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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每夜一个鬼故事-第102部分

小说: 每夜一个鬼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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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是怎么了?”我看着小李不解地问,效力紧紧闭着嘴唇,我看得出他是特意的,因为下嘴唇几乎被牙齿咬出血了。

    他大力的摇晃着脑袋,显得非常痛苦,但就是不说话,终于,他好像想到了什么,找来了一摞白纸。这点我也想到了,于是我说,他写。

    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还是以小李说的口吻来写下去。

    “你知道我这人,喜欢乱吃东西,虽然偶尔也得过一些小病,但大都没什么事情发生,可是这次身体好像出事了。

    昨天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天色暗的很快,那条路非常狭窄,而我也在盘算着晚饭的来处,正当这时候,我看见街边墙角处出现了一张人脸,就在我旁边。

    我侧脸望去,怎么说呢,那是一张非常古怪的脸,仿佛带着人类的各种表情,喜怒哀乐都有,五官就像被小孩打乱的积木,也想被水冲洗过的泥塑雕像一般,仿佛所有的东西都扭在了一起。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嘴巴。

    忘记说了,那是张男性的脸,大约四十来岁。因为天色很暗,我只能看见他的脸出现在前面的围墙上面,那围墙大概一米多高,如果我站在里面,大概也就是露出一张脸。

    他的嘴唇很厚,但很端正,苍白的很,可是却不及他的牙齿。

    当他张开嘴唇,那如腐骨似的牙齿开始上下振动,发出一阵咯咯咯的笑声,那天温度不低,可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而且奇怪的是,他居然在往前飞快地跑动着,可是脸却一直对着我。

    我几乎忘记问他是谁,可是那个怪人却主动说话了,声音很古怪,和他的长相非常不合适,那时一阵阵尖细如女子样的声音。

    ‘今天的天气很糟糕,大雨大风。’我忍不住笑了,那天明明是艳阳高照,很少有三月底却有着将近三十度的天气,而这个人却高喊着大风大雨,这不是比我平时还滑稽么。

    我自然去讥讽他,可是那人毫不在意,依旧咯咯咯地笑了下,继续喊道。

    ‘你是个女人,很漂亮的女人。’这句更让我诧异了,甚至让我有些讨厌这人。我虽然不是五大三粗,还不至于会被人误会成女性,我忽然对这个怪人感到索然无味了,或许是我也喜欢开玩笑,但我不会开如此无聊的玩笑,于是我想快步离开。

    可是人脸又说话了,这次却让我吃惊不已。

    ‘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他没有在笑了,而是换了非常严肃的表情说着,而且一双如同猫眼般发着绿光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终于,我忍不住了,嘴巴里嘀咕着疯子,咒骂着离开了那条狭窄的街道,以及那个怪人。

    最后一句始终在我耳朵边上回荡,似乎不管我走多远,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就仿佛在我耳朵边上说着一样。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居然发现我迷路了,我居然在自己走了几年的熟悉道路上迷失了方向。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条陌生的地方那个我压根不认识,而且一盏灯也没有,四周都是耸立的冰冷楼房和砖石砌成的街道。我几乎辨别不出前路的方向,只好暂时呆在原地。我还拿出手机想打电话,可是那里却显示信号零。

    那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居然不知不觉走了几个小时。

    还好,前面不远处似乎有点微弱的灯光。走过去一看,居然是一家小店,只有一人,一台,一桌,一椅。

    人是个老人,看不清楚面容,弯着腰,穿着厚实的蓝布外套,黑色的圆头布鞋,拿着木头长筷在一口大锅里捞面。

    台式灶台,很简陋的那种,我印象里祖母在乡下经常使用,缺点是烟太大了。

    桌是张简陋的木桌,方方正正,上面还有毛刺,居然还没有抛光上漆,灰白色的,似乎有些年头了。

    椅子自然也是木椅,不过还算结实。

    这是家街边小店,不过这么冷清的地方还有生意么,还好,我也算帮了他一把,因为那时候我的肚子已经很饿了,而且天气开始降温,吃点热的暖暖胃也好。

    我问老人有什么食物,他居然笑起来反问我。

    ‘不知道您想吃什么呢?你只要你想,我就能做出来。’老人的话语很坚定,不像是开玩笑,可是这个牛皮似乎吹大了。我四下瞧了瞧,简陋的店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材料,和普通的街边大排档没太大区别。

    我笑了笑,对老人说随便来点,好吃就行。

    ‘要好吃么?太简单了。’老人又笑笑,转身离去。

    不久,我闻到一阵奇香,我敢打赌,我这辈子,不,甚至你都绝对没有闻过那种香味。我吃过的东西也不少了,可是绞尽脑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肉。肉香里居然混杂着一种非常原始的,充满诱惑力的味道,如同少女的体香一般,又像是饥饿的人嘴边的食物散发的香气。

    终于,在我的期盼下,老人把一个冒着热气的搪瓷大碗端上来,热气冲在我脸上,我依旧无法看清楚老人的样子。

    ‘吃吧,你绝对会满意的。‘老人冷冷地说了句,接着继续忙活了。

    碗里的肉鲜红的,是碗肉羹,上面撒了些葱花和嫩姜丝。我舀起满满一勺肉,放进了嘴巴里。

    那是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非常的鲜美滑嫩,仿佛肉都没有经过牙齿,直接顺着舌苔滑进了喉管,直接进入了食道去了胃里面。而且肉的香味仿佛在整个身体里扩散开来,冲向脑门,顿时疲劳饥饿寒冷一扫而空。我如同饿了几天的孩子,一下就把那碗肉羹一扫而光,一点都没有剩下。

