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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苏珊·桑塔格传-第8部分

小说: 苏珊·桑塔格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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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布斯一九二四年生于维也纳,是维也纳首席拉比的后人,他本人后来也成为拉比,在巴塞尔和苏黎世修哲学和历史,并在苏黎世获博士学位。他先后在纽约的犹太神学院和耶路撒冷的希伯莱大学任研究员,然后又成为哈佛大学洛克菲勒研究员。他是名优秀教师,但也是个鲁莽的好色之徒。他热衷于和多个女人*。见人家第一面,才说了句你好,他就会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对她动手动脚,令旁人惊讶得目瞪口呆。
  他课上第一排坐着三个女人:都是一头长发,都穿着长裙,都妩媚动人——仿佛刚从内盖夫沙漠 ( Negev Desert ) 走出来似的。她们是苏珊·桑塔格、埃尔莎·弗斯特(日后成为纽约一流的精神病专家),还有苏珊·陶布斯(雅各布的太太)。苏珊·陶布斯是个可爱的美人。有人让陶布斯班上一个学生描述一下她的时候,该学生问道:“是哪部悲情片  中的哪个黑女郎?”两个苏珊尤其相似。她们俩小时候都很孤独,都不怎么对男孩感兴趣,也都不像其他年轻女郎那样沉迷于自己的外貌。她们希望“自己呆着,没人来烦”。两人都拒绝接受社会希望女人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理念,她们探求自己的思想。
  对两个苏珊,雅各布·陶布斯都讨论信仰什么的问题,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注入强劲的宗教与理性成分。他探索“诺斯”现象——对产生诺斯替教派寻求的一种独有的知识形式的精神真相的直觉理解。早期的基督教运用其“伊甸园堕落”的思路,展开讨论一种诺斯替观点,即人类已经将自身与自然相分离,与宇宙统一性相分离,而这种统一性恰恰是古希腊人所珍视的。陶布斯说,人类是在罗马帝国时期通过对作为流放者的自我体验而发现自我的。“诺斯”揭示了人与宇宙的分离。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生活与事业(3)
陶布斯能够看穿诺斯替教派,并对之提出犀利的批判,但同时,他又照样引导人们注意该教派让人感到兴奋和激动之处。他对圣保罗反对诺斯替教派的观点十分着迷,但是,圣保罗教义中还残留了诺斯替式思维方式,对此,他也同样的着迷。他可以作为一个个案,自己是个具有宗教魅力的人,却告诫别人要警惕这类人。
  从陶布斯那里,桑塔格吸收到一种对相反观点的想象性同情与同时进入有冲突的思想倾向之中的能力。比如,在《反对阐释》中所体现出的辩证思维上,陶布斯起到了主宰的作用,因为在该文中,她力求在关于内容与风格的不同观点之间保持某种张力。
  桑塔格也在《弗洛伊德:道德家之心灵》(一九五九)上花费了时间和精力,这本书日后使菲利普·里夫声名鹊起。尽管苏珊不是正式的合作者,但是,这本书完全是夫妇俩合作的结晶,就和小大卫一样。夫妇俩将美学和知识糅合在一起,时不时提及尼采和霍桑、*和马修·阿诺德。弗洛伊德的女性观他们不敢苟同,认为他的厌女症不只是小瑕疵,而是现代哲学、文学和心理学界其他了不起的大评判家(如尼采和劳伦斯)共有的一个大缺点。与他们一样,弗洛伊德将感性与智性割裂开来,致使人们长期以来坚持认为,爱思考的女人不那么有女人味,而有着男性的头脑。
  里夫骨子里是个保守主义者。在《弗洛伊德》第一版“鸣谢”部分,他将桑塔格置于传统女性地位,向她致谢,在她的名字后加上她说她本人从未用过的夫姓:“我妻子——苏珊·里夫——为本书做出了毫无保留的奉献……”多年后,在《老爷杂志》上,他写道:
  我是个传统的男人。我认为结婚就要生子,婚姻意味着建立一个传统的家庭。我就是无法适应她要的那种家庭生活。你知道,有家庭,也有反家庭,我想,我们的家庭属于后者。
