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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晋书-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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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觞,御食,司徒奉羹,大司农奉饭,奏食举之乐。百官受赐,宴飨,大作乐,

如元正之仪。魏晋则冬至日受方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其仪亚于献岁之旦。

古者帝王莫不巡狩。魏文帝值天下三分,方隅多事,皇舆亟动,役无宁岁,

盖应时之务,非旧章也。明帝凡三东巡狩,所过存问高年,恤疾苦,或赐谷帛,

有古巡幸之风焉。齐王正始元年,巡洛阳县,赐高年力田各有差。

及武帝泰始四年,诏刺史二千石长吏曰:“古之王者,以岁时巡狩方岳,其

次则二伯述职,不然则行人顺省。故虽幽遐侧微,心无壅隔,下情上通,上指远

谕,至于鳏寡,罔不得所,用垂风遗烈,休声犹存。朕在位累载,如临深川,夙

兴夕惕,明发不寝,坐而待旦,思四方水旱灾眚,为之怛然。勤躬约己,欲令事

事当宜。常恐众吏用情,诚心未著,万机兼猥,虑有不周,政刑失谬,而弗获备

览。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惟岁之不易,未遑卜征巡省之事,下之未乂,其何以

恤之。今使使持节侍中副给事黄门侍郎衔命四出,周行天下,亲见刺史二千石长

吏,申谕朕心,访求得失损益诸宜,观省政教,问人间患苦。周典有之曰:‘其

万姓之利害为一书,其礼俗政事刑禁之逆顺为一书,其暴乱作慝犯令为一书,其

札丧凶荒厄贫为一书,其康乐和亲安平为一书,每国辨异之,以返命于王。’旧

章前训,今率由之。还具条奏,俾朕昭然鉴于幽远,若亲行焉。大夫君子,其各

悉乃心,敬乃事,嘉言令图,苦言至戒,与使者尽之,无所隐讳。方将虑心以俟,

其勉哉勖之,称朕意焉。”

新礼,巡狩方岳,柴望告设壝宫如礼。诸侯之觐者,宾及执贽皆如朝仪,而

不建旗。挚虞以为:“觐礼,诸侯觐天子,各建其旗。旗章所以殊爵命,示等威。

《诗》称‘君子至止,言观其旗’。宜定新礼,建旗如旧礼。”诏可其议。然终

晋代,其礼不行。

封禅之说,经典无闻。礼有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而凤皇

降,龟龙格。天子所以巡狩,至于方岳,燔柴祭天,以告其成功,事似而非也。

谶纬诸说皆云,王者封泰山,禅梁甫,易姓纪号。秦汉行其典,前史各陈其制矣。

魏文帝黄初中,护军蒋济奏曰:“夫帝王大礼,巡狩为先;昭祖扬祢,封禅

为首。是以自古革命受符,未有不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之名,纪天人之际者

也。故司马相如谓有文以来,七十二君,或顺所繇于前,谨遗教于后。太史公曰,

主上有圣明而不宣布,有司之过也。然则元功懿德,不刊梁山之石,无以显帝王

之功,示兆庶不朽之观也。语曰,‘当君而叹尧舜之美,譬犹人子对厥所生而誉

他人之父’。今大魏承百王之弊乱,拯流遁之艰厄,接千载之衰绪,继百代之废

业。始自武文,至于圣躬,所以参成天地之道,纲维人神之化。上天报应,嘉瑞

显祥,以比往古,无所取喻。至于历世迄今,未废大礼。虽志在扫尽残盗,荡涤

余秽,未遑斯事。若尔,三苗屈强于江海,大舜当废东巡之仪;徐夷跳梁于淮泗,

周成当止岱岳之礼。且去岁破吴虏于江汉,今兹屠蜀贼于陇右,其震荡内溃,在

不复淹,无累于封禅之事也。此仪久废,非仓卒所定。宜下公卿,广撰其礼,卜

年考时,昭告上帝,以副天下之望。臣待罪军旅,不胜大愿,冒死以闻。”诏曰:

“闻蒋济斯言,使吾汗出流足。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耳。故太史公曰,

虽有受命之君,而功有不洽,是以中间旷远者千有馀年,近者数百载,其仪阙不

可得记。吾何德之修,敢庶兹乎!济岂谓世无管仲,以吾有桓公登泰山之志乎!

