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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第3部分

小说: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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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的,而符合历史真实又找到了高超的艺术形式的描写,并且每一步洋溢着幽默,其艺术魅力自然特别强大。这样的写法并且对于一般普普通通的人的审美教育意义也特别真切。这种描写也表明了,赫克的童年,追求民主理想的童年,恰恰正是美国历史上一种新的文化的童年。这样的描写能不迷人么?——

①《马克·吐温自传》,译林出版社,第二章。

能认为《赫克》的意义只是旨在实现黑奴解放战争以前那个时代对自由的追求,亦即犊卮匆怠⑷说馈⒚裰鞯淖非竺矗康比徊皇恰W髌沸吹氖牵保福玻丁保福矗的甑氖拢闯捎冢保福福础保福福的辍T诙市吹模纺昙洌ǎ保福罚赌辍ⅲ保福罚埂保福福澳辏保福福衬辏媳闭秸丫蚬耍谂苹旧戏现沽耍谀承┮庖迳希亍⒋匆担鋈耸状淳窠岢隽死劾鬯豆V厝诵浴⑷饲椤⑷说赖姆缟杏兴剑裰鞯氖乱涤兴敖5乔畎兹撕湛硕宰杂傻淖非蟆⒍孕碌奈幕淖非笫迪至嗣矗俊逗湛恕返拇醋髦魈迓砜恕ね挛略谑攀兰推甙耸甏醋鞯男奶幌抻诙裕矗啊担澳昵熬墒泵拦幕匾涿矗?

马克·吐温在完稿时已成长为美国文坛的巨人。他目击了40—50年间美国历史的发展变化。在写《赫克》前两年,便已写出了《镀金时代》。他写出了南北战争后的美国、经济大发展的美国、发财狂潮旋卷了一切的美国,实际上只是表面上镀了薄薄的一层金,里面却是包的一堆废铜烂铁,美国社会原来是个腐朽的社会。古往今来,曾有哪一个作家,给自己生活着的时代起了一个如此深刻而隽永、如此幽默的名字,并且为当时人们所认同,并为史家所接受呢?在写了《赫克》后的五年(1900),马克·吐温写了《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写出了“最诚实廉洁的市镇”原来是一群伪君子,在一袋金币面前,便露出了“既想当娘子,又要立牌坊”的原形。同年,值八国联军侵华,马克·吐温在纽约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也是义和团”,“义和团是爱国的”。又六年,在1906年,高尔基为1905年的俄国革命来到美国筹募捐款,马克·吐温对高尔基的义举大力支持。由此可见,民主主义者的马克·吐温在写赫克对自由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时,对当时的现实如何地失望。这令人失望的现实,更加深了这个当过报童、排字工人、矿工、水手与领港的作家对真正符合人民意志的自由与民主的期待。事实上,《赫克》中不乏后来称为黑色幽默以至荒诞派色彩的描写,特别是“国王”和“公爵”登场以后。因此,美国有的评论家称《赫克》为黑色幽默的先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为其嫡传,这是有道理的①。福克纳说,“甚至霍桑和亨利·詹姆斯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类似马克·吐温、惠特曼和桑德堡那样的美国的作家。”从《赫克》与后来美国黑色幽默小说的血肉联系,也表明了《赫克》的独特的美国式小说的风格。

著名作家和评论家,马克·吐温的好友豪威尔斯说,“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②为什么能这样说呢?新批评派大将克里恩斯·勃格克斯和洛勃特·华伦主编的《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用的是赫克自己的口语,仿佛粗俗,实乃神奇”,而不是用的往往刻板的叙述人的语言。用赫克的口语写,使“感情与事件融和”、“形式与效果一致”,从而创造了马克·吐温的风格。“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林肯解放了黑奴,马克·吐温解放了作家。”③——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92页。

②《美国文学作品选》,麦美伦公司,1980年版,卷2,332页。

③《美国文学创作与作家》,纽约,卷二,1278页。

马克·吐温这种运用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口语进行描叙的风格,确是他的卓越贡献,而异于巴尔扎克、狄更斯、霍桑,并影响及于20世纪一大批美国作家。纵览《赫克》全书,从第一句开始,直到结束,始终发自“一个声音”,一个“我”。这个“我”,并非呼是马克·吐温,不是一般传统的叙述人,而是穷孩子赫克。最终,也是这个“我”出走后不肯回那个家,不肯受那套文明规矩的束缚,而要继续闯荡天下,开拓前进。这“一个声音”也是“美国的灵魂”的一种表述,是马克·吐温捕捉住的时代的声音。受到这种“一个声音”的感动的,何止一个人。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著名电影名星莱奥纳尔·巴里摩尔九岁那年,亦即在1888年,也就是《赫克》出版后三年,随父见到了马克·吐温。兴奋之余,不禁为他朗诵了《赫克》全书末一段赫克的话,即不肯受“那一套文明规矩”的束缚,因而不肯返回那古板的家庭,而要闯荡江河,开创新的生活的那一段话。巴里摩尔这位著名演员回忆说,当时马克·吐温“一只手按住了九岁的孩子的胳膊,热泪盈眶。”①马克·吐温美国式小说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其艺术魅力之强大,这是动人的一例——

①《百年纪念评论选》,360页。

马克·吐温这位艺术大师、民主主义者,和其他历史人物一样,当然有其不足之处。“有两个马克·吐温”,这是仰慕他的美国著名作家德莱塞的名句。也就是说,有一个不够深刻的一面的马克·吐温。另外象《赫克》,其结尾是否是败笔,也可商讨。但赫克那种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社会的追求,对新的文化的追求,至今使遍及世界的读者,在读后为之心灵震撼。有的批评家曾称莎士比亚为“我们同时代的人”,如果我们称马克·吐温为“我们同时代的人”,不是也非常贴切么?

