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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三世不为妃-第47部分

小说: 三世不为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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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竹不明所以,随口说道:“烤鱼吧。鸟儿还是飞在空中更美,烧来吃,实在太过残忍。不过你问这个做什么?”
席捷笑而不答,拉着灵竹往河边走。伸出手,十指张开朝向河流,水面立刻就出现一个漩涡。他乐呵呵地说:“丫头,我们来野炊吧。”


、第五十六章 席捷的离奇身世

河面上的漩涡越来越大,转速也越来越快,不一会儿便形成一个无水的圆柱区域。不断有鱼被甩进去,在干涸的河底挣扎蹦跳。
席捷招招手唤来小厮,递给他一条尖细的树枝,让他把鱼挑出来,然后剖腹刮鳞。
小厮点头应了,然后手脚麻利地开始干活。鱼被破肚时,席捷移开视线,拿袖子遮住半边脸,苦巴巴地说:“好血腥……”
灵竹简直想冲上去一拳打在他脸上。平时动不动就说杀这个灭那个,眨眨眼整座城池就毁于一旦。现在见人杀条鱼,竟然说血腥,还不忍心看!实在太虚伪!太假君子!
不过看他那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做派,也的确想象不出他拿着刀满身鲜血地在火场中厮杀的样子。优美得如画仙的席捷,只适合唯美迷人的场景。所以他杀人的景象,或许也美得像残阳西斜,晚霞云落吧。
趁着灵竹愤恨咬牙的那会儿功夫,小厮已经把鱼收拾停当。席捷蹲在一堆柴草旁,手掌摊开,一簇簇火焰如同跳舞的精灵,从他掌心旋转着飞落,融入木堆里,燃起逐渐凶猛的火光。
灵竹突然意识到,席捷可以任意操纵七族的灵术,而灵族人并不会灵术。这么说,他并不属于任何一族。模模糊糊的记忆中,神祖说席捷与她有血缘关系,再加上顾孟对神祖的追求……
苍天!他俩该不会是母子吧!
灵竹被自己这个大胆的猜测吓到了,心惊肉跳,惴惴不安。下意识地瞥了眼远处安静的席捷,吞吞口水,又对自己说:“怎么可能,若席捷真是神祖与顾孟的孩子,他不可能连自己父亲的名字都不知道!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实在太离谱!”
席捷把串着鱼肉的木条搭在篝火上,回头看看灵竹,拍拍身边的位置说:“丫头,过来坐。”
“哦……”灵竹一面唾弃着自己的八卦,一面听话地走过去。
席捷朝她笑笑,便专注地去烤鱼,时不时翻动,好让它烤得均匀些。
灵竹无聊地看了会儿,还是没有放下刚才的惊悚念头,便打边鼓地问道:“那个……我能不能问下关于你的事情?”
“好啊。”席捷从自带的瓶瓶罐罐里找出胡椒粉和食盐,一边转动鱼身,一边抖腕撒上调料。“不过你一直对我爱理不睬的,怎么突然关心起我来了?”
灵竹摩挲着手指,瞎编道:“这个……想多了解下你而已,没别的意思。你要是不想说就算了。”
“没有,我很乐意告诉你关于我的一切。”席捷转头盯着她的双眼,很认真地回答。
“谢谢。”灵竹被他的直白弄得语塞,好半天才想出这么一句。
撒好调料,席捷拿巾帕擦了手,坐回来。“那么,你想先知道什么呢?”
灵竹犹豫下,终于问出口:“能告诉我你父母的事情么?”
“我没有父母。”席捷干脆利落地回答道。
“诶?怎么会?每个人都有啊,没有他们哪儿来的你?”灵竹奇怪极了。“难道你是孤儿,自幼丧失双亲?”
“或许凡人和现在的神族人都有,但七位首神和我,并非如此。”席捷淡淡地笑着,解释道:“你知道七位首神是神祖的七缕魂魄吧?”
灵竹颔首,不过眉头还是疑惑地皱着。
席捷掸平下摆,铺在膝盖上。“我是神祖的血液。”
“什么?灵竹惊奇地张大嘴,现在他说的话已经超过了自己的理解范围。
“神祖最爱的花有两种,莲和梅。我本是平湖秋苑里的一株红梅,长了上百年。一只狐仙死后葬在梅树下,我吸收它的仙气,有了一丝意识。神祖发现后很是惊喜,便日日用她的鲜血来喂我,天长日久,渐渐化为人形。”席捷顿了下,继续说:“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神祖告诉我的,我当时元神很弱,根本什么都不记得。”
原来他竟然是狐仙、梅花精、神祖的合体……灵竹的嘴巴现在可以塞下一个鸡蛋。她飞快地捂住嘴,但遮不住满脸的不可思议。
怪不得他长得像狐狸,爱穿带梅花的衣服,神态大气得像天下霸主。原来竟是这样……
