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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山月记-第30部分

小说: 山月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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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并没有实行。史蒂文森很愤慨。岛上的宗教家们对猎取人头的现象竟然漠不关心,也使他很恼火。眼下,萨瓦伊族还在对猎取人头一味坚持,茨玛桑伽族已经退了一步,在以割耳朵代替。而以前玛塔法几乎彻底杜绝了部下猎取人头。史蒂文森认为只要作出努力,这个恶习一定可以根绝。

   接受切达尔克兰茨失败的教训,这一任裁判所长似乎正在白人和土著之间逐步挽回政府的信誉。但是,小规模的暴动、土人内部的纷争以及对白人的恐吓,在整个一八九四年未见间断。
   十六

   一八九四年二月×日

   昨晚照例在远离家的小屋独自工作时,拉法埃内带着灯笼和芳妮的纸条来了。纸条上写着:“家里的森林里好像聚集着很多暴民,请马上回来。”带上手枪,光着脚和拉法埃内一起下山。途中碰到正往上走的芳妮。一起回到家,度过了不愉快的一夜。

   整个晚上,从塔侬伽马诺诺的方向不断传来鼓声和呐喊声。在遥远的下方的街道上,月光底下(月亮很晚才出来)似乎演出着一场狂乱的闹剧。我家的森林里好像的确潜伏了很多土民,但是安静得出奇。这种寂静反而让人感到可怕。月亮升起之前,泊在港口的德国军舰的探照灯在夜空中来回洒下苍白而宽广的光芒,非常美丽。虽然上了床,但是颈部的风湿又犯了,怎么也睡不着。在我第九次努力入睡的时候,从男仆房间里传来了奇怪的叫声。我捂着脖子,一手拿着手枪,走到男仆房间。大家都没有睡,正在玩斯唯匹(骨牌赌博)。原来是傻瓜密西佛罗输了牌在大喊大叫。

   今早八点,在鼓声中,有一队巡逻兵模样的土民从左边的森林亮了相。接着,通往瓦埃阿山的右边的森林里也走出来几个士兵。他们合在一起,朝我们家走来。最多不超过五十人。拿出饼干和卡瓦酒款待他们后,这些人很规矩地朝阿皮亚方向行进去了。

   傻里傻气的恐吓。不过领事们昨晚大概没能睡着觉吧。

   前几天进城的时候,有个不认识的土人递给我一封装在蓝色信封里的正式书简。是威胁信。说什么白人不应和国王方面的人有所瓜葛,不应接受他们的赠品等等……难道他们认为我背叛了玛塔法吗?

   三月×日

   《森特·阿伊维斯》还在进行当中,六个月前订购的参考书终于寄到了。一八一四年时的囚犯竟然穿着如此奇怪的制服,每周刮两次胡子!必须全部重写了。

   收到梅瑞狄斯郑重的来信。很荣幸。《比钦的一生》直到现在仍然是我在南洋的爱读书之一。

   每天除替奥斯汀少年讲授历史之外,最近还在担任周日学校的老师。一半是出于好玩接受了委托,但现在已经开始用点心和悬赏来引诱孩子了,不知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查图·温都斯出版社(Chatto and
   Windus)来信说,根据巴克斯特和科尔文的建议,准备出版我的全集。和司各特四十八卷的威弗利小说集一样是大红色装订,共二十卷,千部限定版,使用带有我名字大写字母水印的特殊纸张。我算是值得在生前出版如此奢侈的东西的作家吗?虽然尚有疑问,但朋友们的好意实在难得。但是,浏览目录之后,至少年轻时那些令人汗颜的随笔无论如何也得删掉。

   我不知道,自己如今的声望(?)能持续到什么时候。我还不能相信大众。他们的批判是睿智?还是愚蠢?从混沌中将《伊利亚特》和《阿涅伊斯》甄选并保留下来的他们,似乎不能不说是睿智的。可现实中的他们,即使出于情面,难道可以说是睿智的吗?说老实话,我不信任他们。但如果那样的话,我到底在为谁写作呢?还是为他们,为了被他们阅读而写作。那些只为他们中间较优秀的少数而写的说法,无疑是在撒谎。如果只被少数批评家称许,却被大众不屑一顾的话,我该是多么不幸。我轻视他们,但又全身心地依靠在他们身上。任性的儿子与无知但宽容的父亲?

