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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穿入聊斋-第117部分

小说: 穿入聊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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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得很细致具体。有了法术帮忙,许多疑问都迎刃而解,再不成问题。

听完,陈剑臣一拍手:“就这么干了。”

本来一枚完美的印章,除了材质要求外,刀工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否则雕坏了,那就等于把整方材料都浪费掉,非常可惜。

好刀工当求名匠,不过有婴宁在,有了玄妙的法术,只需她去进修一下名家作品。就能完美模仿出来。

陈剑臣选定的印文为四个字:用自己字,以及加上前缀“顽石”两字,也算独树一格的了。

“顽石留仙!”

读起来很顺,仿佛还有些独特的意蕴。

当然,婴宁不可能在几天内便能完成印章作品,而是需要先揣测一段时间,等准备得差不多了,才好动手。

……

广寒真人投其所好地送陈剑臣一方奇珍顽石,说是为了酬报请字之事。可陈剑臣心知肚明,自己那幅字。在价值上恐怕抵不过一小片顽石。却不知道对方拿自己的字去,到底有什么作用功效。

字上有正气。能驱鬼辟邪。

问题在于,以广寒这等手段,降妖除魔还需要假借他人之手吗?间接施展出雷霆手段即可。假如说目标强横至极,不是广寒所能对付的。再加上几道正气,亦是杯水车薪,根本不会产生多少作用。

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

“唉,不去多想了,还是准备远行事宜吧。”

奔赴京城,山长路遥,虽然能够乘坐小狐狸的道书飞行。大大缩短旅途的时间,但安顿家人方面,可需要做好些筹备安排。

等正式的批书下达,有了准信。陈剑臣将和婴宁两个先北上,至于母亲阿宝,以及鲁惜约她们,都会留在江州。等自己在京城安顿好了,才会接她们上去。

让三位至亲留下,陈剑臣多少有些不放心,就算有小义作“保镖”,力量不免也显得单薄些。终究当前国情动荡。天下早已不大平,哪怕留在城府里头。有事发生的话,都无法保护周全。新婚之夜。宋崇率众,无视律法,企图来抢亲屠门,便是一例明证。

关键时辰,还得依仗小狐狸的本事;鼠妖修为到底浅薄了许多,法术也不曾掌握多少,唯有一门“七步穿魂剑符”颇有些造诣。

——最后击杀宋崇的那一剑,便出自小义的手笔。

这一门剑符攻击力颇为厉害,但在掌控驾驭方面存在短板缺点:要静坐酝酿,调息许久才能锁定目标气味,进而发剑符。

思来想去,陈剑臣不由叹息,自己身边还是缺人手呀。假如多几名得力人选,何必头疼?

一个好汉三个帮,怪不得那些小说里的主角,都是前呼后拥,一大帮“小弟”群星拱月,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人多故势众,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陈剑臣当下沉思,日后有机会的话,还真要降服网罗些人手了。哪怕妖魔鬼怪也无妨,只需将它们**得服服帖帖即可。

八天后,朝廷的批书终究从驿站传送到了江州,先送到顾学政的手里,然后再由学政将批书颁发给陈剑臣。

尘埃落定,陈剑臣进读国子监的事情已是板上钉钉了。他跃然一变,成为了国子监的监生,身份已大不同。

国子监是天统王朝最富盛名的学府,独占鳌头。这可不是说说而已,同时还享受很多非同一般的特权。比如说,表现突出的国子监监生无需参加乡试,等同于举人,可间接参加会试……

此项特权,简直等于一座金光闪闪的龙门,只等人来跳了。

由于陈剑臣出身明华学院,算是从明华走出去的人,于是,学院上下,一片喜庆气氛,人人与有荣焉。而往日一切的非议,所有的奇异目光,统统烟消云散。实在消散不了的,也深深地埋藏到了心底里头。或者要很久很久,才有奔腾出来的机会了。

陈剑臣进读国子监,前途一片明,同窗之中,会还有谁那么不识相,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制造不和谐?

