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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谍梦惊魂-第1部分

小说: 谍梦惊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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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墓碑注定无名
今年,我37岁。早过而立之年,快近不惑。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一直活得很累。在07年,更是经历了一场生死突变。我前段时间一直不住地问自己:我这样活着有意义吗?如果我到目前为止的整个生活都是错误的,那该怎么办?我似乎意识到,自己以前那些难以察觉的念头,尽管出现之后就被我立刻打消,但或许它才是切实的,而其他的一切则都是虚假的。我的职业义务、我的生活以及家庭等等,也许完全都是虚无的。我一直在说服自己,为所有的一切竭力辩解着,然而,现在我发现,我的那些辩解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其实没有什么是值得辩解的。

  我有一段时间很压抑,几乎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这时我想起了我的导师史莱夫。科本,想到了他教我的逻辑三段论:

  (1)逻辑三段论

  大前提:###柯是一个人,

  小前提:所有的人脸上都有毛,

  结论:###柯脸上有毛。

  (2)不合逻辑三段论

  大前提:###柯脸上有毛,

  小前提:所有的人脸上都有毛,

  结论:###柯是一个人。

  在运用这个逻辑时,需要注意大前提和小前提的一致。在(2)里,###柯可以是个猴子或狐狸。

  (3)逻辑三段论

  大前提:我可以控制自己的思想,

  小前提;我的各种情绪都来源于我的思想,

  结论:我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导师就是用这样的逻辑推理来帮助我摆脱我认为无法主宰自己情绪的观点。我想若不是我一直记着他的教导,可能我早已经躺在坟墓里了。“你的思想属于你自己,完全由你决定是否加以保留、改变、审视或交流,除了你自己,谁都无法钻入你的大脑,也不能像你那样体验你的思想。”当我的弟弟,将读脑机器“弗莱迪”套在我的头上时,我担心了,担心他从我这儿“偷走”什么。因为有些,不仅仅是我的,更是我深切爱着的这个国家的。为了它们,我另可舍弃自己的生命。可当我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再一次面对他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他从我这儿盗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作用”,尽管在旁人眼里看来,那是极微小的。但还是让我震惊了,也让我更确信了导师的话。

  我现在隐姓埋名,在某处从事导师、还有她、以及我曾想做而未做的心理咨询事业。这样做也是为了纪念她,一个处在花季年龄,比我更有大好前途的,却先我一步离开这个世界的好姑娘。

  弟弟被埋葬了。墓碑上的名字却是我的。我从草原带回了父母的骨灰,将他们合葬在一起。随着一起埋葬的还有我写的这篇文章。它包含了我在07年昏迷时做的、有如小说般的四个梦和那年的经历。要不是有那位好姑娘的帮助,我可能永远生活在不知自己是谁的生活里。斯人已去,徒留追忆。我承认我还是个怕死之人,不能随她而去。我的墓碑注定没有名姓。

  书于2008

第一章 面对死亡
我知道我又要面临一次昏迷了。这次距上次昏迷有些年头了,但这次我不知道,我昏迷后还能不能再醒过来,也许就此长眠不醒了。看到我今生仅存的亲人,我的双胞胎弟弟,尽管我们相认才不到半个月,他狰狞着面孔,将那个玻璃罩子套在我头上时,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怖。弟弟和一群穿着白大褂的人站在电脑显示屏幕旁,我透过玻璃罩,直直的盯着这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不细分根本很难分辨的兄弟,若不是看着他将我击倒,并指挥若定的安排他那帮手下,我真不敢相信,弟弟竟然就是我要追查的目标。

  我被紧缚在电子椅上不能动弹,它捆绑住我的身体,却不能阻止我的思绪奔腾。我可能真的没有以后了,在沮丧的刹那,一些往事涌上心头……

  我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斯坦福大学上了四年的心理学课程。它是由铁路大王利兰。斯坦福创立的,学校里有许多重要的科研机构,如斯坦福电子研究室、革命与和平研究所、霍普金斯海洋研究站、国际问题研究中心、能源研究所等等,它为美国高心科技基地硅谷的崛起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当然更重要的是,它的心理学专业水平在美国是超一流的。起初我的“叔叔”强烈反对,他希望我能去读耶鲁大学,因为他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但我看不起他,连带着对他曾就读的耶鲁大学同样不怀好感。他后来没法子,只好同意了,但看得出他有点悻悻然。不过几年后,他的看法就改观了,他说:“做我们这工作还是需要心理学人才的。另外心理学这行当在中国不行,在本地(美国)还是很吃香的。”

  在我就读大学的第三年,“叔叔”收到了中国发给他的“信息”。作为一个曾是中国杰出特工,后来却因执行任务失败、被俘而向敌国投诚的他来说,这个“信息”无疑让他欢喜得找不着北。他知道组织上又重新信任他了。他在“回信”上说:“再世孟达,谨慎报主。”“信息”发送后不久,就有任务派给他了,而他则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我一点也不知情,他只是让我在复活节那天去给老约克家送礼。

  一般说来,美国人不随便送礼。但每逢节日、生日、婚礼或送行的时候,送礼则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在圣诞节,人们都要互赠礼物。与中国人送礼时喜欢成双成对不同,美国人一般都喜欢使用单数,他们认为这比较吉利。另外,美国人并不讲究礼物是否贵重,而是注重于表达心意。礼物的包装一般都非常精美。收礼物的人一定要当着送礼人的面,把礼物拆开,并对礼物表示赞赏和感谢。

