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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八百万种死法-第21部分

小说: 八百万种死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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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想看看。”    
  这似乎令她很高兴。她走向书桌——那是一个老式掀盖书桌的现代版——马上就找到了。这首诗是以斜体字手抄在一张白色文件纸上。 “投稿时我用打字机打出来,”她说,“但我喜欢以这种方式让它们呈现在纸上。这种书写体是我看书自学的,并没有看上去那么难学。”    
  我念道: 用牛|乳为她沐浴,让这白色流淌 牛|乳洗礼中的纯洁 愈合第一道曙光下出现的裂隙。 执起她的手,告诉她无需烦恼, 告诉她不必为牛奶哭泣, 银色枪筒散射的种子。 在研钵中捣碎她的脊骨,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 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上闪烁。 顺其自然吧。 让牛|乳流淌。 让它涌下,涌入那古老草地。 我问她是否可以把诗抄到我的笔记本上。她的笑声柔和、欢快:“为什么?诗告诉你谁杀了她?”    
  “我不知道它告诉了我什么。也许抄下来就能悟出它到底说了什么。”    
  “如果悟出它的意思,”她说,“希望你能告诉我。那是一种夸张手法,我大概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不过你不必费心抄诗,你可以把这个拿去。”    
  “别傻了,这是你的。”    
  她摇摇头,“诗还没写完,得再加工。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如果你见过金,一定会注意她的眼睛。”    
  “对。”    
  “我最初想把蓝眼睛和绿玻璃作个比较,所以诗中才有了绿玻璃的意象,但等我写出来时,眼睛不见了。我想之前的草稿里有,但后来删掉了。”    
  她笑起来,“它们转瞬即逝。我把银色、绿色和白色都写到了,却漏掉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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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低头看诗。“总共多少,十二行?我想至少该有十四行,十四行诗嘛,虽然这些诗行长短不一。我对‘裂隙’这个词也不太确定。或许押半个韵更好。用‘缝隙’,‘空隙’,或别的什么词。”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与其说是对我说,不如说是在自言自语,探讨诗中可作修改的地方。“总之拿去吧,”最后她说,“它还远未成型。真好笑,自她遇害之后,我根本没再看这首诗。”    
  “你是在她遇害前写的?”    
  “是啊。虽然我用钢笔抄过一遍,但从没把它看作完成品。我会根据草稿来写完这首诗的。我应该可以再想想哪里该改,哪里保留。如果她没死的话,我还会润饰下去的。”    
  “什么使你停下来呢?是震惊?”    
  “我感到震惊吗?我想大概是吧。‘这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只是我当然不会相信。就像肺癌,只有别人会得。‘任何人的死亡都损及于我。’金的死损及于我吗?我想没有。我并不像约翰?多恩那样,认为自己跟全人类息息相关。”    
  “那你为什么把诗搁置一边呢?”    
  “我没把它搁置一边,只是放在一边。这是吹毛求疵,是不是?”    
  她考虑了一会儿,“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我想继续写这首诗,但不想把她的死扯进去。诗里的颜色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加进血色。”    
  17 我是从莫顿街搭乘出租车到的东十七街唐娜的住处,现在我又搭另一辆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楼。付钱给司机时,我才想起还没去银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个周末我都得把钱斯的钱拿在手中。除非某个抢匪财星高照。 我给门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钥匙,减轻少许负担,还顺口编了一通谎话,说自己是房客代理人。冲那五元钱,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我走上电梯,开锁进了房间。 警方早就搜过这里。我不知道他们当初想找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德金给我看的档案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但没有人会把留意到的所有细节都记下来。 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现场能发现些什么,也很难判断他们是否顺手牵羊拿走了些什么。有的警察会劫掠死者,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在其他方面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诚实。 警察看过太多的死亡和惨状,为了今后继续面对这些,他们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我还记得我头一回从旅馆房间抬尸出门的经验。那人吐血而亡,死后多日才被发现。我和一名资深巡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尸体塞入尸袋。下楼时,每下一级楼梯,我的搭档就任由尸袋磕碰一次。就算抬一袋土豆,他也不会如此大意。 我还记得旅馆其他房客围观我们的神情,也记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遗物的。他拿出那人仅有的一点现金,仔细数过,然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你以为这些钱还会去别的地方吗?总得有人拿。要不就归州政府所有。纽约州拿这四十四元钱有啥用?放进口袋里,然后买块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尸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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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八百万种死法(49)       