吾不欺天也。济之所言,华则华矣,非助我者也。公卿侍中尚书常侍省之而已,

勿复有所议,亦不须答诏也。”天子虽距济议,而实使高堂隆草封禅之仪,以天

下未一,不欲便行大礼,会隆卒,不复行之。

及武帝平吴,混一区宇,太康元年九月庚寅,尚书令卫瓘、尚书左仆射山涛、

右仆射魏舒、尚书刘寔、司空张华等奏曰:“臣闻肇自生灵,则有后辟,年载之

数,莫之能纪。立德济世,挥扬仁风,以登封泰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

十有四焉。沈沦寂寞,曾无遗声者,不可胜记。大晋之德,始自重黎,实佐颛顼,

至于夏商,世序天地。其在于周,不失其绪。金德将升,世济明圣,外平蜀汉,

海内归心,武功之盛,实由文德。至于陛下,受命践阼,弘建大业,群生仰流。

惟独江湖沅湘之表,凶桀负固,历代不宾。神谋独断,命将出讨,兵威暂加,数

旬荡定。羁其鲸鲵,赦其罪逆,云覆雨施,八方来同,声教所被,达于四极。虽

黄轩遐征,大禹远略,周之奕世,何以尚今!若夫玄石素文,底号前载,象以数

表,言以事告,虽古《河图洛书》之徵,不是过也。宜宣大典,礼中岳,封泰山,

禅梁父,发德号,明至尊,享天休,笃黎庶,勒千载之表,播流后之声,俾百世

之下,莫不兴起。斯帝王之盛业,天人之至望也。”诏曰:“今逋寇虽殄,外则

障塞有警,内则百姓未宁,此盛德之事,所未议也。”

瓘等又奏曰:“今东渐于海,西被流沙,大漠之阴,日南北户,莫不通属,

芒芒禹迹,今实过之。天人之道已周,巍巍之功已著,宜修礼地祗,登封泰山,

致诚上帝,以答人神之愿也。乞如前奏。”诏曰:“今阴阳未和,刑政未当,百

姓未得其所,岂可以勒功告成邪!”诏不许。

瓘等又奏曰:“臣闻处帝王之位者,必有历运之期,天命之应;济兆庶之功

者,必有盛德之容,告成之典。无不可诬,有不敢让,自古道也。而明诏谦冲,

屡辞其礼,虽盛德攸在,推而未居。夫三公职典天地,实掌人物,国之大事,取

议于此。故汉氏封禅,非是官也,不在其事。臣等前奏,盖陈祖考之功,天命又

应,陛下之德,合同四海,迹古考今,宜修此礼。至于克定岁月,须五府上议,

然后奏闻。”诏曰:“虽荡清江表,皆临事者之劳,何足以告成。方望群后思隆

大化,以宁区夏,百姓获乂,与之休息。斯朕日夜之望,无所复下诸府矣。”

瓘等又奏:“臣闻唐虞三代济世弘功之君,莫不仰承天休,俯协人志,登介

丘,履梁父,未有辞焉者,盖不可让也。今陛下勋高百王,德无与二,茂绩宏规,

巍巍之业,固非臣等所能究论。而圣旨劳谦,屡自抑损,时至弗应,推美不居,

阙皇代之上仪,塞灵祗之款望,何以使大晋之典谟,同风于三五?臣等诚不敢奉

诏,请如前奏施行。”诏曰:“方当共思弘道,以康庶绩,且俟他年,无所复纷

纭也。”

王公有司又奏:“自古圣明,光宅四海,封禅名山,著于史籍,作者七十四

君矣。舜禹之有天下也,巡狩四岳,躬行其道。《易》著观俗省方,《礼》有升

中于天,《诗》颂陟其高山,皆载在方策。文王为西伯以服事殷,周公以鲁藩列

于诸侯,或享于岐山,或有事泰山,徒以圣德,犹得为其事。自是以来,功薄而

僣其义者,不可胜数。号谥不泯,以至于今。况高祖宣皇帝肇开王业,海外有截;

