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功罪-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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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将士,应该最无汉奸嫌疑。但这样看问题未免过于简单。坚守四行仓库的“八百壮士”,里面就有汉奸。五二四团团附谢晋元,羁留在租界三年半以后,被手下四个叛兵所杀。这四个汉奸,居然也都是壮士之一,而且能干掉日本人都干不掉的谢晋元,想想真教人冒冷汗。
而后来成了著名抗日英雄、战死疆场的张自忠,也一度被国人骂为汉奸。七七事变发生后,作为冀察政务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北平市长,张自忠仍留在城内与日军交涉,接受日军指令解除保安队武装。南京、上海舆论界大加抨击,责其不抵抗丢失数百年的古都,标语口号贴上了街,张成了皆曰可杀的民族败类。张逃出北平,即以戴罪之身赴南京投案。
张自忠的上司宋哲元,身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多次对日委曲求全,丧权辱国,自然也脱不了干系。一九三五年“一二九运动”爆发,北平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原拟口号中便有“打倒卖国贼宋哲元”。此次运动是中共北平地下党策划组织的,当时负责白区工作的刘少奇将这一口号改为“拥护宋哲元将军抗日”,而学生仍遭镇压。宋哲元委屈在前,抗日在后,尤其手下出了个张自忠,这才把戴了多时的汉奸帽子给摘掉。
军人守土有责,不抵抗即丢失领土,当然要比“敌未退即言和”的罪大。第三集团军总司令兼山东省长韩复渠,不战而退丢失山东,在武汉被蒋介石枪毙。如果韩复渠是汉奸,张学良应更是汉奸。他拱手丢失的东北,比山东可是大得多了。不过他手里捏著蒋介石的密令,跟蒋又有金兰之交,所以没被枪毙。还有机会发动西安事变,以证明自己身为汉卿,不是汉奸。但无论如何,东三省是他给丢掉的。
同情汉奸,也得以汉奸罪论。你不是汉奸,干嘛予以同情?古代有一种罪,叫“腹诽”,也就是肚子里骂人,轻则丢官,重则是要杀头的。同情汉奸比“腹诽”可是严重多了,至少是“腹奸”。抗日名将李宗仁出任北平行营主任,见到特务大肆肃奸,非常不满。许多伪教授失业,衣食无著,李宗仁不但不窃心欢喜,斥其丧失节操罪有应得,反而生出同情,赠以路费安排他们去他的广西老家当教授。
爱上并嫁给汉奸,当然也是汉奸。这叫狼狈为奸。如女作家张爱玲,居然对汪伪名单上一度排第四位的文化汉奸胡兰成,产生“倾城之恋”。遍观当时的中国,爱国作家、抗战诗人、节操教授、热血青年比比皆是,你不去爱,偏偏爱上胡兰成。两个人在膏药旗下情浓意浓,酸死了。日本鬼子占了上海,爱国作家们都不写小说了,她偏偏写起了小说来,以表现日占区的“文化繁荣”。
跟汉奸结婚,又比不上直接跟日本人结婚,这叫“敌未退即通婚”。郭沫若就是一个,他娶日本老婆安娜(佐藤富子)。七七事变后,郭沫若抛妻别子回国参加抗日。抗日就不用说了,问题是“抛妻别子”。你把三个十几岁的儿子抛给了谁?抛给了正需要男丁侵略别国的日本!汉奸的罪行之一便是资敌,郭倒好,知道敌人国小民寡,一下送给它三个人。
如果跟日本人结婚,又不回国抗日,那就更是汉奸了。吴清源十四岁时,即一九二八年和母亲、大哥一道去日本研习围棋。当时中日关系恶化,张作霖刚刚被关东军炸死,他却接受日本财政界大老资助。一九三六年,日本已侵占大片中国领土,他却不顾在日华侨的一致反对,加入日本国籍。一九四一年,他与日本棋士们结成“棋道报国会”参加劳军。一九四二年,应汪伪南京政府顾问青木一男邀请,到中国慰问侵华日军。一到上海,就有咱们的爱国人士在饭店贴上“杀死夷化汉奸吴清源”的标语。他不以为耻,反而趁机从上海带了一整箱的布料回到物资供应紧张的日本,以为乐事。接著又娶了个日本太太,这下才算是彻底“夷化”了。
吴清源当日本人,好歹还有过大战日本棋手、横扫东瀛棋坛十五年无人能敌的战绩。虽是汉奸,却扬我国威;虽扬国威,仍做了汉奸。另一个汉奸何智丽,连前辈汉奸的这点精神都没有,竟然扬言:“打败中国运动员真好!”好像她嫁到日本,就是专门替日本人来揍中国人的。她忘了是谁把她培养成世界一流的乒乓球运动员,连中国姓都给改成日本的了,叫小川智丽。人家吴清源都没改姓,而且是娶日本太太;她倒好,嫁日本男人。多恶心呐,还嫌鬼子当年,强奸咱们中国的妇女不够吗?