    可是,吃完我就后悔了,我甚至恨不得把他吐出来!”当我接过那张纸,却看见小李写的是“他”而不是“它”,我暗想或许他写错了,我看了看小李,他的样子有点激动,字迹也开始潦草起来,这绝不是我平日里认识的小李。

    “当我抬起头,准备付账的时候,老人背对着我摇了摇手。

    ‘你已经付过账了,我甚至还要跪下来感谢你,因为你终于帮我解脱了。’那个老人似乎很开心,一句话居然被自己的笑声中断了数次。那时候我非常地纳闷,起身过去一看,老人居然平白的慢慢消失了。如同把一砚墨汁泼向了水池,渐渐融合在夜色里。

    我奇怪地走进里间,看见了样东西。

    一张皮,和一个头。

    这些都是我刚才吃下去的不知名动物剩下来的。可是当我看见的时候,几乎忍不住剧烈的干呕起来。

    皮是张兔子皮,我经常吃野兔,自然识得,而且这个野兔个头很大。

    而头,却是个人头。

    而且就是不久前我在街道上看见的那个古怪的人。他的脸对我印象太深了,那张脸是别人无法模仿或者相似的。

    整个人头被抛在了地上,脸正对着我,还带着笑意,眼睛咪成了一条细缝,开心地望着我。

    我很像吐出来刚才自己吃下去的肉,可是无论我怎么样恶心,抠自己的嗓子眼,就是吐不出来,甚至我居然把之前早餐和午餐都吐出来了。

    当我吐的两眼昏花,趴在椅子上,忽然听见了个声音。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如女子般的尖细,而且就在我耳朵边上,我不敢回头,因为我心里知道那是什么。

    ‘吐不掉的,那些肉已经融合到你身体里了,那些肉就是你的肉,你身体的每一寸皮肤里面都包含了那碗肉羹,除非你把它们全部剐下来。

    真的,真的谢谢你啊。’声音开始慢慢消退,仿佛离我越来越远,终于,好半天我才回过头来。

    可是正好对着那人头,原来它一直就在我旁边。

    人头微笑着不停地说着那句‘食吾肉,汝可为我,饮吾血,汝不可言实’

    接着,也如同那老人一样,消失了。

    不知道在地上趴了多久,我才让自己几乎虚脱的身子强撑起来。

    而那时候,我走了不远,居然就发现自己就在家附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倒在床上虽然非常困倦,但却一直睡不着,结果熬到早上来上班,却被你们告知我闯了这么多篓子,你说我冤不冤枉?”小李写完这张,我终于明白了他牙齿里的那肉丝到底是什么。

    可是这和他不说话有什么关系呢?

    很快,小李接下来的纸递了过来。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也可以告诉你,因为我发现自己无法说真话了,最简单的也不行,我的话一出口居然脸自己也控制不了,说出来的都是与事实和我内心真实想法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索性闭嘴不说,我知道你经常会经历些古怪的事情,所以才告诉你一个人,如果告诉别人,他们非把我当成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不可!”小李见我看完,双眼带着哀求望着我。

    一个人可以说话,却无法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那是件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可是我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束手无策。当我艰难的告诉小李我无能为力,他也只好苦笑下。

    他收拾好东西,递给我最后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说吧。”

    小李渐渐走出我的视野,他的家离我的不远,大概步行十几分钟穿过两三条街道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去查查有关书籍,或许可以给他写帮助。

    虽然已经深夜了,寒意四起,可是我还是裹着毯子寻找着那些古典书籍,和一些民间传说。

    今天还是愚人节,因为还没有过十二点。当我翻阅着那些书籍,忽然想到了这点。

    该不会这小子一直在欺骗我吧,他的演技向来很好。难不成他明天早上活蹦乱跳的嘲笑我的愚蠢。

    上当受骗总归不是件光彩的事,我开始犹豫,不过还是查找下去,终于,我找到了一些线索,可是又不是十分确信。

    因为我也曾经听任提及过这种东西,可那毕竟是传说时代的产物,现在怎么可能还存留呢?

    但它与小李的描述太接近了。我想了想,不管了,拿起书往小李家去。

    外面的风很大,接连数日的高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狂风和冷得透骨的气温。我裹进了身子,深怕书被卷走了,顶着风艰难的来到小李家。

    他家在一楼,或许大多数懒人都喜欢底层,少走一点算一点。

    可是灯却没亮。

    甚至连大门都没有关上。我无法确定里面是否有人,或者说难道是进了盗贼?我只好悄声地推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有股很闷热的味道,我忍不住走过去代开了窗户,来过他家几次,对这里的格局还是很熟悉的。

    房间里很暗,没有任何的声音,看来并没有贼,有的话,贼估计也跑了,我依稀看见地板上倒着一个人,看身材似乎就是小李,可是又好像那里不对。

    难道被刺伤了?入室偷窃演变成入室抢劫决定权往往在主人。

    保安就是摆设,虽然我们交着大笔大笔的物管,却发现现在号称铜墙铁壁的高尚住宅还不如以前大家伙住在一起那样安全快乐。

    或许社会的进步必然造成人们快乐和安全的指数下降。

    我担心小李的安全,顺手打开了墙壁的吊灯的开关。

    但亮光一闪,房间瞬间一览无遗,我觉得有点刺眼,可是很快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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