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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蓝公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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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仕镇靠偷盗起家,逐渐富饶起来。康熙四十三年,捐资做了个太学生,从此俨然入了士林一样。群盗不再喊他“大哥”,齐称他为“马老爹”了。马老爹这个名字,声震潮郡,巡抚、藩台衙门的差人,道台、知府衙门的役隶,都暗地与他来往。凡是上边官员派到此地出访查巡的人,十人有九人住在他家。因为这个缘故,潮阳地面上的绅士、县吏、捕役,无不对他奉承,和他结交,因为心里捏着一把汗,唯恐哪一点惹他不高兴。这样一来,弄得贵山、峡山、洋乌、黄陇、举练等地,家家不得安宁,百里之内,人们敢怒而不敢言。

曾有人偷偷告官,准备将他逮捕治罪,但都因为他顽固抗拒而办不到。他对殴打差官,对抗捉拿,看得无足轻重。前前后后在潮阳任职或代理的十任县令,拘缉三十四年,没能将他抓获。有的官员设法笼络他,如彭县令就曾委托他征收五都钱粮,但他仍然偷盗如故,而且侵占欺诈,强行摊派,没有休止。

支县令因此勃然动怒,向守将发出文书,借兵四百,亲自到仙村捕他。马仕镇命令三寨紧闭大门,拒守于边墙之上,施放火炮,轰击支县令。守军兵弁恐杀伤人命,挑起大祸,急命班师退兵。支县令愤恨难平,但各位上司左右都是马仕镇的心腹,反而斥责县令,于是不得不冰释了事。从此,马仕镇威震惠、潮二州,再也没有人敢生擒捕他的念头了。

魏令君把西南地方委托马仕镇看守,号称总约长。马仕镇更加骄横,无所畏惧。他有时到潮阳县城,没有人敢管。这样,偷盗之凤渐渐波及城中。不论是布匹还是百货,他们都拣好的偷抢。市面上犯法作乱之人、以至世家大族子弟中,都有人暗中充当他的党羽,坐地分赃。

有一位监生名叫陈开发,是个买卖人,积蓄了很多布匹。

马仕镇侦知此情。当时华桥有个叫胡其畅的人,是峡山、和平一带的巨贼,然而也依附马仕镇门户,听他指挥。马仕镇就命令胡其畅,率领马阿一、刘阿信、黄阿尾、蔡阿乙等,以轻舟直抵隆津。趁黄昏进城,三更时分,穿墙破壁进入陈开发铺中,恣意搜刮,大获所得而去。

当时,代理知县白公去世,陈开发将被盗之事告诉县尉。

县尉分派差役缉拿。而盗贼的船却扬长摇曳归返了。他们经过林八渡时,被水保方东升捕获,连舟带人都擒捉了。胡其畅等都被抓,唯有刘阿信跳水逃生,奔报马仕镇。仕镇亲自到林八渡,会见方东升。这时,东升早将盗船上的布匹、绒线等赃物,全取走藏在家,暗中派保长李茂开入县告发了。马仕镇软硬兼施,诱之以利,胁之以威,东升也感到恐惧,归还布匹四百丈,将胡其畅等人统统释放。

不久,捕役到林八渡,在通往华桥的路上遇到胡其畅,将其抓获。方东升把所剩布匹、绒线交给县尉。县尉审讯,才知道是马仕镇所作所为。就根据实情呈文报告知府大人。这时我刚奉命兼任潮阳知县,不知道这件事,只是一向听说马仕镇是一方大盗,经十任县令缉捕三十四年,未能抓获。我很想为地方百姓除去这一大害。十月十七日,将赴潮阳,船经过仙村,见马家三寨鼎足而立,人烟稠密,寨内大楼巍然雄壮,看来确实不可以力破获。为了此事,夜间踌躇,不能入睡。后来打听出马仕镇有个外甥林承,在潮阳县衙当马快。我一时计上心来,内心高兴地说:“希望就在这人身上了。”

十八日,我到达潮阳上任,秘传林承到内室,对他说:“你是要活?还是要死?想保全老婆孩子?还是想灭绝门户?”

