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网天罗-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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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扣扣鼻子,对这种说法十分不屑,任何一位地精都不会为恶心别人而先恶心自己!
这一句话引来了队伍的强大鄙视!既然这样,为何你在跑出来吓人之前,不先洗个澡!
现在已经浑身干净的地精痛苦地抽抽嘴角,争辩道:洗澡是最让地精恶心的事情!
野生角马的奔走能力十分强悍,在“重拳先生”带来的谈资冲淡了赶路的疲惫后,一行人终于抵达比蒙最南部的城市,维瑟顿。
“维瑟顿是比蒙王国南部唯一一座南渡泷江河的城市,由豪斯马族与比尔熊族镇守。豪斯族擅长奔跑,擅长骑射,豪斯族的弓骑是比蒙王国主要轻骑兵;而比尔族擅长近身肉搏,是抵抗食人魔的优秀人选,你已经看到我们与食人魔的对战了。另外,豪斯、比尔两族在丛林里的作战能力,在比蒙当中是最好的,坐镇维瑟顿也是为了提防百越森林里的魔兽、土著,所以我们才会在百越森林边沿建立落叶松营地,类似的营地遍布戈多荒原沿线。再加上另外几座城市,可以说,泷江河南北两边的杜隆坦与戈多两块土地的边沿都遍布了营地。比蒙比蒙五座神庙之一的南方神庙就座落维瑟顿,你们的试练应该会在南方神庙进行。维叶娜大人的挂职神庙是庞贝神庙,我原应把你们送到庞贝都城的,可惜我还有职务在身。但霍嘉丝作为维叶娜大人的学徒,我就任性一次,顺便陪伴你们完成试练。我想,南方神庙的安排,应该是让你们杀死几名食人魔,这对我们来说不是难事,不是吗?试练结束后,你们就可以前往庞贝都城,觐见维叶娜大人了。”
熟悉比蒙制度的军士长不厌其烦地给两位年轻人介绍比蒙的状况,生怕有哪点没介绍到,会让两名孩子遭遇困难。
戈多荒原没有山,维瑟顿城也没有雄伟的城墙,粗壮的原木木桩间杂着一颗颗茂盛的榕树构成了这座城市的防御。远远看去,维瑟顿更像个牧场,多过像一座主城。
“戈多荒原没有矿脉,早期建城时,曾试过从泷江河里采集石头而建,但那样十分不现实,采回来的石头还不够建造一座神庙,千辛万苦运回来的几块巨石,也就做成了雕像放在神庙门口,你们会看到那些神像的。这些原木都是从百越森林从魔兽口中抢下来的,都不知道那些魔兽发什么疯,一个劲攻击伐木工人。而那些老榕树,也是好不容易种活的。戈多荒原的泥土,除了‘贫瘠’以外,什么都种不活!你也看到,除了面包树以外,一路上什么树都没有。在种植榕树时,有人提出堆肥,用强盗来堆肥,才把这些榕树养活了。后来这个习俗就流传下来了,每一位比蒙勇士成为真正的战士那天,都得出去猎取一名强盗,用天鹅翎毛沾上血液作为自己的勋章,然后把尸体拖回来,埋在树根下,作为肥料。我曾经在三棵榕树下各埋下一名食人魔,厉害吧!”
说到当年的勇武,库伦黑脸上泛起了红光,活像一颗老枣,还指了指别在帽子上的三个勋章,陈旧的蓝色天鹅翎代表了独自猎杀一名食人魔,旁边那颗黄牙属于三阶魔兽荒原食腐狼,最后那个垂挂在狼牙下面的那束新鲜黑毛来自四阶魔兽狂暴豹,说明这位中年武士已经能够单独对付四阶魔兽了。
比蒙武士崇尚充满力量感的赤膊之战,但在战斗当中不会排斥祭祀的加持,以及计谋的使用。
毕竟过了吹嘘自己功绩的年纪,库伦证明了自己的可靠后,又说回了维瑟顿城,说回了那些老榕树。相比个人功绩,老战士更为在荒原上建立这么一座城市的比蒙感到自豪。
“如果翻开泥土,你会发现,每棵树下都埋葬了上千具尸骨,不知道是不是其中死气较重,这么多年来,都没再有强盗来侵犯维瑟顿。反而每年秋季,榕树果转黑的季节,有不少鸟儿来觅食,这是维瑟顿居民们引以乐道的。”
走近维瑟顿城,守卫城门的高手的豪斯、壮硕比尔士兵们精神抖擞的样子,带着独耸立荒原的气势,与那些老榕树相互辉映,好一幅威武雄壮的人城辉映图画!
