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诸葛书童-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样,丝毫没有外人进来住过。我对此暗暗吃惊,我本以为巩志这家伙在刘备传命他代理武陵太守后早就迫不及待的搬进了太守府了,没想到他居然能将太守府给我留着。难道他觉得我毕竟是孔明的书童,是孔明最亲近的人,将来定能重新启用?
不过不管他怎么想的,对他的这种做法我是十分受用的,兴致一下子就高出了许多。待晚宴的时候,城中大小官员为我接风,一起欢饮的时候,多喝了几杯的我直接就将巩志招呼到我的身边坐下,搂着他的肩膀接着醉意对他说:“巩大人你不要怪我回来跟你抢这个太守当。”
巩志连忙摆手说:“不敢,不敢!”一脸的惶恐样。
我对用胳膊晃了晃他的身体,示意他不用怕,接着对他说:“我这么做有我的用意,很多事你以后就知道了,只要你好好配合我,这个太守的位置早晚还是你的!”
巩志连连点头,不停的说些今后一定完全配合我的话。可能是酒喝得太多的缘故,酒劲上来,我趁热打铁,将巩志的脑袋一下子又搂近了些,将嘴凑到他的耳边轻声道:“关将军统领荆州在能力上自是无双,但主公担心他性格过傲,办事上易冲动,这才叫我来武陵帮他看着点,防个万一什么的!”
我看到巩志眼睛中的瞳孔猛的收缩了一下,吃惊的表情完全无法被掩饰。他一脸的惶恐,轻声的对我说:“您的意思是?”
我大笑,一把就将他推到一边,大声叫道:“自己想去!这事你要让别人知道了,要你的脑袋!” 。。。。。。。。。。。。。。。。。。。。。。。。。。。。。。。
刘备虽然将杨怀和高沛二将放回,可待发兵到雒城城下的当晚,杨怀和高沛并未打开城门放我军进入。尝试进攻了一下,城上防备很紧,便只能撤退了。
我猜想很可能杨怀和高沛二人回去之后并未受刘循信任,应该不是被关了起来就是被杀了,这样的话攻下雒城就没那么简单了。果然一连数日,我军三面围城攻打都不能攻破雒城,派人去劝说刘璋投降,刘璋也总是闭目不言。庞统躺在床上劝刘备将刘璋绑在阵前用押着他向前攻城以使守军不敢放箭。但刘备非说之前背盟已是大不义,就是让他死了他也不肯做出这样的事来。
庞统苦劝无果之后,又担心巴东的刘璋军往雒城增援,便建议刘备修书往荆州,让张飞从荆州引军进攻巴郡作为牵制,若攻下巴郡,则直接前来合围雒城。刘备听从了他的建议,派人将军令送往荆州。
之后我军一直在处于一种围着雒城反复攻打的态势,无奈刘循实在将雒城守得太好了,我军无论怎么进攻都难以攻破此城。
而另一边,张松有书信送来说因为刘璋亲征时带走了绝大多数的高级将领,刘循为了攻下葭萌关又带走了剩下他觉得能用的武将,所以城内剩下的将领多都职位低微没什么军权。刘璋被我方俘虏之后,成都城内人心惶惶,很多人都心有降意。现如今成都城内许多小将官都已被他和法正买通,成都城的政务现在也由他代管着,只待我大军开到成都城外,到时候里应外合,便可不费吹灰之力夺下成都。怕就怕刘循放弃雒城逃回成都,重新布防,到时候情况会不会有变就很难讲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刘循回到成都,刘备和庞统商量了之后,便开始放松了对雒城的攻打,让刘循坚信守住雒城对他来说并不是很难。并再次派人往荆州送信,让荆州方面再增加兵力,试图使其从巴东方向先攻到成都城下,待取了成都再北上合围雒城,到时候刘循就大势已去,只能开城投降了。
我没想到在庞统没有战死的情况下,刘备依然会再调荆州兵入川。不过以眼前的形势看,雒城一时难下,虽然张松在信中说他和法正已经借口成都兵少不再发援军到雒城,并且会想法减少成都方面在军械、粮草上对雒城的援助。但以目前的形势看,调荆州军入川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了。虽然我不知道刘备在信中指定都有哪些将领入川,但从第二次送信往荆州,想达到荆州军先攻到成都城下的目的来看,由于张飞已经先行发兵,再调兵的话,这次入川的阵容恐怕不会比历史上要少。
当然最让我在意的便是第二次送信时所派出的带队将领是关平,也就是说,虽然有我之前的努力,大大的缩短了刘备取益州的时间,可刘备对关羽的信任是永远不会变的,如果这次真的像历史上那样孔明和赵云也要随张飞入川,那关羽独自带人守荆州的局面便又会形成了!
