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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综]随心所欲,想穿就穿by落沉倾城-第37部分

小说: [综]随心所欲,想穿就穿by落沉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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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啊,给我把这个女人拖出去。”女人?他怎么会成为女人呢?
 
乾隆被关到了柴房里,没有饭吃没有水喝,加上被打了十几个耳光,所以昏迷了过去。
 
再醒来,他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屋子里却男男女女有老有少加起来足足有三十几个,他们有说有笑的根本不把躺在地上的他当回事。
 
“朕是你皇玛法,你现在变成女人了,还这么嚣张?”恶毒皇后的脸出现了。
 
“朕是你皇阿玛,你现在是景娴的女人了,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疼爱的永琪的脸出现了。
 
“我是永璂,皇阿玛你要再惹皇额娘生气,我就把你卖到妓.院去。”懦弱的永璂的脸出现了。
 
“我是你八婶,做人做到像你这样真是够受的了,我们这里没有人同情你。”养女兰馨的脸出现了。
 
“我是你大哥弘晖,知错就要改,不要再惹皇阿玛生气了。”自家大哥不是早就死了吗?
 
“那我现在是谁?”
 
“你…你是十三阿哥永璟府里的格格福芊珑…”众人异口同声,说出来的话让乾隆崩溃。
 
最后,他也只能认这个事实了。
 
穿着透明的纱衣,涂着美丽的妆容,为了当亲王的嫡福晋和不被卖到妓.院去.
 
福芊珑也就是乾隆决定义无返顾的出卖自己的身体。
 
谁让他现在孤立无援,老子儿子都不要他,指责他了。
 
他现在的身份正是福尔康福尔泰之妹,令妃失势福伦就不把嫡妻看在眼里了,他开始和小妾在府里肆意恩爱,连带着对女儿福芊珑的待遇也好了起来。
 
为了让家里再创辉煌,十三岁的福芊珑踏上了魏常在的路。
 
景娴此时正在屋子里面抚琴,乾隆的出现让心里有些乱,偏偏他的祖宗们都在,她还不能拿他怎么样。
 
“景娴…”一回身,乾隆正一脸委屈,身着风.骚的看着自己。
 
有什么好委屈的,受到伤害的明明是她。
 
抄起墙上的鞭子,景娴狠狠的向乾隆抽去:“别叫我的名字。”
 
“王爷,我错了…”乾隆服软,可是更激起了景娴的怒火。
 
鞭子声和巴掌声不绝于耳,但值得乾隆开心的是他从格格变成了庶福晋。
 
一步一步往上爬吧…
 
但在景娴心中,他这一辈子最多也就是个侧福晋,她最当初在他身边什么样,他现在就什么样。
 
旁的,什么都没有。
 
若是他能把五儿十三和兰馨生下来还好说,生不下来就让容嬷嬷准备小黑屋吧。
 
于是恪亲王府里,大家每天都能看见府里唯一的庶福晋芊珑每天鼻青脸肿的对王爷卑躬屈膝。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完结了,撒花,已经写了一年多了终于写完了。
 

当包拯穿越福尔康(1)

当包拯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一个陌生的朝代。好丑的发型。

原身的记忆告诉他,他灵魂出窍,附身在了一个侍卫身上。

令他黑脸的是这个侍卫是靠自己母亲的表姐,一个宠妃而得到的。

天啊,怎么会这样?

他包拯明明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官了!哼,一定要改变现在的现状,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当官!

前身前一阵子陪皇帝去西山打猎,五阿哥射回了一个格格。

公主是那么好认的吗?没有调查,没有审问,就因为那来历不明女子几句话就可以了吗?太荒谬了!

直觉认为那女子有问题,听五阿哥说皇上回忆起那女子的生母是一个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

呸呸呸,大家闺秀会未婚先孕?是要浸猪笼的。

可是那个格格不通文墨,前身记忆里面他们一起在御花园饮酒,不分男女,皇子和自己的庶母共饮一席!

