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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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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自由或财产;亦不得对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拒绝给予法律的平等保护。
在迈阿密市达德县,布什团队找来了 250名身着在校大学生衣服的抗议者,他们趁乱混人选票中心,干扰并阻止了计票工作。事后调查证明,布什的支持者大概花了 100万美元将这些闹事者用飞机送到佛州,并花了 100万美元安排住宿,幕后资助者之一就是日后闹出轩然大波的安然公司。
第12章 紧锣密鼓
没有什么案子比2000年总统大选案更吸引大法官的助理们了。他们之中许多人在钩心斗角、互相攻讦的对立气氛中度过了12月那段至关重要的时期。那么,法官助理是否真正对判决结果产生过实质影响呢?
第一个把法官助理渲染成一个工于心计、能量强大群体的人,正是威廉·伦奎斯特本人。42年前,伦奎斯特刚刚成为罗伯特·H。杰克逊大法官的法官助理,就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 &World Report)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断言“自由派”法官助理正将最高法院的工作“推向”左翼。伦奎斯特声称,绝大多数法官助理显示出“对共产主义立场及刑事被告人权利的过度关注,认为应当将联邦权力扩大至州权力的范围,坚决拥护政府对商业行为的任何规制”。许多年来,人们一提起最高法院,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就是伦奎斯特描绘的那个被自由派法官助理盘踞的堡垒形象。
但是,到了1998年,哈里·布莱克门大法官的前法官助理爱德华·拉扎勒斯(Edward Lazarus)颠覆了上述想象。他在最高法院工作期间,见识了许多法官助理为保守派议程摇旗呐喊的现象。在《紧闭的会议室》(Closed Chambers)一书里,拉扎勒斯称这些右翼助理“自发进行秘密集会”,“为了党派目的”,行使“重要权力”。这些助理刚入法学院就成为联邦党人协会成员,他们为了意识形态的目标相互串联,秘密策划,最高法院内的餐厅、国会山内便宜的中国餐馆,都是他们密议的场所。
事实上,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都很平凡,也没那么神通广大。这些法官助理大多不过20来岁,都是精英法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在基层法院有过一年法官助理的经历。(那些经常把自己的法官助理送到上级法院的法官一般被叫作“饲养员”'feeders'。)法官助理们负责审阅调卷令申请,从大约8000个案件中筛选出80件做进一步审查。在口头辩论准备期间,他们会和大法官一起讨论案情,更重要的是,他们会起草法律意见的初稿。至于具体操作细节,一般取决于大法官个人。托马斯会指派一个人担任主要助理。奥康纳要求法官助理们为她归纳每个案件的争议点,并形成一份“裁判备忘录”(benchmemo)。肯尼迪在每次口头辩论开始前,都会与法官助理们进行模拟开庭演练。斯卡利亚向来都忽略法官助理的存在。斯蒂文斯干脆另起炉灶,完全按照另外一套机制运作,他是惟一不派人参加“调卷案件汇总”(certpool)的大法官,后者是指另外8位大法官办公室各派出一名法官助理参与分拣案件,并将每份调卷令申请浓缩成一个详细的案情备忘录。斯蒂文斯的意见书初稿向来由他亲自起草。与伦奎斯特一样,斯蒂文斯每年只聘请三个法官助理,而其他大法官通常都会聘请四个。
法官助理起草大部分法律意见这一事实容易给人们造成错觉,尤其是法官助理群体本身。由于承担了上述职责,许多助理都认为自己的作用非常重要。其实,这一作用被明显夸大了。最高法院的意见通常都是格式化文件——事实陈述外加法律分析——这一格式根深蒂固,从不会因案件不同而改变。总体来说,每份法律意见中只有极小一部分关系甚大,并可能产生持续性的影响,而对于这部分内容,大法官们自己向来是亲力亲为,慎之又慎的。伦奎斯特进入最高法院后,对法官助理的权限进行了重新调整。他曾坦承,经常觉得自己被束缚在一大堆脚注里,而不是前面的意见正文中,因为法官助理们太喜欢使用脚注了。不过,有一点是最重要的,是大法官们,而不是法官助理,最终决定如何投票,投票权高于一切。
尽管作用有限,逐年轮换的法官助理还是给最高法院注入了许多新鲜活力,或者说,在这座大楼内营造出一种活跃气氛。奥康纳喜欢让亚利桑那人做助理,伦奎斯特中意于网球爱好者,金斯伯格乐意找热爱音乐的,苏特更愿要脑瓜灵活的。年复一年,这种彼此交流当然会产生化学反应。在19992000年度,也就是大选前那个开庭期,所有法官助理都相处融洽,惟一冒出过的不和谐音符,是曾有一名法官助理把另一名助理推倒在最高法院的喷泉池里。但是,在接下来的一年中,随着重新计票争议愈演愈烈,最高法院内的气氛也急转日下。多年来,左翼大法官——尤其是斯蒂文斯、金斯伯格与布雷耶——的法官助理都很偏向自由派,并以意识形态为标准对其他法官助理分门别类。当最高法院就总统大选争议做出第一个裁决时,法院内的气氛一度非常紧张。但是,当布什诉棕榈滩县调查委员会案的判决公布后,最高法院看上去仿佛已与2000年大选没什么关联,大法官们在该案中的意见,也貌似是他们最后一次就选举事务发言。
然而,佛州的选战仍在进行。戈尔质疑核票结果的案件已经摆在塔拉哈西地方法院法官N。桑德·索尔斯(N。SandersSauls)面前。索尔斯一直以该地区最差劲的法官而著称——其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极端反动。1998年,因为他“不断破坏司法管理工作”,佛州最高法院甚至威胁要对他给予降职处分。遇上索尔斯这号人来做本案的主审法官,戈尔算是撞了霉运。
