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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无尽长夜-第3部分

小说: 无尽长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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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紫月:是呀!二少爷,您别急。老夫人最听姑爷的话了。过会儿她过来,姑爷说几句好话,准没事儿了!
    叶帆:还是我紫月妹子说话让人舒服。可惜呀!
    赵紫月:二少爷,可惜什么?
    叶帆:可惜心里有了别人,让我等凡人高攀不上啊!
    赵紫月:二少爷!你怎么也开我玩笑啊!
    雷凌云:哈哈……好了好了,看看她脸都红了。就不逗她了,去忙去吧。
    赵紫月:是,姑爷。
    (紫月下)
    雷凌云:小帆,既然说到这里我就得多说两句了。平时多跟元昊学学,不要每天咋咋忽忽的……知道了么?
    叶帆:姐夫,我知道了……
    华旭美:咳……
    (华旭美、叶晓霞、赵冰月上)
    叶晓霞:妈妈,您坐。
    叶帆:妈。
    雷凌云:妈,您来了?怎么一脸不高兴,谁又让您生气了,我替您出气!
    华旭美:好一个贴心的凌云啊!我儿子要有你这么贴心就好了!
    叶帆:妈!你……
    雷凌云:嗯!(示意闭嘴)妈,您这么说就太抬举我了。到底是怎么了,让您老人家发这么大火儿?
    叶晓霞:姐夫!(不开心)您这也太明知故问了吧?还不是二哥林场那边的事儿。
    叶帆:我的好妹妹,你就少说几句吧。
    叶晓霞:少说几句?你做的不对还不让人说了?我的话反正也没人听,你那么在意干什么?反正某些人已经帮你讲话了……我的话,老人家也得听啊!
    华旭美:别说了!我当时真是太草率了,可我想早一天把家产交给你们打理,我也好省心了。这次我谁也不偏!小帆,该罚!
    雷凌云:妈……这件事也不全怪小帆……
    华旭美:凌云,你不要说了!我意已决,说什么也没用了。咳咳……
    赵冰月:妈……您说您也是,懂什么气呢?就让他们出去闯吧。世道不好,交点学费很正常啊……
    华旭美:恩……说的也对。这样,林场先收回来,让元昊管一阵子。小帆过几天表现好了,再交给你管。
    叶帆:妈,那群人就是骗子!我是被骗了……你不能这个样子!
    雷凌云:小帆!
    华旭美:你别拦他!我看看他今天能做出什么事儿来!你个败家子。什么都不看,就相信人家话,活该被骗!一个小小的林场都管不好,我们这么大的家业你能管好啊!?如今倒好,真本事没长多少,到学会顶嘴了?
    叶帆:妈,你不能这样!爸当年已经说了林场要给我……我只是被骗了!
    叶晓霞:叶帆,你冷静点。你是在和咱妈说话!
    叶帆:不,林场是我的!是爸爸留给我的,你们谁也不能抢走!
    华旭美:你个臭小子……(喘)
    雷凌云:叶帆!你怎么能这样和妈妈说话!妈妈年纪大了,你要把她气出个好歹可怎么办呀!
    叶帆:我……
    赵冰月:叶帆,妈妈她这么做也是为你好,她怕你把父亲留给你的林场弄垮了啊,何况她并没有收回,她这么做就是想让你警醒,让你好好管理林场,别随便糟蹋。(边走边说)
    叶帆:是……
    叶晓霞:妈,您也别生气。小帆刚从美国念书回来,书本上也没教他怎么防骗子。前些日子他去海外查账不是表现很好么?吃一堑长一智,他以后不会再犯了!
    华旭美:我是老了,但不糊涂。小帆啊(对叶帆)你要好好看林场,不要被骗了。凌云,没事儿多教教他。我老了,不中用了!
    雷凌云:好的,我知道了。
    赵冰月:好了,今天是开心的日子,这样子不好。有什么事儿,改天再说好吧?
