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历史军事电子书 > 精武门 >

第39部分

精武门-第39部分

小说: 精武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肃静!”
  法官大人先是和身边的助理交换了个眼神,再用法槌重重的敲了一下,让众人安静了下来,然后神色严肃的对鲁易斯道:“鲁易斯先生,鉴于你证词前后不符,我有理由怀疑你在作伪证,所以我同意辩护方之请,取消你作证的资格,并保留追究你作伪证的责任。现在,我请你离开法庭,庭警,带他出去!”
  立即上来两个高大威武的英国佬将垂头丧气的鲁易斯带了出去。
  “原告律师,你可宣下一位证人了!”
  金丝眼镜神色慎重的看了王至道半响,他这个时候才知道王至道一点都不好惹,是个强大的劲敌。回头望了望脸上写着“不满”的山口裕仁,金丝眼镜轻咳了一声,发言道:“下面我想请死者井上雄仁生前的朋友,小本彦先生和原山男先生作……”
  “反对!”金丝眼镜还没有说完,王至道就大叫一声反对,他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鉴于原告律师的第一个证人有作伪证的例子在前。我有权对原告律师之后证人的资格作出质疑。原告律师刚才说,小本彦和原山男先生是死者生前的朋友。鲁易斯先生身为一个英国人,在对着《圣经》宣誓的情况下尚能为死者作伪证。小本彦和原山男先生既身为死者生前的朋友,又和死者是同胞,他们的证词能有多大的可信度?相信不用我说,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也应该明白。如果你们硬要让这两个人来作证的话,不止我不服,在场的大部份听众都不会服气。”
  与精武门人坐在一起的周蝶很快将王至道的话翻译给众人听,精武门的人立即响应起来:“不服,不服,不要小日本作证!”
  “肃静肃静!”
  法官大人将法槌敲声“咚咚”直响,好不容易才令法庭再次安静了下来。他有点为难的看了看陪审席上的陪审员们,然后问金丝眼镜道:“原告律师,除了小本彦和原山男先生外,你还有没有别的证人?”
  金丝眼镜抹了抹冷汗,提出要求道:“法官大人,我的证人有事今天来不了,我申请将案情廷后,明天再审!”
  ………………
  感谢书友们的支持让本书上了周点击榜,希望书友们能继续支持,让它这一周不会下榜,晚上十二点再更新一章!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决斗的风俗
     更新时间:2008…5…20 13:01:47 本章字数:2517
  “我反对!”
  王至道当然不会容许金丝眼镜将此案廷后。笑话,他现在正在蹲牢呢,廷后一日就意味着他得再蹲牢一日。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自从案发到今天开庭,已经有三天了。三天时间,原告方理应什么都该准备好,岂有证人有事不能来的道理。这分明是原告方根本就没有什么别的证人,只不过因为前三个证人失利,才想拖延时间,另外去找个证人而已。本来这么做也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因为我的情况有点不同。我一直蹲在监狱里面,又不允许被保释放出。如果原告将时间无限制的廷后,那我就得无限制的蹲在狱中。没判刑也等于判了刑。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你们认为这公平合理吗?如果你们觉得这么做合理的话,那么法庭辩护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为只要原告方玩拖廷这一招,那么疑犯就可以在监狱里面想关多久就关多久。
  “所以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要求要么就在今日将此案完结,要么允许我被保释。我的发言完毕!”
  法官大人不由自主的揉了揉太阳穴,他开始头疼起来了。做了这么多年的法官,他还没有见识到像王至道这样的辩护律师,而且还是个疑犯,自己为自己辩护。偏偏他所说的又是那么合理,无法令人反驳。可是在开庭之前,日本代表已经找过领事大人,由领事大人亲自向他下令,禁止王至道被保释,必务要将王至道定罪。
  头疼之下,法官大人只好将球抛给日方的律师:“原告律师,你的意思怎么样?”
  金丝眼镜更是头疼,在开庭之前,他已经向日本方面保证过,一定会将王至道弄上绞刑台,置于死地。可是法庭不是耍赖的地方,要想让王至道被判绞刑,就算有被收买了的陪审员和法官帮忙,起码也得有个像样的理由才行,没理由就胡乱判刑,这种大失面子又损法律权威的事情估计英国佬绝对不会答应。可惜的是,他费尽力思教导出来的三个证人,一个一上庭就被王至道揭穿,另两个连上庭的机会都被剥夺了。没有证人,只有原告,根本就很难将王至道定罪。想到这儿,金丝眼镜就不由感到后悔,事前为什么不多弄几个“证人”呢?只怪自己太过于自信了,压根儿没想到这个王至道会这么厉害,比他这个在英国留过学的专业律师还要专业。
  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山口裕仁已经在生气的眼神,金丝眼镜决心了硬撑到死,就算不能将王至道送上绞刑台,也要让他蹲在监狱里面。于是金丝眼镜道:“法官大人,既然被告一定要今日完结此案,那我就奉陪吧!证人虽然不能来,不过我有证据证明王至道是杀了井上雄仁的凶手,请让我将证据呈上……”
  “我反对!”
  又一声高声反对王至道的口中发出,将金丝眼镜的话再一次的噎了回去,差点将他给噎死。
  法官大人再揉了揉太阳穴,问道:“辩护方,你又反对什么?”
  王至道微笑的道:“法官大人,我并没有否认是我杀了死者井上雄仁,我承认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所以原告律师没有必要浪费时间来证明这件事了。”
