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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桃花一簇开无主-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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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什么。他文武双全,他温润内敛,他细致体贴,可是……他此生也许是第一次,这样不顾一切。
    南宫锐清澈的眼睛里倒映着桃夭绝美的清丽容颜。“你要去寻自己的根,我便陪你去,你若要归隐田园,我也和你一起。”
    “谢谢你,南宫锐。”桃夭道,“可是,你不需要为了我,赔上你的前程。”
    “遇见你之前,前程是最重要的,而现在,你已经在我这里。”南宫锐指指自己的心口。“最重要的,是你。”
    桃夭又一次流了泪。总是这样,一旦感动,就泪水涟涟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受了多大的委屈。
    “怎么了?”南宫锐担忧道。
    “谢谢你。”她主动张开双臂,拥抱住他。
    南宫锐亦抱紧她,温柔地说道:“桃夭,我们成亲吧。”
    “成亲?”她在他怀中抬起眼,迎上他深邃的眸子。
    “是的。”他肯定地点点头,轻柔的吻印在桃夭光洁如玉的额头。宁静而祥和的原野,湛蓝如洗的天空,浮云蹁跹,日影西移。
    那时候,她以为,幸福,是她伸手可及的东西,像春日里的暖意和田园花草的气息,无时无刻不在身边。
    南宫锐将回朝的事交给了副将打理,与桃夭双双离开姜国,向翰澈国的方向出发。
    ******************************************************************
    三月初,春雨绵绵。
    御熙风手臂受了伤,以剑柱地,勉强站起。这一战,消耗了太多精力。山谷中,尸横遍野,血流满地,他看看周围,对身后的副将说道:“我们的人还有多少活着?”
    “回二殿下……”
    “叫我将军。”御熙风更正,“我现在的身份,是将军不是皇子。”
    副将正色道:“回将军,我们的人大约死了三分之一,伤者还在统计,飞虎寨已全数歼灭,没有一个活口”
    “很好。”御熙风终于笑出了声。“南宫太傅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吗?”
    “回将军,据称南宫太傅已辞官归隐,翰澈国的人也已悉数回国。”
    “桃……永宁公主呢?”这才是御熙风此次出来最直接的目的。
    “永宁公主下落不明,有说她随翰澈王子回了国,也有说她与南宫锐一齐失踪……”
    “失踪?”黑眉几乎拧成一个结。放着宫里安逸的日子不过,出来风餐露宿,征剿飞虎寨,血拼,他做这么多,为的就是她!而她,居然就此失踪?
    “南宫锐去了哪里?”这一语,含着浓浓的敌意。
    “据传是翰澈国。”
    “出发,去翰澈国。”一听到她的消息,所有的疲惫都戛然而止。
    “师出无名,怕是不妥。”副将劝止道。
    御熙风将剑收回鞘中,翻身上马,笑道:“谁说要你们都去,本将军一个人去便可。”
    “不可……”
    “你回去告诉皇上,说本将军微服出访翰澈国。”御熙风一鞭挥下,吃痛的马便驰骋起来。
    “将军,你还受着伤……”
    “只是轻伤,无妨。”
    马蹄声声,溅得微雨中的春泥四散飞扬,御熙风坐在马背,策马疾行。随着马的奔跑,他的伤口被一下下震荡着,隐隐作痛。痛,却让他比平日更加清醒。他要找到桃夭,找到这个今生第一次让他心动的女子。
    暮色苍茫,斜风细雨,御熙风牵着马,望着碧草青青的祁连山。这里,也曾是桃夭驻留的地方。他想象着她穿着鲜红的嫁衣,发丝清扬,裙裾翩翩,在高高的岗上绝世独立,像是天外飞来的仙子。
    年轻就是好,几天的功夫,手臂上的伤已无大碍;身上的伤好了,心里的疼痛,却不知该去哪治疗。
    “桃夭,你究竟在哪里?”御熙风声声问,回应他的,只有空谷里幽幽的风声。
    
第二十二章 半枚玉佩
    
    青州城,车水马龙,人山人海。青州为齐国与翰澈国的交界处,这里居住的人有的来 自'霸*气*书*库'齐国,也有的是翰澈国的。百姓只图安居乐业,倒也没生出什么纷争。
    街道上,一对青年男女并肩走来,那女子白衣素面,天生丽质,清雅不凡,那男子也一身白衣,清俊出尘,俊逸温润。两人一出现,便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直到那对男女进了一家布庄,街道上一些好事者才收回了目光。“掌柜的,打听个事。”那女子开口,声音宛转清柔,“你有没有见过这半枚玉佩类似的玉佩?”
