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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夙歌-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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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王夙瞬间如利箭出弦,狠狠摔进了坑洼的土坑,不等王夙再逃,王勃仲又在胸前补上一掌,威力丝毫不亚于刚才的那一掌。
鲜血如同廉价的白水从王夙的七窍中流出,绝美的脸庞此时已被污血染花,王勃仲望着那被刺目的鲜血所染红的轻衫,那血红的颜色似乎要顺着衣襟流下来了,而那张煞白的脸庞,仿佛也被这灿烂的红光耀的鲜活了一般。
伸手抱起昏迷的王夙,王勃仲露出诡异的笑容,“夙儿,我们回家……”
王勃仲转身,却被一道身影挡住了去路。
“王将军,好久不见!”
话虽和善,王勃仲却感受到了森森寒意,不安的往紧抱了抱怀里的王夙,“是啊,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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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宗师
王夙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漫长的梦。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王勃仲狰狞的脸庞上满是疼惜,然后就开始陷入一场奇异的梦境里。
梦里的她仿佛经历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争。
而后,归于平静。
睁不开眼睛,身体没办法动弹,唯一能感受的到外界的便是那飘渺的乐音,倘若来自彼岸的呼唤,细若游丝。
很虚弱,甚至比二十一年来最虚弱的时候还要虚弱,仅仅是凭空想了一下自己在哪里,就不堪重负的失去了意识。
这就是死亡么?自己在地狱里?
如此昏昏睡睡了好几回,耳边的乐音忽远忽近,她才终于确定了自己不是在地狱里,以她造的那些孽来算,地狱岂会是这般安逸。
不知从何时起,王夙终于感觉到了体内的浮游的一丝气劲,经过多次尝试,终于调动气劲逐渐在体内徐行。数周后干涸的气脉有了起色,血行加速,气劲从丹田汹涌直上,王夙感到汗珠逐一沁出肌肤,冲过心房奔流向四肢的气血让她周身充斥了力量的提纯感。
重伤、绝境、濒死若不能要了武者的性命,那不啻于灵丹妙药会大幅提升武者的修为。
王夙本就离宗师半步之遥,自行疗伤后,修为再进一层,却是还未踏入宗师境界。心中微微的失落是有的,却也无妨,王夙调整好心态,武道的境界是万万急不来的。
一个大周天运转完,王夙慢慢收功睁开眼睛,黑瞳直直的迎视着从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喉间略感不适,一低头便发现床头的木柜上放置着一碗水。无毒,甚至能闻到淡淡的药草香,王夙仰头饮净那水,将那精致的瓷碗放回原处,舔了舔嘴唇,这才开始打量这屋子的环境。
淡金色雕花的架木床,上垂白色流苏纱帐。屋子中央放置着一张条形黄褐色楠木大桌,桌上堆砌着几本古书,一方砚台,一个镂空花笔筒,几支毛笔。墙东角搁着一架古琴,墙西角设着卧榻,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画。
屋内陈设看似清雅简单,但王夙是识货之人,一眼便看出屋内摆设无一不是精品。
身上的衣服早已换过,床上的这些布料和身上的布料如出一辙,都是上好的花软缎。王夙素来对琴棋书画研究甚少,却也知道那不起眼的砚台和毛笔分别乃端砚和紫毫笔,而墙东角的那琴,古拙而不失秀气,气韵苍古、题刻精美,实属精品。再说那墙上的山水画,无不透着“远近山川,咫尺千里”的空间距离,也不是凡品。
金丝楠木!竟然是金丝楠木!王夙瞳孔微缩,这儿到底是哪里?不单家具,就连整个房子竟全由金丝楠木所造。自古以来金丝楠木就是皇家专用木材,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帝王龙椅宝座都要选用优质金丝楠木制作,民间如有人擅自使用,会因逾越礼制而获罪。
难道她现在是在大昊的皇宫?
