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

第134部分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134部分

小说: 易道堂吉祥饰品店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了半晌,也只能和白知秋一样无奈地放开了手。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浑浑噩噩的在黑暗中转来转去,没有听觉,连疼痛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死亡。易道堂中有本关于死亡的书,书上说人死后会去到忘川,在忘川边上喝一碗孟婆汤后再过桥投胎。那里人山人海,全是等着过河的幽魂。有些不愿喝孟婆汤的哭嚎幽魂会被鬼差处罚,抽出前世记忆封入三生石。这意味着不管用什么法术,她都永远不会再记起深爱的恋人。
我记得在那本书上,讲解三生石的地方,易道用潦草的小楷写了四个字:思卿若狂。
那么我是死了吗?如果我死了,到了奈何桥边喝不喝孟婆汤呢?一定要喝,不喝会被抽出记忆,永远忘记白知秋。喝了汤还有回转的余地,因为我的哥哥是无所不能的,到时他一定有办法让我恢复记忆。
就这胡思乱想着,也不知在空荡的虚空中飘了多久,
“砰砰砰……”然后我突然听见虚空里的某一处有阵尖锐的声音从黑暗里钻了过来,钻进我空洞了很久的耳朵,“砰砰……”好像过年时密集的鞭炮响声。
“砰砰砰……”声音再次传过来的时候近在咫尺,仿佛鞭炮贴着我的耳垂爆炸一般。
我吓了一哆嗦。
几乎是立刻睁开眼朝那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慢慢的,我从化不开的黑暗里逐渐分辨除了一些模糊的图像。接着图像变得清晰了起来,显出一张苍白的脸。是一个男人,他瘫软地靠在一辆黑色汽车车门上,脑门中间有一个花生米大的血洞,正哗哗向外淌血浆和脑浆。一双眼死不瞑目地瞪着我,眼里也溢满了血浆。
愣了两秒,骤然间“砰砰”声再次响起,一股剧痛从我的左臂直窜了出来,疼得眼泪咕噜噜滚落。
看了下伤口的情况,我发现自己中枪了。来不及思考旁边的尸体是谁,拔出他紧握在手里的盒子枪拔腿就想往汽车后面跑。才抬腿,脚下一绊扑通一下栽倒。低头一看自己穿了条黄绿色格子旗袍,根本迈不开大步。
情急之下我将裙子往腰上一撩,连滚带爬冲到汽车背后,小心翼翼打量着周围。
夜色很黑,路边只剩一盏半死不活的路灯撒着灰暗的亮光。我呆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是两排非常地道的折衷主义巴洛克风格建筑,但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街道中央横七竖八摆着几辆二十世纪初期的别克绅士,而我后背靠着的车竟然还是辆古董皇冠。这个可以令汽车收集狂白知秋疯狂的地方到底是哪?
正在发愣之时,忽然瞥到不远处一辆汽车边上蹲着一个男子,身穿格子背带裤,白衬衫。正警惕地盯着我,目光炯炯有一种超乎寻常的雪亮。
我大喜:“哥……”
话未说完,看见他手中那把枪口正对着我的手枪又咽了回去。再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
眉宇间磊落英挺,一脸英气,是白知秋的相貌没错,但他脸部的轮廓有种说不出的柔和感,完全是个少年的青涩模样。
好像,好像才十七八岁的样子。

163、第三章

未等我发问,周围传来了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音;几道模糊的影子在黑暗的掩护下正慢慢朝这边包抄。
有人过来了;是来杀那少年的吗?我的心脏咚咚狂跳个不停。
担心是必然的,那少年不光外表长得像白知秋,连眼神和气质都和白知秋一模一样;我怎会希望他出事?