    “没有。”布庄掌柜摇头,末了加上一句,“这玉佩如果是一枚完整的倒还好,这样半枚,连形状也看不出来,但观其材质,应该是大户人家才有的。”
    “谢谢。”那女子微笑以谢,与身后的男子携手出了布庄。
    这二人,正是桃夭与南宫锐。打点好一切之后,他们到了翰澈国,关系身世,桃夭身边的线索只剩下这半枚玉佩——仅仅是因了玉佩上面“翰澈”二字,才让他们把目标锁在翰澈国。
    又是一天的寻访,和往常一样没有结果,他们只得回到了暂住的四合院里。
    “我们已经查访这么多天了,还是没有结果。”桃夭垂头丧气,“可能,我注定寻不到自己的根了。”
    “别灰心。”南宫锐鼓励她。
    “我都不知究竟从何找起。”桃夭长吁短叹,“我养父说,他是在溪边捡到我的。”
    “也许,你的生父生母还在江南?”
    “不可能。那条溪的尽头是另一个市镇,十多年前因为一场瘟疫,所有的人都死光了……”说着前半句的时候,桃夭神色平静,后来,连她自己都禁不住胆战心惊,难道,她的生身父母早已死于非命?
    “怎么了?”南宫锐握住她的手。暖阳和煦,她的手却冷得像经年不化的冰块。
    “南宫锐,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在浪费时间?”他们之间相差了十岁,桃夭却总是对南宫锐直呼其名,似乎她觉得这样才更亲切。“找到又如何,找不到又怎样?”
    “桃夭……”南宫锐自小被寡居的母亲养大,数年前母亲又已病死,早习惯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很难理解她作为一个弃婴的心情。
    桃夭像是什么也没听见,双目直视院墙外的天空,“小时候,养父告诉我,人如果要获得宁静,首先取决的,不是环境,而是自己的心。更大一些的时候,我在云来客栈,女扮男装……”
    “那是一段怎样的经历?我从来没听你说起过。”南宫锐扶她在屋檐下的椅子上坐好,自己也在她身旁坐下。
    “那时候,我才十岁。”桃夭深潭般的水眸映着碧云苍天,脑海里倒映着那个十岁女孩的身影……
    生命回溯到最初的出生,是清河镇。那个倔强而又内向的女孩。
    那一年,谢木匠已年逾三十,因为左脚微瘸,他始终没有娶亲。一日,正在溪边洗脸,忽看到一个木盆顺流漂来,远远地,他能分辨得出,那木盆里面装着的,是一个桃红色的物事,待到更近了一些,他才看清,那木盆里装着一个半岁大的女婴,身上裹着桃红色的襁褓。那女婴颈间别着半枚玉佩,正面左边刻了一个“紫”字,反面的极不易察觉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翰澈。只此一条,他就断定,女婴的来历必不寻常。许是孤独半生,许是生了恻隐之心,他还是收养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婴,并给她取名桃夭。
    桃夭长大后,谢木匠曾经对她说,夭儿,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你便对我灿然一笑,堪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既不是我谢家的孩子,便无须跟着我姓谢,待哪一日,你寻得了自己的根,你便会知道,你是什么人。
    然而桃夭再穷追不舍,却问不出更多的话语来了。除了那半枚玉佩,没有任何凭证能帮助她找寻自己的身世。
    在彷徨与惘然中,桃夭十岁了。生命中的第十个秋天,清河镇依然清和,平淡的天空浮不出一丝阴霾,桃夭想,就这样吧,在这个没有波澜的小镇过完一生也无碍。
