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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鬼夫大人萌萌哒-夜半冥婚:鬼夫大人萌萌哒-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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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眉心血就能与玉瓶里的液体相融合。
  这边,容麒刚到,陈教授也回来了。
  “陈导,怎么样?”
  我们所有人都看向了陈教授,毕竟今晚的主要目的,还是来给李梦甜买药的。
  就见陈教授点了点头,“还行,主要的都买起了。”
  看来今天还算顺利。
  不过我眼尖的发现,陈教授之前带来的整整一包黄鱼,此刻几乎全憋下去了,这次他也算花了血本。
  谁让他为人师表,却把学生连累了呢。
  重新回到牛头村,已经临近午夜,陈教授趁着时间,就用他从鬼市买来的药,捯饬出了一碗黑黑的中药汁,远远的,我就能闻到一股子腥苦味。
  那整整一碗的药,最终都灌进了李梦甜的肚子。
  我们都跟着暗暗忧心了起来。
  不过看陈教授的样子,似乎大大松了口气。
  转眼第二日。
  昨天整整病了一天的李梦甜,居然真的这么好了起来,烧也退了,人也不在浑浑噩噩的了,除了精神稍稍有点欠佳之外,仿佛还是那个李梦甜。
  “昨晚,陈导给我喝了什么,好苦啊。”
  喝的时候,她完全不清醒,但那种腥苦的味道,却是记的一清二楚。
  “你就是在山里呆着,沾染了凉气,陈教授特意找了个老中医,良药苦口嘛,”我随便给她扯了个谎。
  当时在阴泉的时候,李梦甜喝过水就被鬼附了身,应该是不知道阴泉下面的东西,我也不想给这姑娘留下点什么心理阴影。
  谁知,随着我话题的深入。
  我发现,李梦甜她好像失忆了,她的记忆,好像就停留在,我将她从棺材里救出以后,剩下的就是一片模糊。
  后来也是从陈教授那里知道。
  李梦甜在被鬼奴活埋的时候,已经被抽掉了魂魄,所以回魂之后,才会出现这种间接性失忆。
  但我却觉的这种情况很好。
  毕竟老鳖山的一夜,也不是什么好的记忆。
  “下雪了。”
  就见李梦甜的注意力,突然被窗外吸引了一下。
  我也转过头。
  就见王婶子家的玻璃上,早上的时候,就结起了一串串我熟悉的冰花。
  透过模糊的冰花,依稀能看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鹅毛大雪,自己似乎已经是今年的第二场雪了。
  而牛头村的考古工作,也随着天气的转冷,已经接近了尾声。
  中午。
  整个牛头村几乎已经化作了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
  但是吃完饭,小恒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蹲在门口的雪里,吧嗒吧嗒睁着一双眼,看着外面的天空,跟远处的大雪。
  我虽然知道僵尸是不会冷的。
  可看着他这副样子,觉的也怪可怜的,小小年纪,咳咳,其实也不小了,形单影只,他没死几年,估计世上还有一些认识的人,不过估计。
  他以现在的样子,也是无法面对的。
  小恒大概就这样在门口蹲了有半小时。
  还是王婶子有些看不下去了,问:“小伙子,不冷呀?”
  小恒摇了摇头,表情有点呆萌,“不冷。”
  “那吃个红薯吧。”
  说着,王婶子热情的往小恒手里塞了快烤红薯,热气腾腾的,看着就让人馋得慌。
  可惜僵尸是不能吃东西的,至少小恒不能。
  所以他接下来,就那么直勾勾的蹲在雪里,看着那根烤红薯。
  最后,他终于决定了什么,腾的一下站起了身,进了屋,走到了叶群的跟前,此刻叶群正优哉游哉的拨着红薯皮,抬眼看了他一下,问。
  “决定了。”
  “老僵尸你进来。”
  谁知小恒喊了容麒一句。
  容麒饶有兴趣的走了过去,我也进了屋看热闹。
  
  
  第三卷 第225章 鬼医
  
  就见小恒严肃的取出纸笔,列了第一条,那模样那表情,就跟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似的,说:“老僵尸作证,第一,我可以做你的行尸,但要先说好,我不是你的奴隶。”
  叶群点头:“嗯,可以,特别人才特别对待。”
  毕竟小恒不是阿大。
  “第二,就算我是你的行尸,但是你不能动不动就给我甩脸子吼我,你要爱护我,顺着我,还要每月给我零用钱。”
  叶群点头,“当然,不过咱们对事不对人,他的行为也不能太过分。”
  “还有,那个玉心,我要了。”
  小恒说的理直气壮。
  叶群笑的一脸爱护:“我不给你给谁呀。”
  “最后……”
  小恒轻抿了抿嘴唇,鼓足勇气道:“那好,现在我就是你的人了……鉴于我死的早,年龄比你大,以后出门在外,你得喊我一声哥。”
  “滚犊子。”
  最后一条,直接崩裂。
  但最终的结果,还是非常愉快的。
  下午。
  雪才刚一停,我就迫不及待,穿着棉靴,跑到了雪地里。
  我建议说,我们可以堆个大大的雪人,可容麒说堆雪人那是女孩做的事,没意思。
  后来叶群建议说要打雪仗。
  我们还都没做好准备,小恒抓起一大把雪,就打了起来,叶群也跟着起哄,容麒一路护着跟着反击,登时我们四个人在雪地里打了个稀里哗啦。
  但因为我的左眼看不到,接连的遭遇偷袭。
  从一开始几乎都是被容麒护着的。
  叶群跟小恒这两个家伙也不知道手下留情。
  双方在没人动用任何鬼术和术法的情况下,竟斗了个死去活来,难分难舍。
  最后容麒的衣服,几乎都给雪水湿透了,虽然僵尸不怕冷,冷不怕,可看着他给叶群小恒两个人一块欺负,我还是特别心疼。
  又气又怒的道:“不玩了不玩了,他们欺负人。”
  容麒却笑的跟个孩子似得,眼睛弯成了月牙,还一个劲的说:“不疼的,保护你,我乐意。”
  我还从没见过容麒笑的这么开心。
  当然,尸妖之身也不是白练的,叶群跟小恒,同样给打了个惨兮兮。
  晚上回去后。
  容麒给我打了洗脚水,让我暖暖的钻进被窝,他的身子是凉的,怕冻着我,一直隔着一层被子抱着我。
  轻声问我:“苗苗,你愿意这样,跟我一直在一起吗?哪怕我不是人,哪怕将来还可能发生危险,伤害到你,你还愿意跟在一起吗?”
