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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懒仙-第101部分

小说: 懒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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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青不知他的想法,也没有抱怨,只是淡然处之的接受。她吸收了胡雪柔的记忆。狐狸精更是天生的精明。而且这狐狸精地另一身份和职业还是商业间谍,最擅地就是捏造假身份。她接受了胡雪柔的这一切,再加她本身也是精的成妖地人物。这为自己捏造个假身份对她来说,实在不过是小菜一碟。
    她一边挑选着衣服,一边脑中转着念头,不过片刻就不费什么脑筋的轻松搞定。让方慕南不得不佩服的叹了句“术业有专攻”,人家脑子里毕竟是装着个超级间谍的经验与记忆的。
    又挑选了一阵儿。把所有衣服基本都眼过了一遍。试穿了十几身后,小青最后终于挑好选定,选了一件浅绿色地长袖T与一条裤脚微喇叭状地浅色牛仔裤。
    她与胡雪柔身材差不多,试穿过的衣服每一件都很合身,仿佛就是专门给她订做的一般。这两件换上之后,也并不例外地很是合身。松紧合贴的长裤勾勒出她一双笔直修长的**,T也是紧合贴身式的,紧紧包裹着她峰峦起伏的身体,突出着她凹凸有致的优美线条。而在这丰乳翘臀之间。更突显出她那盈盈仿佛只堪一握的一截纤腰。
    有一个形容、比喻女人腰肢纤细、柔美地词语。叫做“水蛇腰”,方慕南觉着用这个词来形容小青地纤腰那实在是再贴切、合适不过了。而且不止是合适、贴切这般简单。他觉着这词简直就是专门为小青量身而造的。不过这词用在小青身上却不能是形容、比喻了,而是真真切切、确确实实地说明、陈述。因为小青这条成精化形的青蛇本就是条水蛇,她的腰肢那自然也就是真真正正的水蛇腰,何需是什么形容、比喻。
    小青一头长发也已解开发髻披散放了下来,黑亮柔顺,长及腰间。此刻从衣着、打扮等外型上看,她已完全是一个充满时尚气息的都市女性,但如果你静下来仔细观察,却还是能够发现她身上那种古典优雅的韵味与气质。毕竟她怎么说都是一个古人,在古代生活的时间也比在现代长许多,像气质这种早已养成的东西是很难遮掩与改变的。
    不过方慕南觉着这种气质并不需遮掩,更不需改变,这是一种独特的内在美,他很喜欢。
    挑罢换好了衣服,小青又接着挑鞋。只是眼看着时间已过了四点,方慕南虽还没开口催,但她自觉地没敢再多耽误的像挑衣服那般大耗时间,眼睛在鞋架上扫了一圈,随意地选了双苹果绿的圆头半高跟漆皮鞋。高跟鞋她虽没穿过,但有胡雪柔的经验在,她也能立即适应、马上习惯。但第一次穿,她还是没敢穿太高的跟,选了半高的中跟。
    其实她也可以选没跟的平底、平跟鞋的,只是初次接触新鲜事物,总是想尝试下以前没试过的。她在古代穿惯了平底的布鞋,所以现在就想试试有跟的皮鞋。以前穿惯了裙子,现在则就想穿裤子。以前衣服多宽松式的衣袂飘飘,现在就想选贴合紧身式的。
    她虽是妖怪,但做惯了人,在人类世界生活久了,却也是不免被染上了些人爱尝鲜猎奇的心理。正是有那么句话不错,“社会就是个大染缸”,就连妖怪在人类社会生活久了,也是多多少少的难免在这大染缸中被浸染,沾染上些人的喜好、习性。
    换好了鞋,小青轻轻一挥手,将剩下的衣服、鞋子以及其它等等东西全部收到自己的储物法器内存放起来。她的储物法器是戴在右腕上的一个翡翠手镯,内里空间虽比不得方慕南得自师父陈抟那里的福寿玉佩,但比之胡雪柔的那枚储物戒指却是要大上许多。
    此时时间已差不多,方慕南见小青上下已全部换好并收拾妥当,起身伸了个懒腰。关了电视,道:“走吧!”
