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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你来我走-第1部分

小说: 你来我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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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为了告别的聚会
  2 北京女孩姜小宁
  3 僵尸床垫
  4 拉泡恶屎小区92号
  5 新大陆的派对
  6 英雄难过语言关
  7 马斯内的‘沉思’
  8 白领工人
  9 再见,屁股脸主任
  10 忙碌的夏天
  11 Dave 不是Deaf
  12 一场虚惊
  13 寻找单身白种男人
  14 Bill不付bill
  15 白色的婚纱
  16 三次offer
  17 欲望都市
  18 Foreign Evil
  19 最安全的驾驶员
  20 办公室生存学
  21 五月最后一个星期二
  22 北京的美妹
  23 灰色的城市
  24 生命中最漫长的等待
  25 祖国的亲人们
  26 又见英大姐
  27 革命还是改良
  28 多伦多的陌生人
  29 没有亲密地接触
  30 看不出年龄的女人
  31 一生一扇门
  32 一路高歌
  33 最后一支烟
  34 非典就是SARS,果子狸可不是涣熊
  35 坚持完美
  36 停电后的快乐
  37 悲剧在上演
  38 今晚你能不走吗?
  39 最后一只猫
  40 你的白天,我的黑夜
  41 祖母去了天堂
  42 比富大会
  43 新红资俱乐部
  44 北京的夜色
  45 英雄剧场
  46 多伦多的飞人
  47 雄心再起
  48 下雪的日子
  49 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古巴
  50 小朱的出现
  51 国际音乐夏令营
  52 一路告别
  53 没有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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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
这个人来了,那个人走了……我曾经以为,移民北美将是我漂泊人生的句号。后来才发现, 新移民的生活永远都是省略号, 永远没有句号。
  2006年2月6日,多伦多,Finch地铁站。
  又是一个普通的周一。清晨八点钟,我已经坐上了开往downtown(市中心)的地铁。周一的早上有例会,我通常会去得早些。
  倚靠着车窗,外面又开始下雪了,冰球和严冬是加拿大的标志,冬季漫长而凶猛,每天都是阴沉沉的。昨晚刚和妈妈通了电话,电话时时撩拨着我思念的情绪。年三十晚,妈妈把电话听筒放到窗外,轰隆隆的鞭炮声从万里外传来,震颤着我的心。我就那么听着,听着,在多伦多的寂静中听着……
  我迷糊了,我开始做梦了。在梦里,我不知身在何处,北京?多伦多?在梦里,北京王府井,熙熙攘攘,我正挤在小吃一条街上吃油炸臭豆腐,黢黑黢黑的,穿成了串儿,浇了蒜汁儿的那种,咬一口下去,热腾腾的,倍儿香!还没吃两口,忽听见有人叫我,说的是英语,回头一看,是我的两个金发碧眼的洋人同事:Heather(海泽)和Kerri(凯瑞)。我突然想起今天是我们约好了去吃hot dog(热狗)的日子,我怎么会手里拿着臭豆腐站在北京的街头呢?不对,不对,我是在北京,不是在多伦多,还没到回去的日子呢,我不应该看见她们的。我扭过头继续吃。抬头时,咦,怎么安大略湖边那个卖hot dog的小摊儿也挤在了北京的大排档中,那对儿意大利老头儿老太在里面特扎眼,肥肥大大的,老太招呼,老头儿烤香肠和面包,他们正招呼我过去呢。我恍惚了,我究竟在哪里?我想告诉他们我在北京呢,好吃的多得是,谁吃hot dog呀,我心里念叨的是中文,可我嘴上冒出来的却是英文,而且对答如流……
  车子一晃,醒了,原来是一场梦。“哧——”的一声,车子停在了Eglinton(爱格林顿)站,我在多伦多的事实是没跑了。清醒之后的片刻不免有了一丝伤感,七年,整七年了,我已经离开中国,离开北京七年了。
  多少往事,多少伤感突然汇成浓浓的乡愁,涌上心头。那些被记忆澄清了的往昔的时光是那样的鲜活,鲜艳欲滴地呈现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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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告别的聚会(1)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
  1997年,春节刚过。
  这是我这个月参加的第三次告别饭局。我最好的女朋友——肖梅,就要移民加拿大了。
  其实我早就知道a她一直在办加拿大的移民。她这个人,好好的在外企干着,有那么多的优秀男孩儿追着,还是不甘心。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移民?她不假思索地说:“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老外谈场恋爱;拿个外籍身份;再生个混血儿;把父母接去,让他们呼吸上没有污染的空气;不花钱看病;不花钱上学……”肖梅一口气地背着那些从移民公司“学习”来的东西。
  肖梅是个颇有些背景的女人,她的家族就带着留洋的经历。她爷爷早年是一家织纱厂的买办, 一年有半年来往于东南亚和日本。她父亲是一家国营进出口公司的经理,经常率团出国访问。肖梅从小就喜欢在同学中显摆她父亲从国外带回来的舶来品:透明的连裤丝袜,英式的镶着小花边的立领衬衫,印着Happy Face(笑脸)的纯棉T…Shirt。这些舶来品把肖梅装扮得像一个骄傲的公主,让她有资本成为学校服装潮流的推动者。有一次,她父亲给他的宝贝女儿带回一条正宗的美国萍果牌牛仔裤。肖梅兴奋得不得了。可是父亲错误地估计了他这个正在迅猛发育的女儿的身材——裤子买小了。肖梅不甘心,费了很大力气把牛仔裤套上了腿,勉勉强强地拉上了拉锁,竟是几乎不能喘气了。肖梅还是屏息收腹地穿着它在学校风光了一天,赚回了不少羡慕的眼光。第二天肖梅没有再穿那条牛仔裤,也没有去学校。她那天晚上就感到下腹部疼痛难忍,去医院一看才知道是裤子太紧,得了急性盆腔炎。
  童年的经历使肖梅从小就对西方,对西方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有一种崇拜感。她喜欢听父亲给她讲从埃菲尔铁塔俯视的城市;喜欢他讲纽约的繁华;喜欢他讲佛罗里达的阳光……长大后的肖梅不再满足他父亲的那些故事,毕竟父亲去的都是公差,十几个人绑在一起由导游领着逛几天就得回来。肖梅向往的是有朝一日能真正融入到西方的社会中去,自由地表达,自由地呼吸,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地细细品味西方的生活。
  肖梅认定了移民加拿大是她实现这个愿望的捷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出国打工热已经过去了,眼下又兴移民了。出国打工和移民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穷亲戚进城,不带钱,就等着去挣钱的;后者是远房亲戚串门儿,带了钱,先安定下来,再想赚钱的事。她一开始是想去澳大利亚的,分儿不够,正好赶上1997香港回归时,大批港人移民加拿大。加拿大政府放宽了移民条件,捎带着大陆的申请者也就沾了光,肖梅英文好,又有外企的工作经验,没费什么劲,一年多就接到了移民纸。
  屋子里又来了几个同事,气氛顿时热闹了起来。现在“移民”是热点话题,特别在外企。
  “肖梅,赶明儿在那边儿买个大house(独立屋),别忘了邀请我们去度假呀。”
  “还叫人家肖梅,土不土呀,你得叫人家May! 出了国就可以正经用英文名了,没人说你是假洋鬼子。”
  “肖梅,回头给我们寄几张你在资本主义国家‘受苦’的照片吧,让我们这些出不去的人也好平衡平衡啊,要不然我们在这儿还怎么活呀。”
  “加拿大是什么地方?什么都不干政府也给钱,回头她一高兴生上三个孩子,吃福利就够了,受什么苦呀,是吧?”
  肖梅一脸的兴奋,和大家搭着话。“反正我在外企也没什么可混的了,一年涨点儿工资,海外出差一去就那么几天,不去还好,也就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样儿,一去了就不想回来了。女人混到了部门经理也就算是头了,我这是急流勇退。”
  “我可‘盼’你快点儿走。你这个美女一走,我在公司的美女榜上就能前进一名了。哎,肖梅,你走了,你男朋友怎么办呀?”
  

