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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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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医生,我明白我遇上了什么。麻醉觉醒。
在实施手术的过程中,大约每七百个人里会有一例麻醉觉醒。麻醉时要用到止痛剂、麻醉剂以及肌松剂。麻醉是个很复杂的过程,麻醉剂量过大会延长病人的复苏时间,甚至可能发生心力衰竭。但是麻醉剂量过小或者麻醉药物对病人无效则可能导致麻醉觉醒。麻醉觉醒的结果就是:不能说话不能动弹,只能像鱼一样呼吸,然而大脑却不会停止工作,身体感受到的一切痛楚都将通过神经直接传入大脑。
冰冷的手术刀终于划进了我的身体,我听见自己的心跳监控声开始失调。那把刀的锋利超过了我的预料,很快胸前有种温暖的快感,空气里也弥散开浓重的血腥味。作为一名医生我并不怕血腥味,但这血腥是属于自己的,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我能想像,那些携氧量过低的血液会是怎样浓郁的颜色,红得发紫,在我苍白的皮肤上像咏叹调一样爬过。很快,冰凉的扩张器深入了我的身体,它闪烁着冷静的金属光泽,胸腔被强大到不能抗拒的力量撑开了,那种痛是天崩地裂的,我像只被人生生掰开的河蚌,整个柔软的内脏暴露无疑。
如果我能动,我一定已经疯了。我要歇斯底里地哭,我要疯子一样尖叫,我要跳起来逃走,然而在肌松剂的作用下,我的身体就像真正的死人一样,任凭撕心裂肺的疼痛铺天盖地般袭来,而我也只能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知道,医学史上有许多麻醉觉醒的病人因为不能承受这样的痛苦而选择了放弃生命,如果承受不了这些的痛苦的话,只要意识一松懈,我也会痛死在手术台上。
在仅存的意识土崩瓦解之前,我强迫自己转移注意力,回想曾经跟陆曾在一起的日子。我们的第一次牵手,我们第一次去海边,我们第一次看电影……那些画面却因年代久远而变得模糊,我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上次跟陆曾牵手是什么时候。原来,云淡风清的也可以用寡淡如水来形容,这样的画面完全不能消弭身上剧烈的痛楚。
就在生命力一点点消失的缝隙里,那一堆写满我名字的可乐瓶盖在阳光下的画面忽然跃然眼前,阳光下每一枚都那么耀眼,反射出的光芒让我不想转移视线,我承认,我曾盯着那堆可乐瓶盖子看了好久好久,现在我有些后悔把它们打入冷宫扔在了床底下,那里不见天日灰尘扑满,它们不会再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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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死了吗?不,我不想,我甚至舍不得那些可乐瓶的盖子。为了不痛死自己,我让大脑皮层保持活跃,我想再回忆一次,关于那些可乐瓶盖子的来历……
那个周末,我在镜子前试穿甘露送的裙子,当快递把那个沉甸甸的包裹送到我面前时,我以为是陆曾送的生日礼物。
我兴奋地签名,猜测着包裹里的内容,满满一大盒的巧克力或是我垂涎已久的英文原版诗集,当然最有可能的还是那种可以在家里养的蚂蚁工坊。关于蚂蚁工坊,我在半个月前就跟陆曾提过,甚至还透露了网店的名字。蓝色的可食凝胶里住着一窝小小的蚂蚁,它们可以在透明的盒子里挖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地道,并且快乐地繁衍生息。即便是最大尺寸的蚂蚁庄园也不过两百来块钱的样子,陆曾的收入不高,我该做个体贴的女友。
我满心欢喜地地拆开包裹,可是,没有蚂蚁工坊也没有巧克力,一股浓浓的铁锈味扑面而来,带着某种熟悉的甜香。
我看见一片被压瘪的可乐瓶盖子,那种一块钱一瓶的玻璃可乐瓶铁皮盖子,被砸得扁平,然后用刀在盖子上刻出一个桃心,中间还一笔一划地刻着我的名字:林小琳。同样的铁皮盖子层层叠叠密密麻麻,少说有十来斤,盛满了整个盒子,它们以一种坚硬的姿势展示出身上的桃心,林小琳三个字在阳光的反射下奕奕生辉,有种宛如镏金的质感。其中一部分盖子上已经生出或浅或深的斑斑锈渍,从生产日期上看,甚至能发现十年前的喷码标记。我把这些盖子一古脑倒了出来,地板上响起好听的金属撞击声音,数以千计的心型图案中我的名字在闪光,那种感觉真的像做梦一样。直到最后一枚盖子也落到了地上,我可以确认整个包裹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
这是怎么回事?十年前我跟陆曾仅仅有过一面之缘,难道他……
这份礼物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但毫无疑问,这是我所见过的最浪漫的生日礼物。原来在那些懵懂无知的岁月里,陆曾已经在暗恋我了,并且用这样的方式保存起来,这份礼物足足准备了十年。谁说陆曾死心眼,不懂浪漫的?
