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亦舒传奇 >

第32部分

亦舒传奇-第32部分

小说: 亦舒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可以去小想一下,并没有介意周博士的热情背后的动机。

  在无爱的生活中,周博士是身处幽暗的她拼将全力握住的一给阳光,微弱又执著地哺育着她的精神园地。

  但没想到周博士那个“不为人知的斑点”是那么的大,令她无比的张惶。

  “我无限失望地看着她,神色十分厌恶,真没想到她会有这种瘫好,世界竟不再有正常的人了。”

  周博士原来是同性恋者,对她好,是因为看上了她。

  而海媚,却一直把她当作阳光,代表希望光明理智,一切美好的东西。“但今晨她却把自己拉到与我同一地位。”

  左冲右突,海媚依然陷在黑暗的泥潭里。

  结尾是这样的:

  太阳落山以后,遍地银光,夜温柔如水,抚平任何创伤忧虑,属于白天的留给白天,没有人再会记得日间发生过什么。黑夜中的世界完全不一样,只要等到夜里,一切不用烦恼。

  哀莫大于心死,海媚已没有了心,她今后的生活,无异于行尸走肉。

  也许石孝文比海媚要幸运一些。

  石孝文是镶娇哪里的主角。

  他和海媚,大约也可称得上是同道中人,他们一个是别人的情妇,一个是别人的午夜牛郎。

  所谓午夜牛郎,其实就是男妓,人们给它这么优美的名字,恍惚间也许会令人想起那个有关七夕的神话,想起那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相思。可惜,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午夜牛郎为的是钱,而不是情。

  曾看过达斯廷·霍夫曼的电影《午夜牛郎》,那是好莱坞有限的几部悲剧之一,一样让人受不了。

  即便是石孝文,起初为的也是钱。

  他要为母亲担忧,要供妹妹读书,据说这一行收入多,便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许有人会是自愿的,但石孝文却不是,对卖笑生涯,他一直厌倦。

  找到一个适当的机会,他终于回头是岸,因为他也知道,他所走的路是一条迷津,谁要是误堕其中,那将是九死一生。

  耻辱是深深烙在心底的。

  石孝文淋浴的时候,总是仔细洗刷,像是想把过去的所有伤痕污垢洗净。

  但那是没有可能的事,它们总会在那里,无数疮疤,癫痕,让他一次次痛苦不堪。

  没有谁保护过他。或者说,没有谁教过他该怎样做人,他在黑暗的日子最感到安慰一件事,是他保护了妹妹。

  何况,他已逃出生天,他还留有灵魂。

  不是不庆幸的,他曾见过若干前辈,老了,在夜总会门口替人开车门,在厌恶的眼光下讨打赏,抓住有限钞票,急往街角找毒品……

  他为此发过毒誓,他宁愿死,也不要沦落到那种地步。

  最后当真是“悟”了:人活着,要像个人!

  人的贫穷不是来自生活的困顿,而是来自贫穷生活中失去人的尊严。

  人的富有也不是来自财富的累积,而是来自在富裕生活里不失去人的情义,以及利用财富去达到精神上的满足。人的富有实际上应该是人的心灵中某些高贵品质的展现。

  林清直就曾经说过:

  追求真善美圣,不是在印C外找一些可肯定的东西,而是在追求更高、更深、更远、更大的自我,若能使那个自我开启开来,则不论是庙里的和尚,或浪子、妓女、花花公子都有追求真善美圣的立足点,他们同样可以找到清净光明无碍的生命。只是他们可能要通过不同的历程与方式去追求,去通向生命的真实……找不到真理是有自己的问题,不是人生中没有真理。因此,我相信人人的生活都有‘悟’,找不到悟的人,恐怕要鄙俗地过一生。从来不知道自我潜藏了极大的可能,那么,一个人永为浪子、妓女、花花公子,这样的生活不是十分可悲吗?诚哉此言。也许,亦舒悲天悯人的心怀,也体现于此。

  
  






亦舒传奇……亦舒的抒情世界






亦舒的抒情世界

  这里精选了亦舒九篇散文和两篇小说以供读者鉴赏,同时也可让读者对于本书的论述,对照作品加以判断。

  我的偶像

  再也没有人,偶像有我这么多的了。

  我崇拜鲁迅、崇拜曹雪芹,崇拜张爱玲。我崇拜米罗,崇拜毕加索,崇拜克里,崇拜蒂模格里安尼。我崇拜占士甸、BB。还有卜狄伦、钟拜亚丝、披头四。差点儿给忘了李察里斯特、罗渣华汀、维斯康蒂、和路迪士尼。

  还有玛莉部特、曲姬、维露丝嘉。还有查尔斯M虚路斯。还有尊F肯尼迪,还有爱因斯坦。

  崇拜这么多人,偶像这么多,真是够满足的。知道世界上竟有这么多大本事的人存在,也是可以值得快乐的。

  凡是做人,地位越低微,能力越弱,越是享福。

  想看报纸,自然有人会辛辛苦苦的去办,我等既没有能力做社长,只要每天坐着付出几毛钱便可以了。

  既知自己低能,便太太平平的坐着崇拜别人,一生过得不知有多平安、稳定。他人当作普通的,我都崇拜。能力有限,赚到钱过生活,偶然还可以买点自己喜欢的物事,已觉得很好。

  胸无大志,庸庸俗俗,得过且过,也是福分,这是生成的。爱因斯坦既有那副脑袋,难道能容许得他做个小学教师吗?其实即使是小学教师,也过了一生,也许还比爱因斯坦少点麻烦。