1995.2.12于南京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汤姆·莎耶的伙伴)①

地点:密西西比河流域②

时间:四十至四十五年前③——

①《汤姆·莎耶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出版于

1884年,马克·吐温称前者和后者为“姐妹篇’。学者们几乎一致认为马克·吐温写《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时,思想上、艺术上有个飞跃,两书成为“姐妹篇”,但又不能等同看待。海明威说,“所有现代的美国文学都来自马克·吐温的一本书《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②密西西比河对美国文化的成长发展的重要性,人们常以之与黄河、长江对中国文化生长、发展的重要性相比。马克·吐温的故乡即在密西西比河上密苏里州的汉尼拔。在马克·吐温一生中,密西西比河既为十九世纪美国“西进”的重要基地,又为南北双方黑奴制与反黑奴制派激烈斗争的地区。马克·吐温正是十九世纪美国“西进”与“南下”(“南北”黑奴制斗争)时代这两股大潮孕育的伟大作家。作家开宗明义,清楚地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整个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意义不同寻常。

③本书出版于1884年,作者特别点明故事发生在四十至四十五年前,指写的是1826年至1845年期间的事。作家写的是六十年代黑奴解放战争以前的事,只是描述中饱和着作家对战后的“镀金时代”,即虚假的繁荣时代的幻灭感与对更高的审美理想的深沉的追求

通令

本书作者奉兵工署长G.G①的指示,特发布命令如下: 

任何人如企图从本书的记叙中寻找写作动机,就将对之实行公诉;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道德寓意,就将把他放逐;任何人如企图从中寻找一个情节结构,就将予以枪决。 

…………………… 

①G.G,可能指GeneralGrant(格兰特将军)。这里说奉G.G的指示,发布命令,既为游戏文章,表现了作者以及本书特有的幽默风格,又含义深长。格兰特在南北战争时为北方联邦军名将,战后(1882~1885)任美国总统,乃马克·吐温好友。他从未担任过兵工署长,吐温戏称奉了他的指示发布严肃的命令,实属戏谑性质。《通令》表明作者反对说教,仿佛主张纯粹为了愉悦读者,实则旨在使读者在审美愉悦中得到启迪。这样,其审美作用与启迪作用反倒会更大。 

作者说明

 在本书中,作者用了一些方言土语,即密苏里州黑人土话;西南边远林区最地道的土话;“派克县”一般性的土话以及这个县土话中四种略有变化的分支。这些不同色彩的差别,并非作者随意或想当然地构造出来的,而是严谨苦心地记录的结果,是由于作者通晓这些方言土语,因而是确实可靠的。 

我所以作这样的说明是因为如果不加说明,读者便可能以为所有这些人物都想说同样的话,而又没有能做到,那就不符合事实了①。 

…………………… 

①吐温在本书中大量采用方言土语是本书的特色之一。这大大有利于生动地表现各地的地方色彩和黑人的种族色彩,也大大有利于表现作品中人物的个性化。适当地采用方言土话以铺叙情节,刻划人物,而不是单用叙述人语言这一种语言,这乃是文学史上一大进步。 

本书出版时,适值方言土话进入美国文学作品达到了“高潮”时期。同类作品有1869年的斯托夫人的《老乡亲》,1871年她的《赛·劳逊的炉边故事》;爱德华·曷格尔顿1871年的《校长》;勃勒特·哈特1870年的《咆哮营的幸运儿》。这些被通称为“乡土文学”,其功绩在于打破了东部作家高雅文学的垄断,更贴近于下层人民的生活、促进了美国文学的繁荣。可见吐温此书采用方言土语,并为此在卷首发表一个说明,促请读者在开卷前便注意到本书这个特色,其意义非同一般。这样重视方言土话以突出人物的个性化以及地方色彩与民族色彩的特色,一直影响到今天美国的文学作品。 

对方言土语这个特色,要在翻译中严格遵循原作的一字一句加以表现,是比较困难的。因为中外语言不同,如果硬译,结果可能使读者读不下去,并使文学的特色几乎完全消失。过去已有的译本,有的只好完全放弃表现方言土话这个特色,有的只表现黑人(杰姆)土话的某些特色,对于白人的方言土话特色,难以表现,只好放弃。这个译本采取后一种路子,并适度地加以变通,以既表现黑人(杰姆)性格,又不致伤害作品的文学性与鉴赏中的可读性为原则。 

阅读原文的读者、如果对本书中的方言土语感到兴趣,可参阅Harold Beaver《Huckleberry Finn》Unwin Critical Library,London,1987,中的有关资料。 



第01章 教赫克学文明规矩——华珍小姐——汤姆·莎耶在等候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做《汤姆·莎耶历险记》①的书,你就不会知道我这个人。不过这没有什么。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大体上讲的是实话。有些事是他生发开来的,不过大体上,他讲的是实话。不过,实话不实话算不了什么。我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撒过一回谎的人。这一回不说,另外一回就说。葆莉姨妈也好,那位寡妇也好,也许还有玛丽,都这样。葆莉姨妈——就是汤姆的葆莉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在那本书里都讲了——那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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