林承听我这样说,惊骇不止,叩头流血,不知我要做什么。我说:“你舅舅马仕镇是什么人,你也清楚。你如能把他弄来,就给你一条活路;若弄不来,就是死路一条,关起你的老婆孩子,灭绝你的门户。”林承哭道:“这事很难,不是靠强力兵威能办到的。让我慢慢考虑考虑吧。”我说:“这事宜快不宜慢,当他还不知道我的法令时,你还可以将他引诱而来;晚了,他就不敢再出来了。我派林光、翁馗等五人和你协同配合。你先用调虎离山之计,然后相机而行就可以了。”

林承让林光等暂且等候,自己借口有事到仙村向马仕镇问安,好像毫不经意的样子。他乘机会对马仕镇说:“舅舅独霸一方,身为总约长。现在新官上任,难道不要去拜见吗?”马仕镇说:“我也正考虑这件事。”林承说:“何必为这事伤脑筋?

去就去,不去就不去,谁敢怎样舅舅您呢?但人家新来乍到,有过堂应卯的先例。可借此机会看看他是否有能力。如果他威严可畏,那么以后就回避些;如果他可以接近轻侮,那就对他戏耍藐视。”马仕镇说:“我听说此人好像挺可怕。”林承说:“就是他极为可怕,初来乍到也是茫然不知。乘他还不了解情况时前去拜见,故意让县中人们看看,以后就是再不前去拜见,人们也不敢说您故意抗拒了。”马仕镇说:“那好吧!”随即带人驾船去县城。林承又装作还有别的事情要办,辞别而去。

马仕镇进入县城,林光等走上前笑语相迎,陪他进衙。我正坐堂上,按照十三都约保名单点名,书吏叫马鸣山名字,但未应到。我也不答话。过了一会儿,我问:“今日有几人未到?”书吏回答说:“十一人。”我假装生气地说:“真是无礼!

那些没来的人都是盗贼,应当抓捕治罪。”这时远远看见林光拍打着一人的后背,好像催他快步向前。那人还在观望犹豫,林光跪下代为禀报道:“马监生到。”马仕镇不得已而走上前。

我说:“你就是监生马鸣山吗?”仕镇说:“是啊!”我说:“好!你稍等候,有话相商。”命林光款待他。

一会儿,公堂事毕。有人报告盐使渡江,我将出迎,就将马仕镇放在监狱中。到了傍晚,我自城外返回来,书吏带来府里文书,请审理陈开发偷盗一案。审讯开始,方东升说得清清楚楚,胡其畅也不争辩,唯有马仕镇昂着头辩论,不肯说一句实话。我很生气,准备给他上刑。他说:“我是监生。”我说:“你是三十多年的老贼了,一贯拒捕,害人很多。今天是上天让你遇上我,是天意要灭你。你怎么还不觉悟呢?我今天是审讯盗贼,不是审讯监生。惩治盗贼而不上刑,天地间没有这样的道理。”马仕镇还不服,我命令衙役在他腿上打了三十鞭子,将他打倒在地,然后对他说:“你再不说老实话,我今天就打死你!”仕镇看难以过关,才将行窃陈开发情形,及方东升查获经过,直言不讳供认出来。并交代出勾引行窃者为姚阿馥、林阿顺,同伙前去偷窃的有胡其畅、马阿一、黄阿尾、刘阿信、蔡阿一等。这同胡其畅的供词不差丝毫。问他平日偷窃抢劫过多少人家?马仕镇说:“难以记清。但所有被害的没有一人敢告发我,所以就等于没有那回事。”我说:“你作威作福达到极点了!今天即使没有一人敢告发你,你也未必有活下去的道理!”我于是派遣差役,分头缉拿他的同伙。但马仕镇的羽翼,早已星夜飞报其家。马氏族人恐怕大兵天亮就要来到,连夜遣散楼内群贼。他们四散逃生,急匆匆离开潮阳,全窜进海丰、揭阳、饶平一带深山去了。