  一个人跑到了最高处,不知是什么滋味。譬如做亿万富翁、总统这些,有趣一定蛮有趣,可是人总是人,超不过三个空间,总是二只眼睛一只鼻子,到头还是一场空,还是平凡点算了,少操一点心事。

  快点多找几个偶像吧,崇拜这个崇拜那个,讲起来,几亿亿的人都比自己好,个个都值得佩服,自己的担子,忽然之间会得轻了起来,做人也显得有意思了。

  小说,必须承认是假的

  我是写下三滥爱情小说的。

  写小说写多了,会出个大毛病,就是久而久之,把假的当了真的,以为自己有安排命运的能力。看看字里行间的男主角,都是最潇洒够水准的,女主角又可爱又得人疼,加在一起,轰轰烈烈的恋爱,不知道多有趣。

  而且故事发展,又受本人控制,可以起死回生,临到结尾一千字,再叫哭哭啼啼的两个人和好如初未迟。似乎天下没大不了的事,反正心情好,主角就生活得好了。

  迷迷糊糊的写了这些玩意儿,忘了世界是世界,事实是事实,那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并不是小说人物,想控制他除非去学下蛊惑,否则一点也没用。

  这时候倒是很痛苦的,不觉得自己没道理,反而怪人家莫名其妙,都是写小说受的毒。

  这小说嘛,跟演戏一样,使人与现实脱了节,不相信真的,反而对真的发生兴趣。写文章的时候不投入,当然稿子是不知所云,专心起来,又犯这个大毛病。

  写完之后,脑子里还在想那些故事。结尾该如何如何,当中该如何如何。一副上帝的样子,叫这些人死,这些人逃不了,叫这些人生,便活了下去。

  某人讨厌,便叫他吃苦,某人可爱,让他多享享福,小说到最后变了真,写呀写的,连自己都相信了。

  如上文所说,我写的是下三滥爱情小说。

  所谓下三滥,便是故事简单,情节无太大吸引力,马马虎虎,三言两语便交待得过去的。

  嘿,有些复杂的爱情故事,可不这样,由女主角直讲到她七老八十岁一命归西,其中爱情波波折折大小起码九十多次,命运安排她又够千奇百怪,好了,写这种小说的人,必然更加受害。

  回到生活里,失望必然是很大的,样样都变得很不如意,非常艰苦,异常不称心。而且命运安排,往往出乎人意料之外的不痛快,并非如小说之中的平淡无奇,逢凶化吉。

  生活还是要比小说复杂可怕。满以为小说够曲折离奇的,生活却更荒谬,讲出来比一篇故事更没人会相信,小说算什么呢?

  有时候简直会把两样分不开,想想可能有点神经衰弱,过了这星期,七天,得好好的清醒一下子了。小说,必需承认小说是假的。

  一条路

  连我这样年纪的人,都认为女性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先搞身心经济独立,然后才决定是否要成家立室,希望工作可与家庭并重。

  不知怎地,年轻一大截的小朋友却表示渴望做金丝雀,受保护、被宠爱,一生毋须挣扎,生活有人照顾。

  那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种营生,在这地球上,每一件事都有阴暗面,我们生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没有什么,毋需要付出代价。

  工作所需付出的精神时间心血,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光明正大:竞争、失败、再起、成功、升上去、努力、获得报酬、达到目的。

  那另外一种营生,黑幕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亦是一条血路,一般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们所见到的,只是状元花魁的表面风光,一个人要长期在另一个人手中讨生活,无论如何是痛苦的。那一行沦落起来,又可达万劫不复地步,不如自力更生,工作能力一旦获得社会赏识,则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自信十足,顾盼自如。

  那么多妇女放弃老路不走去走新路,可见老路上自有不可告人之荆棘,而新路亦自有可喜之处。

  女性魅力

  至今,报上仍有不少专栏半明半昧地指导女性如何发散原始魅力以达到目的。

  女性魅力,当然针对男性而发,专栏于是进一步钻研男士们喜欢什么样的女性,哪一种言行举止,衣着打扮,尽量照着那条路走。

  继而抱怨男人之心好比海底针,总不肯好好从一而终。

  真令人讶异、骇笑。

  为什么要去理会男人喜欢什么?我就是我,从来照个人意思打扮,一向心里有话照说,数十年下来,感情与物质生活也不见得比男性心理专家逊色。

  自伴侣处,所希析得到的,不过是尊重与爱护,何用耍什么手段,主持一个家,劳心劳力,济手眼足,讲的是毅力,并非手腕。

  除非要求不一样,除非当生意一样做,想在最短时间在一个人身上赚得一切,那真得好好用功策划,施尽浑身解数。

  那还得讲本钱与运道。

  不过,在专栏中一直表扬几时发嗲何等重要者却肯定并无所获,否则,怎么还会有空撰写专栏文字!

  读者

  读者分好几种。

  有些,是别人的读者,不过,只要是看书人,都是可爱的人,他今日看别人的作品,不表示明日不会看拙作,所以,读者即是读者。

  另一些,是清醒的读者,哪一本写得比较好,哪一本写得略为单薄,他一清二楚,见了面,会板着脸,要求作者退款赔偿他认为不够好的作品,作者自然汗颜,不过心实喜之,这样的读者,拥有十万位的话,也就是名作家了。

  最令写作人抬不起头来的读者,是全盘沉醉那种,他照单全收,不知多忠诚,令作者诚惶诚恐,战战兢兢,下笔时千斤重,怕事负他们。

  还有家长式的读者,处处管着作者:“幸亏你没有接受那种杂志访问”,“不可以写某报,那是一张乱洒盐花的报纸”,“到了今天,千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