更有趣的是,她的名字,叫小燕子,又不是像小蜻蜓一样行走江湖的化名,为什么夏雨荷要给自己的女儿起这样的名字?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郁闷的包拯决定上街溜达,他一个汉人变成包衣奴才已经很丢人了,结果他这身体的母亲,老是说什么晴格格晴格格的。

一个家奴娶小姐?即使这家奴的身份是宠妾的亲戚,也没有这样结亲的啊?

你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抬旗吗?侮辱了人家格格。

这繁华的街道不是汴京,不是开封,是北京。

宋与清,一字之差,隔了万水千山,隔整整一千年了!

“哎呦!”一个女子被发呆的他撞倒在地。

“对不起,你没事吧?小蜻蜓…1”她也附身了?

“这位公子,你可不可以放开我的手!”

“对不起!对不起!”

“现在是八月末了,哪里有蜻蜓啊?”这女子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让包拯微微一笑。

“没有,只是你和我的朋友长得很像!”

“是吗?金锁没有兄弟姐妹,在家里只是独女,恐怕和你的朋友没有关系!”

“原来你叫金锁,金小姐我叫包…福尔康!”

“福公子,我不是小姐,我只是一个丫鬟,我家主人给我起名叫金锁。啊,对不起,我要去找小姐了!”

“看你着急的模样,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可以帮你吗?”

“哎,一言难尽!”这时金锁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

“你饿了吧,我请你吃饭!”福尔康的钱他花的很顺溜。

“不用了,不用…”金锁的脸涨的通红,连忙摇头。

“那吃个包子行吧!老板,来四个包子!”

金锁攥着衣角,看着包拯递过来的两个包子不好意思的说:“你能不能再给我们家小姐买两个,她早上也没吃饭!”

“当然可以,也没有多贵!”

“老板,再来两个包子!”两个肉包子也才十文钱,福尔康有的是钱。

金锁一边走路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包子。

这两天,小姐找小燕子都找疯了,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走遍大街小巷,有时也去西山围场,可那里空落落的,什么也没有?

小姐还被柳青指责,小姐只是想认爹,有错吗?是小燕子自告奋勇翻围场,她还拿走了代表小姐生命的信物啊!

金锁气愤的把小姐上京寻父(忽略父亲的身份),被人拿走信物后杳无音信,每日奔走于大街上的事告诉了包拯。

他的眼神中有一种正直流淌,给了她信心,但是不能轻易告诉他小姐的父亲是谁。她可不像小姐那么好骗!

金锁义愤填膺的说着那个混混与她们的相遇过程:“我看她就是一个骗子,老是骗百姓,现在又来骗小姐,小姐心善把银子首饰都给了大杂院,现在我们的盘缠就要用尽了!如果再找不到她,柳青她们肯定不让我们继续住,估计我们就要流落街头了!”

末了还来一句“该死的小燕子,都是因为她!”

“你说那个女混混的名字叫小燕子?”

“是啊!”

“我想我能帮到你,因为我是大内侍卫,而且宫里已经多了一名格格!”

“什么,你?小燕子她…”

“是的,如果你的小姐是真的金枝玉叶,那么就…”包拯给予肯定。

“我家小姐当然是真的,济南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家小姐,有舅公舅婆,还有夏伯,我家的管家。”

“好吧,我了解了,我还想见见你家小姐!”

“好。”虽然聪明但天真的金锁,幸亏你遇见的是好人!

福尔康跟随金锁回到了大杂院,见到了紫薇。

他微微皱了皱眉,这女子不会也是假的吧!母亲去世竟然不穿孝服。“夏小姐好。”

善解人意的金锁看出包拯的意图,说道“福公子,我和我家小姐之前住客栈的时候,那孝服都不让带进客栈,怕冲撞了别人!现在,我们连吃穿都是在用大杂院的,哪里还有钱置办孝服啊!”