  礼物的包装是叔叔请人弄的,很漂亮。走出家门时,“叔叔”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假如对方让你品尝的话,那么你出来后,赶紧去‘玄武’。”看来礼物是可以吃的东西,至于“玄武”,则是去北街的中医诊所。

  美国人非常注重保留私人的空间,因此,即使是在休息时间,他们也不喜欢有人在事先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突然造访。这和中国人的习惯有所不同。所以事先“叔叔”打了电话,老约克同意了。“叔叔”后来回忆时说,做一个特工,哪怕是退役的,都应该洁身自好,不良习惯越少越好,老约克就是死在贪嘴上。

  在美国家庭做客不必过分拘礼,但有些礼节却是必不可少的。在进老约克的家门前,我先把自己的鞋子在门口的垫子上擦干净,尽管鞋子并不是太脏。如果这时候是“叔叔”来,老约克开门后,说的第一句话,肯定是;“What’supbuddy?”(最近怎么样啊,哥们?)“叔叔”总是回答“Notmuch。”(老样子)

  这天是复活节。《圣经。新约》记载,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身体复活,复活节因此得名。现在回想起来,“叔叔”那时选择这个日子,是不是也代表了他的“复活重生”。

  今天开门的不是老约克,而是一个披着金色卷发的年轻女子,她那一双碧蓝美丽的大眼睛似乎会说话。“你好,我是来看望约克叔叔的。”我一边说,一边察觉她的大眼睛里,迸闪着火辣辣的目光,不时地在自己脸上巡弋。她甩了下头,“他是我爸爸,你要不进来吧。”

  “他在家吗?”“他不在。”

  “那我就不进去了,这个请你转交给他。”她从我手里接过礼物,说了声“谢谢”,长长的卷发散蓬蓬地披落在肩头,让我感到一种心动。还没等她关门,我就忙不迭的离开了。

  “叔叔”后来告诉我,那个礼物是复活节巧克力蛋。按道理说,小孩子会比较喜欢吃这个,可老约克曾患过多食症,一种由于脑部器质性疾病或功能性障碍引起的食欲亢进,进食过多的临床症状,尽管经过心理治疗后,症状有所缓解,但却迷上了吃巧克力,一天不吃就难过得要命。复活节上市的有两种。小的一种叫方旦糖,长一英寸多一点,外面是一层薄薄的巧克力,里面是又甜又软的面团,然后再用彩色的锡箔纸包装成各种形状。另外一种是空蛋,稍为大一点,一般比鸭蛋还大一点。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是包着一个巧克力外壳。只需打碎外壳,吃巧克力片。“叔叔”送的是前者,巧克力的面团有“讲究”。当天晚上,老约克就窒息身亡了。第二天他的死讯就上了报纸。这时我才知道平素摆着一副笑脸的老约克,曾是中情局数一数二的特工。由于一些原因,中情局的人并没有仔细调查他的死因,而是草率的过了过场。若干年后,我才知道,那老约克,对中情局来说,也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即便我们不动手,中情局的人也要动手,但他们对他女儿还是很照顾,她后来女承父业,成为我的好对手。当天晚上,“叔叔”在他的房间,将他身上一道道已结疤的伤痕和被强大电流烧焦变黑的生殖器“展现”在我面前。“这一切都是拜他所赐。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自从我做这个工作以来,失手的次数并不多。因为一次失手,可能不光是任务失败,而且连命都没有。我永远记得我的第一次失手,因为那也“造就”了我的第一次昏迷。是在2000年。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我单独化妆潜入美军一秘密基地探查情报,清晨返回时,在一个哨卡被美军侦察兵识破,还没等我拔出手枪,我的双臂就被他们紧紧捆绑了起来。我至今仍不明白,当时自己在哪一点上暴露了身份,怎么就稀里糊涂成了对方的阶下囚呢?侦察兵用装甲车把我押到了当地的一个司令部。审讯我的是一个有着七英尺高,长着鹰钩形鼻子的上校级军官。他两手插在裤兜里,长长的眉毛下一双老鹰似的眼睛闪着幽幽的蓝光。看着他的眼睛,我想起十五岁时在草原上被我用弹弓打下来的鹰,它也是那么狠狠的盯着我。也许是软弱,也许是一种求生的欲望,我用流利的英语如实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我的语言天赋一向不错,在斯坦福大学我又学习了德语和法语。但我没想到的是“叔叔”,他居然会六国语言。我本以为用共同的语言和乡情能获得对方的好感与同情,但显然我的算盘打错了,他听罢破口大骂:“混蛋!你这只忘恩负义的中国猪!美国人收留了你,喂养了你,你他妈的却来对付我们!”他扯开衣服,露出胸前一个巴掌大的伤口,还没完全结痂。“你看看吧,这就是你给美利坚的报答。要不是我的心脏长偏了几寸,这次就要了我的命。混蛋,别讲废话,快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说!说!”

  我沉默着,任凭上校的手掌如急风暴雨般扇打我的脸颊,我始终紧密着双眼和嘴巴,不再说一句话,我明白如果把知道的说出来那将意味着什么,但同时也担心会不会遭遇“叔叔”所经历的那一切。

  上校打累了,蹲坐在地上。他抬眼看了看我,站起身,拍了拍衣服,又走了出去。这时我才知道,他并不是主审。在一次针对我国的特别行动中,他的小分队遭遇了我们的特种狙击手,他的小分队全军覆没。他能脱逃全因为他的心脏位置长得好,狙击手一枪击中,以为他已经毙命,那知道他又爬了起来,一怔之下,再要射击,已然错失。这个上校号称“丛林之狐”,当真是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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