  尽管对弗洛伊德表现出种种怀疑,但是,里夫对他抱有一种相当美妙、甚至崇敬的印象。他为作为男人和思想家的弗洛伊德而辩护:“弗洛伊德需要一个标准的犹太婚姻,在这一婚姻中,妻子是一个标准的犹太家庭的王后和管家。从这一传统的桥头堡,理论家弗洛伊德向整个*的家庭帝国发起进攻,但最终没有去冒最大的风险,把自己与忠实地实施家庭帝国的信条相隔离。”为了颠覆传统,弗洛伊德非得固守在传统之中吗?毫无疑问,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让人了解得更多的是里夫,而非弗洛伊德。
  桑塔格希望在自己想打点行装、准备动身的时候,就能如愿(一如米尔德丽德·桑塔格的作风)。她希望把大卫随时托付给罗丝,或者菲利普,要不就是他的家人——就像她儿时被托那样:
  我真的想过我要有几种不同的生活,但有一个丈夫却要过几种生活真是谈何容易——至少有着我那种紧张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婚姻是这样;我们俩整天在一起。要知道,你无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和某个人在一起,年复一年,从不分离,然后,如果你愿意,还想同时有自由,去发展、去改变、去飞香港……这是不负责任的。因此,我才讲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你得在生活与事业之间作出抉择。
  桑塔格说这番话的时候,也许是想到了诗人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著名诗行:作家需要作出抉择/在美好的生活与成功的事业之间。
  桑塔格对自己的婚姻并不感到后悔,但是婚姻仅仅是她生活的模式之一。她发现婚姻过于束缚人了:“我十分幸运,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我结婚生子了,现在不用再做这些事情。”她曾对采访者讲,婚姻期间,她一直忠实于里夫。坎布里奇谣传里夫未能在性生活方面满足桑塔格。桑塔格一个机敏的同学说那是“一桩复杂的婚姻”。
  一九五七年,二十四岁的苏珊·桑塔格获哈佛大学哲学硕士学位。在保罗·蒂利克的力荐下,桑塔格获得美国大学妇女协会的奖学金,得以在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学年呆在牛津大学圣安妮学院,为撰写以《伦理的形而上学推测》为题的博士论文做准备。菲利普·里夫则获得同一学年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的资助。大卫将由菲利普家人照看。
  两人均未提离婚的事。这甚至都算不上是试分居。里夫和桑塔格似乎不允许自己有他们的婚姻就要走到尽头的想法。如同桑塔格的短篇小说《宝贝》(“Baby”)中的夫妇一样,合,缘于强烈的情感;分,亦因为这份强烈的情感。小说中,夫妻双方同意:“人们时不时得分开一阵儿,这样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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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1)
(一九五七 —— 一九五八)
  在牛津大学,桑塔格师从哲学家A·J· 艾尔  和作家艾丽斯·默多克 。桑塔格准备就价值与伦理为选题撰写博士论文,但很快,有一点变得非常清楚,即她对该课题没什么兴趣。无论是教学,还是英国的氛围,对她都没有持久的影响。当时,牛津大学最出名的是它对分析语言哲学所作出的贡献。但是,对于一个研究包括法国文学在内的欧陆文学的学生来讲,牛津显得是再陌生不过了。
  五十年代末,女性刚刚开始攻破男性独占领域的一个个堡垒。像桑塔格和西尔维娅·普拉斯这样的美国女子到了英国学者当中,发现等着她们的是蔑视,或者居高临下的好奇。一个高智商的女性受到的忠告是:“重要的是像男人一样思考。”
  在这样一种令人感到窒息的男性氛围里,桑塔格是一个杰出的外来户。她在同学朱迪丝·格罗斯曼的小说《她自己的条件》(一九八八)中露过面;“一个高挑、苗条、双性同体式的人物,一袭黑衣,一头黑发,橄榄色皮肤,还有一张传统意义上俊俏的脸蛋儿。”对格罗斯曼来讲,桑塔格似乎是来自丹麦的黑女郎与黑王子两者合一的混合体。她从不穿上简简单单的黑衣服,她不符合传统的女性观。同学们清楚,他们以前可从未碰到过像她这样的女人。
  一个女大学生看着桑塔格穿着笔挺的黑裤子,从身边大步走过,不禁纳闷,她是从哪里搞来这套行头还有这张脸的:“是从南美吗?是从兴都库什山脉 吗?”穿着她的美国式游击队服装,还围着厚厚的围巾,她看上去很高很黑。她是哪国人?德国人?犹太人?
