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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部分

聊斋志异-第135部分

小说: 聊斋志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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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田产为子侄所阻,不得售。鬻诸所有,积数百金,携归兄家。有保宁贾,闻其

富有奁资,以多金啖苞,赚娶之。而贾老废不能人。申怨兄,不安于室,悬梁投

井,不堪其扰。贾怒,搜括其资,将卖作妾。闻者皆嫌其老。贾将适夔,乃载与

俱去。遇奚同肆,适中其意,遂货之而去。既见奚,惭惧不出一语。奚问同肆商,

略知梗概,因曰:“使遇健男,则在保宁,无再见之期,此亦数也。然今日我买

妾,非娶妻,可先拜昭容,修嫡庶礼。”申耻之。奚曰:“昔日汝作嫡,何如哉!”

何劝止之。奚不可,操杖临逼,申不得已,拜之。然终不屑承奉,但操作别室,

何悉优容之,亦不忍课其勤惰。奚每与昭容谈宴,辄使役使其侧;何更代以婢,

不听前。

会陈公嗣宗宰盐亭。奚与里人有小争,里人以逼妻作妾揭讼奚。公不准理,

叱逐之。奚喜,方与何窃颂公德。一漏既尽,僮呼叩扉,入报曰:“邑令公至。”

奚骇极,急觅衣履,则公已至寝门;益骇,不知所为。何审之,急出曰:“是吾

儿也!”遂哭。公乃伏地悲咽。盖大男从陈公姓,业为官矣。初、公至自都,迂

道过故里,始知两母皆醮,伏膺哀痛。族人知大男已贵,反其田庐。公留仆营造,

冀父复还。既而授任盐亭,又欲弃官寻父,陈翁苦劝止之。会有卜者,使筮焉。

卜者曰:“小者居大,少者为长;求雄得雌,求一得两,为官吉。”公乃之任。

为不得亲,居官不茹荤酒。是日,得里人状,睹奚姓名,疑之。阴遣内使细访,

果父。乘夜微行而出。见母,益信卜者之神。临去,嘱勿播,出金二百,启父办

装归里。

父抵家,门户一新,广畜仆马,居然大家矣。申见大男贵盛,益自敛。兄苞

不愤,讼官,为妹争嫡。官廉得其情,怒曰:“贪资劝嫁,已更二夫,尚何颜争

昔年嫡庶耶!”重笞苞。由此名分益定。而申妹何,何姊之。衣服饮食,悉不自

私。申初惧其复仇,今益愧悔。奚亦忘其旧恶,俾内外皆呼以太母,但诰命不及

耳。

异史氏曰:“颠倒众生,不可思议,何造物之巧也!奚生不能自立于妻妾之

间,一碌碌庸人耳。苟非孝子贤母,乌能有此奇合,坐享富贵以终身哉!”

○韦公子

韦公子,咸阳世家。放纵好淫,婢妇有色,无不私者。尝载金数千,欲尽觅

天下名妓,凡繁丽之区,无不至。其不甚佳者信宿即去,当意,则作百日留,叔

亦名宦,休致归,怒其行,延明师置别业,使与诸公子键户读。公子夜伺师寝,

逾垣归,迟明而返。一夜,失足折肱,师始知之。告公,公益施夏楚,俾不能起

而始药之。及愈,公与之约:能读倍诸弟,文字佳,出勿禁;若私逸,挞如前。

然公子最慧,读常过程。数年,中乡榜。欲自败约,公钳制之。赴都,以老仆从,

授日记籍,使志其言动。故数年无过行。后成进士,公乃稍弛其禁。

公子或将有作,惟恐公闻,入曲巷中,辄托姓魏。一日,过西安,见优僮罗

惠卿,年十六七,秀丽如好女,悦之。夜留缱绻,赠贻丰隆。闻其新娶妇尤韵妙,

私示意惠卿。惠卿无难色,夜果携妇至,三人共一榻。留数日,眷爱臻至。谋与

俱归。问其家口,答云:‘母早丧,父存。某原非罗姓。母少服役于咸阳韦氏,

卖至罗家,四月即生余。倘得从公子去,亦可察其音耗。”公子惊问母姓,曰:

“姓吕。”生骇极,汗下浃体,盖其母即生家婢也。生无言。时天已明,厚赠之,

劝令改业。伪托他适,约归时召致之,遂别去。

后令苏州,有乐伎沈韦娘,雅丽绝伦,爱留与狎。戏曰:“卿小字取‘春风

一曲杜韦娘’耶?”答曰:“非也。妾母十七为名妓,有咸阳公子与公同姓,留

三月,订盟婚娶。公子去,八月生妾,因名韦,实妾姓也。公子临别时,赠黄金

鸳鸯,今尚在。一去竟无音耗,妾母以是愤悒死。妾三岁,受抚于沈媪,故从其

姓。”公子闻言,愧恨无以自容。默移时,顿生一策。忽起挑灯,唤韦娘饮,暗

置鸩毒杯中。韦娘才下咽,溃乱呻嘶。众集视,则已毙矣。呼优人至,付以尸,

重赂之。而韦娘所与交好者尽势家,闻之皆不平,贿激优人,讼于上官。生惧,

泻橐弥缝,卒以浮躁免官。

归家,年才三十八,颇悔前行。而妻妾五六人,皆无子。欲继公孙;公以门

无内行,恐儿染习气,虽许过嗣,必待其老而后归之。公子愤欲招惠卿,家人皆

以为不可,乃止。又数年,忽病,辄挝心曰:“淫婢宿妓者,非人也!”公闻而

叹曰:“是殆将死矣!”乃以次子之子,送诣其家,使定省之。月余果死。

异史氏曰:“盗婢私娼,其流弊殆不可问。然以己之骨血,而谓他人父,亦

已羞矣。乃鬼神又侮弄之,诱使自食便液。尚不自剖其心,自断其首,而徒流汗

投鸩,非人头而畜鸣者耶!虽然,风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风尘中,亦皆擅场。”

