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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4部分

超级穷人-第564部分

小说: 超级穷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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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年的古木棉树,树大如冠,那一树的橙红下聚集了七、八名游人在拍照留念。

    一名四、五岁的女童站在树下仰头望着牵着她的**:“妈妈,这是什么花,真好看。”

    “宝贝,这是木棉花,也叫英雄花。没有叶子的衬托,却娇艳的让人忍不住妒忌。”**轻声说道。

    女童咬着手指,显然不太明白妈妈话中的意思,转而用手一指:“妈妈,那位黑脸的叔叔在干什么?”

    今天植物园里游人不多。不过,这棵木棉树下的游客却不少。不过,除了这对母女外都在照相,只有一人例外。

    那人十七、八岁年纪、个子中等、平头碎发,浓眉大眼,最惹人的就是一身黝黑的皮肤。尽管和非洲黑人的肤色还差的远,但在不多的几名游客中还是分外的扎眼。他上身穿着件绿色的保暖衬衫,下面着一条黑色的绸缎裤子,就是那种随着如今健身潮兴起老头老太们都爱穿的练功服。

    植物园里的游人不多。

    周鞍迈着轻松的步伐直奔月湖。

    一星期来,周鞍每天早晨九点进入植物园,晚上七点离开。其中有两天下雨,他也不曾中断。

    十九岁的周鞍不是植物学家,甚至对于植物园里绝大多数的物种叫不出名字,更谈不上喜爱了。他如此频繁的出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取树魂。

    树也有魂吗?作为一个修真者,周鞍的心里有毫不犹豫的答案。

    周鞍本名周晓菘。四岁那年,他一不小心从楼梯上滚了下去。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之后,除了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长约一厘米的疤痕之外,他的脑子里多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东西。以至于,在那一个月中,他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做梦,各种稀奇古怪的梦,在梦中,他叫周鞍,不过更多的人称呼他为雷罚天尊。梦中,他呼风唤雨,腾云驾雾,无所不能。

    小孩子做梦,大人们不以为然。他的父亲周长庆认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从此禁止他看那些神化剧。

    小孩的时间总是多的无聊,无聊的晓菘懵懵懂懂的就按照梦里的记忆踏上了修真之路。随着时间的推移,功力的渐深,他脑中的记忆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他也终于大致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他的前世名叫周鞍,乃是神界的雷罚天尊,而他的师傅则是三界之主。

    十多年过去了,虽然前世的记忆恢复的越来越多,但仍然有许多记忆没有恢复,以至于脑海中绝大多数的记忆都成为孤立的片段。其中身为天尊的他为什么会转世重生,就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的问题。

    而最让他恐惧的是他的脑海中总是出现一段话:“那好,周鞍,我也不惩罚太重。从现在起我便剥夺你天尊之位,破去你所有修为,让你重新转世,你是人是动物,你是何成就?便看你的运气了。”

    他不知道说话的人是谁?只是每当脑海中浮现出这段话的时候,脑海中就一片空白,然后就是情不自禁的发自心灵的战栗。

    十六岁领身份证的时候,周晓菘执意将名字改为周鞍。

    …………

    在周鞍的记忆里人有魂,树亦有魂。

    记忆虽然破碎,但周鞍还是整理出了许多东西。有了自己的理解。例如:所谓修真就是通过修炼使自身不断变强,最终超越生死的法门。而修真又可可简单的分为道与术。所谓道就是让自身变强的法门,所谓术则是将自身的强大施展出来对抗外敌乃至生死的手段。术不可缺少,但最根本的还是道。

    而这修真之道又分为两者,一为灵力,二为魂力也称灵识或灵魂之力。修真者变强的过程实际就是不断提高体内灵力和魂力的过程。

    提高体内灵力的办法就是吸收体外的灵力转化为自身的灵力。当然除了直接吸收空气中的灵气外也有一些取巧的办法,例如说服用灵丹或者直接吞食仙花灵草,又或者炼化其他修真者元婴金丹。