索尔斯在阿尔伯特·戈尔诉凯瑟琳·哈里斯案(AlbertGorev。KatherineHarris)中的表现,果然印证了“名副其实”一词。他的判决意见于12月4日下午公布,篇幅不大,但显然牵强附会。他承认,种种记录表明,佛州的计票机器“确实存在算错票的情况,其计票结果并非完全准确”,但是人工重新计票将改变佛州选举结果这一说法,“并不存在合理可能性。”这天黄昏时分,戈尔的律师就此裁决向佛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那里再次成为戈尔的惟一希望。
看来佛州法律这次又站在了戈尔这边。如果佛州的机器计票确实存在重大失误,那么人工重新计票的结果显然更为准确。但索尔斯法官偏偏就简单地认为重新计票的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
12月7日,星期四,双方律师再次云集于佛州最高法院。布什阵营仿佛已预料到这次庭审的必然结果。贝克与其他高级幕僚连庭审都没有参加,这些人的缺席释放出一个讯号:佛州最高法院这道程序对他们已经无关紧要了,联邦最高法院才是重点。果然,几位佛州大法官很快得出结论,索尔斯的判决实在是大错特错——计票工作仍需进行。本案的争议点一开始就集中在漏选票上。
起初,布什阵营的主要立场是,如果只在四个县进行重新计票——而不包括其他63个县,就导致了实质上的不公平。而现在,由于核票结果已经证明布什领先,上述论点反过来又对戈尔有利,他本来只是向法院申请在棕榈滩和迈阿密·戴德两地重新计票,而现在大法官们不得不把重新计票范围覆盖至全州。对佛州大法官们来说,最公平的办法莫过于清点所有选票,看看有多少合法选票被遗漏掉。既然剩下各县也就6万张漏选票,为什么不逐张核查一下呢?
民主党人喜出望外,简直没料到会迎来这样的胜利。12月8日,星期五下午3:50,佛州最高法院的发言人在法院台阶上宣布了大法官们的判决结果。首先,法院承认棕榈滩和迈阿密戴德的选票统计有误,戈尔在两地人工重新计票多出的383张选票应计入票选结果,这就使布什在佛州的领先优势从537张选票缩小到154张。法院接下来的判决内容令人们瞠目结舌。“根据43的表决结果,多数法官赞成推翻地方法院的裁决,”法院发言人克雷格·沃特斯(Craig Waters)说,“地方法院应当裁定,对佛州所有还未重新计票的县的漏选票进行人工重新计票。由于时间紧迫,重新计票必须尽快开始。”
佛州最高法院再次将戈尔从政治僵局中解救出来。
戈尔的法律团队由三名律师组成,他们在塔拉哈西的办公场所非常狭小。(这些律师多来自福特·劳德戴尔市一家中型律师事务所,佛州其他几家大所都不愿意接戈尔的案子,他们显然更害怕得罪佛州的共和党掌权者。)一开始,那里的办公条件也非常简陋,没有有线电视传播,没有高速网络连接,甚至连个供12名律师使用的大房间都没有,许多律师不得不回城里去为戈尔工作。
共和党一方则恰恰相反,他们在塔拉哈西的办公室聘请了佛州第二大律师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租下了足够他们使用的办公场地。(为防止媒体泄密,他们还专门在一个电影外景拍摄场地租了一些房间,这样同时可以避免被人干扰。)这还只是在佛州首府,布什在华盛顿的团队亦装备精良。佛州最高法院刚刚裁定扩大重新计票范围,布什阵营的行动中心就迅速从那里转移到了华盛顿。
布什律师团队在华盛顿的办公场所,是西奥多·奥尔森在吉布森、邓恩&克拉彻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 & Crutcher)的办公室。在贝克的指示下,该团队早就在为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准备了。12月8日下午,佛州最高法院关于重新计票的判决刚一宣布,布什律师团队就已完成了向最高法院申请立即阻止该判决的初步工作。法律理由书的草稿由奥尔森的两名年轻合伙人,米格尔·埃斯特拉达(Miguel Estrada)与道格·考克斯(DougCox)共同完成,他们与华盛顿律师迈克尔·卡文(来自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一起,在佛州最高法院的首场官司中代表布什一方出庭。事情的发展印证了约翰·罗伯茨最初的观察结论——最高法院需要这个案子。与所有在伦奎斯特法院打官司的律师们一样,布什的律师们非常清楚谁那一票最关键,以及谁才是他们最重要的听众,那就是——桑德拉·奥康纳。
奥康纳一向认为,判决产生的实际效果比任何法律理论都重要,这也正是奥尔森和他的团队起草的法律理由书重点着力之处。“没有什么比眼前这个案子更为重要了。对美国总统大选争议的法律解决途径已经到了危机边缘,”他们写道,最高法院必须出手干涉,大法官们不能只是发出调卷令,还应当尽快发出紧急禁制令(Stay),在整个事件失控之前,阻止佛州重新计票的继续进行。“在这起维护美国总统与副总统选举程序完整性的案件里,最高法院的介入才是关键,只有这样,才能纠正佛州最高法院犯下的严重宪法错误。”奥尔森团队写道,“必须尽快发出紧急禁制令,阻止错误判决的执行对布什本人,对整个选举程序,乃至对整个国家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布什一方这次的法律依据仍显得牵强附会,理由并不牢固。他们的主要争议点来自对宪法第二条中一句模糊条款的理解,该款规定,各州选派选举人的方式是“依照该州议会所定方式”。共和党认为,现在是佛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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