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

第57部分

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第57部分

小说: 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站起身,看看跪在地上的李氏兄弟,他们那带带着少年的童真的眼睛是那么纯。我叹口气,摇摇头,眼前现了呼衍昴的影子,怪不得他叫呼衍昴,还“不错”什么啊,我当时虽觉怪异,却没想到这上面。
  我对李氏兄弟道:“你们起来吧。李陵不是你李家地耻辱,我是大汉的耻辱。不是李陵对不起大汉,而是大汉对不起李陵。或许你们一时不能理解这句话,但我希望你们以后能明白。”
  我在帐中转了个圈,想,若是早知道呼衍昴是李氏之后,我就在白天安排一场比武,让李氏兄弟对呼衍昴,看他是个什么表现,能否心念故国。不过此时再说已是晚了,明日刘豹离开,我总不能现拦。当下我提起笔来,在细绢上写下了适才的四句话,吹干了,卷起来,对李氏兄弟道:“你们两个,现在去一趟驿馆,我给刘豹诸人每人一件蜀锦披风,你们要分别亲手交到他们属下的手中。这细绢,必须与披风一齐交到呼衍昴之手。”
  李氏兄弟应诺。
  李氏兄弟走后,我轻抚着那顶头盔。它的制作并不精美,式样古拙,顶上甚至还嵌了几片人头骨,别有种蛮荒的苍凉与大气。我知道高祖刘邦曾赠给匈奴单于一身精美的衣甲,头盔,护胸等地方都是由黄金白银打造地。但他们,却以此盔为传家之宝,这实在是一个难以征服的民族啊。
  而更加难缠的,是他们曾经拥有着比大汉还要宽广的胸怀。那么,我呢?
  结交南匈奴,其实我更看重地是他们的声望,他们现在合族不过数万人,即使在并州,也很难有什么大的动作。而我军在短期内,将以防守和稳固为主,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征战,南匈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悄悄埋下的一颗棋子而矣。日后它的开花,还是在草原上,对抗新兴的鲜卑人。
  匈奴人走了,呼衍昴并没有什么表示,反倒是李氏兄弟有些失落,一个世世代代的“仇敌”,被我轻轻几句话得又变回了亲人。若那人叫做李昴的话,从名字上看,正是他们的族兄,这种变化,让李氏兄弟有些难以承受。
  准备离开渭南地时候,赵云又打了个胜仗。魏军出一支千人队悄出潼关,结果被埋伏了个正着,一顿乱箭射得死伤了大半。此战我军并没有出动大队人马,而防守的正是先生手下的虎步营。虎步营是季汉唯一可与白耳精兵相提并论的一支队伍。此战中他们只有不足一百人,但使用的却是诸葛神弩,故自己一人没伤,却使敌军大败。诸葛弩制作本为不易,先生又根据不同用途设计了大小两个型号。我用于防身的就是小型的,适于近战,却不能及远,而大型的却没有这个缺限,只是箭身制作颇为不易,就算是一根箭杆上的毛刺打魔不均,都会影响整个弩机的使用,所以很难大规模的装备和使用。但小试牛刀,效果还是极为明显的。
  潼关在东汉以前还没设关城,到东汉时,曹操为预防关西兵乱,才于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始设潼关,并同时废充函谷关。据《通靠》载:“自渑池西入关有两路,南路由回阪,自汉以前皆由之。曹公恶路险,更开北路为大路。”建安时改山路于河滨。当路设关,始有潼关。潼关以水得名。《水经注》载:“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潼浪汹汹,故取潼关关名,又称冲关。这里南有秦岭屏障,北有黄河天堑,东有年头原踞高临下,中有禁沟、原望沟、满洛川等横断东西的天然防线,势成“关门扼九州,飞鸟不能逾”。
  正是由于潼关之险,我军一直没有硬攻,而是在潼关之西设了很多探哨,曹军不出,两边相安无事,曹军一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在这种地形上,骑兵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以善走山路,精于箭术著称的季汉军队就占了不少便宜。当然,潼关里的郭淮也不是好惹的,他就亲自出马,于夜间连拔过我军十余处探哨。后来我军每哨皆设明哨一处,暗哨一处,同时以流星火炮兵传递消息,使曹军无法进攻。总而言之,在魏汉两军没有出动大部队的情况下,赵云、庞德与张既、郭淮在对峙中互有胜负,谁也奈何不了谁。
  渡河北上,我们前往临晋。左冯翊领十三县,分别是高陵、池阳、万年、重泉、临晋、颌阳、夏阳、频阳、粟邑、衙县、殳栩、云阳。高陵是左冯翊的治所,但临晋却是前线,地理位置重要的多。隔着蒲津渡与并州、司州相望。蜀中大将吴班、冯习和降将五平就在这里。虽说这三个人论份量似乎比不上赵云与庞德的组合,但却胜在稳重可靠。冯习长于水战,王平长于陆战,守护黄河几处渡口,保护长安的安全,应该还是没问题的。算起来,吴班是吴懿的族兄,也应该是我的舅舅,他为主将,不能说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不过他的性情比较温和,如同他那个皇后妹妹一样,而且能够发挥手下的长处,不争功不妒忌贤,使冯习和王平的能力可以充分发挥出来。外戚作到这样,也算是一个难得的了。
  距离临晋还有百余里的时候,下起大雨来。北国的早春,一般极少有雨的,但这次的雨却不但大,而且疾。我们一行人无处可避,淋了足有半个时辰,虽然护卫们用自己的斗蓬架在我的头上给我挡雨,但我全身依然湿透,北风一吹,觉得眼前发黑,手脚冰凉,气急声粗,头晕脑涨,才一起身,便摔倒在地。
  众侍卫慌了,黑塞用手在我额上一探:“呀!少主发烧了!”
  我却已是说不出话来。 
 