这当然并不是我想看到的,在这个夺取益州的关键时刻,我也没法劝刘备在调援兵入川的问题上少用些人。只能寄希望于全取益州之后,再建议他多派将领回荆州。
接下来的日子便轮到张飞张翼德大放光彩了,他在孔明和赵云的第二波援军未与他汇合之前,便假装喝醉鞭打士卒用计赚得严颜出城将其擒获,后又用谦恭的态度使其情愿归降,一路上凭借着严颜的关系打通了所有通往成都的关隘。
待张飞领军到达成都城下后,一直派人注视着此军动向的张松即使与其取得了联系,大开城门,让张飞几乎兵不血刃就攻下了成都。而我军则对雒城采用了外松内紧的方法,看起来对雒城的攻打次数越来越少,可包围的却越来越严密,使得刘循就算能得知张飞已兵到成都,也无法杀回救援。
不日孔明和赵云也从水路到达雒城与我军汇齐,虽然张飞要在成都安民,招降各处关隘的刘璋军,不能前来汇合,可刘循此时陷入孤城绝地的形势已成。张松和法正赶到后刘备便让法正给刘循写劝降书,书中带出了投降便免他和刘璋一死并给予厚待的意思。虽然刘循本该是个抵死也不肯投降的家伙,也许是他还顾念刘璋的原因,最终还是选择了开城。
杨怀和高沛因为在我军进城后发现被关在狱中的关系,刘备便免了他们一死,却不再任用贬为了平民,之后大军压着刘璋父子浩浩荡荡的开进了成都。
刘备入成都后,自领益州牧,大宴士卒,对有功将佐论功行赏、加官晋爵。荆州军中有功之人以张飞、庞统和我的功劳最大。虽然成都的攻取得益于张松和法正,但张飞义释严颜及早的赶到成都城下可以说是功不可没,被封为安西将军。以庞统为左都侯,军事上依然为副军师。当然为了平衡关系他又封了诸葛亮为军师将军,以在荆州留守的关羽为安东将军。至于张松和法正,法正被任命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张松被任命为从事中郎,都是极其显赫。
至于我,因为和庞统一起连出妙计助刘备这么快就拿下了益州,他本想让我做军前参议,随时跟在他的身边出谋划策,可我执意要回武陵,并以其之前答应我的话为依据,迫得刘备只好顺了我的意恢复我武陵太守的职位,又因取蜀之功并领平西将军印。此外刘备还赐予张松、法正、张飞、庞统、关羽和我六人黄金各三百斤,白银千斤,钱三千万,锦千匹,作为诸将中的最高赏赐。
武陵太守一职在我这个“年纪”已算破格,平西将军这个军职在刘备军中甚至超过了赵云和黄忠等人,只在关羽和张飞之下。我当时不知道,便欣然的接了,回去之后孔明单独找我告知我后,我才觉得这军职对我来说确实有点大了。这样的军职在刘备军中,最多是可以独领五万军的。在我之上的关羽和张飞因为和刘备的关系带这么多兵自然没人说什么,可我现在还“未满”二十,不及弱冠,就取得了这样的职位,将来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
不过孔明一方面叮嘱我回荆州之后要放低姿态做人,尤其不可触怒关将军,一方面又用古时韩信的例子激励我,他对我说:“韩信为刘邦当大将军时只有二十六岁,一样为刘邦取得天下,松儿你现在虽然比韩信还小,但只要肯多读兵书,勤加磨练,早晚会成为主公下一个韩信的!”
我个人对成为被刘邦后来剁成肉酱的韩信兴趣不大,不过还是恭敬的谢过了孔明的教诲,兴奋的命手下收拾行装,准备回荆州见晴儿去了。
临行前孔明托我将一封书信带给此时还留在南郡的黄月英,我吃惊于在庞统未死的情况下孔明居然不带着赵云和我同回荆州,孔明告知我,益州刚定,蜀中有许多事务都需要完善,待过几个月蜀中的事情平了,他再和赵将军回荆州。 。。。。。。。。。。。。。。。。。。。。。。。。。。。。。。。。
在确定庞统无大碍后,刘备这才放心的回去处理那些被我军俘获的刘璋将领。这些将领之中,大多数都是愿意投降的,刘备对他们也都一一抚慰,给了他们一些不大不小的官职,并许诺在平定益州之后再量才为官,重加封赏。
至于杨怀、高沛和二人,刘备二话不说就命人将他们拉下去要砍下他们的脑袋,吓得他们连连磕头,挣扎着使自己不被拖走,嘴中叫着要戴罪立功。
刘备冷笑了一声,对他们说:“上次我已经放你们回去,让你们待罪立功了,可你们怎么样?要是那晚你们真的做了我的内应,点了火,被刘璋发现的你们现在还能跪在这儿么?”
两人听了这话都面面相觑,都想说什么,可又说不出来。
我知道他们两个想说什么,这事明摆着的,多亏他们没真投降去做内应,要不还不是被刘备给我玩了,火点起来接应不来,肯定早死在刘璋的手上了。不过许多事不是想说就能说的,他们要这么说,肯定死的更快。
我想起刘循现在已经退守到了雒城,历史上这位刘璋的大公子在他老爹一直迟疑不决不肯发兵,坐看他儿子被刘备围困的情况下,居然坚守了雒城一年之久,期间还射杀了庞统。不得不说这样的能力,还是我想要刘备迅速取蜀的障碍的。
于是我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站到杨怀和高沛二将的旁边,对刘备躬身行礼道:“启禀主公,这二人上次虽然没有真心投降,但对我军的大胜还是有功劳的。”说到这儿的时候,这二人都万分感激的看向我,我知道现在的我对于他们来说,就和救苦救难的菩萨差不多了。
不过我并没有搭理他们,而是继续对刘备说道:“他们上次投降不真心,对刘璋来说还是有忠在里面。忠于旧主的人只要今后对您真心敬服,应该也可以为用。况且现如今,刘璋虽然就擒,可他的大公子刘循依然率兵退守雒城,雒城虽然不算太险,但松儿听说刘循的手下有一个叫刘璝的人,极其善守,若待其缓过气来,重召各地之兵,凭城坚守,益州则急切难下。不如再给这二人一次机会,让其再去做内应,若这次再有听话,城破之时再杀也不迟。”
刘备听了我的话,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毕竟这二人已经不听话了一回,谁又能保证放他们回去不又立刻与我军作对。可此时庞统不在,其余的皆是些武将,便只好点了点头,算卖我一个面子,对杨怀和高沛二人说:“念在诸葛将军为你们求情,我就再信你们一次,这次若再有二心,到时候定斩不饶!”
杨怀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