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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欢情与迷乱-第12部分

小说: 欢情与迷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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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暴总是和仇恨成正比。当时有人就说:“如果你有100个奴隶,就有100个敌人。”奴隶们由于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待遇,逃跑与杀死主人的事时有发生。可是罗马的法律是保护奴隶主的,逃跑的奴隶如果被捉回来,就会被极其残酷地处死。如果个别奴隶杀死了主人则更不得了,全家的奴隶都要被杀光。
  古罗马奴隶主的残暴行为,引发了一次又一次奴隶起义。狄奥多罗斯在《历史丛书》第34卷中,对公元前约240年西西里爆发的奴隶战争有这样的描述:“迦太基衰落后经过40年,西西里人普遍富裕了,随即爆发了奴隶战争。战争的起因是这样的:西西里人的财产大大增加了,积聚了大量的金钱以后便买回了许多奴隶。奴隶从被关押的地方带回来,身上立即被烙上特别的标记。年轻的用来赶牲口,其他的也各司其事。奴隶的劳动非常艰苦,吃穿却几乎没人管。大多数奴隶靠抢劫为生,杀人越货的事到处发生,因为各地都有成群的盗匪在游荡。地方长官想加以制止,可是奴隶匪帮的主人势力太大,他们惩治不了,只好眼巴巴地看着盗匪横行。大多数奴隶主是罗马骑士,地方官员得罪不起,因为受到控告的官员要由他们来审判。由于奴隶们的生活条件太恶劣,而且经常被任意拷打,他们实在忍无可忍了,于是一有机会便聚在一起谈论造反,结果他们终于造反了。”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3)
这次起义是一次惨绝人寰的事件。狄奥多罗斯如此描述造反奴隶的行为:“他们破门而入,不分青红皂白见人就杀,连正在吃奶的孩子也不放过,把他们从母亲怀里夺过来摔死在地上。他们竟然干出当着丈夫的面对妇女施暴这种人所不齿的兽行。”
  奴隶的起义战争就其性质来说,是一场正义战争。一般说来,正义战争总要比非正义战争人道些、文明些,但是,狄奥多罗斯笔下的奴隶起义却同样这么残酷和不人道,也这么荼毒生灵,这只能用罗马人残酷本性的影响来解释。
  狄奥多罗斯谈到一个名叫达莫菲卢斯的罗马地主和他的妻子梅加利斯,这两个人特别残暴(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证据都讲到妇女残酷对待奴隶)。狄奥多罗斯说:“达莫菲卢斯对奴隶残酷至极,他的妻子梅加利斯在惩罚奴隶、残害奴隶方面也不甘示弱。”他还说:“达莫菲卢斯是个没有受过教育、毫无教养的人,拥有大量财富而又毫无责任心。他从傲慢走向作恶,最后给自己带来毁灭,也给国家带来灾难。他买回大批奴隶而且对奴隶凶暴残忍,用烙铁在他们身上烙下标记。这些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里原本是自由民,当了俘虏才成为奴隶。他给一些奴隶戴上脚镣,像圈牲口一样关起来;另一些奴隶派去放牧,却不给他们可以充饥的食物和能够御寒的衣服。他每天没事也要找茬儿,弄几个奴隶来虐待一番——他的本性就是如此残酷无情。他的妻子梅加利斯穷凶极恶地以酷刑折磨婢女和手下的奴隶,以此为乐。”
  造反的奴隶将所有的仇恨首先集中在达莫菲卢斯和梅加利斯身上。梅加利斯由女奴来惩罚。她们严刑拷打她,然后将她活生生地抛下悬崖。达莫菲卢斯则被乱刀砍死。起义以惊人的速度聚集了大批支持者,据狄奥多罗斯说有20万人。他们在几次战斗中打败了罗马正规军,后来却被围困在几座孤城里。城里没有食物,难忍的饥饿折磨得他们开始吃人。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向罗马军队投降了,作为俘虏,他们像过去一样被拷打然后抛下悬崖。
