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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钟宜霖杂文选-第15部分

小说: 钟宜霖杂文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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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好老公,男人首先要有情趣,这样和他生活一辈子才会快乐。第二就是要爱老婆。令狐冲虽然忘不了他一直暗恋的岳灵珊,但那毕竟是过去,是认识盈盈以前的。谁能担保你认识你今生最爱的人以前就一定是一纸空白?从未有过爱过的人?即使有,但那也太少了。如果要他做你的老公,首先就要学会宽容,而且理解。任盈盈在这件事情上就处理得很漂亮,所以她最终获得了幸福。

  所以做老公的人选,我首选令狐冲。又英俊、又聪明,又懂得情趣、又爱老婆,而且最关键:武功还那么好。在武侠小说里,这武功就好比男人的事业,武功好就等于有行走江湖的本事。倘若他是个武功低微的男人,比如林平之,连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这样的男人,无论他怎么出身好、怎么英俊潇洒我都是不嫁的。嫁了他,即使有一天他武功好了、本事大了,你也不会有好结果,岳灵珊的悲惨结局便是明证。痴心的爱情有时未必就是好事情。在选老公这件事上,我认为一定要明智。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嫁一个本质纯良的人,这点比什么都重要。

  说了半天,这说的都是选老公。如果只谈恋爱,或者是选情人,那我首推陈家洛。陈家洛具备了令狐冲的种种优点,但不同的是他是一个以事业为重的男人,要江山不要美人。跟这样的英雄谈恋爱,故事一定精彩,结局一定肝肠寸断。所以他只能做情人。即使最完美的设想:假如跟他结了婚,助他完成了统一江山的大业,你的结果也只能是后宫三千佳丽中的一个。那时候如果你再想什么“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呵呵,那就未免自欺欺人了:他在那里要多快乐有多快乐,而你呢?只能是抱守孤灯度余年、独坐长门愁日暮。

  所以,陈家洛这样的男人,只能是做情人。爱他,可以爱他,爱得轰轰烈烈死去活来,但是不能嫁他。要嫁,一定要嫁令孤冲,爱美人不爱江山,既胸怀大志,笑傲江湖,又不为利禄熏心,能知进退,这样不惜世俗真###情的明智男人,是真英雄,才是我心中至爱,嫁给他,一万年也不后悔。

  
  
  
  北京

我们为什么还没有结婚
我的回答(采访编辑:赵赵) 《花溪》2001年第6期

  
  二十一二岁的年龄,是女人最想结婚的时候。因为单纯,才会相信一见钟情,相信真的可以";执子之手,与子终老";。时间过去,年龄大了一点,一切可能就变得不尽如人意。终于知道";没有神话般的爱情故事";,曾经以为其他任何的事情都可以无所谓好坏,只要爱情是完美的。但那时才发现,原来爱情也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无法尽善尽美。 

  二十出头的时候,要结婚可能很容易,头脑一发热,结也就结了。现在我二十四岁,在这个年纪,我不觉得自己很容易结婚。因为很难想象,跟什么样的人才能天长地久。爱情渐渐变成一件很难下决心的事情了。 

  当然,婚姻还是必要的,对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只是迟早的问题。它作为人生的一种状态,不管结果如何,总要经历一下。我想,作为成年人应该有接受它的能力,能去经历婚姻是一种权利。不管结果是怎样,有过经历还是好的。如果想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就该拥有或拥有过婚姻。 

  曾经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在爱情上,那是因为年纪小,现在再让我谈一场明知道没有结果的恋爱,我可能会现实地认为这是不太现实的。 

  在每一段爱情开始的时候,我们可能都会希望与相爱的人白头偕老。说";只愿曾经拥有";,那是很无奈的解释,是因为预知了只能拥有一段时间。作为女###来讲,可能开始恋爱的时候都会有婚姻的愿望。 

  结婚,要不然就趁早,什么都不懂的状况下;要不就二十六七岁再结,已经有成熟的心态,对自己的选择可以确实地负一点责任。想我这种中间状态的年龄很难结婚。

  婚姻应该是现实的东西,我现在还不能承受。主要是还没有碰到那样一个人,让我去考虑这方面的事情。轻易地恋爱是不可能了,因为一段恋情的结束总是灾难,渐渐会对未知望而却步。我希望能碰到一个喜欢的人做男朋友,然后二十七八岁的时候再结婚。现在毕竟都还年轻,还是创业阶段,谁的事业上都没有太大成功,在这样的发展状态中,应该给双方各自发展的时间。 txt小说上传分享

水晶之恋
从来没写过结婚征文,这次老颓从MSN里给我发了链接,我不看则已,一看这叫怒火中烧:当年一起混的单身帅哥本来就没几个,现在他居然也要结婚了,剩下我们这些单身的美女们可怎么办?!他怎么能只顾着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置这么多稀饭他的女青年们于不顾呢?啊?简直是太不像话了嘛!所以我简直是愤怒不已,立刻气冲冲地回复他说:我不给你们写,因为我嫉妒!!末了我还加了一句:你要是还要征文的话,就把我这两句话给加上去吧!老颓看了,哈哈大笑。

  嫉妒归嫉妒,羡慕归羡慕,人家就是那叫一个幸福。言归正传,我是在一个非常春天的星期天下午,在看完狗子写的征文以后才开始决定写这篇喜帖的。说真的,我在文章里写过狗子,写过石康,写过唐大年,写过艾丹,写过张弛,写过方文,写过几乎当时所有一起混的朋友,唯独没有写过杨葵。

