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季没有雪-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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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瓶火焰多好,让它陪我度过最后的美好时刻,长毛怪还好吧,只是喝了一瓶酒,应该没什么大碍,哪他为什么昏迷不醒呢?其实他的长头发真的挺好看,黑黑的柔柔的,好有味道,他的脸白白的,没什么愁苦吧,他应该高兴才对。是因为我说错了话吧,我错了,我又错了,本来我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是个错误,活了二十几年错了二十几年,活了二十几年累了父母二十几年,活了二十几年让父母愁了二十几年,结束吧,早该结束了,结束吧,我的罪恶……
------题外话------
不想停止的脚步,即使是不正常的脚步,不知道要逃离什么,只是不想停下来,一次次的遭遇只是生命中的插曲
绝种好男人
“火焰,火焰,醒醒,火焰,火焰”
是上帝在招唤我吧,我终于到了我该到的地方。朦胧中,不会吧,怎么又是他,在这儿也能遇到他?
“你怎么也来了。”
“我来找你呀,终于找到你了。”
不会吧,蓝色的被子,深蓝色的沙发,蓝色的窗帘,已经拉开了,晚上了,白色的灯光,照着这见过的一切,还有长毛怪,他焦急的面容,长发掩了一半,我没有到天堂,上帝嫌弃我,不收我?
“你的头发该理理了。”我伸手把他掩面的长发别到耳后露出他白皙的面容,他显得更憔悴了。
“哦,火焰,你终于醒了,上帝保佑你没事。”他孩子似的俯到我的胸前。我不自觉的用手抚了抚他的长发。
“哦,是你,真的是你。昨天在梦里抱着我的是你,真的是你,太高兴了,是你,真的是你。”他用力的摇动着我。只感到一阵眩晕,我闭上了眼睛。
“你怎么啦,火焰,你怎么啦,我们上医院,去医院。”
“不,不”我闭上眼睛使劲的摇头。“我没事,我不去医院,我只是没吃饭而已。”
“那好,章鱼,去买点吃的。”他朝门外喊。
“你还要什么,你说,只要你好好的。”
“我想坐在窗边。”
他看了看窗边,“好!”然后,他把被子铺到窗边,把我抱到上边。好软,就是比坐地板强。他像抱孩子似的抱着我。算了,昨晚他做我儿子,今天我做他女儿,扯平。我看着窗外,他已把帘子撩到一边,点点的灯光,一片灯光一家人,一片灯光一个故事,我爱窗外的世界,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在屋里我要睡靠窗的床,在车上,我要占靠窗的座,窗外永远是我向往的世界。
就坐在那里,他抚着我的长发,他不言,我无语。我吃了点东西,汉堡,署条,鸡腿还有可乐,一样吃了一点,他是看着我吃的,像看小孩似的看着我,他一手拿着纸巾,时时给我抹抹嘴角。我也时不时的往他嘴里塞个署条,整个鸡翅给他塞嘴里,他也不恼,并且吃的还挺香。我夺过他手中的纸巾给他抹抹嘴,把吃剩下的半个汉堡递到他面前,示意让他吃了,他也不接,只在我的手上咬,只到差点咬到我的指头,只是我们都不说话,我拿杯可乐插上了两个管,我吸一个剩给他一个。我们头抵着头,傻笑,只是不说话。“嗤”可乐见底,他又拿过一杯,还是两个吸管,他一个我一个,只是不说话,我们头抵着头傻笑着,这次喝的很慢,直到我睡着了,还没有喝完,睡在他的怀里,像袋鼠妈妈抱着小袋鼠。梦里我看见了上帝一个外国老头,像个慈祥的父亲,白头发,白胡须,白衣服,他抚着我的头顶说:“孩子,在你上来之前,还要做完这件事。”我点了点头,他说:“你去吧。”我就飘落到了一栋漂亮的别墅里……
后来他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里。他告诉我,他叫刘振华,也可以叫他小华,华哥,华仔,老二,都行,他有个哥哥就是那个板寸,叫刘振宇,但他不经常回家,华说,他哥外面有房子。我叫他华,我觉得这样简单,也好记,当我喊他华时,他转身怔怔的看着我,然后,跪在我面前,把脸紧紧的贴在我胸前,我已习惯了他这种动作,自然的伸手抚抚他的长发。
他把我安置在二楼一个粉色的房间,一切像新的,可他说已经有五年了,粉色的衣柜,粉色的床头柜,粉色的电话机粉色的床,粉色的窗帘,连墙壁都是粉色的,粉色,浪漫的颜色,充满幻想的颜色,突然觉得这一切那么可爱,可亲,忘了恐惧,却爱上了粉色,爱上了这里。当我打开衣柜时,里面有件粉色的吊带睡裙。我穿上了它,没膝的裙摆,绣着同色的小碎花,还算合身,这一切都不奇怪,可当华看见我穿的睡衣时,拉着我的手,坐在床边守了我一夜。我问华我腿不好,为什么要让我住二楼,他说,这样他就有理由,天天抱我上上下下。
这就是上帝要我做的事吗?
