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不落大中华-第7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褪亲约旱纳比唤┦且彩强梢栽诔D甑幕巯律冻晌呒兜慕┦模悄切枰さ氖郧甑氖奔洌越┦蛔迨欠浅5哪岩苑毖艿�
曾经辉煌过的高级僵尸们都被能力强大的道士和法师们杀死了,今天高重天却能看到两个活宝级别的七级僵尸真是高兴极了
高重天抓僵尸不是为了名誉和替天行道,但是在他的那本邪门法术书里,记载需要僵尸精血为材料的高级的一个邪门法术,是将十二名童子、十二名童女身上那脑中神秘的脑垂体和精血加几十种昂贵的药材和材料提练并融合僵尸精血后,就能练出一种能将大片人立刻变成受自己控制的九代僵尸的法术,要是这样的话,自己就会有一大群不怕死亡并且身体坚硬的保镖和打手了,虽然九代僵尸在受伤后伤口无法恢复,但到时候自己准是有办法用法术修复他们的伤口的
就这样,高重天立刻在医院靠近血库的地方放置了摄像探头,通过摄像他发现两个僵尸的特殊能力是不一样的,一个拥有级快的度,另一个拥有级跳跃的能力,那个拥有级跳跃的能力的僵尸拥有抱着另一个僵尸跳跃六米以上的能力,而那度快的僵尸奔跑的快,一条虚影一晃就消失了
高重天立刻就使用了道法阵在医院血库附近设下了埋伏,在两个僵尸再次偷血的时候打了两个僵尸的伏击,不过那个拥有级跳跃能力的僵尸硬是在快死的时候将另一个身受重伤的僵尸扔出了阵法,那个拥有级快的度的僵尸逃命而走
由于高重天第一次抓僵尸,所以不小心用阵法将那个拥有级跳跃能力的僵尸杀死了,那个僵尸死后一滴僵尸精血都没弄到手
后来那个度快的僵尸还刺杀了李挺一回,让高重天阻止并打伤了那个僵尸,但还是被那僵尸逃跑了,后来很多黑帮老大都被刺杀后,高重天才知道那个度快的僵尸投奔了同样是黑道老大的“王胖子”
高重天在李挺身上设置了专门对付僵尸的法阵,这样就能在自己不在李挺身边的时候保护李挺不受伤害,也就有了李挺能和势力强的“王胖子”相抗衡的局面,这个局面一直维持了好长时间
这天高重天在自己地下室中做着法术的实验,突然他身边的报警器发动,他一看摄像探头的观测显示器,原来是那个度快的僵尸带着一个年轻的人类弄开他的门子进来了,俩人已经到了客厅
高重天早就想抓住这个柜比僵尸了,他立刻翻出自己那经过特殊练制的带法阵的桃木剑,并穿上装着一堆法宝的法衣,立刻就行动了
王轩和曾小正俩人小心翼翼的在邪门道人高重天的客厅走动着,俩人走到楼梯后,就向二楼走去,别墅的二楼有一间客厅、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一间厕所和一间堆放着各种法宝的原料和成品的杂货屋,曾小正看到里面竟然有一个巨大的八卦镜,曾小正看着看着就感觉越来越迷糊
曾小正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的妈妈,妈妈是个坏女人是他一生遗憾并耻辱的事情,但他看到的是一个满面慈祥的母亲,他的母亲给他包饺子,他看到了在母亲的旁边是父亲,还有妹妹
曾小正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当然立刻就知道眼前的是幻像,他真不想离开这个温暖的幻象啊但是他立刻就清醒了过来,他知道自己的家人都去世了,自己只有在死的时候能见到他们
曾小正一清醒过来,就看到被无数条红色的线缠绕住的王轩,而且在王轩的身上,插了一把红色木剑,那红色木剑发出奇异的红光腐蚀着王轩的身体,而王轩张开大口,露出长长的獠牙,大声凄厉的嘶叫着,站在王轩跟前的是一个身穿法师道袍的黑瘦老头