席捷看了她一眼,理解地笑笑。“很惊讶对吧?正常,我第一次听说时也吃惊不小。”
“第一次听说?你以前不知道么?”灵竹逐渐恢复平静,口吻柔和许多。
“真的不知道呢……一直以为自己是捡来的野孩子,在一群出身名门的幼主面前抬不起头来。总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却还是会被欺负,说我娘娘腔、狐狸脸、软骨头……那时候真的很委屈,也很软弱,总是哭……”回忆起旧事,席捷幽然长叹一声。“不过还好,我有神祖……”
是啊,他唯一拥有的,就是神祖的宠爱。想起很多梦境里他与神祖相处的光景,灵竹忽然明白席捷为何对神祖有那么深刻的依恋,即使死亡,即使已过千载,却仍无法释怀。
因为一个孤单太久的人,尝过被关爱被宠坏的滋味后,就再也无法放开手。
那种迷恋,就像溺水之人紧紧抓住的一根稻草,是绝望中最后的温暖与希望,是他活下去的,唯一依靠。
“从来没有人提起我的身世,我去问也没人会回答,直到那一年……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心动,也知道了什么叫做心碎……”席捷抱着双膝,淡淡地说着:“我鼓足十几年积累的所有勇气,表清心意,却换来一个用了十成力的巴掌,还有一段血脉真相……”
是那次吧……灵竹默然回忆着,那时他捂着红肿的半边脸,眼圈红红,却无比倔强地喊着“逆天又怎样?我就是喜欢你!”
挑衅而充满叛逆的眼神之下,竟然是那样一颗坚定的心。
当年的神祖认为他是小孩子心气,逆反心理强,并不在意。要不是自己亲眼见证他的重生,灵竹也不会相信,那么小的一个少年,竟有如此深沉的爱。
他委屈嗫嚅的那句“我已经长大了,你知不知道?你还在拿我当小孩子看……”自己如今,终于明白其中的深意。
鱼肉被烤得滋滋作响,席捷直起身子,开始撒第二遍调料。
灵竹忽然扑过去,抱住他的腰,侧脸贴着他的后背,轻声一遍遍地呢喃:“对不起,席捷……对不起……”为神祖对你所有的误解和无意中的伤害道歉。
我知道一句对不起,对爱得如此深的你来说太过残忍,但如若我是她,我也会在一开始就拒绝你,彻彻底底的拒绝。因为不可能的事情,就不要让它开始。
陷得越深,对你的伤害就越大。所以在一切还可以回头时,我后退一步,你就此收手,让生活继续,平静再如前。
席捷侧过身子,用干净的那只手把灵竹揽进怀里,额头相抵,说到:“你不必道歉,我从来没有恨过,从来没有……”
“你想让神祖回来么?”灵竹抓着他胸口的衣料,害怕得肩膀颤抖,却依旧坚定地开口:“必要的话,我可以牺牲自己,来换取你们再次相见……”
如此旷世绝恋,有的人一辈子也不见得能听说一次,而自己竟然参与过,已经足够幸运。下一世,下下一世,都可以凭借回忆这种温暖,幸福宁静地度过。
若是在有生之年能为他们做点什么,即便是割断与这里的联系,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依旧值得。
唯一遗憾的,只有再也见不到流云……
陌路陌路,原来心灵陌生后,便再也找不到通向你的道路。
时空之隔,再不情愿,故事也只好终结。
终究,不是所有人都像席捷一样,能默默守候一千年,等待神祖的再一次降生。
所以,我才要给他们创造机会,让所有苦闷、煎熬、孤独、凄凉,都归结于团圆。
我要让世人相信,一切不幸,终会有结束的那一天。你们,可以相信幸福的存在。
灵竹大义凛然的那番话并没有让席捷惊喜不已,他反而冷冷地推开灵竹,口气讽刺地说:“这么大方……为了天下苍生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你还真是一点没变。”
灵竹摸不清状况,疑惑地问:“你在说什么?”
“我真是讨厌死了你的假仁假义!”席捷满脸阴沉,“只要我们两个开心不就行了,你管那么多做什么!当初为了神族安危和黎民百姓你亲手杀了我,现在又要为了所谓的破镜重圆亲手了结自己吗?”
“什么亲手杀了你?你到底在说谁?你看看清楚,我不是神祖,甚至也不是灵族幼主,我只是……”
“够了!我不想再听你说这些!”席捷紧紧抓着灵竹的肩膀,大力摇晃着,似乎要给她洗脑。“你给我记着,不许想前生!不许想后世!你只要乖乖呆在我身边就好!天塌了我去抗,地陷了我去填,你什么都不用担心!我会扫清一切障碍,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我们在一起!”
灵竹几乎被摇散架,只觉得骨头都快被扭断,发出咔咔的脆响。席捷脸色过于恐怖,语气也太过严厉,仿佛不答应他的人,就要被拉出去杀无赦。
无形中,一种强大的压力弥漫周身。灵竹不得不屈服,下意识地答道:“好,我都听你的就是!”