 
 
  
第七十四章 黄河九曲
 
  护卫们不通医道,慌了手脚,一面急急派人去临晋报信,一面将我重重裹起,向最近的一个村落奔去。进村,直接敲响第一家的院门。这家的宅院比较大,从前应该是个 实的人家,不过现在看来人口也并不多。老妇人花白头发,五十多岁,见到我们吓了一大跳,把门插好不肯放我们进来。
  我此时略好一些,吃力的摇头道:“算了,我们再换一家吧。”
  黑塞不说话,一膀子把半边门撞了下来,不顾我的怒骂,抱我便进了屋中,盖上被子,安置下来,让侍卫们烧水,安排人去抓药,接着自己走到门外,向吓得发抖的老妇人叩头便拜:“老妈妈,对不住,但我家主人生病,不能不进赤。”他把一锭银子交到老妇人手中:“这点钱给您补贴家用,算是我们打扰之费”。
  但本是南蛮,说话不清,而且硬硬的,好话也似在打架一样。老妇人也不知听懂没有,只是怕得发抖。
  黑塞自己转身来到开井当院,一把将身上的布衣撕下,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对李氏兄弟喝道:“黑塞私入民宅,犯下大过,行刑!”
  李氏兄弟看看我,我摇摇头:“他算是一心为主,行鞭刑吧,二十下。”按季汉律,其实他的刑最严可以杀头,最轻也该四十军棒的。
  李高挥动鞭子,一鞭下去,黑塞背上血花飞溅。
  老妇人吓得惊叫一声,藏到屋里,和另一个女人挤到一起。二十鞭打完,黑塞虽然硬朗,也痛的满头大汗。
  此时其他护卫们忙着抱柴生火。烧水做饭。已完全是喧宾夺主。
  普法在老妇人的厢房外进行解说,也不知这和尚说了些什么,反正让那老妇人安下心来,并且带着一个女子主动来照料我了。我想说句什么,可是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外面开色已晦暗了。
  屋中升起了火,水在大锅里咕嘟嘟的翻着花。由于阴雨。烟囱的烟雾不向上升,反朝下降,在院子里越积越多,飘不动了似的悄悄扯起厚实而柔软的帷幕。
  火炕暖和起来。热气隔着被窝向上冒,背心被焐得暖暖地。四肢百骇无不熨贴舒适。我看看身边正正给我熬姜汤的老妇人,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住,老妈妈,吓到你了。”
  老妇人说道:“哪里,你是长安城的贵人,请都请不到的。是我多心。也没听清这位军爷的话,把你们当成河匪了。”
  “河匪,这一带河匪很厉害么?”我不由皱下眉头。
  “是呀,可厉害了。前几天,才把邻庄的李员外家抢了。今天我儿子出门时说,让我把门户管紧,这些开河匪闹得厉害,让我多加小心呢。”
  吴班这三个人是怎么闹的。这里地河匪他们知道不知道?我不由有些不悦。
  “不知您家中都有些什么人呢?”