每天晚上他都是把我安顿好,看我钻进被窝,再给我掖掖被角,他才轻轻的离去,不过半夜我常听到他在我门外徘徊的脚步声。清晨,当我睁开眼时他总是穿戴整齐的出现在我眼前,看我睁开眼他会说:“懒虫,该起床了。”再摸摸我的耳垂,然后帮我穿上那双粉色的拖鞋,除了上厕所,他不跟着,刷牙,洗脸他都不厌其烦的跟在后面看着,直到一切都做完,再给我披上那件大衣。抱我下楼。
住进了粉色小屋,我也被染成了粉色,粉色的睡衣外穿粉色大衣和粉色拖鞋。我就爱穿那件粉色大衣,它可以把我裹的严严实实。里面一直就穿睡衣,我不用出门,家里,除华和一个女佣陈嫂之外,一般没外人。
我们坐在一张大长方形的餐桌上吃饭,他坐一头,我坐一头,他说距离会产生美。有时也让陈嫂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吃完早饭,把我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把摇控器放到我面前,再拿来一些杂志和小说,捏捏我的耳垂,然后说:“乖,我去去就来。”然后再对陈嫂交待一番。比如说,不要让小姐乱动,上卫生间要扶好小姐之类的话,匆匆离去。可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先捏捏我的耳垂,再问我:“还好吗?有什么不舒服吗?要不要吃点什么?”吃完中饭也是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聊电视剧,说一些明星的八卦新闻,他很幽默,话中肯出他的文才也很好,我总是被他逗的合不拢嘴,两腮时常感觉累,虽然只有两个人,但一点也不觉得闷,他说他二十九岁,开了一些酒店和迪厅,其他的他也没说,我也没问,他更没有问我什么,他总叫我“乖”或者说“火焰”,我告诉他我二十四岁。
绝种好男人也不过如此。上帝给我的差事真的很好。
今天,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把我抱到沙发上,照例对陈嫂交待了一番,当然不忘捏捏我的耳垂,就匆匆出门了,往常总是我看完一集《粉红女郎》他就回来了,可看了两集,还没听到车子的声音。什么叫惯性?这就叫惯性吧。当不保持原来状态时就会发生变化。这时我心就起了变化。看陈嫂不在,我就走到门口。也许是种了许多花草的缘故,看着院子不大,除了有一条通向大门的路之外,其它的地方都是花花草草,难得深秋的季节,还开着粉色的花,是菊吧,七长八短的花瓣叫怒放吧,秋菊,《秋菊打官司》、巩利,好!太好了。时刻都有天马行空的想像,这才是真实的我。
“吱”车已停在我眼前,人没看到,声音已到耳边,“你怎么出来了,别动,我来。”跑到我身边就又要抱起。“让我走走吧。”我总是这样说。“有我在,你放心。”他也总是这样回答。回到沙发上,才看见章鱼,两手提了好多兜子。
“来,看看我给你买的衣服。”华接过章鱼手里的东西,全堆在我面前。“看看这件,怎么样。”华一一的拿出来,展示给我看,还分别说着每一件的优点,像柜台里卖衣服的托儿,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只能笑笑,笑他的样子,更笑他买的那些衣服。
“怎么,不好看吗?”华问我。
“好看,都太好看了,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因为太好了而我穿不了。”