    “走!”小青乖巧地点头,微笑着过来温柔挽上他手臂。
    方慕南请唐诗语喝茶的地方是湖畔居茶室,这家茶室就在西湖岸边上,离他现在住地西湖附近这所房子并不远,甚至很近。但离得虽近,方慕南却并不常去。最近的一次光顾已是在大约三个月前。
    那一次。是唐诗语请的他,并还以他迟到为由罚他为口,要求他在茶室的大厅表演台上借用了表演队的古琴为她弹奏了一曲。他还记得自己当时弹的是一曲《流水》。记得那天也是下午,记得出了湖畔居后还下了场暮雨,记得那天沈醉与苏逸雪也在。
    方慕南这样的懒人,记忆力其实并不太好,有些事相隔一两天他就会不记得了。甚至上午发生地事到下午他就会转眼给忘了。但那天发生地事他却记得很清楚。甚至时隔三个月,现在想来也仍觉历历在目。只因那天,是个比较重要的日子。
    那天的前一天他刚刚学会了阴神出窍,晚上则阴神入唐诗语梦中编织送给了她一场美梦;那天他刚刚相识了小青,与她在梦中第一次相见了不久,那时他还不知小青身份;而那天地晚上,他就在梦中第二次与小青相会,并知道了她的身份。
    这些,他都记得很清楚。甚至于记得那天他跟唐诗语坐的位置。他的记忆力其实并非真的那么差。反而是很好,只是有时更多地懒得去记罢了。他记得地都是需要记得的。而忘记的则多是那些毫不重要的普普通通的繁碎琐事。
    湖畔居离的既不远,方慕南也懒的去取车、开车,干脆就与小青直接用走的过去了,也可顺带欣赏下沿途景致。
    走出小区不远,便是西湖。二人走到湖旁,沿岸而行,凉风迎面吹来,带着湖水特有的气息。风吹皱着一湖碧水,带起波光鳞鳞,西斜地阳光照射下,映起碎光点点。
    今日虽已立冬,但一时哪就能见得冬日地萧索败肃,现在唯见的,仍只是秋日地凋零。只是并不见了秋日常有的秋高气爽,天高云淡,天上有些多云,阳光时有被遮住,让天地陷入片刻的灰暗。似乎也唯有这在昭示着是冬日的来临,预示着整个冬日接下来的阴霾与灰沉。
    天公虽有些不作美,但二人的心情却极好,并未受到这多云天气的影响。一路互挽着手,有说有笑,贴挨的也是亲密无间。在任何人看来,这应该都是一对甜蜜、幸福并且般配、登对的恋人。
    唐诗语看到两人时,一时也是这么认为,但随之而起的却是不知从何而来的酸涩与嫉妒。虽少却又不可忽略,在这一刻她忽然清楚地认知到,她对方慕南的感觉,似乎不知从何时起已经有那么些变质了。不再是那样纯纯的男女朋友,而是已有些向男女之情倾斜了。
    唐诗语瞧到方慕南二人时,方慕南与小青也几乎与同时瞧到了她,双方正巧地在湖畔居的门外相撞见。
    说到表情控制、交际技巧,唐诗语早已是达到了喜怒不形于色的高手境界。此刻心中虽是五味杂陈,但面上却是半点也未显露出来,见到方慕南与小青望过来,还向着他二人露出温煦的微笑。只是这笑中,已不免地带了些职业味儿。
    方慕南带着小青走过来,向着唐诗语道:“真巧!你也是刚到吗?”
    “嗯!”唐诗语微笑着点了下头,转过头去仔细打量他身旁的小青,然后伸出手来自我介绍道:“你好,唐诗语!”
