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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部分

乱世风云---凤翔三国-第45部分

小说: 乱世风云---凤翔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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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其实在吕布的内心深处,他只想痛快为人,快意恩仇,按自己的性子在世间活个自在罢了。他是想不通,凭什么要让他为了所谓‘忠义’二字背负一生的枷锁?若说他有错,就错在他不应该来到这个乱世中的中原大地。吕布,他不属于这里,他是属于简单的大草原的。他应该在广阔的草原上放马奔腾,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这才是他的世界。他根本就不可能适应这么复杂的,处处充满着阴谋,布满着陷阱的中原争霸之地。世人道他是三姓家奴,士大夫都不耻他的作为,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吕布只是不能适应这虚伪的游戏规则罢了!要知道,自古就有持技者必死于技的说法,对一个头脑不复杂的人,更是如此。
    看着吕布,我想起羽哥哥说的,要收服吕布非常简单,第一,要在他的特长上打击他,也就是说,用武力征服他。他是草原上的狼,我就要做那个让狼害怕的猎人。只有你比他更强,他才会从心底认同你。在他的家乡,天性豪爽的牧民们就是崇奉比武场上的获胜者;第二,羽哥哥的八个字:“诚结其心,利结其身。”是的,如果吕布没有经历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而还是那个草原上武艺高超的少年的话,他是只知他人真心待他,他亦会真心回报的,若待之以诚,他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了。可惜,他已经看了这么多年的世间黑幕,对利益便有了自己的要求,所以,在利益面前,他会动心的。那个丁原没有给与他应得的利益,所以他反了;董卓没有给他基本的尊重,他也反了。两者都给了他,他还会反吗?我可以肯定,不会,绝对不会的。我对收服吕布怀有强大的信心。
    更让我有信心的就是,我已经掌握了吕布武艺上的弱点。嘿,吕布这样的人是经不住我的甜言蜜语的。一个他这样的人,很容易被马屁拍晕。因此,在我的伙计按吩咐,将在无终收集的干货送了过来时,看见这些肉干,他很高兴。高兴之余,在我的撺掇下,他很得意地和张辽、高顺他们打了两场。一场是张辽、高顺两个人的夹击;一场是侯成、魏续他们四个人的攻击。嘿,吕布玩的很尽兴,我也看得很有滋味,他的弱点彻底暴露在我的面前。
    吕布攻击的速度很快,他在一个马身的交错中,竟然可以攻出四招,而且,我看他还没有尽力。如果在战场上,我想,在完全放开的情况下,他应该可以出到五招。而我,嘿,我可以出到八招。出六招,云哥哥应该可以做到的。不只这些,吕布的赤兔的确很快,不过,我的小白和云哥哥的银龙也不亚于他。他的方天画戟比别人的武器略长,所以,他在运用时,力量必须集中在方天画戟身上,那他手臂的力量就只能集中在前端手腕和上臂,而他的小臂内侧就成为了他的死穴。当然,遇上不如他的人,是无法攻击他的弱点的,可惜,我和云哥哥都可以攻击到他的死穴。嘿,吕布,你输定了。
    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在观察着吕布的优缺点,设想怎么收服他。而曹操那里也开始了他一生中最大的一个手笔: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行动。其实,早在吕布在定陶和曹操开战的时候,吕布就接到了皇帝的要求他前去勤王的诏书。可怜的小皇帝,在过了东躲西藏,到处流浪的近两年时间后,终于回到了中原腹地,算是回家了。在张扬的接济下,勉强保住了一点颜面的皇帝,面对到处都是的敌人,想起了对自己还很不错的吕温侯了,赶紧派人给吕布来了召唤的诏书。可惜,那个时候的吕布正想着怎么能打败曹操一回,好找点吃的东西,哪有力量和东西去勤王呀,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回皇帝:您先忍耐着,等我打败了曹操,再去好了!
    眼看着吕布来不了,身负皇命的使者倒是很忠心,回去对皇帝说,吕布被曹操打败了,来不了,我看那个曹操不错,要不找他试试看?
