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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21部分

小说: 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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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就是对文筝说的,说完他就转身进办公室了。

    沈驰笑着摇头:“哈哈,他就是爱耍酷,可我闻到一股酸味啊,我敢肯定他现在很想掐我的脖子。”

    文筝当然不明白沈驰为什么会这么说了,她不知道那天在酒馆,沈驰是看着翁杭之将她带走的。

    几分钟后,翁杭之是等到了他的柠檬茶,但送茶进来的不是文筝,是程烨。

    这一整天,文筝都没在翁杭之面前晃悠,他中午因为忙着看资料而叫的外卖,也是程烨送进去的,平时都是文筝。

    不但如此,在家的时候,文筝也会在他面前晃悠了,只要他在客厅,她就会去阳台……

    一天是这样,两天是这样,翁杭之总算察觉到一个情况——文筝是在有意躲着他?



58:临走之前

    “女人,真是麻烦的动物。”翁杭之心里这么想,但嘴上绝不会去问文筝。

    表面的平静,谁又知道文筝内心的挣扎呢?

    对于那晚她喝醉的事,她后来也想起了很多片段,可也因为这样而感觉更加难以面对他,太尴尬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文筝在刻意压制着自己,怕的就是会忍不住对这个高不可攀的男人动心,所以要保持距离。

    若不是因为她收了郭丽雅父亲的订金,答应留在事务所里打探消息,她可能已经辞职走人了。

    一晃又到周末星期五,算算日子,这是翁杭之限定她一个星期之内搬家的最后期限了。

    今天,文筝就得搬走。

    文筝的随身物品不多,就一个行李箱装着,收拾起来也很方便。

    一大早,文筝就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箱子,然后跟往常一样,吃着熬的绿豆粥当早餐。

    翁杭之一走出卧室就看到客厅里放着的箱子,那是文筝的。

    这男人不由得微微一愣,可很快就恢复常态,漫不经心的样子,不闻不问的,像是已经不记得文筝今天要搬走了。

    这几天两人的相处方式变得怪怪的,谁都没主动跟对方说话,可分明又能感觉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异样。

    文筝今天的心情特别复杂,一边吃着皱啃着馒头,一边望着翁杭之的身影出神……他穿居家服真好看,少了几分冷硬,多了几分儒雅的气息,走起路来就像行云流水般潇洒。

    他是站在云端的男人,是众人心目中完美的男神,而她竟然能有段时间与他住在同个屋檐下,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妙的经历,难道她还要奢望有什么奇迹发生么?

    回想两人第一次见面,她用自拍神器打了他,第二次见面,他闯进浴室,她被看个彻底……两人就像是上辈子欠了谁似的,总是会有激烈的碰撞,可是,不可否认,在这接近一个月的相处中,她看到了他的另外一面。

    那就是在她差点被廖昌侵犯的时候,他像天神一样降临,从那一秒开始,她的心就被投下了波影。

    再后来,他在法庭上揭穿假廖昌的把戏,在她心里,他的形象更是变得很高大,朦朦胧胧中,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当她习惯了跟这个高冷的男人相处,习惯了视线里有他的存在,习惯了睡在他家客厅的沙发,她却要离开了……

    文筝失神之际,嘴里的馒头都忘记了嚼,脑海里浮现出的画面是那晚她喝醉之后……在他怀里哭泣时,那种温暖,是昙花一现的美,是不可追寻的海市蜃楼。

    翁杭之不是不知道文筝那双眼睛有多灼热,只是他的骄傲不允许他收回曾说过的话,可莫名的这心里还是有几分怪怪的情绪,不想去追究那是为什么,他提前出门了,省得看见她提着箱子离开的情景。

    关门声响起,将文筝从失神中拉回来,更是感觉苦涩……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走掉了吗?

    他不在的时候,她眼底的不舍,才会真实流露出来。仔细看着这个地方,每个角落里都有他的气息,刺激着她的鼻子在发酸。

    文筝是打算离开之后回到侦探社住,现在债务还清了,郭丽雅的父亲也说服了儿子不再会去侦探社闹事,她总算不至于流落街头。

    冷清的空气里发酵着沉闷压抑的因子,文筝的心情一时间也难以舒缓,堵得发慌,感觉就像是心里被挖走一块什么东西。

    手机铃声响起,是翁锦良打来的。

    文筝礼貌地接电话,可很快愣住了……原来是翁锦良告诉文筝,邀请她今晚参加一个聚。

    文筝有点纳闷儿,豪门的聚会,想起来是那么遥远不着边际的事,她去做什么?可当她想要婉拒时,翁锦良却很笃定地叫她一定要去,晚上七点,在龙京大酒店顶楼宴会厅。

    文筝这心里很不是滋味,她知道翁叔叔为人很好,所以更不好意思开口说她要搬走了,不想让翁叔叔失望,以后他会知道的,今天晚上的聚会就当是跟翁叔叔道别了。



59:文筝的女儿

    不一会儿又接到程烨的电话,告诉文筝,老板说的,她今天想什么时候去事务所都可以,如果太忙也可以休假一天。

    老板?哪个老板说的?是翁杭之还是沈驰?文筝没问,可她不会真的休假一天不去,只是今天既然是个特别的日子,她想再临走前为翁杭之再做点什么。

    翁杭之这人,在某方面是有洁癖和强迫症的,这一点,文筝刚来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但翁杭之吩咐过,他的房间自己会整理,让文筝只需要打扫屋子的其他地方,就是别管他的房间。

    可今天都要走了,文筝是发自内心地想最后再为他做点什么。

    他早上走的时候还没整理卧室,现在看起来有点乱,特别是书架。

    翁杭之是个书迷,不仅在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在他卧室里也有一排书架。

    他的书架向来很整齐,可今天有点异常,在第二排的位置,有一本红色的书没有放好,是横着放在书架的空位。

    文筝一边整理被单一边在想,这书难道是他昨晚看了之后没放好的?

