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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十年之爱恨纠缠-第23部分

小说: 十年之爱恨纠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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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敢肯定他看出了我冷,毕竟我都已经快把手臂搓出痕迹来了,是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明白。但他没有言语,只是转身在前面走着,带着路。我认命地跟在后面。他的背影依旧高大,依旧宽厚,只是已经没有了我的位子。
  

  ☆、第二十九章 学弟袁桐

  说是吃饭的地方,倒不如说是民宿,很古朴的那种。两层小楼,十几个房间,楼前有一块宽敞地,四周围种着花花草草,角落站着几株果树。此时正值深秋时节,花花草草不再盎然,倒是果树们努力挺着,不愿被累累果实压弯了腰,只是隐在黑夜中,只能看见树上隐隐错错,像果子,不真切。走近了才发现,颓败的花草中还是顽强者,它们努力开着,挣扎最后的美丽。
  我又冷又饿,看见民宿亮堂堂的灯光就觉得温暖,脚下的步子不自觉大了,渐渐超过了杨振晨。在饥寒交迫面前,我选择了顺从人的本能。脚上的动作有些大,眼中的渴望有些深,脑里的欲望有些强,于是乎,我忽略了其他,直到被什么东西咬了裤子,扯住了步子,才惊觉脚边有东西,活的会动的东西。再次出于本能,惊叫一声,跳开。
  我一向对看见老鼠之类就哇哇大叫的女子很是不耻。不就是一只老鼠,一只小强嘛,有什么好惊慌失措的?大家都是地球上的生命体,都是大千世界中的一员,只不过长的稍稍和我们的审美标准偏颇了些,稍稍狰狞了点,我们有什么权利厌弃它们?说起来,它们的历史比我们还要来得久。每每见了,总觉得有些做作,有故作犹怜的嫌疑。现下真心懂了,惊声尖叫中也有那么一部分和我此时的状况类似,真无防备。
  待看清那东西,我知道自己反应过度了。那不过就是一只小猎犬,木板凳高度,黄褐色的耳朵,黄褐色的眼圈,圆碌碌的眼睛,白茫茫的四肢。听人说小猎犬性格独立,不容易训练,可看它瞧我的样子,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我,舌头吊着,尾巴奋力摇着,四只小短腿还跟着我倒退的步伐迈着,分明就是在向我讨怜爱。这家主人很本事,将它训练的很好。我很喜欢这类小小的狗狗,曾经就和汪敏商量过,在家里养一只,最好是那种永远也长不大,白滚滚的。见他模样实在可爱到爆,忍不住上前将它抱紧了怀里,还不忘亲亲它凉凉的黑鼻子。小家伙很喜欢我,舌头上下左右来回舔着,努力展示着它对我的喜欢。我很好讨好,来回几下,已经笑到不行了,忘记了稍早的不快,稍后的饥寒。
  “看来你的女朋友很喜欢阿图。”说话人明显不是对我在说话。在我的印象中,这里最多就有三个人一只狗,人是我、杨振晨、民宿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家伙,狗当然是我手里暖暖的阿图了。这就是固定思维,我的思维。
  我怕杨振晨误会,小心观察着他的表情。他俊冷的脸居然有了笑意,听他嘴上吐出的字,我更是惊讶。他说:“最近还好吗?”他认识民宿老板?我很好奇,能让他笑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努力挣开霸着我眼光的阿图,和背光的人眼光相撞。一看,有些失神,熟悉的眼光,陌生的身影。对方也呆住了。我看着他吃惊的张开嘴,看着他惊慌地向我疾走过来。
  他在距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死死盯着,手指着我,几度开口,又几度收音,良久才出了声,小心翼翼:“你……你……是季然?”
  我怀里的小家伙闻到熟悉的味道激动了,努力挣扎着,一看就知道想往男人怀里跳。我很识趣,将小家伙交他怀里说:“它要你抱。”也不管他愿不愿意,直接塞完后退。退到差不多和杨振晨平行才止住。他的问话我听见了,想来也是认识我的人吧,只是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直接靠太近,我容易紧张。
  “他谁啊,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不是害怕,只是好奇,听一个不算熟悉的人直直叫出自己的名字,这件事本身就是惊悚小说的一种。我爱小说,可它的情节发生在现实社会当中,就没那么让人兴奋了。
  笑已经消失无踪,杨振晨直接拉过我的手朝屋子走去,也不理会一脸激动的一人一狗。我的注意力全被他手的温度吸引住,哪还管什么人与狗,满心都是欢悦,他牵我了,他牵我了,他的手还是那么温暖,还是那么厚实。