○石清虚

邢云飞,顺天人。好石,见佳不惜重直。偶渔于河,有物挂网,沉而取之,

则石径尺,四面玲珑,峰峦叠秀。喜极,如获异珍。既归,雕紫檀为座,供诸案

头。每值天欲雨,则孔孔生云,遥望如塞新絮。

有势豪某,踵门求观。既见,举付健仆,策马径去。邢无奈,顿足悲愤而已。

仆负石至河滨,息肩桥上,忽失手堕诸河。豪怒,鞭仆。即出金雇善泅者,百计

冥搜,竟不可见。乃悬金署约而去。由是寻石者日盈于河,迄无获者。后邢至落

石处,临流於邑,但见河水清澈,则石固在水中。邢大喜,解衣入水,抱之而出。

携归,不敢设诸厅所,洁治内室供之。一日,有老叟款门而请,邢托言石失已久。

叟笑曰:“客舍非耶?”邢便请入舍,以实其无,及入,则石果陈几上。愕不能

言。叟抚石曰:“此吾家故物,失去已久,今固在此耶。既见之,请即赐还。”

邢窘甚,遂与争作石主。叟笑曰:“既汝家物,有何验证?”邢不能答。叟曰:

“仆则故识之。前后九十二窍,孔中五字云:‘清虚天石供。’”邢审视,孔中

果有小字,细如粟米,竭目力才可辨认;又数其窍,果如所言。邢无以对,但执

不与。叟笑曰:“谁家物,而凭君作主耶!”拱手而出。邢送至门外;既还,已

失石所在。邢急追叟,则叟缓步未远。奔牵其袂而哀之。叟曰:“奇哉!经尺之

石,岂可以手握袂藏者耶?”邢知其神,强曳之归,长跽请之。叟乃曰:“石果

君家者耶、仆家者耶?”答曰:“诚属君家,但求割爱耳。”叟曰:“既然,石

固在是。”入室,则石已在故处。叟曰:“天下之宝,当与爱惜之人。此石,能

自择主,仆亦喜之。然彼急于自见,其出也早,则魔劫未除。实将携去,待三年

后始以奉赠。既欲留之,当减三年寿数,乃可与君相终始。君愿之乎?”曰:

“愿。”叟乃以两指捏一窍,窍软如泥,随手而闭。闭三窍,已,曰:“石上窍

数,即君寿也。”作别欲去。邢苦留之,辞甚坚;问其姓字,亦不言,遂去。

积年余,邢以故他出,夜有贼入室,诸无所失,惟窃石而去。邢归,悼丧欲

死。访察购求,全无踪迹。积有数年,偶入报国寺,见卖石者,则故物也,将便

认取。卖者不服,因负石至官。官问:“何所质验?”卖石者能言窍数。邢问其

他,则茫然矣。邢乃言窍中五字及三指痕,理遂得伸。官欲杖责卖石者,卖石者

自言以二十金买诸市,遂释之。

邢得石归,裹以锦,藏椟中,时出一赏,先焚异香而后出之。有尚书某,购

以百金,邢曰:“虽万金不易也。”尚书怒,阴以他事中伤之。邢被收,典质田

产。尚书托他人风示其子。子告邢,邢愿以死殉石。妻窃与子谋,献石尚书家。

邢出狱始知,骂妻殴子,屡欲自经,家人觉救,得不死。夜梦一丈夫来,自言:

“石清虚。”戒邢勿戚:“特与君年余别耳。明年八月二十日,昧爽时,可诣海

岱门,以两贯相赎。”邢得梦,喜,谨志其日。其石在尚书家,更无出云之异,

久亦不甚贵重之。明年,尚书以罪削职,寻死,邢如期至海岱门,则其家人窃石

出售,因以两贯市归。

后邢至八十九岁,自治葬具,又嘱子,必以石殉,及卒,子遵遗教,瘗石墓

中。半年许,贼发墓,劫石去。子知之,莫可追诘。越二三日,同仆在道,忽见

两人奔踬汗流,望空投拜,曰:“邢先生,勿相逼!我二人将石去,不过卖四两

银耳。”遂絷送到官,一讯即伏。问石,则鬻宫氏。取石至,官爱玩,欲得之,

命寄诸库。吏举石,石忽堕地,碎为数十余片。皆失色。官乃重械两盗论死。邢

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

异史氏曰:“物之尤者祸之府。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

终始,谁谓石无情哉?古语云:‘士为知己者死。’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

人!”

○曾友于

曾翁,昆阳故家也。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沈,有子六,莫解所以。次

子悌,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先人;而兄弟半

迂笑之。

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

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

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

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不从所谋;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

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姑,悌不从。孝愤然,令忠、信合

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搒掠无算,抛粟毁器,盎盂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

等囚系之,将行申黜。友于惧,见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

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

孝归,终不德友于。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宴饮如故。仁、

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使合厝。

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往奔丧。二人曰:“‘期’

且不论,‘功’于何有!”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往,临哭尽哀。隔墙闻

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操杖先从。入其家,仁觉先逃。兴方

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

于。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怙弟恶,亦不助兄暴。

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

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而义创甚,不复食

饮。仁代具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而令友于陈状。友

于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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