    他有一点强迫症,如果下班回来看着书没放好,看着会别扭吧?

    文筝是想在临走前为翁杭之把房间整理好,算是对他表达感激的方式吧。

    这书……文筝刚拿起来,却不由得一愣……原来这不是书,而是一本相册?

    文筝呆住了,明亮的大眼睛里露出好奇的神色,但还是没有立刻将相册打开。

    她可以看吗?不太好吧?

    可是这相册就像是有股魔力在蛊惑着文筝,仿佛有莫名的东西在召唤她打开。

    说不上来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文筝的手,不听使唤地翻开了这红色的相册。

    照片还不少,第一张是翁锦良年轻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人,背景是大红喜字。

    嗯?这是翁杭之的母亲吗?

    果然这一家子的基因好强大,翁锦良和妻子年轻时就是一对金童玉女,难怪能生下翁杭之这样颜值爆表的男神了。

    文筝脸上不知不觉浮现出微笑,可就在她看到一张小孩子的照片时,她的表情瞬间凝固,双眸中写满了错愕与震惊。

    这……这难道是翁杭之小时候的照片吗?为什么那么像另一个小孩?

    文筝的手在发抖,脸色煞白,呼吸都变得不稳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相册是翁杭之的,她一定会以为照片上的小孩是她的小公主!

    “怎么会这样……晴晴宝贝,怎么会跟翁杭之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文筝惊悚了,赶紧地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照片,拿出来跟翁杭之的一对比……

    天啊,这真的是两个人吗?分明就是一个人穿着不同的衣服吧?一个穿蓝,一个穿绿。

    照片是文筝的,上个周末她才给某个小孩子拍了之后放在钱包里的,可现在谁来告诉她怎么回事?

    照片上穿蓝色衣服的孩子是翁杭之,穿绿色衣服的小孩,那是文筝最大的秘密……那是,那是她的女儿!【故事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高。潮,亲们请继续看下去吧,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只会越来越精彩!】



60:她的秘密

    此时此刻,文筝脑子里乱哄哄的,无法思考,只剩下一团浆糊。

    好半晌,文筝才像是扔掉一个烫手的山芋似的,将相册放回原处,急匆匆地出了卧室,去冰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半瓶,这才算是稍微冷静下来。

    “不不不……这只是巧合而已,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又不是没有,这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再说了,我家的宝贝,她不需要父亲,她只需要有我这个母亲就够了……”文筝嘴里不停念叨,一边一边地催眠自己。

    但是,思想意识是不受控制的,文筝这才刚安慰安慰慌乱的心,脑海里就浮现出了一幅久远的画面,那是她记忆深处不为人知的秘密——五年前,她才18岁,刚上医科大,那一年的某天所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她人生的轨迹和方向!

    记得那时的她,天真烂漫,涉世不深,是个纯纯的萌妹子,脸皮还特别的薄,某个周末,经不住同学一再的邀请,她跟几个女生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聚会。是医科大和法学院两个高等学府之间的友情聚会,在龙京大酒店的宴会厅举行的。

    那时的盛况,堪称校园佳话,当晚出席的学生都玩得很尽兴,气氛那是和谐又热烈,发生在明处暗处的火花,不计其数,不知留下了多少痴男怨女的青春故事。

    故事或许是美好的,但一不小心也会有意外。比如文筝,那晚她因为向学长表白失败了,心情难过,喝醉了,酒里还被人“加料”,之后被两个男同学被人扶着进了休息室,正当她差点被欺辱的时候,一个男人闯进了休息室,怒斥着赶走那两个无耻的男同学。

    文筝当时背对着门口,来没来得及看清楚“英雄”是谁,突然一下停电了,只剩下窗外一点月光,她只能看到对方模糊的轮廓。

    文筝很感激这个仗义救美的英雄,可她的身体已经被药物控制了,不由自主地抱着他,在小小的休息室里,朦胧月光下,如恋人一样紧紧依偎,她青涩的吻落在他的嘴唇和脸上……

    他本来也是喝了不少,人家也是个正常男人,偏偏遇上一个烈火焚身的女孩子,这比天雷勾地火还要热烈,一发不可收拾,两人便发生了一个美丽的意外。

    当晚这里都没来电,这不知名的男人和文筝,在事后都稍有清醒,默契地不愿看到知道对方究竟是谁,甚至不想用手机电筒照一下看看对方长什么样。

    但这男人并没有将文筝丢在休息室,他和她手牵手,从顶楼走到了1楼,在楼梯口,彼此道别。

    两人都想要忘记那晚的事,所以更不可能会留下联系方式,都只是将这段邂逅当成是美好的秘密珍藏。

    但更意外的还在后边。文筝三个月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那时,对她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可由于发现得有点迟,经过医生检查之后,被告知不适合立刻做流。产,她有两个选择,一是等到月份大点去做引。产,另一个选择就是生下孩子。

    那是文筝最痛苦最无助的日子,她不敢告诉父亲,打算再过两三个月去做引产,可是,她却慢慢对肚子里的小生命有了感情,直到做引产那天,她最终从手术室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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