    “佘小青!”小青微笑以应,自我介绍了后也伸出手来,代表双方的两只白纤纤素手相握在一起。
    她吸收了胡雪柔的记忆,自也懂得这现代的握手礼节。方慕南那日替她向唐诗语捏造了姓佘,她也只有接受姓佘。否则两人说的前后不一致,那立即就要遭人怀疑了。
    “进去吧!”两人握手分开,方慕南道。
    三人跟着一起走进茶室,大厅中喝下午茶的人不少,一进门扑鼻的茶香便随着空气飘荡而来。让人闻之都忽觉精神一下清爽。
    方慕南扫了一眼,伸手指向靠窗的一桌空位,转过头来向唐诗道:“就那里吧?我记得咱们上次在这里喝茶就是坐地那里,也幸巧今天没人占。”
    唐诗语闻言,心头不禁涌起一阵温暖。他们上次在这里喝茶,那已经是差不多三个月前的事了,想不到他到现在竟还记得。而且记得这么清楚。竟然还记得坐哪里。只是她却不知,方慕南之所以记得清楚那天的事,并非是全因为她。但她不知道。所以这并不妨碍她心头涌现温暖的同时又有些小感动。
    想起那天的事,她又不禁地想起那天的前一晚所做的那个美梦以及梦中那场盛大、美丽、浪漫地婚礼。碧海之上,金色宫殿,他驾着七彩祥云来接她,天使在空中抛洒着花瓣。美人鱼在海中奏乐歌唱。还有上帝亲自为他们主婚赐福。
    想来美丽,让人沉醉,她也常常地会想起并心向往之。但这些毕竟只是梦,没有一星半点的真实。
    看了眼他身旁的小青,她心想如无意外地话,他们或许会走进婚姻的殿堂,而这个女人会代替她那场梦中的位置。想到这里,她心中不禁深深沉重地叹了口气,再没了什么温暖与感动。只是淡淡道:“好。就坐那里吧!”
    过去坐下,服务员过来请他们点了茶后。唐诗语向小青问道:“小青,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吧?”
    “当然。”小青温柔甜笑,“你是阿南最好的朋友,那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咱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生分地。”
    “阿南!”唐诗语心头不禁有些苦笑,自己都不知多久没这么亲切地称呼过他了。记得小时候也是经常这样叫他地,但不知为什么长大后就更多地喜欢叫他“懒虫”,或是直接连名带姓地叫他了。
    她心中又叹了一声,不知自己今日为什么忽然变得多愁善感了起来。她没有再多想下去,掐住了念头,含笑向小青问道:“对了,还不知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上次我问阿南,他还保秘的不肯跟我说。”她说着,瞧了眼方慕南。
    “哦,没什么保秘的。我是摄影师,跟他一样,都是自由职业,这次出差是去云南拍一组风景照。”小青含着笑,面不红,气不喘地缓缓道出自己早已编造好的信息。
    “这工作倒挺好,还能有机会兼到各地去旅游!”唐诗语略带羡慕地夸奖了一句,转瞧了眼方慕南,却是心道:“他算什么自由职业,他根本没职业,就是一条好吃懒作的米虫!”
    想到这里,她又不禁暗叹,最悲哀的就是自己竟然不知什么时候喜欢上了他这只懒虫。还有眼前的佘小青大美女,真不知方慕南这大懒虫究意是走了什么逆天的超级狗屎运兼桃花运。对,还有乔依,这也要算一个。虽然他们两个一直都坚称自己清白,但她却一直觉着他们两个之间有暧昧。
    这念头转罢,她便单刀直入地向小青问起了他们两个相识交往地过程。她倒要看看,方慕南这家伙究竟是走了什么运道。
    这情节也是早已编好地,小青早已了熟知会于心,唐诗语一问,她没任何犹豫、思索,立时便娓娓讲述起来。说是某日方慕南不知怎么地突然作画心情起来兴致意动地跑到郊外某处写生,而她当时也正好在那里拍照。两人赶到虽有先后,但却巧的选中了同一处地方。
    由于职业相近,郊外撞见,两人空暇时便攀谈起来。不想这一聊却聊得非常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绘画与摄影都属美学范畴,在色彩、光感以及空间等一些应用上也都有共通之处。两人各自交换起自己地经验与观点,竟然发现有许多看法都是十分默契地不谋而合,这一来更是聊得越来越投机。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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