  在古罗马时代,最有名的一次奴隶起义是斯巴达克起义。斯巴达克曾经在罗马的军队中服役,后来因多次逃亡被卖到一个角斗士学校里成了一名角斗士。斯巴达克忍受不了那种血腥的残酷的生活,终于在公元前73年,向他的同伴发出呼吁:“让我们为自己的自由而流血吧!”就这样,他说服了70多个同伴,掀起了古罗马历史上最具有影响力的一次奴隶大起义。
  起义军所向披靡,一次次战胜罗马军队。后来罗马“前三头”之一的克拉苏带兵迎战斯巴达克,他采取十分残酷的方法来整肃军纪、提高军队的战斗力,这就是“十一抽杀律”(即用抽签的办法,在每10名应受惩罚的士兵中选出一个来处死),用以惩罚那些在战斗中逃跑和作战不勇敢的士兵,据说克拉苏用这种严酷的刑罚处死了4000名罗马士兵。士兵们惧怕被处死,只好拼命作战,使斯巴达克遭受了战斗失败。
  斯巴达克在战败的情况下也采取了用死亡恐惧来激发士兵战斗力的方式,他把俘虏来的一个罗马士兵钉死在十字架上,置于两军之间,一方面向敌军示威,另一方面让自己的士兵明白:如果不能战胜的话,他们的命运将是什么。
  罗马统治者不断增加兵力,加强对起义者的镇压,最后,斯巴达克起义失败了,约6000名起义军最后不得不投降并惨死在十字架上。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4)
随着奴隶数量的不断增加,奴隶主对奴隶也越来越残暴,并且不断发明花样翻新的酷刑。以后,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罗马的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缓和矛盾的措施,例如禁止以极端恶劣的暴行来对待奴隶,禁止主人判处奴隶与猛兽搏斗等等。从安东尼?庇护时代起,自认为受到虐待的奴隶可以向市法官控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他转卖给另一个主人。克劳狄乌斯宣布,患病时被主人抛弃的奴隶为自由民。哈德良废除了奴隶主随意杀害奴隶和把奴隶卖给角斗场的权力。君士坦丁大帝则将故意杀死奴隶与杀人罪同等对待。但是,这一切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最后这种矛盾与斗争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
  在现代社会,刑罚最重是死刑,有些国家从人道主义出发,废除了死刑。即使有些国家保留死刑,也由砍头、绞刑改为枪毙,使犯人少受痛苦,或者通过注射使犯人安静地死去。可是在古罗马,死刑却是极其残忍的。
  死刑犯可能被用来祭神,蒙森认为这种古老的执行死刑的仪式源于献祭时宰杀牲口。关于这个问题他说:“行刑时犯人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用铁链锁在木桩上,脱光衣服拷打,然后平放在地上,用斧子把头砍下。这种做法与宰杀献祭的牲口完全一样。因为古老的死刑执行仪式具有圣事的性质,要判处死刑决不仅仅是杀头。罗马人有一种固有的想法,认为仅仅处死一个人还不足以惩罚他,所以在处死前必须拷打他,拷打是法律规定的各种死刑的预备程序。”死只是一瞬间的事,而拷打是长时间的慢性折磨,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欣赏”。罗马民众中有一些人也以观看犯人被拷打、被折磨为乐。欧洲中世纪盛行一种“虐杀女巫”之风,有些无辜的妇女被人诬告为“女巫”,就被严刑拷打,逼她交代是什么时候嫁给魔鬼的,一共吃过几个小孩等等。凡是拷打与处死这些可怜的“女巫”时,都是万人空巷,民众争先恐后地来“观赏”。在鲁迅笔下,也出现过犯人被砍头、而民众却在争夺“人血馒头”的场景。