曾小正急忙抓自己腰中的****却抓了个空,他看到自己的****已经到了身穿法师道袍的黑瘦老头旁边的一个目无表情的男人手中
高重天看到王轩越来越无力,正高兴的要开始收集他的精血的时候,没想到曾小正竟然很快的从自己的幻象法术中解脱出来,法术对于正常人来说,威力和度远没有子弹快,所以高重天手一抬,他旁边的那个目无表情的男人提起****就对曾小正开枪了
小城山人祝大家龙年龙运发龙财年快乐谢谢大家的支持,请多多点击、多多收藏、多多票票、多多捧场,谢谢大家了,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写作的动力,小城山人在此感谢大家的捧场,并保证不休息一天,不断一天,作品绝对不会太监感谢兔子乖乖1对我的打赏支持谢谢你我的QQ群207075092名称是小城山人读书会,大家有意的请加入,进的时候写我的作品名称我就会添加大家,再次谢谢
第六十二章幻境12僵尸
高重天指挥木偶人似的指挥他旁边的面无表情的男人对曾小正一开枪,曾小正就地一滚,就滚到了旁边的卧室里,他手一掏就从胸口掏出来一把备用枪,立刻就向面无表情的男人抓枪的手上开了两枪
由于视线不好,曾小正只射中了对方的肩膀,但是对方没有丝毫的疼痛感觉,而且没有流血,仍然继续向曾小正开枪射击,而高重天手中一挥舞,曾小正就看到一股黑色的气流冲向自己,他心中充满了恐惧,知道只有打倒施术者才能让这明显能杀了自己或比杀了自己可怕的法术,他立刻向高重天快的连续射击将****里的子弹都射完了
伴随着“叭、叭”连声的枪响,从高重天口中吐出了尖锐的惨叫声而那黑气反噬了回去,包围到了高重天的身上,伴随着高重天高的惨叫声后,高重天全身发黑而死
高重天旁边的面无表情的男人跌倒在地上,嘴里流出了黑色的发着恶臭味的浓水失去了法力支持的红色的线被王轩迅扯断了,桃木红剑也被王轩从身体上拔出来扔到了地上,他无力的躺在了地上,他对曾小正说:“我的力量都耗光了,你快走,很快听到枪声的李挺的人就来了,他们来了后,就是警察,你快走”
曾小正拉着他说:“一块来的,就一块走,我不丢下你”王轩听了他的话,心中感动,要是对方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的话,他也不会感动,而曾小正明知道他是僵尸还要救他走,这怎能不让他感动
僵尸的身体比一般人要沉重一些,幸亏曾小正体格健壮,背着已经动不了的王轩提着两把枪迅上好弹匣就跑出了高重天的别墅
在这片住宅群都是李挺的产业,里面住的多是他的手下,枪声惊动了很多人,立刻就有人跑来了
曾小正连开了几枪,射中跑来最近的俩人的腿后,立刻背着李挺快的朝外围方向跑去,他跑到围墙的时候,听到几声枪响,显然是对方有人拿枪射他俩
曾小正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大腿一痛,差点跌倒,他将王轩一悠便一把将王轩扔过了围墙顶,并咬着牙往上爬,很快又传来几声枪响,一颗子弹射中了曾小正旁边的围墙栅栏上冒出了点点火星,所幸没有射中曾小正
王轩被强大的法术耗干了他的力量和能力,不过他那仍然强健的身体对于被曾小正扔着摔了一下到是没有什么事情,他勉强的想站起来但仍然踉踉跄跄的站不稳,这时曾小正跳了下来,震动了他大腿的伤口,疼的他直哼哼,眼泪都流了下来
曾小正一把拉着王轩支不住的身体咬着牙拖着他快走到停在不远处的轿车,俩人刚上了轿车,从墙上和门口处响起了枪声,子弹射在车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曾小正启动了车后一溜烟的就用最快的度开走了,一颗子弹射破了汽车的后玻璃,坐在副驾驶的王轩的肩膀被射了一个洞