    华旭美:好……对了怎么没见晓雯?凌云,晓雯去哪了?
    雷凌云:紫月说她去骑马了……
    华旭美:这孩子怎么回事,这客人都来了……你让我说什么好!
    雷凌云:妈,没事。大哥也还没回来,我们再等等吧!
    (叶晗上)
    叶晗:我远远就听见了,谁在念叨我?
    雷凌云:大哥呀,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叶晗:妈,我回来了!自从凌云这小子不在警局干了,局里一天比一天忙!回来晚了不好意思!
    华旭珺:回来就好,赶快坐吧。
    叶晓霞:不行,(上前挡住)我们倒无所谓!我嫂子等的着急!
    赵冰月:我才不急呢!
    叶晗:夫人,我错了。这样我自罚一杯好不好?
    雷凌云:一杯不够!得三杯!大家说对不对?
    众人:对!得喝三杯!
    赵冰月:哎呀!酒这东西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少喝点!
    叶晗:夫人发话了……我听!
    雷凌云:大哥……你这也太听话了!咱们能这么饶了他么?
    柳风铃:哎呦!这么热闹!在干什么呀!?
    赵冰月:风铃,你怎么这会儿才来,让我好着急呢。(叶晗,雷凌云靠边)
    柳风铃:我早就自己来了,你们家的仆人认识我,就让我进来了。我就在花园里走了走……老夫人,没一早来见您真是失礼了……
    华旭美:风铃,你不会还生我的气吧?
    柳风铃:没,我哪敢啊!
    雷凌云:您就是柳小姐,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婚礼那天我真是失礼了,没跟您打招呼……
    柳风铃:这就是雷姑爷吧!果然跟晓雯说的一样帅气!
    雷凌云:柳小姐,我该谢谢你,要不是你支持着晓雯,我们俩是不会有今天的……
    柳风铃:说到这儿,晓雯呢?
    雷凌云:(上前)晓雯她出去还没回来……
    柳风铃:这天气可不怎么好,她会不会出什么事情啊?
    (胜诸葛在台下)
    胜诸葛:你让我进去!让我进去!(众人朝下看)
    雷凌云:怎么回事,吵吵闹闹的?
    元昊:姑爷,有个老人疯疯癫癫的要见您。(台下)
    雷凌云:让他进来吧。
    (元昊扶胜诸葛上,柳风铃找赵冰月靠边)
    雷凌云:老人家,是你啊?有什么事么?
    胜诸葛:你们真不知死活,怎么还是搬到这里来了?没有人能从这里捞到什么好处,如果你还清醒,现在就离开这里,别再回来了!(雷声)
    雷凌云:老先生,我们今天都很开心,请您不要说这些话!
    胜诸葛:你在这里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失落和危险中。可怕的诅咒在等着你,忘掉你曾经见过的东西——所有的东西,我警告过你的!
    雷凌云:我们不想听!来人把他撵出去!
    胜诸葛:不用了!你知道么住在这里的最后一批人现在怎么样么?都死掉了,通通死掉了。这个地方最好还是被忘掉,让你的家人回到他们被爱被关心被照顾的地方去,否则……否则……你好自为之吧。(转身)
    叶帆:真是扫兴,怎么来了这么个老东西?!
    雷凌云:小帆,别生气……
    刘继峰:凌云,叶晗!
    叶晗:老刘,你就比我晚出来一会儿,你怎么这么晚才来?