   罗伯特·佛格森。罗伯特·巴昂兹。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佛格森预言了即将到来的伟大,巴昂兹完成了那个伟大,而我只不过在咀嚼些糟粕。

   在苏格兰的三位罗伯特当中,撇开伟大的巴昂兹不说,佛格森和我实在过于相似。青年时代的某个时期,我曾经沉醉在佛格森的诗(和维庸的诗一样)里。他和我出生在同一个城市,同样体弱多病,品行败坏,遭人讨厌,感受痛苦,最终(唯有这点不一样)死在了疯人院里。如今他美丽的诗篇几乎已经被人遗忘,而远比他缺乏才能的R.L.S.却不管好歹活到了现在,并且要出版豪华的全集了。这种对比真叫人伤心。

   五月×日

   早上,胃剧疼,服用了几滴鸦片。随后,频繁出现喉咙干渴,手足麻痹的症状。部分的错乱、全体的痴呆。

   最近阿皮亚的御用新闻周刊开始猛烈攻击我,并且充满污言秽语。按说如今的我应该已经不算是政府的敌人了,事实上和新长官舒米特以及这一任裁判所长也一直周旋得不错。那么指使报纸这么干的一定是那些领事,因为我不断在攻击他们的越权行为。今天的报道实在卑劣。开始时我曾经生过气,最近反而引以为荣了。

   “看吧,这就是我的位置。虽然我只是住在森林里的一介平民,但他们却把我一个人当成眼中钉而百般挑剔!我的力量甚至使他们每周都不得不反复宣称我并没有力量。”

   攻击不光来自城里,还来自隔着大洋的远方。即使在这么偏远的岛上,批评家的声音也还是传得过来。怎么会有这么多说三道四的家伙!加上不管称赞的人还是批判的人,全都站在误解的基础上,真让人无法忍受。不管是褒是贬,至少能完整理解我作品的只有亨利·詹姆斯而已。(况且他是小说家,还不是批评家。)

   优秀的个人如果置身于某种气氛当中,结果会染上作为个人无法想象的集团的偏见——这一点在远离疯狂的群众的地方,看得格外清楚。在此地生活带来的好处之一是,使我能从外部用不受拘束的眼光观察欧洲文明。据说高斯这样主张:“只有在查林十字街周围三英里之内才存在文学。萨摩亚也许是疗养的好地方,但对于创作看来并不适合。”对某种文学而言,这也许是真的。但这是多么狭隘的文学观!

   浏览一遍邮船今天送到的杂志上的评论,发现对我作品的批判大致来自两种立场。也就是说:认为性格或心理小说至高无上的人们,以及喜欢极端写实的人们。

   有一种自称性格或心理小说的作品。但我认为它极其罗嗦讨厌。有什么必要非得絮絮叨叨地进行性格说明和心理分析呢?性格或心理,难道不应该只通过表现在外部的行动来描写吗?至少,有品味的作家会这么做吧。吃水浅的船摇摆不定。就连冰山,也是藏在水下的部分远比上面庞大。如同一直能看到后台的舞台,或者没有拆去脚手架的建筑一样的作品,我无法忍受。越精巧的机械,一眼看上去不越是简单朴素吗?