便一个个都堆起来灿烂的笑容,热情弥漫。

应酬是一件麻烦而又必须要做的事情,必不可少。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要把这篇文章写得好,还需要下很大的功夫。

在这方面,这一次陈剑臣的表现让众人大开眼界。进退有据,不亢不卑,真使人怀疑,他是不是换了个人?以前的陈剑臣可是特立独行,很有性格的。

一连几天的筵席终究告终,所有的喧闹活跃都沉寂下去,三天后的早上,陈剑臣将从江州北门出发,进发京城。

而此时,他早就收拾好了东西,离开了明华书院,回到家中。

安顿家事,才是真正的重头戏,无论如何,陈剑臣都要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务必不让家人遭到一点点伤害,那都是他所不能接受的。

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家,乃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上启下。家之不存,焉何有为?道理朴素而放之四海皆为准。!。

正文 第两百四十章:小结

此时,陈家,在莫三娘的房间内,阿宝、婴宁,以及鲁惜约都聚合到了一块,听莫三娘说话——

“留仙后天就要赴京读书了……”

语气之中,有低低的叹息,甚为舍不得的样子。八一中文网虽然男儿志在四方,但独子远行,千里迢迢,不担心是不可能的。尤其近年传言不断,说如今天下不怎么太平,盗贼横行,作奸犯科,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光是听着,便能让人揪一把心起来。

这个天下,有些变了。不说士大夫阶层,就算普通老百姓都感遭到了某些不同寻常的风气意味。

——以前路不拾遗的光景在不知不觉间已一去不复返,现在的国情乱糟糟的,人心不古久矣。

如果不是为了儿子的前途着想,莫三娘断然不肯放儿子远行在外。这次和上次奔赴浙州不同。去浙州,属于团体活动,互相有照应;而上京城,就只得陈剑臣和婴宁两个了。

或者,能让莫三娘感到宽慰的,是儿子身边还有一名婴宁保护。

婴宁会武功,还会一点法术的事情,莫三娘等人都知道,为了证明,小狐狸还曾当着她们的面,悄然一跳,便飞上了屋顶。

这一飞,让莫三娘诸人都傻了眼。阿宝更是〖兴〗奋得双眼冒泡,求婴宁教她。不过其没有根基,也没有开窍,自无法学到法术。婴宁便寻了简浅的武功教授,经过一段时间的持之以恒,阿宝倒也能有模有样地打一套拳出来了。

有婴宁在,应该没有太大的安危事故发生。

“婴宁。留仙就拜托你了。”

婴宁连忙道:“保护公子是我的责任,主母但请放心。”心里却在想,其实公子保护自己的次数也许更多些。

除了担心陈剑臣的安全外,莫三娘另一份忧愁便在于经济方面。

举家搬进江州城府,后来莫三娘不再纺织布匹,聊斋也不开张了,全家上下的营生,基本就没了来源。每月都是陈剑臣带回些钱财,用以花销。

对于儿子带回来的钱。莫三娘并没有用完,除了陈剑臣在家的时候,其他日子,她和阿宝都是节衣缩食的。很是节省。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瞒着陈剑臣的。

时长日久,算是积累了一些积蓄。然而操办陈剑臣的婚礼时,这些积蓄又用了大半去,所剩已不多。

“阿宝,你那里还有多少钱?”

阿宝负责了家中的“财政大权”账目都是由她管理。阿宝心里一盘算,很快就有了〖答〗案:“还有两贯八十五文剩余。”

莫三娘眉头一皱。这个数目明显不足够。从江州到京城,光是路费只怕都要两贯钱了,还有其他饮食呢。

幸而进读国子监,陈剑臣同样属于廪生,否则如何交得起那高贵的各项学杂费用?