、第五十七章 傅恒,还是流云?

席捷脸色果然好了很多,他满意地扬起下巴,收了手。
鱼肉已经烤得差不多,油光闪闪的,发出滋滋的轻响。香味和烟雾一起随着热气升腾,飘散在广阔绿野中。
小厮从马车里搬出一个木箱,席捷从里面拿出一些碗碟、筷子,甚至还有一块锦绣的桌布。他扬手把布铺在木箱上,然后把碗碟筷子都摆上,从木架上取下喷香的烤鱼,依次放进三个瓷碟里。
“傅恒,过来吃饭。”朝河边招招手,席捷随手把剩下的那条鱼连同串鱼的木条一起塞给小厮。“这个你拿去吧。”
小厮激动得话都说不顺畅。“谢……谢谢圣……圣主……”而后诚惶诚恐地接下,退回远处。
三人落座,席捷突然想起车里好像还有几瓶辣酱,便起身去找,让他们两个先吃。
见傅恒用左手使筷子,姿势别别扭扭的,灵竹下意识地问:“怎么不用右手?”
傅恒的右手本来藏在袖子里随意搭在木箱上,听到她的话便慢慢往下缩。“不小心伤到了。”
“让我看看。”灵竹眼疾手快地抓住他的右手,指腹被一块明显的硬物咯到,动作顿时僵住了。
傅恒慌忙把手从她手心里抽出,藏在身侧衣摆下面。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吃鱼。
灵竹尴尬地收回手,挠挠头,拿起筷子开始剥鱼肉,心思却全在刚才电光火石间的触碰。
因为那种触感,就像曾经与流云牵手的感觉。
流云右手拇指上有一个玉扳指,质地极凉。以前无聊时抱着他的手研究,见那扳指翠绿可爱,润如羊脂,便想摘下来戴戴玩。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都无法移动分毫。
他便安慰道:“族人都说,我出生时,小手握得紧紧的,怎么都不愿意松开。后来风父狠心用力掰开,发现我掌心里躺着一枚玉扳指,闪着莹莹绿光。虽然花族人天生眉心有花痣,祈岁也神奇地长有泪痣,但生下来带着东西这种事,在风族里是第一件。大家都稀罕极了,认定是件宝物。”
“小时候用红线串着,戴在脖子上,后来长大了,就直接戴在拇指上。到十四岁时我突然发现,它太紧了,勒得手指疼。但因为是天赐祥物,不能不恭敬,所以只好忍痛一直戴着。现在,它就像与我长在一起一样,再也摘不下了。”流云淡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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