走进维瑟顿城,这座城市却是把比蒙最真实的一面。裸地摆在欧阳面前,硬要欧阳形容进门后比蒙给他的感觉是什么,那就只有一个字——穷!
穷的那个叫山光水尽!
街上随处可见衣着陈旧简朴的高大的布尔族牛头人背着一大包的粮食,强壮的比尔族熊人背着大包的皮毛,匆匆走过,在为生活而忙碌,空有一身力气,却连一头驼兽都买不起。
与这些强壮的比蒙形成反差的,是那些身材矮小的道格族狗头人和海沟虹族刺猬人,他们衣着破烂,一双手缩在口袋里,瘦弱的身体在萧瑟的秋风中更显萧索。
几个背上长着沉重的螺壳的布尔族蜗牛人蜷缩在墙角,颤颤巍巍地举着一个破碗向行人乞讨着。
“这就是比蒙的现状么?”人鱼公主蜜莉恩对小雪貂霍嘉丝说出了欧阳的心声,语言中不无讽刺。
曾经阻挡海族洪流的比蒙,武甲天下的比蒙,在败给人类,退居荒原以后,居然连乞丐都出现了!
霍嘉丝听了蜜莉恩的话,看了那几个年老的乞丐,许久,才幽幽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荒原上的生活条件太艰苦了,曾经最强大的比蒙战士不得不放下武器拎起锄头开荒,但贫瘠的荒原只能勉强养活他们,这些以前一只依赖着强大的种族庇护的附庸种族,没有能力面对这残酷的条件。”
语气中充满无奈。
身为比蒙战士的库伦也开口道:“这也是王国的无奈,比蒙生活在这个空无一物的荒原上,表面上看起来平静,但何尝不是四面敌伺,东面的人类,南面的魔兽与森林土著,西面的德鲁伊与沼泽巨人,北面又有维库人,南荒原里的强盗根本扫荡不了,光是镇压这些地方就用去了帝国大半的兵力,即使比蒙的战斗种族人人皆兵,但抽兵镇压这四面的敌人,又还有多少人去从事生产?更别说前提还得养兵。至于那些附庸种族,用维叶娜大人的话来说,他们就是被宠坏了,根本就不会去自力更生!”
“苦难,都是缺乏走过艰苦岁月勇气的沉垢!”
欧阳很是感触地总结了一句。从库伦那里要过几枚铜币,分到那几个乞丐碗中,却让这些乞丐感激得抱着他的鞋,口中嚷着“感谢大人”之类的话,对着一双皮鞋,吻个不停。
欧阳被这几个人的行为弄得愣住了,尴尬地想抽回鞋子,却被这几个拱起一个个灰白的螺壳的乞丐抱得更紧。
看着这个白痴弄得手忙脚乱的样子,街道周围顿时爆出了一阵阵笑声。
一个人却越过哄笑,径直走到霍嘉丝面前,擅自执起她的白荑吻了吻,缓缓道:“美丽的敏克小姐,何必把你珍贵的善良与怜悯浪费在这些窝囊废身上?我相信,无论哪一位强壮的比蒙勇士,得到敏克小姐的怜悯,都会去面对强大的敌人,而不是拥抱一只臭烘烘的鞋子!”
此人,满头飘逸的金发,饱满的额头带着淡淡的“王”字纹,再下面一个蒜头鼻子正发出轻蔑的嗤响。
第71章 豹子头;王八脸
比蒙勇于迎接任何挑战,饥饿、艰辛、困窘、挫折以及强敌,都会粉碎在挺立的胸膛前,只有窝囊废才会低头!