为了告别的聚会(2)
肖梅贫了起来,“男朋友?你问哪个呀?”
  “你有几个呀?”
  “不多,也就一打儿吧。都已经告过别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个惨呀。我也没办法呀,我是独立移民,自己都还没搞定呢,哪想得了那么多。再说我理想中的白马王子可是白人老外呀,既然出去了,咱就别嫁中国人了。再说,要想融入上流社会,拖家带口也不具有优势呀?我可不像某些人,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打发了,吊死在一棵树上。”肖梅一边说,一边斜眼看我。显然,说我呢呗。她这人就是这点讨厌,嘴贱。
  肖梅带着她的三个大箱子和一个小箱子,告别了众多曾经追求她的男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春的下午走了。她留给我一套考托福和雅思的复习材料,让我去新东方报个名,学习学习,就算不出国,自己也有个提高。
  可能,她觉得我太没有追求了。
  

北京女孩姜小宁(1)
别人都说我和肖梅长得很像,都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漂亮脸蛋儿。
  肖梅走后,又接二连三地送走了几个同事。英语好的,考了GRE 去米(美)国读MBA了;有家有孩儿的移民去了加拿大那个“大家拿”的国家;图近的去了澳大利亚;最差的也去了日本过把瘾。
  肖梅走了,我觉得挺无聊的,就去新东方报了名。
  新东方的英语班是无比成功的,五百人一个大教室里,弥漫的都是兴奋和不安, 熔炉般的学习气氛逼得你一坐进去就想考试出国。我把所有业余时间都搭上了,考了托福,考雅思。
  从一毕业到现在,我已经在这家大牌外企广告公司干了四年。我是一个平面设计师,尽管工作很忙,白领小资的外企生活一直让我很享受。一个年轻女性能在几年内做上部门主管已经是件让人羡慕的事了,有着稳定的工作,高薪,优越的福利。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我在这四年中交朋友,谈恋爱,结婚。我想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相夫教子,混到退休。
  别人都说我和肖梅长得很像,都有一张让人过目不忘的漂亮脸蛋儿。其实我和肖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女人,她是女中豪杰型的,喜欢闯荡,喜欢探索;而我呢,只是一个无比平凡的人,过着平淡但还不至于平庸的生活。我对生活也没有太多的要求:房子不求大,有门就行;车子不求好,有轱辘就行。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无论怎样奋斗都不可能成为一个振臂一呼天下应的英雄,我最大的本事就是跟随别人,相信别人,模仿别人。肖梅,她一直是我生活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走了,我的生活失去了重心。
  我家住在和平里青年沟八区十三楼。房子是老公单位分的,五十年代的老房子,房顶的白灰已经剥落,吃饭的时候,常常会天上掉“陷儿饼”。从老房子的窗户向天空望去,总能看到一架架小得像玩具一样的飞机从头顶飞过。一想到肖梅就是坐着这飞机去加拿大的,心中竟生出一种向往之情。
  我决定开始申请移民,踏着肖梅的足迹去探索新生活!
  第一个反对我的人就是我老公。
  我们两个都是学艺术的,我是学平面设计的,我老公是拉小提琴的,一直在一个国家乐团工作,每年都有一两次海外演出的机会,回来电视台还转播,倍儿神气。所以出国唯一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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