  我把钱放进口袋。后来,我成了那个抬尸体下楼撞楼梯的人,数钱分钱的也是我。 风水轮流转。我在想,总有一天,尸袋里的那个人会是我。 我在那儿待了一个小时。我查过抽屉和衣橱,不清楚自己想找什么,也没找到什么。要是她有个写满电话号码的小黑本——传说那是应召女郎的生财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发现它了。我倒不认为她真有这么一个本子。伊莱恩有一本,不过弗兰和唐娜都说自己没有。 我没找到任何毒品或吸毒用具,不过这并不证明什么。警察既然会搜刮死人的钱,自然也有可能把毒品据为己有。要不就是钱斯把屋里所有的违禁品拿走了。他说在她死后,他来过公寓一次。不过我注意到,他没拿走非洲面具。它们从墙上怒视着我,无论钱斯找来哪个干劲十足的年轻妓女取代金的位置,它们都要尽自己保卫公寓的本分。 霍珀的海报仍挂在音响上方。它也要留下来等待下一位房客? 这里遍布她的踪迹。当我翻查她梳妆台抽屉和衣橱里衣服的时候,还能闻到她的味道。她的床铺没有整理。我掀起床垫,查看下面。无疑,在我之前已有人这样做过。我什么也没找到,便放下床垫,她刺鼻的香味从皱巴巴的床单漫起,充塞着我的鼻孔。 在客厅里,我打开一个壁橱,发现她的毛皮外套、大衣和夹克,还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一瓶两百毫升瓶装的“野火鸡”波本威士忌吸引住我的视线。我发誓我已经品尝到了那浓烈的波本酒味,喉咙感受到吞咽它的感觉,一股热辣流向我的胃,暖意直通足尖和指尖。我关上橱门,穿过房间,坐到沙发上。我本来没想喝酒,几个小时以来也没想过酒,看到烈酒纯属意外。 我回到卧室。她的梳妆台上有个首饰盒,我打开查看。有很多耳环,两条项链,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几只手镯,其中一个非常迷人,象牙做的,镶边像是金子。另外还有一枚俗气的班级纪念戒指,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市拉法雷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内侧刻有14K字样,掂掂重量想必还值点钱。 谁会拿走这些东西?银河旅馆里她的皮包内有些现金,根据档案里记载,大约是四百多元和一些零钱,这钱可能会转交给她威斯康星的父母。但他们会大老远飞来认领她的大衣和毛衣吗?他们会要她的毛皮外套、高中戒指,以及象牙脚环吗? 我又待了一会儿,记了一些笔记,克制住不去打开客厅橱门,然后离开那里。我乘电梯到楼下大厅,冲门房挥挥手,对刚进来的房客点点头。那是个老妇人,用一条饰有莱茵石的皮带牵着一条小短毛狗。小狗冲我狂叫,我才想到金的小黑猫下落不明。我没看到它的踪影,浴室里也没见到它的秽物盘。有人把它拿走了。 我在街角处拦住一辆出租车,到旅馆门前付车费时,我才发现金的钥匙同我口袋里的零钱混在一起。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房,他也没想起跟我要。 我有一个口信。乔?德金打过电话,留下警局的号码。我打过去,对方说他出去了,但还会回来。我留下我的姓名和电话。 我上楼回房,气喘吁吁,筋疲力尽。我躺下来,但无法休息,控制不住脑中连绵的思绪。我下楼去买了奶酪三明治、法式炸薯条和咖啡。喝了两杯咖啡后,我从口袋掏出唐娜?坎皮恩的诗。诗中有什么东西似乎在召唤着我,但我想不出是什么。我又读了一次。我不懂这诗的意思。从字面上看它该有一定含义。但我总觉得诗里有个东西在向我眨眼示意,意图引我注意,但我头脑不济,无法会意。 我走到圣保罗教堂。演讲人在用一种超然的轻松口气讲一个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父亲得了急性胰脏炎,母亲醉酒时自杀。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妹也相继病死。另一个兄弟因脑水肿还在州立医院接受治疗。 “我戒酒几个月之后,”他说,“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开始担心自己可能脑伤严重,所以去找我的辅导员,告诉他我的忧虑。‘呃,’他说,‘也许你有脑伤,有这可能。不过我先问你,你能记住哪天在哪里开会吗?你能毫不费力找到会场吗?’‘能,’我告诉他,‘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没事,’他说,‘你目前所需要的脑细胞都有了。’” 我在休息时离开。 旅馆前台又有一个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马上打过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电话,然后上楼。我又拿出唐娜的诗看,这时电话铃响了。 是德金。他说:“嗨,马修。我只是想说,希望昨晚没给你留下恶劣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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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八百万种死法(50)       
  “你指什么?”    
  “呃,总体而言,”他说,“偶尔我会受不了压力,你懂我意思吧?我需要发泄,发发酒疯,说说胡话。我不常这样,但偶尔为之。”    
  “当然。”    
  “大部分时间我热爱工作,但有时压力太大,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所以时不时地我得把所有这些垃圾从我体内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没太失态。”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错什么。我在想,昨晚的事他到底记得多少。他已经醉得足以失去记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失忆的。也许他只是有点记忆模糊,不确定我对他的发作有何看法。 我想起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不必在意,”我说,“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    
  “嘿,我得记住这句话。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或许真的犯过呢。”    
  “也许吧。”    
  “你的调查进展如何了?有眉目了吗?”    
  “还很难说。”    
  “我懂你意思。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话——” “实际上,还真有。”    
  “哦?”    
  “我去了银河旅馆,”我说,“和一名经理助理谈过,他给我看了琼斯先生的登记卡。”    
  “大名鼎鼎的琼斯先生。”    
  “上面没有签名。名字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猜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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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他是否可以给我看看过去几个月的卡片,看有没有同样用印刷体写的签名,然后同琼斯的笔迹相对照。他说他无权决定。”    
  “你该给他塞点钱。”    
  “我试过。他根本没懂我的用意。不过你能让他拿出签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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