——比蒙谚语
欧阳走过了几个部落,还是第一次看到不事生产、不是战士的人,也第一次见到会蔑视弱者的人,愤怒涌上心头,当时就要捏着拳头揍那个家伙一顿!
库伦的一句话消除了他的气愤,一种悲哀涌上心头。再看看身边那个跟蜗牛人一样矮小,同样细胳膊细腿的地精菲兹!纵然沦为强盗也是一种悲哀,可地精当中尚且还有像菲兹那样的人,凭借自己的努力换取“威望”,赢得生命的尊严!
一路走来,欧阳认识了不少种族,认识了不少人,欧阳渐渐认识到这个世界的生存准则:凭借汗水,血水,甚至泪水换来的生活资本,不管你什么职业,什么职能,才能赢得这个世界的尊重!这三样东西,似乎是融入这个世界法则当中的通行证!
来到比蒙之前,逆境中求生的平民霍嘉丝(虽然她是祭祀,但没离开枫叶村之前就是一普通乡村小妞),无所畏惧的战士库伦,让欧阳对比蒙有着很大的期盼。而眼前两个人,一个放弃尊严,一个践踏尊严!这究竟什么回事,难道真的如蜜莉恩哂笑的那句——这就是比蒙的现状?
这边欧阳与库伦低声交流着比蒙的生存规则,那边的金发帅哥已经热情地做了自我介绍,并邀请霍嘉丝参观南方神庙。
“一个战争祭祀?那家伙值得那么神气吗?”欧阳有点看不惯对方神气俊昂的样子,不就是战争祭祀吗?霍嘉丝是,他欧阳也将会是。
“祭祀是战神的地上行者,是比蒙的引领之人,代表比蒙的荣光,这当然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库伦看着这个喜欢肉搏的家伙,目光中似乎在询问,你没有这样的觉悟吗?
欧阳耸耸肩。库伦继续道:“的确没有祭祀像他那样神气。”熊人军士长抽抽鼻子——他早期追随维叶娜,后来一直担任戍边军官,见过最多的祭祀就是战争级别的,这也是他见到的最低级别的,压低声音道:“他神气,是因为另外的身份,看看他的头发,额纹,还有鼻子。”
“都在彰显‘我很特殊’,代表什么?是那种张扬自己不一样的非主流人物?”
“非主流?这确实是非主流的代表!整个王国,只有他兄弟姐妹是这个样子的,代表着他是一名自诩风流倜傥的好色之徒!呵呵,其实他是狮虎王子,当今陛下的儿子!”
“哦!王子!那他会长胡子吗?”欧阳挤眉弄眼地向库伦问道。
“当然会了,怎么了?”库伦不解胖子的恶意。
“那他该留个八子胡。”
“王八?”库伦嘟囔一句,“这可不是骂人的话。”
比蒙神庙就座落与维瑟顿城的西面,前面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中央有一个巨大的喷泉。只是这个宽阔的广场上却没有多少人,更没有能挤满街道两旁的小贩。
比蒙都是信仰战神的,传说中战神曾化身为兽王雷克萨,在一万年前的“神魔大战”中领导洛瑟玛大陆战胜了魔界入侵者。这些虔诚的比蒙平民不会对他们的神做出不敬的行为。
神庙是由灰黑的石头砌成,大小不一的鹅卵河石,在阳光下闪烁着细小的光芒,镌刻着图腾符文,显得庄严而神圣。
门前的过道上耸立着四座巨大的石雕像,分别为比蒙的战神化身雷克萨和兽王的三名魔兽伙伴。
狮虎王子正热情地向敏克美女介绍四座雕像,以及相关传说,欧阳等人自然不错过,紧跟后面聆听起来。
战神化身雷克萨是一个高大的比蒙,头上套着一个只露出下半脸的皮帽,但露出两只尖尖的耳朵。他坦露着肌肉虬劲的上身,一件厚重的披风以及一条宽大的四角裤子,粗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