好想打电话给甘露分享这份快乐,刚拿起手机胸口却隐隐泛出痛楚,不,不应该用疼来形容,那只是因为我有心脏病,确切地说,这种痛应该称之为幸福的颤栗。服下一粒药丸让心跳不那么失控,我决定先打电话给陆曾,我要好好地谢谢他,给我这份绝世好礼。
“什么,可乐瓶盖……我没给你寄过那种东西,就算十年前我有钱喝可乐的话,也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我给你定了蛋糕,还有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就这样吧,我很忙。”陆曾匆匆挂断了电话,他那边很嘈杂,有很多人。
不是陆曾?失望像一根锐利的针,把我刚刚膨胀的喜悦一下子戳破。
刚挂断电话,手机就响了,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蹿了出来:“小琳,收到礼物了吗?也许你已经忘了,十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曾一起喝过那种玻璃瓶汽水,那是你第一次喝可乐,你微笑的样子我现在都还记得。所以,这些年来我一想起你就会喝可乐,然后把瓶盖留着。”
“你是谁?”我忐忑着,不记得自己还认识这样一个人。
“我是甘泽,你忘了吗?我出国四年现在回来了,赶在你生日前回来了,我能请你吃晚饭吗?”那个声音里隐约透露着跟我一样的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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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泽,我在记忆里找到那个名字,四年了,我几乎忘了他。
甘泽小时候很胖,他的肚子比我的洗脸盆还大。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竟然喜欢我,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后他就执着地对我示好,不时送些他为我挑选的衣服和他爱吃的零食,可我不喜欢他一身可以随时晃动的肥肉,也不能理解他一个小胖子男生为什么会喜欢我这样骨瘦如柴又沉默的小女生。但是,他父母是赞助我读高中念大学的人,作为受人的恩惠的对象,于情于理我都不能给他难看的脸色,只能一个劲地躲,最多托周围的同学告诉他我跟他不适合。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尴尬地继续着,那段日子过得好憋闷,我像是一株被强行灌注了各种成分液体的植物,当然也没什么好脸色他看,然而这些都没能阻挡死胖子的热情,他不厌其烦地介入我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后来他出国。
看着面前堆成小山的啤酒瓶盖子,我叹了口气,晚饭必须跟陆曾一起吃,如果一定要见面的话,我建议甘泽去星巴克坐坐,谈不拢的话我也方便随时走人。
出于礼貌,出门前我给自己换上了一套稍微正式点的衣服,我选择了甘泽不喜欢的黑色,这样越发衬托出我的瘦弱,管他呢,我没有义务讨甘泽的欢心,陆曾喜欢就行了。
我很刻意地迟到了,然而站在星巴克门前好一会儿,才确定吧台前跟一个胖子说话的大帅哥是甘泽。不过分地说,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英俊给雷到了。
“怎么,不认识了?呵呵,我在国外把病治好了,停止服用那些激素药物后自然就瘦了。”帅哥分明是在对我说话,可是,我却好像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这种美好的愉快很陌生。究竟是这四年的时间减淡了我对他的怨念,还是他减肥成功后的形象太完美,总之那些曾经在时光中不断沉淀发酵的抵触情绪这一刻烟消云散。