满清第十代肃亲王的第十四格格金璧辉,生于一九○六年,六岁送给日本人川岛浪速做养女,改名川岛芳子,一九四七年被秘密押到南京审判。我们看看检察官对她的指控,那才有意思呢:“被告既为皇室遗族,自然有恢复爱新觉罗帝国之企图。被告自幼受日本之侵略教育,实已具备背叛国家之可能性。伊年已三十多岁,迟迟不肯结婚,又与日本皇室有密切关系,由是观之,已经具备作间谍之完美条件。你不是汉奸间谍,谁是汉奸间谍?”
一个人只要“具备作间谍之完美条件”,就一定是汉奸。完美条件共四条:一,皇室遗族;二,自幼受日本教育;三,三十多岁不结婚;四,与日本皇室有密切关系。推广一下,“皇室遗族”其实是前朝遗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应包括民国政府的遗族;不光受日本教育,受其他国家的教育也算,如自幼到美国读书的小留学生;不光与日本皇室关系密切,与其他国家的皇室、政府、上层关系密切也算。“由是观之”,文革抓汉奸、特务和间谍,真还一个都没有抓错。
眼下也不知抽什么疯,那么多的中国人跑到日本去“留学”。有些为了好混下去,早改了日本名字,什么佐藤、田中、村木、小野,有没有叫鸠山、龟田的?有没有人叫“东条卫东”,“冈村建国”,或“山本抗美”?那可真是汉奸到家了。还有些当了卖笑女郎,据说人数不少,挣了钱回中国买个公寓住著,从此过上体面的生活。我们听到过这样的故事:“山本抗美”去嫖日本女人,不料洗澡的时候听到隔壁“良子小姐”偷空用上海话打了一个私人电话。原来彼此都是汉奸,刚才不过在国外做了一笔国内贸易。
到美国留学的更多,改名字的也更多。什么杰妮、大卫、凯文、安迪、查理、凯瑟林,……为了好混下去,中国名字都不要了,当汉奸了。人家“良子小姐”挣足了钱,还知道回去做一个体面的中国人;约翰.刘和查理.王却死心塌地待著不回去,千方百计找了工作,拿了绿卡,买了房子,满嘴都是英格利事了。更有嫁给老美的,还好意思写书恭维白种屁股如何的好。白屁股既然如此美满,你一个黄屁股去凑什么热闹?
除了东洋汉奸、西洋汉奸,还有南洋汉奸,就是到越南、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定居的中国人。史书上记载最早的汉奸群,便是南洋汉奸群。他们放著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不做,偏要去做化外之民,也就是蛮人。这和今日香港回归,许多人还恋著继续做亡国奴如出一辙。不想要中国护照,想拿英国护照;拿不到就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去加拿大买房子、换身份,反正死活不做中国人。当年荷兰人在印尼,杀中国人杀多了,挺不好意思地向大清政府道歉,说是下次不这么杀了;清政府却轻松一笑,鼓励他们还要多杀。因为逃离本土,定居番邦,便是不服本朝管辖,不服本朝便是叛国,叛国便是汉奸。外番帮咱们杀汉奸,何乐而不为?