“为什么?这都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服务员说了,这款是孙燕姿经常穿的牌子,这件是张慧妹开演唱会时穿的裙子。”华一手拿着一个暗绿色的大孔毛衣,一手拿着黑色滚白边的短裙。真的像个衣托儿。
“我能穿吗?”我撩起睡衣,这时我的腿已有明显的萎缩,从侧面还可以看到丑陋的疤痕,右腿膝盖还有暗暗的於青印子。
笑容立刻在华的脸上蒸发,衣服在他手上滑落。华扑到我面前,把睡衣放下,并把大衣裹紧,俯在我腿上,“对不起,对不起,我该死,我忘了,我忘了,我该死。”华用力捶着沙发,我抚着他的头发。“没关系,没什么的,我已经习惯了。”“是我不对,我该死的,我该死……”
“哟,这么亲热,何时屋里多了一个艳丽的女人。”“不要脸,大白天的也不避避人。”华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恐,而后平静的坐在我的身边,整理起那些被他掏出来的衣服,又重新叠好一件件的装进去,只是那么的若无其事。
女人走前两步,我看到了她全身。白色的皮鞋,白色的裤子,白色没膝大衣,敞口的大领露出,圆领的白色毛衣。颈间一条淡粉色的丝巾,对角系了一下,飘在一边。时尚典雅又不俗气,两手插在兜里,瞪着美目圆眼,白嫩的皮肤,略施粉黛,小小的鼻子,喘着粗气,粉红色的婴桃小嘴终于爆发:
“刘振华,怪不得几天不见人影,打电话你说在外地,原来你也会金屋藏娇。刘振
华,你摸摸你的良心想想,我唐佳玉对你怎么样,堂堂首富的女儿,天天对你低声下气,你尽然这样对我……,你还给她买衣服。”唐佳玉抓起那件张慧妹演唱会穿的黑短裙扔到华的身上,“你什么时候给我买过,啊,你,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她没有像我想像的那样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到华的身上,甚至把它们撕掉,或者一哭二闹三上吊电视里和书上都是这样的。但她只是气鼓鼓的坐在那里。
华一直在整理那些衣服,直到叠完装好,一个袋子一个袋子的排列在那里。我没有离开,看华也没有要我避开的意思,我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这一对郎才女貌要上演一部什么样的生活剧。我从小就爱看电视剧,什么类的都看,特别是帅哥靓妞,像现在这一对,一个风流倜傥,一个亭亭玉立,真的很配,我没有妒嫉,只有欣赏。我爱美,爱世间一切美丽的事物。
“你,说完了吗?”华说,好像听完了属下汇报的工作,唐佳玉的脸上一片红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她真的与众不同,眼角虽然湿湿的,眼神向下,长发跑到前面盖住了半边脸,一支手掩住了鼻子和眼睛,她已失去生气的样子,只是在加个手绢,就更像林黛玉了。她轻轻的吸了一下鼻子,抬起长长的睫毛,哀怨道:“刚才是我不对了,我说的话不好听,虽然我不理解你做的事,但你也不能骗我。你明明在这里嘛,却说在外地,人家还准备去找你呢……”后来尽变成了撒娇。我成了透明人,好嘛,这样也好,演的才逼真。
“现在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下午我会去找你。”华站起身,走到唐佳玉身边,扶起她,她顺势倒在了华的怀里,华拍拍她的肩,把她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