  “唉,你大约也能看出来,原来这家人口不少,可是董卓造乱,一家人百十口死走逃亡,没剩多少,前几年 胡叛乱,又杀了不少,现在就剩我们娘儿三个了。我家姓郭,儿子名献,自云阳。”
  郭氏,在雍州也算得是大户了,怪不得他儿子还有名有字的。
  老妇人还在说道:“您一定是哪位将军家的公子吧,出门带着这么多人,凶神恶煞的,一开始把我吓着了,可是刚才那个小孩,为什么打那个大胡子啊?开呐,打得血嘶呼啦地。”
  “是因为你不开门,我要他离开,但他却抱着我硬抢进来,犯了军规,自然该打。”
  “什么?是因为这个啊!你这个孩子,生了病,他是为了救他才进来的,救人如救火,老妇人虽是乡下女子,也听说过事急从权地道理,你怎么不拦着点儿?也怪我,只顾害怕了,没听清那个大胡子的话,要知道是为这个,我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白挨这顿打呦。”她一面唠唠叨叨的说话,一面向里屋走去,早就没了初时的害怕,不到会儿,她拿出一个小瓶儿,从里面挑出棍伤药给黑塞上。
  黑塞红着脸,用硬硬的汉话道:“不用,不用的,这点伤,不用地。”
  老妇人却不管那个,硬给他把后背的衣服撩起,上好了棒伤药。
  一时姜汤熬好,那个年轻女子却甚是害羞,她端着姜汤碗,不好意思送到我身边来。此时护卫们只顾看着他们头领黑塞那窘迫的样子,一时也没顾上我这里。我笑道:“我自己来吧。”才要起身,却一阵头晕。
  那女子已是扶住了我,道:“别动,我来喂你吧。”说着,把枕头倚在我脑后,用小匙舀起姜汤,轻声轻声吹一吹,喂到我地口中。离得近了,阵阵处子的幽香袭人而来。我不由心中一荡。说起来,我自幼离开孙尚香之后,就一直没有女子过接近过,就算是侍女也少近,白天晚上,只是与姜维等几个伴读在一起滚。至于后来军旅生涯,在军营中多,在宫殿中少,就算是宫中,也是白天晚上的谈公事,看公文,没有与女子接近过,就算接近,也从没感觉与男子在一起有什么分别。此时年纪已到,情窦已开,突然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不由也是面红耳赤,心跳加快,一边喝着汤,一边偷眼看那女子。
  她不过十六七岁年纪,长得不算很美,或者我身边的很多侍女也比她漂亮的多。但她眸子里羞怯中带着一股宁定,一种温情。由于有些害羞,或许是汤中地热气吁的,她的脸色红扑扑的,竟是微微带了汗意。
  这种感觉,这种氛围,这种身体不适的虚弱情况下,却让有一种很安定,很舒适的感觉。很想这一刻能停下来,很想就在这种温馨里过一辈子,这个想法让我很吃惊。我还没有与星彩成亲,怎么可对其她女子有这种非份之想。
  不,或者这不是单纯地非份之想,我不是喜欢这个女子,而是喜欢这一刻的温馨与宁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