王夙起身,推开房门后入眼的是大片大片的绿。竹叶青翠欲滴,远远望去好像绿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竹叶发出一阵阵“沙沙”的响声,竹林深处传来阵阵琴音,王夙竖耳倾听,正是她昏迷时所听到的乐曲。
不同于昏迷时听到的那般断断续续,音和韵雅、隽永清新的琴音清晰入耳,仿佛吹散了彤云密布的乌云,再现碧蓝的天空:大雁们在天空列队飞翔,有时排成人字,有时排成一字,十分壮观。雁儿们飞累了,便降落到沙滩上歇息,好一幅平沙落雁的奇观。
王夙完全沉浸在这平沙落雁的情景里,那“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的壮观与“少年奇才,叱咤风云,心如止水,随性淡然”的人生反复碰撞、融和。
王夙情景交融,心潮澎湃,体内的气劲情不自禁地在经脉内游走……
一曲终了,王夙回过神来,缓慢的睁开双眸,眼瞳仿佛是闪烁着星光的漆黑的无尽的夜空,那样的华丽与深沉。
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可就是有哪里,分明不再一样了。
氤氲的暖气在夕阳下轻轻柔柔的袅袅升起,映着金黄的光晕,给天地添上了一丝朦胧。就在这傍晚的雾霭中,纤长嫩绿的竹叶上凝了一颗颗圆润小巧的露珠,在清爽的晚风中随意摆动。
三丈外的竹林在王夙眼里纤毫毕现,脉络清晰可见的竹叶上,一颗露珠在竹叶的舞动中悄然滑落,无声润入了大地。周边的蚁虫丝毫没有在意那滴露珠,热火朝天的忙碌着,一派欣欣向荣。
原先的王夙不刻意收敛气息的话,就像是一把摧枯拉朽的锋利宝剑,又或是一块温润有方的和田美玉。而此时的王夙,不管怎么看都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少女,要是不仔细看,甚至都会忽略掉那里还站着一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划空无痕,落叶无声,返璞归真不着点滴端倪,一入宗师境界,便不在凡俗当中。
一抹和煦的微笑浮上王夙的脸庞,这,就是宗师么?
“啪啪啪!”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清脆的掌声后传来低沉慵懒的男声,“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宗师,不愧是费老的徒弟!”
王夙知道正是竹林里的人弹奏的那曲“平沙落雁”,才使得自己在机缘巧合下突破宗师,再说刚才在屋子里所看到的一切陈设,也都表明了此间主人的身份地位非同寻常。王夙自知,就算如今突破宗师,她也远不是王勃仲的对手,虽打不过,但逃跑还是不成问题了。
所以,王夙心存感激却也戒备不低,她可是一刻也没有忘记是谁将她伤成那般模样的。
来人不羁的走出竹林,黑色的玄衣外大红的披风闻风而动,一头黑发在晚风中狂乱飞扬,平常的五官却有着翩翩出尘的气质,璀璨的双目深沉的望着王夙,“恭喜!”
不是王勃仲也不是大昊皇帝,那么此人是谁?大昊何时出了此等非凡人物?
王夙心头的震惊转纵即逝,没在面上表露出来。不管怎样他都有恩与自己,旋即面上一暖,上前行了个礼,“多谢!”
男子挥手,“不必谢我,是你自己的天赋,你只是缺少一个契机罢了。”
王夙有满肚子的疑问需要解惑,那天到底是谁救了她?这儿是哪儿?眼前这人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男子看出王夙的困惑,邪魅一笑,“走,进屋里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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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宫王府
“走,进屋里说吧。”
男子话音刚落,王夙的肚子“咕”的叫了出声,这……
饶是一向强势的王夙此时也难免面露尴尬,男子微笑着的脸庞泛起柔柔的涟漪,“是在下疏忽了,小姐昏睡多日,滴水未进,刚刚醒来而我却只顾着跟小姐说话……来人啊!”
一群婢女如鱼贯入竹园,“公子,粥刚刚煮好!”
刚刚煮好?王夙有些讶异,“你们知道我什么时候醒来?”