真是千愁百愁,都比不过生计愁。

旁边鲁惜约忽道:“娘亲。孩儿这里还有十锭银元宝,全部给相公带在身吧。”

这些钱,也是她运营金针斋,以及以前所存下来的。

闻言莫三娘大喜,望着自己这如花似玉的媳fù儿,叹道:“惜约。苦了你了。”

鲁惜约慌忙道:“娘亲你说哪里话,能嫁给相公,是妾身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不知多快乐。能替相公分担心虑。孩儿求之不得,我明天就去钱庄把钱取出来。”

没了积蓄后,过几天估计得把两名丫鬟给辞了。

辞了就辞了吧,自己有手有脚,又不当什么清倌人,女医师了,再不用其他人服侍。日子贫苦就贫苦点,但充实而幸福。

想到和陈剑臣亲密相处的时光,那难以言喻的闺房乐趣,鲁惜约脸上不由流溢出衷心的浅笑。

——很多时候,幸福,就是这么一个感到满足的浅笑。

莫三年笑道:“好,就这么定了。钱家里只留下几十文就够了,其余都全部交给留仙带去。”

至于日后家庭生计的维持,就需要另想办法了。她自然会重操旧业,纺织布匹拿去卖。要知道在城府生活,出门都要钱,日后生计难免会捉襟见肘,比较窘迫。可这些,是万万不能让陈剑臣知道的,以免他分心,耽搁了学业。

婴宁双手托着下巴,看看这个,看看那个,有些疑惑,心想:为什么她们会担心公子没有钱花呢,公子的钱可多着呢。

想归想,但没有说出来。

“惜约,你去叫留仙来。”

鲁惜约马上起身去书房,叫陈剑臣。

陈剑臣放下手中的书,笑道:“刚才你们都聚到母亲的房间内,都在商量什么事呢。”

鲁惜约回答:“为了相公的赴京之事……嗯,娘亲叫你过去一趟,有些嘱咐。”

……

“留仙,你且放心的上京读书吧。我们会自己照顾自己的,无需担心。”

“不错,相公,妾身会好好侍奉母亲的。至于钱财用度,相公需要多少,虽然拿去用便是了。”

你一句我一句的。

陈剑臣听得连连点头,回不上话。

这时候阿宝把家里的钱几乎全部拿出来,一股脑全部堆在陈剑臣面前,除了两大串外,还有好些零散的。

陈剑臣一愣:“这是什么意思?”

鲁惜约道:“相公,我知道这里不够,明天我会再去钱庄取十贯回来。”

陈剑臣登时明白,晒然一笑:“我奔赴京城,不用在家里拿钱的。”

“怎么不用?”

莫三娘发话了:“留仙,我知道你孝顺,好不容易在学院赚到些钱,都拿回来补贴家用了。可你要明白,你现在是这头家的主心骨,可不能太过于苦累了。折腾坏了身子骨,该如何是好?”

说着,眼圈子一红,泪水簌簌而下。

在她看来,儿子一个人承担起整个家,肩膀上的负担不知该有多重才是。或者在学院内就没吃过顿好的,否则何至于在家的时候,一顿吃五大碗米饭?风卷残云,简直如饿鬼投胎。

莫三娘怎么知道,自己儿子现在的食量是越来越大,绝大部分都是吃了大罗果的缘故,在疯狂长身子呢。别忘了,陈剑臣不过十八岁而已。

陈剑臣也不由心酸:“娘亲,孩儿真有钱的。”

“我不信。”

边上阿宝和鲁惜约都眼睁睁地看着他,表示怀疑。

“嗯,婴宁,你去取书筪取钱来。”

本来计划明天再拿出来的,现在看来,得提前。

“好的。”

婴宁一溜烟回去,不大一会就拿来血檀木书筪,放在地上,伸手进去一掏。再拿出来时,嫩白的掌心已多了一团金灿灿的物品,不正是一锭金元宝嘛。

金光耀眼,莫三娘和阿宝都觉得眼睛被晃得有些花了。她们可从没有接触过金元宝,觉得自己是不是真得眼花了,便去揉眼睛。

鲁惜约倒见识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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