  男人们则在考虑:能搞定她吗?她是他们见过的最聪明伶俐的女人,她能像他们一样喝酒喝不醉。桑塔格看起来独往独来,他们马上就开始为她争风吃醋了。不过,惟一引起她注意的是位名叫哈罗德·所罗门的研究生。他似乎是一个令人感到惊讶的选择。所罗门喜爱孤独,落落寡合,但他和桑塔格一样,也研究哲学。
  与其他人,桑塔格则保持一种让人感到难受的距离。她听得多,说得少,制造出一种“公然的怀疑主义”的气氛。每个人都试图给她留下印象,因为即使她一言不发,她在场也是那样地警觉有力。谁都不想出丑。这个沉着的美国人说话做事从不毛里毛糙、粗鲁无礼,你抓不住她的小辫子。她的自控能力超强。
  一九五七、一九五八岁末年初交替的那个初冬,桑塔格邀请格罗斯曼去她的住处。格罗斯曼去了,她颇感荣幸,但又有点儿迷糊,因为自己当时年方二十,是个崭露头角的诗人,不是什么哲学家。她发现她们俩很难谈得起来,因为桑塔格有的书她大多没有看过。桑塔格抱怨房子里冷,说为了暖和,她衣服里面总穿着睡衣;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撩开黑长裤的裤边。格罗斯曼看得出,桑塔格对英国已经不抱什么幻想,“英国傲慢的地方主义让人感到悲哀,严重的性别歧视更是无处不在。”
  坐在长沙发上,格罗斯曼此时此刻似乎察觉出一丝温馨浪漫的味道,这时桑塔格把远在美国的小大卫的一张照片拿出来给她看,这种感觉才嘎然而止。格罗斯曼回忆说,“震惊让我思绪翻滚。当时,我想我是搞错了,原以为她是同性恋。但是,以我当时的理解,不管怎么说,一个母亲不可能是同性恋——更别提我看见照片上这么小的孩子时心中的不安了。”格罗斯曼猜想,桑塔格对大卫喜爱极了,很想他。至于丈夫,她只字未提。照片里没他。

探索(2)
对认识她的英国人来说,桑塔格非常美国化,也非常迷人,个中部分原因是她看上去那么独立。离开丈夫,去做自己的事情,这似乎是美国女人精华之所在,而在英国这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对格罗斯曼来说,桑塔格从衬衫到裙子一身黑装,行军般大踏步前行,走在探索的道路上,“方向明确,脚步坚定,仿佛她对自己需要什么早已心知肚明,然后便得到她之所需。”
  不久,格罗斯曼便听说桑塔格过了圣诞节就前往巴黎学习去了。她留下了一个真空。她的那帮英国朋友觉得受了奚落,当然,她这样做并不表示轻蔑,她只是消失了。这一年春天,哈罗德·所罗门自杀。格罗斯曼认为,这件事似乎就如桑塔格离开后引起的震荡一样——是其力量的最终证明。
  格罗斯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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