甘泽说了些什么我没听进去,我也不记得他曾经得过什么病,并且因此而变成了小胖子,以往对于他的喋喋不休我已经习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更何况他现在的脸孔还有分散注意力的效果。道别前,他忽然跟我提起我的心脏病,他在国外找到一颗难得的心脏,正好匹配我RH阴性的罕见血型。
“多谢你费心了,不过我已经找到合适的心脏了,下个星期就动手术。”如果说我不感动那肯定是骗人的,我知道要寻到一颗合适的心脏有多难,但我尽量做到淡定。
我的心脏病是先天性的,从小就脸色苍白嘴唇发乌动不动就晕倒,四岁上父母把我送到福利院门口就不告而别了。我立志从医,为的就是能拯救自己。可是,该死的血型问题还有巨额的费用让移植手术一拖再拖,直到前几天,陆曾才告诉我,他为我寻到了一个跟我血型相同的死刑犯。
这手术风险很大,而且费用巨大,为此我已经跟工作的医院签了合同,如果手术成功,我以后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一将用来偿还欠医院的费用。而我已经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了陆曾,由爱人主刀,是我能期许的最大的信赖。麻醉师是甘露,生命里最亲密的两个人将共同见证我的新生,想想就让人兴奋。
所幸,甘泽没像小时候那样强人所难地要求我接受什么,他耐心地听我说完这些,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膀:“为什么你还是不能接受我,难道那个叫陆曾的小子就真那么好?值得你把命都交在他手上?不不不,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比我更爱你。”
跟甘泽道别后,我去医院找陆曾,坐在的士上,甘泽的眼神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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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不想提起,但却不能忘记。就算我把那些往事像小时候过年收到的糖果一样藏了又藏,最终某天还是会被寻着气味找到,其中有些糖块还是硬朗完好的,有些则开始发软,融化,弄得手脏兮兮。
我,陆曾和甘露都曾是受过甘家恩惠的人,作为成功的慈善家,甘泽父母每年要赞助二十个愿意学医的孩子,供他们读书,如果他们愿意,大学毕业后可以留在甘泽家的医院工作。这项公益事业已经开展了十年,而我们三个都是第一批受此恩惠的人。甘露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甚至更改了原来的姓氏,她对甘家有种让我费解的热情。
如果说上面的往事是硬朗的糖块的话,那弄脏手的部分就是在第一次的见面会上,甘泽发现了对可乐充满了兴趣的我,从此开始疯狂的追求,我的恶梦开始。
大学毕业后,我以为陆曾会去甘泽家的医院工作,毕竟那里的待遇很好,而且可以跟我在一起,但他却执意要去另一家公办的小医院,我跟甘露留在甘家的医院工作。也好,如果两个人天天见面的话,吸引力会大为减少吧。我给自己这样解释。
从大一时,我就跟陆曾在一起了,我们有着同样贫困的家庭背景,生活的磨难是我们的共同语言,而他也从来不会像甘泽那样霸道地介入我的生活,为我安排一切,完全不顾我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觉得陆曾对我不够热情,不过我就是迷恋他那种淡淡然的态度。我曾认为,真正美好的幸福就是淡淡然的,而不是甘泽那样,把每件事都弄得很大条。
看着的士后视镜里甘泽久久不肯离去的身影,我第一次有种心酸的感觉,毕竟爱一个人,不该是罪过,我没有权力责怪他那么多。
细想起来,甘泽对我的好在他离开后我才慢慢体会到,就像那些曾经弄脏过我手的融化了的糖,吃到嘴里,滋味依然是甜的。
甘泽出国后我才发现,他为我挑选的衣服比我自己买的更适合,他买给我的零食我也都很喜欢吃。只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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