    而魂力的提高则更加艰难。对于绝大多数的修真者乃至仙、神们来说几乎都没有提高魂力的法门。一般成仙之前的修真者要经历后天、先天、金丹、元婴、洞虚、空冥、渡劫、大成八个阶段。而每提升一个阶段,除了灵力的不同外,最重要的是灵魂境界的完全不同。

    除了可遇不可求的顿悟外,(实际上就是因为某个突发事件的刺激使得灵魂之力突飞猛进),对于一般的修真者来说,只能通过时间来慢慢熬了。因为一般来说随着灵力的不断提高。魂力也会得到缓慢的提高。好在修真者来说,他们比普通人拥有的最多的就是时间。

    但是在周鞍破碎的记忆中,魂力也是可以吸收的。只是不知怎的这些日子来他的那些原本零碎的记忆似乎日益的完整起来,虽然还是有很多地方断断续续的,但是很多整理后的知识慢慢的开始系统化立刻,尤其是那些关于修真的东西。

    ………………

    这是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阳光照得远山苍翠欲滴。已经过去多天,绵绵春雨却一直下个不停,莽山上多出一条银带似的小溪,在那阳光下闪闪生辉,乍看起来,好像已经到了夏天一般。周荣兴把汽车转入山坳,眼前豁然开朗,一大片草地在前面展呈。车道两旁,杂树野草茁出了嫩芽,清新可喜,小香菊被车子带起的微风吹得纷纷点头。周荣兴眯起了眼睛,望向那山间的小银带,山下那幢白色的漂亮的小洋房,便是他此次来的目的地了。

    那房子,周荣兴几乎每个月前都要来一次,它是典型的乡间别墅,远离城市繁嚣,里面的装潢布置得也是相当的精致,和那些电影里面看见的西洋富人们的别墅也差不了多少。周荣兴每每置身其中,就会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但即使这样,周荣兴还是想不透谭小培何以会放弃市区那华丽的大洋房,搬到这个偏僻的乡间来。

    谭小培就是那栋小洋房的女主人,也就是周荣兴的密友。她的前夫白长江,是海城云兴商行的总裁。三年前,周荣兴还在白长江的手下做过事,因此而结识了美艳动人的白太太谭小培,并且两人之间产生了绮丽的火花,写下了至今仍然让他无法忘怀的浪漫的一夜又一夜。现如今周荣兴虽然已自立门户,跟朋友合股开了家小型塑料厂,经济也已经相当的充裕,要说续娶一位合乎理想的妻子并不困难,可是,他直至目前尚是王老五一名,表面上是因为他的儿子周鞍的缘故,可实际上已经十九岁的儿子对于此事并没有任何微词。真正的原因还是为了他与谭小培这段难舍难分的缘故。

    在距白家那小洋三十米开外的小碎石子砌成的那条私家路边上,竖立着一块绿漆的木牌,上刻着红色的“静园”两字。这个偏僻的地方平日里少有人来,就是动物除了迷途的原因之外大概也只有一些不大的鸟类如麻雀经常到此间光顾了。但事实上,如今就在那栋小洋房子的后面,此刻正潺潺流着那道因这段时间多雨的天气而忽然多出来的那条奔腾的小溪下流,源头正与山上的银带相接,倒不是名不符实了。

    周荣兴的车子开始放慢了速度,徐徐向前。冷不防前面一丛褐色的小树后,窜出一头凶狠异常的大狗出来。那狗通体雪白,高大魁梧身长超过一米五,差不多有半人高。看上去是狗与狼的混种,咧开嘴露出的那两排白森森的利牙,更是让周荣兴望而生畏。大狗忽然窜至路中,挡住了周荣兴车子继续向前的去路。