这厢我还在想对策;少年已将指着我的枪口一转,朝黑暗中扣动了扳机。
瞬间四处枪声大作,震耳欲聋。

真正的枪战非常单调,双方占住一个有利地点,你打一枪我打一枪。可单调的枪声没经过修饰;简洁明了地代表着死亡;落在人耳朵里反而特别可怕;对我这个莫名其妙被卷入枪声中央的倒霉蛋来说更是如此。

流弹刷刷贴着我的身体飞过,在皮肤上掠起阵阵冰冷的战栗麻意。道道冷冽的枪响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挤进我的身体,直冲到心脏,压迫得心脏不断收紧,勒得胸口快要崩裂开。

少年倒很冷静,只见他有条不紊地从车后探出手,开枪,再缩回身体,每一枪都准确地击中敌人。

可惜我现在没心情欣赏风华正茂版“白知秋”的真人CS表演,我只知道我莫名其妙到了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莫名其妙被卷入了一场枪战。而且替我挡枪的汽车很单薄,根本起不了多少抵挡作用。因此眼下我只希望这场枪战赶紧结束,或者先换个藏身地点再说。可流弹一粒比一粒来得急,压得我丝毫不能动弹。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灰衣男子一个翻滚越过少年左侧的汽车,还未落地右手已抬起,乌洞洞的枪口指着正着手换弹夹的少年。

来不及反应,我飞快端起枪瞄准了男子。
心窍霎时亮得跟明镜似的,用枪的注意事项冷静而迅速地从意识中划过:放松肩膀,屏住呼吸,准心稍高,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手中的老式盒子枪猛地一震,震得我耳朵嘤嘤作响。弹夹处冒出了一股青烟,熏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模糊地看见自己击中了对方。但随后几发子弹直冲我而来,擦着我的皮肤飞过,全打在我身后的车门上,火花四溅,硝烟味呛得我喘不过气。
这下我也变成了那群人的袭击目标,再呆在原地死定了。没工夫弄清少年是敌是友。我往地上一扑,低着头没命地往前爬去,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少年身边。

可刚从尘土和浓烟中抬起头,我对上了少年的双眼。
剔透的天青色眸光,干净得像雪山沉积多年的蓝色冰块,直叫人冷到骨子最深处去。

“HI……”
刚试着跟他打招呼,却见他抬起拳头对准我的太阳穴就是一拳。
“嗡”的一声后,我再次失去了全部的意识。眼前一片黑暗,感觉不到声音,感觉不到四周的一切。但是有一些若有若无的信息,恍若恒古遗留下来的星光一般,源源不断灌进了我的脑海。
不停地灌……不停地……
吵得我的头疼得厉害。
以至当一些声音伴着点光依稀再次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几乎是狂喜着想睁开眼睛。可四肢还是很麻,我只能耐心地等待着四肢一点点恢复知觉,由我控制。

“小妹……”光晕里影影绰绰有人影在晃动,并且有人在喊我,喊我小妹。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脸,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女人很年轻,眼眶还残留着哭过的红肿,眉目如玉兰花般淡雅温婉。穿着件米白色和暗绿色相间的绣花旗袍,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毛巾。

会不会是在做梦呢?我想,然后扭头打量着四周。
这是间很漂亮的屋子,淡粉色玫瑰壁纸,白色法式公主床。窗前的雪白大理石桌子上放着个透明花瓶,里面立着几支盛开的白色玫瑰。

“闷吗?”女子会意地站起身将窗户推了开来,瞬间,透着甜甜丝丝玫瑰香的清新空气从窗外涌入,让我精神一个激灵。
猛地坐身,摸了摸自己的脸和手,又试了试自己的脉搏,发觉没有任何异样,是人的身体。这令我觉得有些诧异,又脱下衣服仔细查看自己全身,除了膝盖擦伤的痕迹和仍然隐隐作痛的头,还是看不出任何异样。
那女人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对我轻声道:“小妹乖,你没事就好,昨天可吓死姐姐了呢。”

没伤着,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不久前,我被墨九和慕容玥设计夺了身体,魂魄困在头骨中。后来又被螣蛇陷害扔进幽冥界,不人不鬼地在冥界飘荡了许久。如今又拥有了人的身体,这本该是最最值得高兴的事,不是么……
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