  我躺在被窝里。
  就这样与容麒,静静的对视。
  尽管我的右眼很狭隘,可我还是能读懂,容麒这一刻对我的深情。
  “傻瓜。”
  我亲了亲容麒的笑道:“我愿意。”
  容麒也亲了我的鼻尖。
  这一刻,我不会知道,我已经被所谓爱情,冲昏了头脑。
  重新回到d,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在牛头村老鳖山呆了一段时间,在看到繁华的都市,莫名让我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之前我们住在王婶子家,虽然王婶子一直都不好意思收我们的东西,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我还是在枕头下面,偷放了两千块钱,算是我们这几天打搅的心意。
  陈教授忙活完文物局的事,也要打道回府了。
  所以我们一到d市,就直接将他跟李梦甜,送到了机场。
  双方简单的话别后,我就发现,李梦甜一路上似乎都心事重重的样子,临别的时候,一双眼更是直勾勾的凝望着叶群,似乎还隐含了几分幽怨。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谁都看得出来,这姑娘暗恋叶群。
  不过叶群似乎一直处于,装傻充愣阶段。
  但是似乎今天怕是逃不掉了。
  人来人往的机场,年轻俊俏的男女,一个走一个送,这画面不要太经典好不好。
  “你家群哥有难了,”容麒打趣了一句。
  小恒就背着双肩包,呆萌呆萌的看着。
  谁知,这话刚说完,就见不远处,李梦甜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突然就扑进了叶群的怀里,虽然我听不大清楚,说了什么,多半是隐忍很久的李梦甜。
  终于表白了。
  李梦甜虽然看着矜持,但内心还是西方化,比较开放的姑娘。
  然后我们就看见叶群一副,想推不敢推的苦逼表情。
  “叶群,你为什么就是不肯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一个机会?”
  李梦甜花一样白皙的脸蛋上,说的泪珠都要下来了。
  “小甜……”
  叶群似乎也是一脸的无可奈何。
  而他二人的突然拥抱,也引来的机场不少人的注目礼,更有人拿起手机,一脸祝福的拍下了这一幕。
  就连我都觉的,叶群跟李梦甜挺般配的时候。
  惊变出现了,绝对的惊变。
  就见小恒,脱下双肩背包,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上前一把将叶群跟李梦甜分开,拔高音调,宣布道:“群哥是我的,我是群哥的。”
  说完,踮起脚尖,啪嗒一下,在叶群石化的脸上,亲了一下。
  “哗……”
  机场瞬间一片哗然。
  这一刻,不光叶群傻了,李梦甜更是呆若木鸡,望着突然出现,一脸捍卫爱情的小恒,委屈不甘的眼泪,唰的下来了,“怪不得,怪不得……师哥,再见。”
  说完,李梦甜哭着扭头就跑了。
  直到看着她进了检票口,与陈教授消失在登记的人流中。
  石化的叶群,才彻底反应过来,而他反应过来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一脚踹向了小恒,黑着脸大骂:“特么的,你丫的不要脸,哥还要脸呢,你给我回来。”
  小恒一脸委屈:“我也为给你解围,你昨天答应我,要爱护我顺着我……”
  “也没让你这么坑哥呀,哥是直的。”
  彼时。
  我已经笑倒在了容麒的怀里的,感觉人生还真是一场刺激,我一次次猜中开头,肿么一次次就是没有猜中结尾呢。
  至于我们为什么没有离开d市。
  是因为我失明的左眼。
  我左眼的失明,并不是因为物理伤害或病变造成的,多半进医院也未必能治疗好,所以容麒向叶群打听了,玄门中的鬼医一脉。
  鬼医。
  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给鬼看病的医生,不过真实的情况是,鬼医的能力包罗万象,不仅给鬼看病,也能给人看。
  而看的,自然也都是普通医生看不了的。
  原本还以为,容麒会为我的左眼,苦苦求一段医,谁知,叶群一听鬼医二字,就乐了。
  “不用专门寻访,我兄弟就是鬼医,不过他这段时间可能不在市里,我稍后给他打个电话。”
  我一听叶群这话,莫名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叶群一拨通电话,喊的名字,就叫阿守。
  上次那个网上买黄纸朱砂给我们的网店,老板,特么的,那价钱黑的,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肉疼,而容麒的意思是,似乎还要去他的店里买。
  因为质量真的很过关。
  “……好的。”
  那边,叶群已经搁下电话,对我们说。
  “运气不错,这小子回来了,不过还不在市里,在附近一个农村捡漏呢,不急的话,等他两天,急的话我们就过去一趟。”
  “还是去一趟吧,反正也没有别的事。”
  容麒道。
  叶群点了点头。
  中午我们一块吃了饭,下午就打算开车去找,叶群那个叫阿守的兄弟了。
  差不多颠簸了半个小时的路程,才到了附近的一个村子。
  这村子明显要比之前我们去的牛头村要大,不仅大,还富裕,街上人来人往的,开了好几间那种小型的农家超市。
  这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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