原来如此!包拯对两位弱女子历尽千辛万苦赶来北京的毅力感动了。

包拯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给了在家劳务的柳红,带着紫薇主仆离开了大杂院。

“皇上,御前侍卫福尔康求见!”他才不是福大爷,就叫福尔康。

原来是尔康啊,小燕子刚刚有了封号,还珠格格,很不错。小燕子身份低,把她指给尔康看起来不错。

“宣!”岂料,福尔康给了他一个惊天大雷。

“什么?小燕子不是朕的女儿!”

“臣说的句句属实!”原谅他说不出奴才二字,好在原来福尔康眼高于顶,在宫里一直这么自称,缓解了他的尴尬!

“有什么证据?”

“据丫鬟金锁说济南有两个亲戚,舅公舅婆。而且大杂院里的所有人皆可以,证明小燕子已经在那里住了十年!夏小姐在济南卖房子应该也有认识的人!去客栈的时候还穿着孝服被赶了出来!现在身无分文,恐怕快要流落街头!”乾隆顿时就愧疚了,上京寻父被骗,流落街头。

“这么说的话,宫里的小燕子是假的?”乾隆阴谋论了。未免打草惊蛇他决定出宫见见紫薇。

“还有一句话是连小燕子也不知道的,那就是‘蒲苇韧如丝,磐石是不是无转移’?”

乾隆震惊了,说出雨荷的诗和画的内容,知道他们以前的话语,再加上那和夏雨荷一模一样的容颜,乾隆认了紫薇。

这时包拯出来煞风景“皇上三思,应该派人去济南查探一番。微臣不是怀疑紫薇姑娘的身世,只是宫里还有一名格格,叫来舅公舅婆等一干人证,也好让她心服口服!免得她借口狡辩。”

“尔康说的有道理,既然如此,那么就由你去吧!金锁既然是紫薇的丫头,又知晓紫薇家的亲眷,就有她和和你一同办理这件事!”

“微臣∕奴婢遵旨!”

“皇上,谢谢你愿意听紫薇的故事,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丫头,还不改口!”

“皇…皇阿玛!”

“哎!”

“皇阿玛,这件事不论结果如何,求您不要伤害小燕子,她毕竟是我的结拜姐妹,即使她伤害了我,我也不想让她因我而受到惩罚!”

“小姐啊,你就是太善良了!所以才会被小燕子骗,为什么还要为她求情?”

“她毕竟是我的结拜姐妹啊!我怎么忍心…”看着这样的紫薇,乾隆很是欣慰,自己的女儿就是善良!


当包拯穿越福尔康(2)

皇上派福尔康去执行一个特殊任务,令妃得知后以为是皇上自上次出宫,又看上了什么人。

尔康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一定是为了前程讨好皇上,进献了一个那些下作的女人。

没看皇上回来那副春风得意的模样吗?皇上身上还沾染了脂粉味,偏偏没把人带回来。她问了之后还被责骂了,有了新欢就忘了自己这个旧爱了吗?

偏偏尔康还是自己家的亲戚,不能贸然捅到皇后老佛爷那里,要不然带累的就是自己,真是气死她了!

其实就是她自己的多疑惹的祸,乾隆和紫薇父慈女孝,离得进了自然沾着一些气味。偏偏她以为是其她女子,乾隆因为令妃当初怂恿他认下小燕子而气愤不已,想起她带头的“格格千岁千岁”以及“鼻子眼睛都长得像”,乾隆就不只是迁怒这么简单了!

要不是是福尔康带来的紫薇,乾隆恐怕就要认为是令妃联合福家用什么阴谋诡计呢?

包拯和金锁马不停蹄的赶往济南,一路上奔波劳碌,日夜兼程的赶路。

包拯即使是一个男人也感觉到辛苦,而金锁一个弱女子,竟然丝毫不抱怨,只顾赶路,还要照顾包拯的日常起居。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体贴周到的好姑娘,她对紫薇的一份心更令她敬佩不已。

得此忠仆,是紫薇姑娘之幸啊。

经历了十天的赶路,两个人终于来到了济南,找到了舅公舅婆,舅公舅婆知道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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