    变数,终究来得猝不及防。那天傍晚,霞映长天,秋色连波,桃夭一边在河边洗鱼一边盘算着晚上给养父做什么吃好。家中已没别的菜肴,连米缸都是空的,而养父近来病倒了,又急需补充元气。隔壁卖猪肉的张大叔家,她已经不好意思再去了,自打养父卧病以来,在他那的赊欠够多了。今晚,除了做一碗鱼汤,也没别的法子可想了。
    “桃夭,桃夭……你爹他,他不行了……”远远听到张大婶的声音传来,桃夭心一沉,手上的鱼拿捏不稳,便掉回了溪水中,顾不得这些,她提起裙子飞快地朝家里跑。
    病榻上,谢木匠已是气息奄奄,若不是为了等桃夭回来,他可能早瞑目了。桃夭握着他的手,一时激动,竟不知说什么好。
    “夭儿,离开清河镇,这里不属于你。”半月以来一直处于昏迷或半昏迷状态的谢木匠忽然无比清醒地说。这便是此生他留给养女的最后一句话。
    几天后,桃夭葬了养父,变卖了所有家产,还清了邻里欠下的债务,孤身一人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红叶满天,霜华遍地,衣如皓雪,发似流泉,翦水双瞳干涸得流不出一滴眼泪。这十年来,谢木匠待桃夭是极好的,教她认字,不舍得她吃苦,却不似对待亲生女儿那般亲昵,两个人之间,始终有一层淡淡的隔膜,因了骨子里的凉薄,养父的去世,对当时的桃夭来说,只是离开了,仅此而已。
    “在我还只有半岁的时候,亲生父母便将我遗弃,十岁时,养父又病逝。或许,命中注定,我是天煞孤星。”
    “后来呢?”南宫锐急于知道下面的故事。
    “后来……”一只燕子从院中飞走,掠过围墙,朝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去。
    
第二十三章 客栈伙计
    
    秋华渐远船离岸,桃夭看着这个她生长了十年的江南小镇越来越远。为了行路的安全,她扮了男装,她深记着很早前养父便叮嘱过的二件事,第一,如无必要,勿抄捷径,或行走偏僻之处;第二,财不可露白。
    她将钱缝进了衣服内袋,又用煤灰弄脏了脸,白天赶路,晚上在无人的庙宇或不起眼的小客栈度日,走了一个多月,才总算走到了京城。
    “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正被宋家的人追,而且穿着嫁衣。”南宫锐问,“你先前不是扮了男装么,怎么后来被发现了?”
    “如果没有被发现,就不会有我们日后的相遇。”桃夭浅笑,事情在经历的时候,有无奈,也有惊险,然后当它成了往事,回忆起来时,却另有一种温情脉脉的感觉。“到了京城,因为水土不服,我病倒在同福客栈门口。”
    “然后?”
    “客栈的老板娘收留了我。”桃夭道,“我虽病着,神志却是清醒的,为了不让人知道我是女扮男装,我从来不让别人碰我,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看出来。病好的时候,我便留在同福客栈做了一个端菜的跑堂。”
    “那时候的日子很苦吧。”南宫锐疼惜地握住她的手。
    “不大好过。”桃夭淡然一笑,“有时候碰到无理的客人,会故意将菜弄翻,也有嫌菜炒得不好的,一盘菜就倒在我身上,甚至有直接泼我脸上的。这样的人,要么是有钱人,要么就是流氓地痞。”
    日子虽然清苦,桃夭还是在那个没带给她多少温暖的客栈生活了五年。五年来,她不停地攒银子,就是希望能存到足够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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