罗马人的残忍当然超过后世。从这些方面不仅可以看到统治阶级的野蛮,而且可以看到人性的变形和扭曲。另外还有一种十字架的刑罚。这里所说的十字架刑罚,不是将犯人钉在十字架上折磨至死(钉死于十字架通常是这个意思),而是将犯人钉在十字架上再鞭打至死。这种方法比钉死更加残酷。对尼禄皇帝的判决中提到,将犯人的衣服脱光,脑袋裹住,再用叉子夹住他的脖子。关于叉子的形状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它是一根直的横杆,可以将犯人的双臂绑在上面。也有人认为它是一根叉状木头,用来架在犯人的双臂上,夹住他的脑袋,同时把他的双手绑在两根斜向的分杈上,使他在挨打时动弹不得。凡是鞭笞,即使并非要鞭笞至死,也要这样进行。西塞罗讲过一件事:有个奴隶被捆起来牵着绕竞技场转圈,戴着叉子,不停地被拷打。如果拷打连同死刑一次完成,那就一直到打死为止。后来这种形式的死刑被称为“祖先的习俗”。这种将人钉上十字架鞭笞至死的刑罚,在古罗马历史上很常见,尤其是对诱奸贞女犯。汉尼拔战争时期有个名叫坎提利乌斯的神职人员,奸污了贞女洛尼娅,被大祭司在古罗马广场上鞭笞,直至死于鞭下。

第四章 古罗马人残忍的本性(5)
然而,鞭笞如果仅仅作为通常称之为钉十字架死刑的预备程序,那就还要用到另一种刑具。这种刑具叫作Patibulum。它是一段劈成两半的木头,打开来套在脖子上然后捆牢。这种刑具有时候能把受刑人卡死,无疑是最仁慈的死于十字架上的一种方式。不过通常不这样做,而是将木头扎紧而又不至于把犯人卡死。犯人的双手被捆绑或钉在横梁的末端,然后将横梁和受刑者吊起来,固定在一根竖立的柱子上,形成一个十字架。最后再把受刑者的双脚钉在柱子上,让他在上面缓慢地死去,或者最后大腿骨折断而死去。“Patibulum刑罚比十字架刑罚轻,因为前者使吊在上面的人很快死去,而十字架则使钉在上面的人长时间痛苦”。受刑者被钉在Patibulum上的比绑在上面的显然要多。
  这是一种可怕的处死人的方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如威勒斯曾经叫人用鞭子抽打一个无辜的罗马市民的脸;西塞罗暗示可以用烧红的钳子将奴隶身上的肉一块一块撕下来,直至处死他们。不管怎么说,如何处决奴隶全凭行刑者定夺。塞内加在《论马西亚》中曾举例说:“我在那里看到了十字架,不止一种,不同的人做的十字架不一样。有的将受刑者倒悬,有的将支杆穿过他们的阴部,还有的将他们的双臂张开钉在绞刑架上。我看见那里有铁丝和鞭子,以及用来折磨四肢和关节的装置。”
  砍头和钉死于十字架只是罗马五花八门杀人方法的一部分。《十二铜表法》对纵火犯的惩罚通常是活活烧死,后来军队里也普遍用火刑来惩治逃兵和叛国者。这一残忍的处死犯人的方法,在恺撒统治时期最常用。尼禄臭名昭著的“活火炬”就属于这一类。
  塞内加在《论道德》中说过“烧得只剩下血肉模糊的内衣”;尤维纳利斯警告讽刺诗人别去碰提格林努斯,此人是出了名的尼禄的宠臣,否则免不了“胸部刺个窟窿,吊在涂了焦油的火刑柱上,在烈火浓烟中烧死”。
  还有一种古老的死刑,就是把犯人装进大口袋后投入水中。这种方法多用于处死杀害自由民特别是杀害自己亲属的犯人。《十二铜表法》规定,偷庄稼的钉死于十字架,杀人犯装进大口袋里处死。这种死刑是先将犯人毒打,然后装进牛皮袋,同时把一条蛇和一只公鸡、一条狗或者一个猴子装进去,缝好袋口沉入台伯河或者大海里。罗马人认为,对罪大恶极的人,要让他在活着的最后一刻不能呼吸天上的空气,死后尸骨不能触及大地。要让他注定在风浪中颠簸,永远得不到净化,最后被冲到岸边撞击岩石,死后也永远不得安宁。
  自远古以来,对犯盗窃罪的奴隶和叛国投敌的自由民,都是从塔尔皮亚岩石抛下去摔死。李维的《罗马史》告诉我们,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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