    周荣兴连忙紧急刹车,还好他的车速本就不快,再加上因为目标快到,这里的路又不宽,所以他已经开始减速了。他瞪着那凶猛的狼狗,只见它忽然抬起两前腿,猛然直接站立起来,然后向前一扑,两只巨大前爪就直接搭在了车头上,之后那狼狗就对着周荣兴张牙露齿,发出“嗷嗷”的吼声。它凶恶的样子吓倒了他,甚至忘记了去按响喇叭。

 外卷之白杨

    外卷之白杨

    第一章今夜有暴风雨

    微风抚摸着酷热的城市,给这个巨大的灰色丛林带来些许凉意,无数忙碌的人们却无暇停下匆匆的脚步来享受老天的恩赐。

    这里是海城,一个离大海还有上百公里的地方。几十万人挤在这个干燥而拥挤的城市里,改变着命运的同时也被命运改变。

    在城市的中央广场上矗立着一匹奔马雕像,据说这象征着对力量和对自由不屈的追求。

    中央广场的西侧地道下面是一溜的二手店。

    二十年前这里是海城最大的防空洞,十年前这里被改造成地下商城,如今这里是海城最大的旧货淘换市场。

    地道里百分之九十的店铺都经营着旧货,小到书籍、光碟,大到电器、首饰,销售的同时也收购。听说这里还有几家店铺暗地里还做着二手房和二手车的生意。因此基本上一般的百货只要想买或者想卖,都能在这里找到去处。唯一的遗憾就是这里的东西都是二手货。

    尽管无论昼夜只要是营业时间基本上每家店铺都开着灯,但地道里还是显得有些昏暗。

    因为并非周末,又正值午后,地道里顾客并不多。虽然如此,因为天气酷热,地道里仍然洋溢着各种味道的汗臭,始终挥之不去。各家店铺的店员们此时大多已经吃过了中饭,坐在那里十个有九个昏昏欲睡。

    地道入口处,一个少年顺着阶梯缓步而下。十七、八岁年纪、个子中等、平头碎发,浓眉大眼,最惹眼的就是一身黝黑的皮肤。尽管和黑人的肤色还差的远,但在不多的顾客中还是分外的扎眼。他上身穿着件灰色的T恤,下面着一条黑色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绿色的人字拖。无论衣裤一看就是那种杂牌的劣质衣料,脚上的人字拖更是市面上最便宜的三块钱一双的那种。

    尽管这里是旧货市场,但是对于这样一位少年,大多数店铺的店员扫过一眼之后,继续他们的周公大梦。

    少年踩着碎步,一边走着一边小心的张望着。那犹犹豫豫地样子,充分诠释了什么是未经过世面的雏。

    少年在一家店前停下了脚步。转身,伸出手指从地道口的店铺开始依次点了一遍。小声地自言自语道:“第九家,没错,是这里了。”

    说完,抬腿迈进了小店。

    这家店很小,店里大约只有五、六平方。几台热水器、电风扇、电饭锅几乎将整个店堆满了。

    少年很小心的才在没有任何碰撞的情况下站到了柜台前,柜台后唯一的店员兼老板、脖子上披着条唐毛巾、身体干矮瘦小的中年男人睁开朦胧的双眼打量了少年一眼,用着有气无力的声音招呼:“欢迎光临。”

    少年张了张嘴,似乎有些紧张欲言又止,将话含在嘴中,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小家伙,你要卖什么,或是买什么呢?”来到旧货市场,当然不是打算收购旧货,就是要卖掉手上的某样物品,

    “我不买,也不卖。”少年低着头,声音很小:“我想参加今天晚上的比赛。”少年结结巴巴好容易说出了他的目的,这才把头抬了起来,只是目光中有些羞涩、悲哀和淡淡的伤感,面对店老板的注视,他迅速将目光移开。

    老板明显愣了一下,他那朦胧而又混浊的目光仿佛一下亮了起来,犀利的让少年重新将头低了下去。

    “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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