世宗景皇帝济以大功,辑宁区夏;太祖文皇帝受命造晋,荡定蜀汉;陛下应期龙

兴,混一六合,泽被群生,威震无外。昔汉氏失统,吴蜀鼎峙,兵兴以来,近将

百年,地险俗殊,人望绝塞。今不羁之寇,二代而平,非聪明神武,先天弗违,

孰能巍巍其有成功若兹者欤!臣等幸以千载得遭运会,亲服大化,目睹太平,至

公至美,谁与为让。宜祖述先朝,宪章古昔,勒功岱岳,登封告成,弘礼乐之制,

正三雍之典,扬名万世,以显祖宗。是以不胜大愿,敢昧死以闻。请告太常,具

礼仪复上。”诏曰:“所议诚列代之盛事也,然方今未可以尔。”便报绝之。

哀帝即位,欲尊崇章皇太妃。桓温议宜称太夫人。尚书仆射江虨议曰:

“虞舜体仁孝之性,尽事亲之礼,贵为天王,富有四海,而瞽叟无立锥之地,一

级之爵。蒸蒸之心,昊天罔极,宁当忍父卑贱,不以徽号显之,岂不以子无爵父

之道,理穷义屈,靡所厝情者哉!《春秋经》曰‘纪季姜归于京师’,《传》曰

‘父母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言子尊不加父母也。或以为子尊不

加父母,则武王何以追王太王、王季、文王乎?周之三王,德配天地,王迹之兴,

自此始也。是以武王仰寻前绪,遂奉天命,追崇祖考,明不以子尊加父母也。案

《礼》‘幼不诔长,贱不诔贵’,幼贱犹不得表彰长贵,况敢锡之以荣命邪!汉

祖感家令之言而尊太公,荀悦以为孝莫大于严父,而以子贵加之父母,家令之言

过矣。爰逮孝章,不上贾贵人以尊号,而厚其金宝币帛,非子道之不至也,盖圣

典不可逾也。当春秋时,庶子承国,其母得为夫人。不审直子命母邪,故当告于

宗祧以先君之命命之邪?窃见诏书,当临轩拜授贵人为皇太妃。今称皇帝策命命

贵人,斯则子爵母也。贵人北面拜受,斯则母臣子也。天尊地卑,名位定矣,母

贵子贱,人伦序矣。虽欲加崇贵人,而实卑之;虽显明国典,而实废之。且人主

举动,史必书之。如当载之方策,以示后世,无乃不顺乎!窃谓应告显宗之庙,

称贵人仁淑之至,宜加殊礼,以酬鞠育之惠。奉先灵之命,事不在己。妃后虽是

配君之名,然自后以下有夫人九嫔,无称妃焉。桓公谓宜进号太夫人,非不允也。

如以夫人为少,可言皇太夫人。皇,君也,君太夫人于名礼顺矣。”帝特下诏拜

皇太妃。三月丙辰,使兼太保王恬授玺绶仪服,一如太后。又诏曰:“朝臣不为

太妃敬,为合礼不?”太常江逌议:“位号不极,不应尽敬。”

孝武追崇会稽郑太妃为简文太后,诏问“当开墓不”。王珣答:“据三祖追

赠及中宗敬后,并不开墓位,更为茔域制度耳。”

褚太后临朝时,议褚裒进见之典。蔡谟、王彪之并以:“虞舜、汉高祖犹执

子道,况后乎!王者父无拜礼。”尚书八座议以为:“纯子则王道缺,纯臣则孝

道亏。谓公庭如臣,私觌则严父为允。”

汉魏故事,皇太子称臣。新礼以太子既以子为名,而又称臣,臣子兼称,于

义不通,除太子称臣之制。挚虞以为:“《孝经》‘资于事父以事君’,义兼臣

子,则不嫌称臣,宜定新礼皇太子称臣如旧。”诏从之。

太宁三年三月戊辰,明帝立皇子衍为皇太子。癸巳,诏曰:“礼无生而贵者,

故帝元子方之于士。而汉魏以来,尊崇储贰,使官属称臣,朝臣咸拜,此甚无谓。

吾昔在东宫,未及启革。今衍幼冲之年,便臣先达,将令日习所见,谓之自然,

此岂可以教之邪!主者其下公卿内外通议,使必允礼中。”尚书令卞壸议以为:

“《周礼》王后太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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