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九重天阙镜花水月 >

第80部分

九重天阙镜花水月-第80部分

小说: 九重天阙镜花水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刻,仿佛一切都凝固在锦曦的眼中,眺望远处的山,远处的枯树,和那惨白的日光,一切都是那么的苍凉。



    这一刻,她心中没有恨,没有怨,没有痛,没有悲,只感觉自己的心空了。以后漫长的岁月里,再也没有一个叫杨益涵的敌人了。



    岁月变迁,人生长梦,白云苍狗,对对错错,恩恩怨怨,伴随着那一手起刀落,她已不再计较。



    一个生命的结束,一段恩怨已是画上了句号。对于那飞速流去的时光,她也只能在心底发出一声无声的叹息。



    那千千万万的人,一个一个在她的眼中慢慢离去,最后,似乎只剩下了她一人。



    起身,一步一步走向诛神台的边缘,扶着那块写着“誅神台”巨石,缓缓坐下,靠在上面,搂住双腿,看着远方的城市。



    喧闹的城市安静了,一个人的时光,就这样在倚石的萧索背影中逝去。



    时光远了,它不再舍远求近,连带那些恩怨,消失无形,她只能抓住风中流年,记取一段飘零。



    望着高旷寂寥的天空,在看看现实中狼狈的她。原来,她在世间失散太久,已经很难融入现世这个大染缸。



    落寞,凄清,近乎绝望地唾弃人生,原本人生该是花好月圆,锦绣前程,她竟然过到了山穷水尽,一心想死的地步。



    早已知晓一切的离开是必然,可想到自始至终的独角戏,落幕瞬间还是忍不住泪水决堤。



    一场相聚,几场离散,人生就这样周而复始的重复无味的生活。想起昔日,树下饮酒吟诗,忘乎所以,真的是诗酒趁年华。



    而今暮然回首,犹如一段残缺的天籁之音,久久回荡在耳旁,却又恍若隔世般遥远。



    时光远了,生生把一切分散太久,分离太久,连时光都对这段往事模糊了,故事就这样搁浅在,分别那个冬天。



    初见时天旋地转,再见时波澜不惊,这就是爱情。时间催着自己马不停蹄的成长,日臻完善对事,对人、对事、对情的种种变迁领悟。



    成长带来的不仅仅是对年少轻狂的铅华洗尽,也让她不再拥有少年情怀,她学会了淡然的面对很多人,很多事,曾有过近乎绝情的淡然。



    她自诩清高,也难免对感情锱铢必较。有人看来这是一种改变,如草木荣枯的改变,是定数。



    她真的很不想存留在这个烦琐的尘世,对人世间一直有抵触心理,一直想断了红尘心。



    世间的人多是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的少之又少。摆在眼前的现实,就是真的长大了,渐渐的懂得人世间能感同身受的人太多,能同舟共济、相濡以沫的太少;推波助澜、火上浇油的太多,嘘寒问暖的太少。



    面对突如其来的几近跨越式的成长,有时候心理上的压抑如潮水卷来般猝不及防,面对熟稔的人事,也会感叹时光流逝冲刷带来的毁灭性的记忆坍塌。



    她终究还是被现实伤的面目全非,连微笑都变得吝啬,尽管内心澎湃着,但一切终归于暗流涌动。



    想想一生,真的很短,却又朝朝暮暮重复琐碎烦心事,有些事反复做的多了,是会厌恶的。但又却对某些事不厌其烦,比如执念,爱情。



    很多人都会想一个问题,我是喜聚不喜散,还是喜散不喜聚?时间久了,答案渐渐清晰,如果修为足够了,那么人性骨子里还是喜聚不喜散的。生而为人,就该爱自己,聚而欢,散而悲。



    陌上行走,细雨纷飞的季节,一如当年,淋湿了衣衫,也淋湿了一颗燥热的心。如果,生命不曾有遇见,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可是,生命中根本就没有如果,今年枝上花不接去年果,眼睁睁看着一切绚烂开始,又归于死寂。



    她这个年纪,拥有的只是无病呻吟,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以一种自以为是的心态,用仅有的才情将悲伤无限放大。



    她也不例外,闲暇时轻吟“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可终究不愿念出“不如怜取眼前人”,她知缘分可遇不可求,所以更乐意的是看别人的故事。



    所以,她爱自己胜于任何人,不能让自己在孤独中死去,她宁愿选择自恋,抛弃自卑。到这一刻,她才真正的意识到,她爱的人,至始至终都是她自己。



    爱若无心,纵使岁月给予她闭月羞花之貌,她也能自持清醒,耐得住繁华,守得住寂寞。



    爱若不深,即使经历了沧海桑田,海枯石烂,她也能赐让你花自凋零水自流,孤芳自赏的下场。



    年岁渐长,终归让心心念念的过往沉入心湖,枯木逢春犹再发,一切又将重新开始,一段充满未知、无奈的前路总会是一个人走下去。



    细雨纷飞,有风的日子,她安静在雨中徜徉,淋漓尽致发泄着多年的积郁,她还是热爱生活的。



    有爱的日子,她微笑视之,无爱的日子,她淡然处之。那些缠绵悱恻的过往,被时光掩埋在深深的心底,被风吹散,散落在寻常巷陌,风居住的街道,曾记得,你来过,你走了。



    她醒了,人生一梦,遗失的,不必去找寻,更不必拾起,所有的最后都交付给了时光,换取成长的彻悟,还有那不堪的往事。



    遗忘的不必去记起,记住的不必深记,走过的,岁月会记得,而她们,不过是一厢情愿,徒劳无功而已。



    宿命安排她们如此,没有前因,更没有后果,自己又何必去在乎过程,是伤是痛,是苦是累呢?