“当然不知道了,”一个秀丽的婢女俏皮的抢道:“三日前我家公子便吩咐过了,每一刻钟煮一次粥,过了时辰便全数倒掉,就为了确保姑娘醒后马上就能吃到新鲜出锅而且热乎乎的清粥。”
另一个颇为稳重的婢女则是直接拎着食盒走入刚才的房间,利索的将煮好的清粥端出来摆在桌上,“姑娘趁热吃,这粥凉了的话药效就不大了。”
王夙面色不变,感动之余心里却更加疑惑。这粥功能滋阴清热,养血安神,重伤之人食之是最好不过了。只是要熬这样的粥,食材却不便宜,而这人竟然三日三夜来每一刻钟熬一次,就为了自己能在醒来马上就吃到热粥?
王夙并不认识这人,再看这几个婢女的样子,断定这儿并非大昊皇宫,那么,这人对自己到底有什么企图?为何对自己这般好?王夙的笑容不断却并非发自内心,她不信这世上有人无缘无故的对另一个人好。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但显然自己也不是任人揉捏的软柿子。秉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王夙大方的坐到金丝楠木桌前拿起精致的白银汤匙,本准备祭五脏庙,却见一屋子的婢女都紧紧盯着自己,有惊艳的,有鄙夷的,有好奇的,也有不屑的……
这,怎么吃?
“你们都下去吧!”感觉到了王夙的尴尬,屋中唯一的男子发话了,“没有我的容许,谁也不许近小筑百米。”
主人发话,婢女们自然都低眉顺眼的离开了屋子,王夙乐得清静,光闻着这色香味俱全的清粥便已食指大动,不消片刻,香甜的清粥全数已经下肚。见王夙有些意犹未尽,男子浅笑,“不知你会突破,所以准备的只是重伤之人的份量。”
王夙知道的,若是重伤初醒,这粥再怎么大补也是不能多食的,但是王夙现在已经突破,身上的伤也神迹般的全好了,伤筋动骨一百日,没想到三天前被王勃仲折断的手腕此时竟以愈合,毫无大碍了。
“无妨,劳烦公子了!”王夙话锋一转,“不知此地是?”
“宫王府,”男子微微一笑,意有所指,“下榻寒舍自然不必担忧安全问题,姑娘大可放心歇息。”
“宫王府?大昊扬州的那个宫王府?”
男子笑意盈盈,点头承认。
王夙长长的睫毛颤了下,执掌信部几个月,不少资料都已翻阅过,迅速在脑中搜寻宫王府的情报,宫王府并非大昊一般的新贵,相较之下,来历要深远的多。
梁晋末年,群雄纷争。
宫家为江南士族大宗,家资逾万,倾力助太宗军资。长子披甲出征为太宗臂助,几度生死。及至天下大定,高祖亲封异姓王,宫家坚辞不受退居为贾。后赐万金,敕令建王府,声名极重。宫家自此以商为业,旗下铺号如云,长袖善舞,日进金银无数,渐有富甲天下之誉。
其长子武艺超群战功赫赫,因旧伤复发而早逝;次子宫明辉,修容俊貌风流倜傥,兼而手腕过人,宫府规模之盛多缘其运筹帷幄。可惜天妒英材,多年前病逝,将整个宗族交到了刚刚成年的独子宫懿轩手上。欺主年幼,一干外戚无不对这硕大家业虎视眈眈,宫懿轩以弱冠之龄继掌大权坐控中枢,杀伐决断沉毅善谋,一干外戚没捞得一丝好处,至此无人敢以后生小视。
只是这宫懿轩行踪神秘鲜少露面,江湖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王夙望着这个长相平凡但风姿卓越的男子,不由想起那个江湖秘闻,这宫懿轩三十而立却仍未娶亲,只怕是身体有什么缺陷。
王夙表情怪异的甩甩头,现在可不是想这种八卦的时候。当日她技不如人,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以王勃仲的性子在重伤她后定会将她带回将军府,而今却是身在宫王府。难道这宫王府卧虎藏龙,竟有人能将王勃仲打败不成?
“多谢公子相救!不知公子可否详细说一下那日情况?”
知道王夙在疑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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