  我很情绪化,很容易自己演出小剧场。高兴了,彩花齐放,锣鼓喧天,载歌载舞;伤心了,倾盆大雨,悲悲戚戚,黯然失神。他拉了我的手,小剧场立即开场,歌舞升平,跳跃欢呼,就是怎么高兴怎么来,就不计较有没有道具,有没有灯光这类小事儿了。
  他好像对这里很熟,进门后,和屋里的两三个人打着招呼,自己动手倒茶取房间钥匙。我一愣一愣的,话在没有进入大脑加工前,就以粗产品的样子冒了出来:“你是这家民宿的老板?”他摇摇头。我再接再厉:“股东?”他还摇摇头。“常客?”这回总该对了吧?他还是摇摇头。这是什么情况,他什么都不是,其他人为什么任他自力更生?我真想仰天疾呼,神啊救救我吧!我只是想要一个答案来满足好奇心罢了。
  “这是钥匙,二楼最右边那间。你先上去洗洗,早点下来吃饭。”他吩咐着,一切都显得很自然,很平常。
  我还想说什么,不经意瞥见矗立门口,一动不动,眼光复杂的男人,立马放弃,按着杨振晨的吩咐,乖乖上楼找房间收拾去了。对于复杂的人和事,我都没有能力应付。
  再下来,一楼已经饭菜飘香。
  我是经不住美食诱惑的人,更何况是在饿了一下午的状况下,眼中除了美食,已经没有其他,连绕着我转的小阿图都直接被我pass,不予理会。饭厅很好找,饭菜最香的地方就是,我很自觉,自动自发坐在桌边,拿着筷子准备开动。
  “你还是那么爱吃!”男人的话语伴着大气的笑声,让我终于注意到饭厅中还有其他人。
  “你认识我?”刚刚已经问过杨振晨,可那家伙装深沉,没有搭理。此时,我已经吃了好几口松花鱼、皮蛋粥,有力气满足心的需求。
  他还是笑着,夹了一块家常豆腐吃了,点点头说:“味道不错,水平很有进步。”还不忘给我夹了一块,示意我尝尝。
  我这人能吃甜能吃辣,家常豆腐这样麻辣味的东西自然是爱的,也就顺着他的好意吃了:“嗯,真的好吃。有妈妈的味道。”这是真话,我已经好几年没有回去过A市,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妈妈做的菜。虽说爸妈都很忙,但他们是爱我们的,家常菜还是会做些。白驹过隙,小时候的味道总留在脑海深处,随着时间越来越鲜活。
  “你是谁?”被岔开的话题总得有人将其引回正道。
  “季然你好!我再做一次自我介绍,我是袁桐,来自C市,就读于S市X大,学金融管理大一,理想是能做一名成功的企业经理人……”
  他的介绍还在继续,我却已经泪流满面。我想起来了,他是袁桐,我大二那年突发奇想,想见识见识联谊的模样从而认识的学弟。他的介绍内容还是当时的样子,每一字,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份表情,一模一样。唯一改变的地方,他已经从当初的小屁孩长成了现在的活泼成熟男。我已经不熟悉的模样。
  “看到我就这么不高兴?哭成这样!要是待会儿被别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你了。他们都不知道,自从认识了你们,被欺负的从来都是我这个可怜的小学弟。早知道就奋发努力,跳级一年……”这段话是联谊时没有的。
  “袁桐,桐桐,我爱死你了!”没有给他说完的机会,我几步跨过桌子,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我想起来了,他还是以前的嘴碎,他还是以前的可爱。
  “知道啦,知道啦。刚刚也不知道是谁见了我就躲。”他连抱怨的语气都是原来的轻重,看来时间带走的只是他的面貌,性子一点都没有改变,“本性难移”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我笑了,握拳顶着他的太阳穴转着,嘴里念着:“好可爱,好可爱。”
  他挣扎,哈着我的腰际说:“我都长大了,你还欺负我。看我的无敌痒痒挠。”
  一时间两人闹成一团。
  “好巧啊,能在这里遇到你。说,什么时候开始学古时候的高人,隐居山林的?”他是我在这趟出差中收到的最棒的惊喜。我是一个慢热的人,通常第一次见面的人都会觉得我性格内向。其实他们都被蒙蔽了,慢热不代表内向,若是遇到袁桐这样的老朋友,我可是开朗得很,俏皮得让他都有些吃不消。
  “呵呵呵,是很巧。”
  “不准假笑,说什么就说。”瞧他小子眼冒精光就知道有猫腻,不好好整理整理他,还真以为我这个学姐是白当的。
  “没什么啦。说真的学姐,都这么多年没见了,你还真是一点没变。刚刚你吃饭说话的样子,和我们联谊那次一模一样。我记得那天你穿了一身碎裙,很是文静坐着。你不知道,我当时就哈死你了,想说老天爷对我真好,才进学校就能找到女朋友,还是理想型。谁知道……”哀叹摇头。
  “你想死是不是?”阴森、警告,不是我想演鬼片,当坏人,只是袁桐这家伙口无遮拦,尽说些陈芝麻烂谷子,还专挑不好的讲。我也是有自尊的好不,怎能任人如此诋毁?虽然我后来是奴役了他不少。
  “学姐饶命。”拱手低头,一副讨饶之状。
  老朋友见面,最感动,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回忆往昔,无论是快乐趣事,还是忧愁悲伤,回想起来,总有种美好,无法形容。
  