    浪花淘尽,故事里的英雄早已随着历史烟云吹散,总有人为一场梦,跋山涉水而去。



    世间万事万物幻化皆如泡影,秦淮河岸,昔日繁华渐退,迷失在幻境中的人,又如何走出?后庭旧曲,弦音谁解?飘摇浮沉,人世百代,原来没有什么永恒。多年后,无论你是沙场英雄,还是花间词客,终究成为了渔樵笑谈。



    随风逝去的流年,如柳絮纷飞,浮萍飘零,原来,她所记得的仅仅是半世飘零,原来,她所怀念的时光时光早已悄然逝去。



    诛神台上,她闭眼养神,微风吹乱长发,轻拾一瞥,轻声叹:“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



    下一刻她还在问:下一个会遇到谁?



    原来,她还是热爱烟火尘间,她还能敞开心扉接受新的事、新的人,微笑向暖,静守花开。



    锦曦在诛神台一坐就是一年。



    一年后的同一时间,诛神台上,十八道天雷滚滚而至,霸道强横的杀伤力欲将整个诛神台掀个底朝天,那震耳欲聋的欲声音生生刺破九重天上任何一个人的耳膜。



    锦曦天劫已至,天雷落下,必须打在人的身上才算。以前飞升大多依靠醉夭防御之力,还有诺影的协助。此次,她当放下一切,独自面对。



    若是灰飞烟灭,她坦然自若。若是应劫飞升,她定当好好活下去,一切从头开始。
第124章 ; ; 端木瑾瑜自传上
    我姓端木,名瑾瑜,字简之,世人都称我为换世神,因为我继位后,改天换地。



    世人都知道是我改天换地,却不知道真正提出改天换地,让我、助我改天换地的人是谁。



    单凭我一个人的力量,要改天换地,那是有多么的难,无人敢想。对于那根深蒂固的腐朽思想,想要把它扭转,在神位争夺的时代,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千晨,我的同胞弟弟,他竟然在我继位第一天,就跟我私下提出改天换地。



    他说,我们自己想守护的人,一个也没有了,千军万马,刀山火海一路走来,如今却只剩下我们孤零零的三人。我们是拯救了下一个暂时和平的年代,可是,真正意义上,我们没有成功。



    我们作为神,我们没有一个合理的制度,规范去要求神要如何做。他说,人间的那些制度与法规就是相对不错的,我们可以借鉴。



    于是,我,千晨,逸之,莲华,我们四人又秘密开始了一条改天换地的艰难道路。



    莲华是我们杀入九重天后认识的,他那时是南方天帝的嫡长子,他父亲是一个帝君高级阶位的神。但是,没有底线,他做的事,全部是有利于他的。换句话说,他也在争中央天帝的位置,当初,他父亲也是=无=错=小说=m。=QuleDU=天后除了我和千晨,最忌惮的人。



    那看似极为卑鄙无耻的人,其实最宠爱的就是他的儿子莲华,因为莲华无论哪里,都长得极为像他,除了心系苍生这一点。



    记忆中,莲华是一个温暖如玉的公子,他对人,对事都自有一套。看他一副人畜无害的偏偏公子模样,你绝对想不到他内心是一个极度不要脸,加腹黑,加扮猪吃老虎的人。



    他什么事也没有做,整天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方式,最后,竟让他父亲心甘情愿的将天南的帝位传给他。



    他是少年英雄,足智多谋,表面看,是像他父亲一样没有底线的人。可是,他的内心,是有底线的。



    我们攻入龙琪紫溪的五百万大军,有两百万就是他天南的,他带领的。他带领的一支,还有千晨带领的一支队伍,那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我做为带头人,许多名头都被我占了。其实,我想说,大多计策都是莲华和千晨出的,然后由逸之去做的。



    逸之是我们最得力的助手,他不与我们称兄道弟,一直都把我们当作主子对待,他脾气倔,几千万年来都纠正不过来,于是,也就一直主仆关系。



    我们内心,其实在他家为了我们被灭族那一刻,就已经把他当成了我们的自家兄弟了。他因为要去执行我们所说的任务,所以,一生忙碌不止。



    若是没有那么多的任务压在他的身上,修为怕也是和我们的一样,甚至超过我们了。他是个武将奇才,跟我们一生戎马,笑谈天下,不离不弃。



    而我,是最有时间的,我性格比较开朗,脾气好,爱说话,所以,笼络人心就由我来做。我除笼络人心外,其余的所有时间都是用来修炼的。所以,是我们四人中,第一个飞升帝君的人。



    千晨性子随和,不爱说话,也从来不争什么名和利,只要有什么名,有什么利,他都强压在我的身上。



    莲华也是,他说他最喜欢的就是让人以为他是那种人畜无害的愚钝书生,然后,以披着小白兔的披,把大灰狼吃掉。他最享受、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叫我们不要捅破,要不然不好办事。所以,什么名呀,利呀,又通通给我。



    所以,加上我少年帝君,八面玲珑,轻而易举的众望所归,成为世人心中那个神秘,深不可测的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