲悲戚戚,有因悲凉而痛哭失声,有因委屈而默默流泪……那么多的哭泣方式,我的算哪种?受了委屈?不是啊,是我伤害别人在前。说受委屈?严重了,最多只能算是恶有恶报,现世报罢了。感到悲凉?多少有些吧!物是人非最是世间悲苦。我想放声大哭,宣泄心中的痛,可独身一人,在这样一条没有人迹的马路上,没有环境气氛,再说音效也会很是奇怪,我可不想自己吓自己。于是乎,我选择一个人默默哀悼。反正哭花了脸也没有人知道,不会丢脸。
  “上车!”熟悉中透着陌生。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哭出了幻觉。一辆分不清是黑色还是灰色的跑车随着刚刚那声“上车”直直停在我的身旁,车上坐着杨振晨。
  我不知道该不该上车,犹豫间,已经被下车的他推上了车,坐在了副驾驶的位子上。位子有些不舒服,我悄悄移了移,是他的西装外套。手感很好,应该是手工的吧!我有些举棋不定,是该就这样抱着,还是拿给他。
  “放后面。”惜字如金,发动车子,驶了出去。
  我乖乖做了。谁也没有再说话,小小的空间满是尴尬。我最受不了这样的气氛,深吸一口气,也不看他,盯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说:“你开车的技术真好。”纯粹没话找话。
  他转头瞧了我一眼,通过玻璃,我看到了,只是不很真切,没有看清楚他的表情。算了,他对我还能有什么表情?除了同情其他都是妄想。看我可怜,他能驾车送我,已是所有,我还在期待什么?
  “把脸擦一擦,都花了。”还是那种冷冷的语气,但说出的话却是平常。
  “哦!”我有些惊慌,经他提醒才想起,刚刚一路哭来,脸上的妆早就糊成一团,没了样子。此时干了,恐怕很是吓人。心中都把自己骂死了好几百回,刚刚心中紧张,虽盯着窗户这样天然的镜子,也没瞧见自己一副鬼样,白白给人看了笑话,还是自己最在乎的那个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种心情很容易理解。就拿婚前和婚后来说。婚前,两个人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每次约会都会打扮得美美的,帅帅的,就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影响;婚后,已经成了自己人,好的不好的都已经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磨合了,没有了神秘感,什么蓬头垢面,什么丢三落四,大家都不在乎了。这就是爱情变亲情的过程。我可以在爸妈面前睡衣睡裤,海吃海喝;而在杨振晨面前,我会精心打扮,即使不化妆,也至少会是整洁清爽的模样。以前在一起时,我稍稍懒散些,但至少没让他看过这样不修边幅的我。此时,我成熟了,更加不希望他看见这样的自己。
  “擦擦。”还是言简意赅,好像多和我说句话都是浪费精神。
  我没有推诿,接过递来的面巾纸,对着窗镜,认真擦着。不一会儿,泰半的妆容没了。这时,我才敢转头,低低说上一句:“谢谢!”不敢多言。回去的路很长,我低头看着纠结的手,胡思乱想。
  两人一路无言。
  “到了,下车!”
  我出神一路,这才知道车已经停了。抬头看他,他没有看我,直直盯着前方,等着。
  “哦,好!”下了车,看见自己所在的地方,吃惊不已,口比大脑快:“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问完就后悔了。他是公司的主事者,我是公司的职员,所有的信息人事那里都有,他想知道不是难事。可他会特意去看,去留意一个已经分手多年,还深深伤害了他的人?
  他的回答很直接,车嗖地冲了出去,唯留下一道尾烟,任我凭吊。
  泪水再一次不争气滑落。
  抬头,努力将小精灵们收回眼底,《红楼梦》中贾宝玉曾形容林妹妹是水做的,后世也就沿用至今。我也是女子,不能丢了根本。意外发现家里的灯尽是亮着,竭力回想才发现自己又一次将好朋友抛之脑后了--今日是付伏生日。
  付伏--我和汪敏的大学同窗,因都是南方人,又都在S市举目无亲,自然而然就走在了一起。只是不知为什么,汪敏和她中间好似总有些隔阂,她们能和睦相处,把酒言欢,却不能同住一个屋檐下,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大家都留在S市,付伏却没有和我们一起租住的原因。当初若不是付伏大度,我还真为和谁一起生活左右为难。
  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子,听说汪敏病了,也就没有强求我们一起陪她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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