  ☆、第三十章 晚餐欢乐进行时

  “你们玩的很高兴!”突兀的男声打破了我们之间欢笑,冷飕飕的。
  杨振晨站在厨房门口,手里端着蒸蛋,盯着我们。
  “呵呵,振晨哥你好慢,我和然然都聊了好一会儿了。”袁桐笑嘻嘻。
  “小子,谁准你没大没小的,我是学姐,学姐,记清楚了?”棒槌撞上石头时发出的咚咚声就是我的手和袁桐头发生碰撞后的真实火花,好疼啊!头没事长那么硬干什么,又不是原始社会,需要抵御天灾,做顶天立地的男儿,真是。
  我很是鄙视他,还振晨哥呢,亏他叫得出口,又不是女生,喊那样亲密,太不合时宜了。就如同韩国女生叫“欧巴”,不是随便哪个女生都可以的,也不是随便哪个男生就可以是的。看来是有些人太久没有被修理,好了伤疤忘了疼。要知道杨振晨最讨厌无关人士没事儿攀关系,基本上是来一个灭一个的节奏。记得他俩刚开始认识那会儿,袁桐这家伙嘴甜,脆生生,一口一个“师兄”,一口一个“师姐”。我还好,反正是长辈,也投缘,管他是不是同院系,本专业的,他肯叫,我就敢接着。杨振晨就不一样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性相斥,两个一个巴,一个甩,就重来没有给过袁同学好脸色,更因为叫法的问题,狠狠修理了他一顿。之后,小袁同学学聪明了,人照叫不误,只是距离会隔上那么两三个人,方便逃跑。现在这家伙还进化了,直接从“师兄”到“振晨哥”了,真是天生妖孽!
  杨振晨更让我大跌眼镜,本以为他会修理那妖孽一顿,替天行道。就算不是暴行,也会口头上表示表示,可他就像没听见一样,放好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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