  我跟老颓认识是在1999年,日子我记得很清楚,9月9日,因为这个日子实在是太好记了,所以才到现在都记得。老颓那天穿的是一双平底的黑布鞋,不知道现在北京还流行不流行这个,反正当时那种鞋是属于很酷,很流行的那种。那时候老颓才30刚出头吧,还是很帅的,穿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衫。酒吧的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8年了,但记得是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露天酒吧,很大的一间,问问大仙他肯定能想起来那酒吧叫什么名字,因为那天他也在。

  我当时是和一个在《时尚》做总助的女朋友在那里泡吧,那天晚上一起喝酒的还有高虎,后来演皇帝的那个,还有唐大年也在。事实是他先来,然后才把老颓给叫过来的。

  我记得老颓同志当时很酷,跟他的黑布鞋一样地酷,整个晚上就他来得最晚,而且来了也不说话,我因为坐在他对面的位子上,所以随便跟他聊了几句。当时我又不知道他是谁,聊得个莫名其妙地,等到他自报大名以后我才恍然大悟般地说:哦!原来是你呀!!

  那时候我刚翻过石康的书,我估计很多人都是因为石康的那本“名著”而更加崇拜老颓的吧。哈哈。

  我那会儿还在杂志社做事,国营单位,成天价无所事事,后来为准备出国的事情辞了职,闲工夫就更多了,就老跟这帮北京病人们混在一起。直到最后我发现自己也病了,病得还不轻。好好一个五讲四美爱完生活爱祖国的先进女青年就生生地被他们给耳睹目染地弄成了女病号:神经病。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段最幸福的时光。

  3年以后我撤了,来了伦敦,天天想簋街的水煮鱼和麻辣小龙虾都想疯了。那时候伦敦的唐人街还没有这些菜卖,餐馆里全是福州菜。我自己天天在家做饭,做梦都想回家,回到簋街和三里屯,回到朋友们的身边。

  转眼就这么过了5年。两年前的一天,老颓生日,我给他打电话他手机关机,我给老牛打电话,说你们在哪儿呢?老牛说,老颓现在已经抱得美人归啦,不跟我们混啦。我听了羡慕不已,心想:英雄美人,终得矣。又过了一年,好像是去年秋天的时候吧,我跟老颓在MSN里聊天,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说,明年春节前后吧。估计就是从那时候他就已经在计划自个儿的婚姻大事啦。水晶之恋,终得圆满。

  可惜我是2002年走的,所以没见过水晶,只见过她的玉照一张。是在2000年前后的样子,那时候她才18岁,已经出了书,书名是《偏要做美女》,署名水晶珠链。我就是在那本书的封面上看到了水晶的照片:的确是美女。而且才女。 

  老颓,好福气。人生苦短,恭喜百年,花好月圆,岁岁美满。

  
  
  
  钟宜霖:男方亲友/客居伦敦的美作

城市情人
这是一间不大的酒吧。进来的时候,有一种音乐流淌在夜的空气里。我听出那是一首老歌,流行在很久以前,一时却想不起歌名叫做什么。

  “我和章是在这间酒吧认识的。”烟说。她要了一杯加冰的柠檬茶,而我要了一杯热的。外面是冬天的夜晚,感觉有一点凉,我搅动着杯里薄薄地柠檬,听烟讲着她的故事。

  “那天晚上很热,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和一个朋友到这里来聊天,他给我的那个朋友打了个电话,说有东西要交给她。我的朋友告诉他我们在这儿,他说他开车送过来,然后,半个小时以后,他就来了。坐在这里。”她指了指我现在坐的这个位置。

  “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说不清楚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烟用手摸了摸脸颊,“反正后来就成了朋友,他的公司离我家很近,所以就经常在一起。那时候基本上每天下班时间他没事了就会给我打电话,要是我也没事他就来接我去玩。他很喜欢玩,也很会玩,玩什么他都很在行,他打保龄球可能打两百多分,我原来不会游泳,现在会好几种姿势,都是他都的。

  “后来我们就越来越好,经常在一起,那时候我也还没有工作,认识他的时候刚从原来那家公司出来,就一直和他在一起,所以他连去上海办事也带我一起去,住在新锦江宾馆。那段时间是我们在一起最幸福的日子,不过当时我也感觉到了他有点什么不对的地方,好象他总有点怕我似的,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当时我哪能想得到,再说即使想到了也不可能相信。”

  “你的那个朋友,还有他公司的人,都没有告诉你?”我问。

  烟耸了耸肩:“没有。我的朋友根本就不知道我和他有了这种关系。他们公司的人——你想想,你要是我老板的情人,我敢告诉你他有老婆吗?”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她低下头,想了想又补充说,“他后来跟我说,他之所以一开始没对我说,是因为他本来也没想到会和我发展成这样,一旦发生了,又怕告诉我以后会失去我。我知道他是真的喜欢我,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怪他,毕竟也有我自己的错,是不是?”

  我没有话说。

  烟喝了口茶,加冰的柠檬茶:“后来就是,两个月前,他老婆从加拿大回来了。然后,我这时才知道这件事。”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会儿。

  “你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过来的。”她说起来语意凄凉,“就是一切幻想都破灭了,什么希望,都没有了,全没了,原来所有美好的想象全都在一天之内破碎了,全都碎了……

  “他老婆回来的第二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不知道她怎么这么快就知道了,也许是他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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