  法官大人和金丝眼镜闻言都不由怔了怔,精武门方面明白了王至道在说什么后,都不由哗然,均不明白王至道为什么明明在占上风的情况却突然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法官大人一脸不解,小心翼翼的问道:“被告,你是在认罪吗?”
  “错,我只是承认了死者井上雄仁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我并不认为自己有罪!”
  金丝眼镜闻言立即大声道:“你承认自己杀了人,还认为没有罪吗?”
  “杀人是分很多种的,比如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自卫杀人等等,并不是所有的杀人者都一定有罪的。原告律师,你是专业律师,怎么能说出这么没水准的话,让人对你的律师资格很怀疑啊!”
  王至道说完不理会脸色发绿的金丝眼镜,对法官大人和陪审员们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听说以前在欧洲,有一种‘决斗’的习俗,当两人之间有事情不愿意靠法庭来解决时,就以生命来决斗,生死各安天命。欧洲很多著名的人物,像诗人普希金都死于决斗之中,而凶手却能因此逃脱法律的治裁。”
  法官大人道:“这种野蛮的决斗习俗早在一八一九年就被我国废止了,被告,如果你要因此来否认自己有罪,那是行不通的。”
  “我知道,法官大人,我并不是因此来否认自己有罪。我要说的是,欧洲流传的那种决斗虽然被废止了,但是在这个世上,还有另一种合法的决斗,那就是武术界的决斗,我们中国叫做比武较技,欧美各国称为擂台赛,至于日本,却比我们更极端,称之武士道。他们为了这种所谓的武士道,常常会拨剑生死决斗,每一次决斗,必会将对方杀死才罢休,而杀人者可以逍遥法外,日本的法律从不会判他有罪,还美其名曰称呼这位杀人者为英雄。古今往来,日本的武士道一直都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不管到了那个国家,这个武士道的习惯都不会改。死者井上雄仁就是这种武士道的极端维护者。”
  法官大人问道:“你是说,死者井上雄仁是找你决斗,才被你杀了的吗?”
  “是的,井上雄仁说要给哥哥报仇,以我一个朋友来威胁我和他决斗,我不得已之下才应战。当时我只有一根仅三十公分长的短兵器,而井上雄仁却拿着一把长度超过一米锋利长刀,招招要我的命,我为了自保,才失手杀了他。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请你们想想,换成你们身处那种情况下,生命随时会被对手夺去,你们还能不自保,还能对对方留手吗?所以,我这种情况完全是自卫杀人。在这个世界,不管是那一个国家的法律,对自卫杀人都有一定的允许。贵国的法律上有这一条:当对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我的行为是完全合法。我请求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审员,判我无罪!”
  “我反对!”
  金丝眼镜终于学王至道大声的喊了一声反对,感觉心中敝着的气像是随着这一声反对发泄出去了一样,大感舒服。
  “法官大人,被告所说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陈述,并没有证人证明他所说的事情经过如他所说的那样!”
  “反对有效。被告,你有人能证明你当时是被死者井上雄仁威胁下决斗的吗?”
  ……………………
  各位,看完早点睡吧,有票就投,没票明天再投,谢谢大家!
    正文 第五十三章 越狱(上)
     更新时间:2008…5…20 13:01:49 本章字数:3238
  “当然有证人,我的证人至少有几百个!”见金丝眼镜欲再来一次大声反对,王至道抢先道:“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学原告方那么无耻,用自己的人来作伪证。为了避嫌,我不会用中国人来作证!”
  “反对!”金丝眼镜气得脸色发乌,大声道:“法官大人,被告用词不当,故意欺骂,我申请法官大人禁止被告发言。”
  “反对无效,不过被告请注意自己的用词。”法官大人倒是没有配合金丝眼镜,笑话,禁止被告发言,由你一个人唱独角戏,这种荒唐的要求要是自己也答应,这个法官就不用当了。
  “被告,你的证人是什么人?”
  王至道先道了个歉,再回答道:“我的证人是案发现场祥瑞酒楼的老板,刘正明先生。案发前后他一直都在场,目睹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我反对!”金丝眼镜用反对也上了瘾,大声反对道:“被告刚才说不会用中国人来作证,但是这个刘正明先生却是中国人。”
  “错了,刘正明先生早就已经加入了英国藉,他是英国人士,准确的说,他是英藉华人。更重要的是,他是个基督教徒。与原告方第一个证人鲁易斯这个虚假的基督教徒不同,他的一家人都基督教徒,他从小就入了基督教,是个地地道道的虔诚的基督教徒。这方面,有教会的证明。如果原告律师怀疑的话,可以先请教会的人来作证。”
  金丝眼镜哼了一哼,没有答话,他知道王至道既然这么说,那刘正明的基督教徒的身份必不假,请教会来作证这种吃力又不讨好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干。
  法官大人见金丝眼镜无语,只得道:“证人的身份既然原告律师不反对,那就请证人上庭!”
  也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整洁的西服的祥瑞酒的老板刘正明在庭警的护送下,向证人席走来。他的样子打扮虽然和原告律师这个金丝眼镜很相似,却要比金丝眼镜看起来正派多了。
  手按着《圣经》,刘正明神色虔诚的宣誓之后,王至道问他:“刘正明先生,你还记得三天前,也就是一九一三年三月十号上午十点在祥瑞酒楼所发生的事情吗?”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