   此外,我还听说左拉先生烦琐的写实主义正在席卷欧洲文坛。据说把映入眼睛的东西事无巨细罗列下来,就能得到自然的真实。此种浅陋真可大发一笑。文学是选择。作家的眼睛是选择的眼睛。绝对地描写现实?有谁能捕捉到全部现实!现实是毛皮,作品是靴子。靴子虽说成自毛皮,但决不只是毛皮。

   令人不可思议的还有所谓“无情节小说”,我想了很久都想不明白。难道是我离开文坛太久,已经听不懂年轻人说的话了吗?对我来说,作品的“情节”乃至“故事”,正如脊椎动物的脊椎一样。对“小说中的事件”的蔑视难道不是孩子硬装大人样时表现出的某种做作吗?让我们比较一下《克拉丽莎》和《鲁滨孙漂流记》。“还用问,前者是艺术品,后者是通俗又通俗的、幼稚的解闷儿故事。”肯定谁都会这样说。好的。这的确是事实。我也绝对支持这一意见。但是说这些话的人,到底有谁通读过《克拉丽莎》哪怕一遍呢?又有谁没有读过《鲁滨孙漂流记》五遍以上呢?这还有待疑问。

   这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但可以断言的是,唯有真实性和趣味性二者兼备才是真正的叙事诗。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吧!

   说起《鲁滨孙漂流记》,当然不得不提到我的《宝岛》。对那个作品的价值暂且不论,首先让人想不通的是,没有人肯相信我对那个作品倾注了全力。我是用与后来写《绑架》以及《巴伦特雷的少爷》时同样的专注,写的那本小说。可笑的是,在写它的时候,我把这是写给少年的读物这回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现在,我也并不讨厌这本少年读物——我最初的长篇小说。人们不愿意相信我还是一个孩子。而能看到我身上的孩子的人们,却不能理解我同时也是个大人。

   说起成人、孩子,还有一件事。就是关于英国拙劣的小说和法国巧妙的小说。(法国人写的小说,为什么就那么巧妙呢?)《包法利夫人》无疑是杰作,而《奥立弗·退斯特》是多么孩子气的家庭小说!但是,我甚至在想,和创作成人的小说的福楼拜相比,留下孩子的故事的狄更斯没准更是成年人。但这种想法是危险的。此种意义上的成年人,最后会不会变得什么都不写呢?莎士比亚成长之后变成威廉姆·彼特,威廉姆卿成长之后变成无名的一介市民。(?)

   人们不知厌烦地反复争论着:用同样的语言,指称各种各样不同的事;或者对同一件事情,用各不相同的、煞有介事的语言来表现。远离文明之后,这件事的愚蠢可笑变得更加清晰可见。对还没有被心理学或认识论波及的这个偏远小岛上的茨西塔拉来说,现实主义也好,浪漫主义也好,归根结底不过是技巧上的问题,是吸引读者的吸引方式的不同而已。让读者信服的是现实主义,让读者入迷的是浪漫主义。

   七月×日

   上个月以来的恶性感冒终于痊愈,这两三天一直去泊在港里的丘拉索号上游玩。今天一大早进城,和洛伊德一起应邀到政务长官埃米尔·舒米特家里吃早饭。饭后大家一起来到丘拉索号上,午饭也在舰上解决。晚上是冯克博士家的啤酒宴会。洛伊德先回去了,我自己以住饭店的打算,聊天直到深夜。然后,在回去的路上,发生了一段奇妙的经历。因为很有趣,索性记录下来。

   啤酒之后喝的葡萄酒好像颇有效力,当告辞冯克家时,我已经有些酩酊大醉了。朝着饭店的方向刚走四五十步的时候,自己多少还有点警惕:“你醉了,可得留点神。”但这种意识不知在什么时候渐渐松弛,没过不久,再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明白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有点发霉的昏暗的地上,带泥腥味儿的风暖烘烘地吹拂着脸庞。这时,微微睁开眼的我的意识里,有一个想法好像从远处过来的火球一样逐渐接近,越变越大,终于砰的一声点着了——后来回想起来只觉得不可思议,但在我躺在地上的整段时间里,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爱丁堡的街道上——“这儿是阿皮亚,可不是爱丁堡。”这个想法闪过时,有一会儿我好像恍然大悟了,但是不久意识又朦胧起来。

   在模模糊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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