    俗话说的好,病急乱投医嘛。刘协听了使者的话,再问手下的人:这个曹操怎么样?太尉杨彪说,这个人不错,当年为了反董兴汉成为了通缉犯,是个义士。皇帝一听,哟,他反董卓就是忠臣,好,我先封他做兖州牧,试试他有什么反应?就这样,我和太史慈还没有回到这里的时候,曹操就接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朝廷册封,成了真的兖州牧了。
    接受了册封的曹操,一时间还真有些感谢皇帝的知人善任了。再加上今年来的大贤——治中从事毛玠的“宜奉天子以令不臣”的建议很让他动心,所以,他派人积极回复了皇帝,表示了一番忠心。而曹操自己,在195年12月趁胜追击,在围困了雍丘两个月后,终于打破了城池,张邈的弟弟张超被太史慈一箭射死,而张邈全家被杀了。后来,当我对这点表示出不满时,曹操皱着眉头说:斩草要除根呀,如果张邈不死,也许会留他家人的性命。张邈在两个月前,在去找袁术的路上,被部下所杀,可现在,只有这样了。人都死了,说什么也没有用的,我也无可奈何。在彻底消灭了张邈的残余势力后,曹操才真正平复了兖州。这个时候已经是196年的正月底了,曹操将奉迎皇帝的想法提了出来。
    曹操不知道的是,早在他之前,袁绍就有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想法。提出这个想法的是袁绍的第一谋士:沮授。沮授在得知皇帝离开了长安后,就对袁绍说,我们可以“西迎大驾,即宫邺城”,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袁绍倒也动心的,可是他的另外两个谋士:郭图和淳于琼坚决反对。他们的意见是:一旦将皇帝接到身边,那做任何事情就:“从之则权轻,违之则拒命”,不舒服的。袁绍是有名的墙头草,既然有人反对,那就算了。
    现在,曹操将自己的想法已提出来,底下的人就炸开锅了。大多数的人反对,因为都觉得自己做事爽快多了,多个人在旁边制肘,感觉不舒服。可是,两大谋士却一致认为应当迎接,他们就是荀彧和程昱。前文都说了,这个荀彧是汉室的忠臣,而不是曹操的忠臣,他最多也就是曹操的能臣。所以,一听曹操的话,他马上就提出了三条论据:“奉主上以从人望;秉至公以服天下;扶弘义以至英俊。”;程昱没想这么多,他对曹操说,要是别人用皇帝来要挟我们做事情,我们听不听?所以,与其让别人命令咱们,不如咱们去命令别人。好,有了这些谋士的话,曹操舒心了,对,我来做这个好人吧,他派曹洪去迎接皇帝了。
    可是,得到消息的袁绍,还有当时并不愿意的董承,派兵拦住了曹洪的去路。这下,曹操感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对反对的人说:“这些人为什么拦我们?还不是不想我们接到皇帝。为什么不想我们接皇帝,那肯定是我们要得到好处,他们得不到的,否则,对我们不利的事情,他们为什么要阻拦?”反对的人一听,嗯,有道理。这下到是多数人都愿意了。
    事情并没有结束。就在曹操自己叹气的时候,一个叫董昭的人,马上封曹操镇东将军的官衔,并让他世袭费亭侯的爵位,还让董承亲自迎接曹操前来。于是,曹操亲自带兵5000到了洛阳觐见皇帝了。17岁的皇帝大口吃着曹操送来的粮食,立马封曹操为司隶校尉,假节钺,还行尚书事,权力真的很大了。
    曹操看着破败的洛阳城,瞧着一群叫花子似的大臣,心中自然得意,立刻向皇帝提出迁都的提议。说:洛阳离我那里太远,我辅佐皇帝很不方便,再说,洛阳的情况太糟糕,我那里至少有好房子住的。刚解决了肚子问题的皇帝,一听还可以解决睡觉的问题,当然高兴,一口同意了曹操的建议。
    这些人中只有杨奉反对,因为到了曹操的地盘,自己就要听曹操的了,这可不舒服,所以,杨奉反对。反对无效后,杨奉决定打,可惜又打不过,部下大将徐晃投了曹操,杨奉只好自己逃跑。曹操很顺利地把皇帝接到了许都。这些事情都发生在196年的8月以前。
    我不是不知道这些事情,可是,我一直在逃避这个棘手的问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呀!这是我最痛苦的一件事情。既然想不出应该怎么办,就干脆不去想它,我还是先把吕布这里搞好再说其他的。再说,我的记忆中,皇帝到许都的时间是年底,所以,等我来到许都,想就这个问题再与曹操沟通的时候,曹操已经在迎接皇帝的路上了。
第四十五章 刺杀刘备
    战乱天下篇之——第四十五章刺杀刘备
    再说,现在这个时候,我还在小沛。吕布真不适应这个争霸的社会的。这个袁术,有点头脑和理智的人都不愿意和他打交道的,他的名声实际上比吕布还坏。这个家伙,自从在孙策手中得到玉玺后,就一直想当皇帝的。他还真相信那些术士和算命人的鬼话,什么他是皇帝命之类的,他倒真听。而且,这个家伙虽然其他地方不学无术,但对那些符命,图谶之类的却很精通,不知道从哪一本谶书中看到的一句话:“代汉者当涂高”的话,以为他的名字符合了谶书的符命,所以他就是理所当然的“真命天子”了,竟一心一意想做皇帝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吕布竟然愿意和他做交易。
    这个交易的内容却是很简单。当时的刘备,用手段占有了徐州后,真以为自己很得民心了,很厉害了,竟然急着扩充地盘,于是,和也想得到徐州的袁术展开了战斗。袁术就是这个时候,派人联系吕布。条件也很简单,你吕布帮我打刘备,我就供应你粮草。要说吕布真被饿怕了,一听有粮草,肯定干,于是,他和袁术就勾搭上了。
    我才不管这些呢,知道吕布会夺取刘备的徐州,我听着刘备出征的消息,心里就有了打算。嘿,我要去干自己的事情了。
    刘备自称是皇亲,说自己是汉景帝儿子中山王刘胜的后代,且不说在汉武帝的时候,刘胜的儿子因为进献给太庙的酎金成色不纯就已经被除国,再到东汉末年,鬼才晓得他的子孙到了哪里。刘备就是也姓了一个刘,他爷爷当过一任县令,他早死的爸爸当过衙门里的小吏。他没有什么依靠,就到处跟别人吹他是皇亲。说到自己也有些相信,刘备就是这样逐渐在心理上把自己当成汉室的代表,正义的化身,逢人就是那么一句:“备虽汉室宗亲”,整个一神经病。
    刘备除了喜欢神经质地把“汉室宗亲”挂在嘴上外,一般还是很沉默寡言的,以示稳重,好让别人和他自己更加相信自己是汉室宗亲。最初的刘备靠老娘的支撑,拜在卢植门下学习,和公孙瓒成了学友兼狗肉朋友,那个时候的刘备没钱还要学公子哥的,连一向很回护刘备的陈寿,在《三国志》里都说“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后来混不下去了,只好回家的经历后,刘备开始带着结拜兄弟东奔西走,四处投靠别人来混日子。终于被他逮着机会,成了一方大员。
    现在的刘备真有一个暴发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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