现在考古学已经证明,可能有更早的汉奸群,如日本人,是春秋至西汉时从中国江苏一带移民过去的。或者不妨这样说,日本人就是汉奸的后裔。从大历史的角度来看,凡华侨都有汉奸嫌疑,包括爱国华侨。“爱国华侨”本是个可笑的词。你爱国,怎么去当华侨;既当华侨,复有何颜面奢谈爱国?华侨可以爱国,那日本人也就可以“爱国”(中国)了,跟咱们“提携亲善”了,“同文同种”了,“共存共荣”了。又比方爱国华侨陈嘉庚,—哟,连他都要成……汉奸啦?咱不说了,这事儿你看著办吧。
我们也许应该想一个轻松点的问题:二十世纪谁不是汉奸?
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于河溪屯子
假如阿Q还活着
A。
阿Q糊里糊涂被人从土谷祠里捉去枪毙了,使我们这些当惯了看客的中国人老大不舒服。总觉得以他的名气,及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本不该这么英年早逝。近翻鲁迅全集,见《〈阿Q正传〉的成因》一文,知作者原不堪编辑催稿之苦,才故意让阿Q“渐渐向死路上走”。“我那时虽然并不忙,”豫才先生抱怨说,“然而正在做流民,夜晚睡在做通路的屋子里,这屋子只有一个后窗,连好好的写字地方也没有,那里能够静坐一会,想一下。”可见文人草菅人命起来,理由是不需很充分的。
假如当年知识分子的待遇高一些,有地方好好静坐想一下,或许鲁迅会抽身走一趟未庄,通知阿Q连夜逃脱赵秀才的构陷。那时户籍制度不严,不象如今公安国安人员遍布,南下北上装都不用化。稍稍潜伏十天半个月的再回去转悠,乃至跑到县里举人老爷的家门口闲逛,人家也一定早忘了他的犯科行径,不当回事了。运气好遇上别的什么嫌犯绑赴法场顶罪问斩,如名声差得甚远的小D、王胡之辈,他还能同吴妈一样,挤在人群中张开嘴巴看。再去酒肆茶楼的柜台旁,跟人手舞足蹈地比划一向:“好快刀”。
B。
不几年北伐开始,阿Q强烈的革命诉求,也就有了付诸实现的机会。白盔白甲虽穿不上,真刀真枪却少不了。要是用他那浙江口音,跟北伐军蒋总司令认上同乡乃至本家,兴许真能晋个一官半职,回未庄向乡亲们炫耀。不过假洋鬼子与赵秀才可是早化了四块洋钱,在大襟上挂过银桃子了,没他俩的绍介,革命党也还是有些难投的。倒不如跟湖南一样自行组织农会,打一捆梭标板刀,去赵钱二家先分了浮财再说。这也与他心目中的革命较为接近——“络绎的将箱子抬出了,器具抬出了,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也抬出了”等等。
接着“清党”、“清乡”,共产党在邻省江西闹暴动。到这步田地,阿Q无疑是只得去“投一投”了。假如他不死,——这本是咱们立论的前提,——历经井冈山、长征、延安……下来,如今的官位应不下前一阵子死于任上的□□□□□□□。他两个都不善识文断字,都习惯出口“妈妈的”,都主张动不动便将对手“嚓”地杀头,就是说都很有革命的坚定性。若论起开荒垦地、搞大生产一类的活儿来,□□只怕远不是他的对手。阿Q住土谷祠的时候,“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样样是好把式。一个老头曾颂扬说:“阿Q真能做!”唯一的遗憾是批阅文件的圈儿画得不圆。不过不打紧:孙子才画得很圆的圆圈呢。
C。
如果那天晚上得到捉他的通报,竟至远走他乡呢?“他虽然多住未庄,然而也常常宿在别处,不能说是未庄人”,没有死守一地的道理。当初他只是想和吴妈睡觉闹出风波,到处找不到工打,便改向城里发展,果然混一个“满把是铜的和银的”回来。知道自己被告成死罪,还不赶紧溜之大吉?因为“有一回他似乎是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