黎明时分,捕役赶到仙村,只抓住了马阿一。和姚阿馥、林阿顺等对质,所供和马仕镇、胡其畅交代的一样。我便将群盗监禁于狱内,呈文禀报各位上司,请求上报部里,革除马仕镇监生身份,以便按法律追究审讯。贵山、峡山、洋乌、黄陇、举练等地的人们,担心马仕镇不死,出去更加为害,因此马仕镇的妻子及马氏族人沿乡索要饮食费用,没有人敢于拒绝的,只好偷偷地送给,不敢说个“不”字。我途经贵屿时,曾把田间老人叫来询问,他们都说:“只要马仕镇一天不死,乡民们就一天畏惧担心,即使暗中受他摊派勒索,也不敢开口反抗。”

我恼怒至极,想狠狠地惩治马仕镇;然而终因他的监生身份未被革除,无法上严刑,只好又鞭打数十了事。上官来文驳问此案,公文上下往返,经一年零两个月,仍未革去马仕镇的监生身份。这时,我因被弹劾离任,以后马仕镇是否受到法律的惩处,那只有靠后任的君子了。

我的朋友旷鲁之为我不能将马仕镇处死而遗憾,责我也像那些平庸俗吏那样受文书束缚,被人牵制,白白浪费精力。如若让巨奸大盗马仕镇逃逸惩处,仍然逍遥法外,那么,贵山都百里内外,遭受他的殃害,将没有穷尽之日。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呢?我也陷入懊恼之中。

第十九则  尺五棍

有杜宗城者,以狂病失水来报。云其妾郭氏,名阿贵,染时役,病热昏狂,于此六月初十日,坠入鱼池,人莫知踪迹也。翼日尸浮水面,始觉淹殁,甚为悼惜。乡长杜若淮禀,亦如之。诘朝诣验,据宗城称:郭氏乃海阳人,年二十四矣。娶来一载,未有男女,亦无外家亲人往来。问:“嫡妻在否?”日:“林氏,年三十八,生二子二女。子阿遵、阿贤,皆十余岁。

幼女方在抱,长女阿端,年四五岁。郭氏因病落水,并无殴伤威逼诸事。”乡长杜若淮、左右邻杜立卫、杜宗炯,同居亲弟杜意梅,皆言不知何时落水,并未闻有斗殴情事。

余命仵作薛顺,倡宗城先往相视,当场唱报以凭亲验。呼其子女皆至,遍观之。阿遵稍长,不问。问阿贤,不以实告。

余屏诸人去,召稚女阿端至座侧,细询之。

阿端初不言,问之再三,尚以无人殴打为对。余曰:“阿端欺我,我已知阿贵为汝母捶死,但欲问汝事因耳。阿贵因何事得罪汝母?汝母因何事打阿贵?汝不实言,割汝舌矣。”拔小刀置案上。阿端恐不敢对。余曰:“无恐!止言阿贵何事见殴,便释汝。”阿端乃言曰:“偷糖耳。此初九日,吾母糖藏瓮中,不见,怒阿贵偷窃,故打之。及父回家,吾母又言,父亦以扇扑之两下。是晚阿贵不睡,坐至半夜。次晨不见造饭,始追寻,则无矣。”问:“汝母用何物殴之?”曰:“木棍也,有尺半长。”余曰:“棍今安在?”阿端曰:“在吾母房门后。”

余曰:“汝往取来。”阿端曰:“诺。”

是时,余低声密讯,阿端亦低声应答。杜姓莫有知防备者。

命差役郑可、郑应等,抱阿端直入其家,即于林氏门后,将小木棍携出。宗城母急趋欲夺之去,已无及。余视其木棍,果止尺五,封之以属吏。

验郭氏尸伤,两颊皆遭凶拳,手足被棍者四处。额角磕损,口鼻指甲泥沙,其为殴后投水无疑。

唤林氏讯之,坚不吐实。余以尺五棍示之,曰:“证据在此,虽欺何为?”林氏犹饰说冀掩盖。余曰:“凶棍起出,伤杖相符,汝事因吾已尽悉,即喙长三尺,亦无用也。但婢妾偷糖,有干家法,汝为主母,扑督教诲,亦是分所当然。且伤非致命,投河是实。汝直言无讳,吾即为汝断结,省汝拖累,不亦善乎?”林氏左支右吾,不以实告。余曰:“汝以我为欺乎?

妻但殴妾,律无威逼之条。汝一实言,便可结案。”林氏总以罔殴为辞。余曰:“非汝殴,则此案不得结矣。伤痕昭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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