曾小正看到王轩受伤的身体竟然不流血,心中惊叹着传说中的僵尸的奇特,心中也有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和恐惧等复杂的心绪
在快行驶着拐了几条叉路确定后面没有追兵后,曾小正先赶忙用衣服将还在流血的大腿紧紧的包扎住,他看到王轩还是那么没有一丝力气,但是他的枪伤的伤口正在以肉眼能看到的度缓慢的愈合着曾小正七拐八拐的又开了一个多小时后绕进了一个“王胖子”老大给他们准备的秘密据点里
秘密据点其实就是一幢有着单独车库的旧别墅,曾小正将车开进了车库,立刻拉着王轩一瘸一拐的出了车库,并将车库锁好,就进了别墅
由于“王胖子”不想让别人知道王轩的存在和他所进行的任务,所有别墅里没有他们接应的人,不过医药箱到是有,不过显然是给曾小正准备的,王轩的抢伤已经完全愈合了
曾小正咬牙用酒精在伤口附近消了毒后,用医用夹子将子弹夹了出来,并上了外伤药后用医用纱布包扎好了
曾小正包扎好自己的伤口后,他已经浑身是汗了,他感觉自己头晕目眩的而且嘴唇很干,立刻起身要去厨房,正当他要起身的时候,恢复的勉强能走的王轩嘴里喝着血包里的血顺便给曾小正拿出了一大碗盐水,曾小正端过盐水后,一口气就全喝了
曾小正喝完盐水后,疲惫的躺在沙发上,他看着喝了血后已经恢复了精神和力气的王轩给他拿过些果汁、面包和火腿,并将一个毛毯盖到他的身上
曾小正说:“谢谢了”王轩说:“知道我是僵尸为什么还要救我?你知道么,我爬在你身上的时候看着你的脖子就想咬下去,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我要是咬了你,不是你死就是你变成没有思想的末代僵尸或低级的丧尸,除非我牺牲自己用全部的精血来救你,将你变成八代僵尸亡人”
曾小正笑了笑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在我陷入幻阵的时候,是你帮我抵挡了那邪门道人,不然的话,我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王轩说:“那又怎么样?我是利用你来杀邪门道人罢了”“如果是我不能动了,你是会将我救出来的,我知道你其实是个好人”曾小正说着,吃了口面包
王轩说:“你不怕僵尸么?”曾小正咽了口中的面包说:“怕坏僵尸,向你这样的不怕”说完,又塞进嘴里一块火腿
王轩听了曾小正说的话后,说:“你是个好人,不要在肮脏的黑社会里混了,去大陆混正常人的生活”曾小正不好回答他的话,便问道:“那你为什么不离开呢?”王轩摇了摇头说:“仇已经报了,我在这里还能杀杀坏人,帮帮好人”
虽然知道王轩品性不像坏人,但也未尝不可能是“王胖子”老大用他来试探自己曾小正立刻表示自己对“王胖子”老大感激的很,所以绝对不离开他王轩劝了几句看到曾小正直说“王胖子”老大的好话,他便不再劝了
俩人沉默了一会,曾小正吃完了,感觉俩人都不说话气氛太沉闷了,就对王轩说:“你能说说你的经历么,你是怎么当上僵尸的?还有其他的僵尸么?”
王轩想了想说:“好久远了,我都有些想不起来了,不过我说的话就算是咱俩人的秘密,你别告诉其他人,包括那个姓王的”曾小正说:“我不会告诉老大的,是咱俩人的秘密”他心中却难以衡量,不知道对方是不是真的在试探自己,不过只要王轩没有说对“王胖子”老大不利的事情,自己不对“王胖子”老大说也因该没有什么事情王轩不知道曾小正胡思乱想着,他望着天花板,述说着自己的身世
王轩出生在南宋末年襄阳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的穷苦家庭里,家中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由于家中贫困,他自小就到一家客栈当伙计,在他二十三岁那年,蒙古