    刘继峰:你刚走,我就接到报案……有人……发现令妹的尸体……
    (熄灯雷声连续,雨声)
    诡异声:就让血开始流吧……哈哈哈……
    洗冤录节选
    更新时间2014…4…28 10:30:46  字数:3471
    *小风小说的尸状大多是从洗冤录节选而来,今天就给大家看可痛快~~~~*
    二、检复总说上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人保伍,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此害最深,切须戒忌。凡检验,承牒之后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术人、僧道,以防奸欺及招词诉。仍未得凿定日时于牒,前到地头约度程限方可书凿,庶免稽迟。仍约束行吏等人不得少离官员,恐有乞觅。遇夜,行吏须要勒令供状,方可止宿。凡承牒检验,须要行凶人随行,差土着、有家累田产、无过犯节级、教头、部押公人看管。如到地头,勒令行凶人当面,对尸子细检喝;勒行人公吏对众邻保当面供状;不可下司,恐有过度走弄之弊。如未获行凶人,以邻保为众证。所有尸帐,初复官不可漏露,仍须是躬亲诣尸首地头,监行人检喝,免致出脱重伤处。凡检官,遇夜宿处,须问其家是与不是凶身血属亲戚,方可安歇,以别嫌疑。凡血属入状乞免检,多是暗受凶身买和,套合公吏入状,检官切不可信凭便与备申,或与缴回格目。虽得州县判下,明有公文照应,犹须审处。恐异时亲属争钱不平,必致生词,或致发觉,自亦例被污秽难明。凡行凶器仗,索之少缓则奸囚之家藏匿移易,妆成疑狱可以免死,干系甚重。初受差委,先当急急收索。若早出官,又可参照痕伤大小、阔狭,定验无差。凡到检所,未要自向前,且于上风处坐定,略唤死人骨属或地主、湖南有地主,他处无。竞主,审问事因了,点数干系人及邻保,应是合于检状着字人。齐足,先令扎下硬四至,始同人吏向前看验。若是自缢,切要看吊处及项上痕,更看系处尘土曾与不曾移动及吊处高下,元踏甚处、是甚物上得去系处。更看垂下长短,项下绳带大小对痕阔狭,细看是活套头、死套头,有单挂十字系、有缠绕系,各要看详。若是临高扑死,要看失脚处土痕踪迹、高下。若是落水湥溃嘁词Ы糯ν梁邸⒏呦录傲克成睢F溆嗌鄙恕⒉』贾畎惴抢硭廊耍闹亮耍羁该骶淮Γ椅从锰浪拼住O扔诩煲槐椋酉缚茨院蟆⒍バ摹⑼贩⒛冢钟谢鹕斩ぷ佣と牍悄凇F溲怀觯嗖患鬯稹8械慵煅劬Α⒖凇⒊荨⑸唷⒈恰⒋笮”愣Γ烙兴铩H缓笥梦滤戳耍仁咕拼渍褐剑钔访嫔稀⑿匦病⒘饺椤⑵旮埂⒘嚼呒洌靡卤桓穷涣耍缴暇拼祝眉鱿灰皇本梅郊臁2坏眯帕钚腥酥唤拼灼霉鬯鸩怀鲆病�
    三、检复总说下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子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切在详细,自余伤损致命即无可疑。如有疑虑,即且捉贼。捉贼不获,犹是公过。若被人打杀却作病死,后如获贼,不免深谴。
    凡检验文字,不得作“皮破血出”,大凡皮破即血出。当云:“皮微损,有血出。”
    凡定致命痕,虽小,当微广其分寸。定致命痕,内骨折,即声说;骨不折,不须言,骨不折却重害也。或行凶器杖未到,不可分毫增减,恐他日索到异同。凡伤处多,只指定一痕系要害致命。
    凡聚众打人,最难定致命痕。如死人身上有两痕皆可致命,此两□痕若是一人下手则无害;若是两人,则一人偿命,一人不偿命。须是两痕内斟酌得最重者为致命。凡官守,戒访外事。惟检验一事,若有大段疑难,须更广布耳目以合之,庶几无误。如斗殴,限内身死,痕损不明,若有病色、曾使医人、师巫救治之类,即多因病患死。若不访问则不知也。虽广布耳目,不可任一人,仍在善使之;不然,适足自误。
    凡行凶人,不得受他通吐,一例收人解送,待他到县通吐后,却勾追。恐手脚下人妄生事,搔扰也。凡初、复检讫,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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